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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1920之时尚女王

时间:2023-07-19 00:00:04  状态:完结  作者:月海妖后

  莫里斯还亲眼看着唐人街上的华人们是怎样生活的,他们一大早就开门,很晚才打烊,手脚一刻不停,就算没有客人,也有很多事情要做。

  还有阿花种菜,大妞剪皮影和窗花,以及唐人街上其他许许多多的人是怎样生活的。小梅的师兄们给客人正骨,小梅舞狮。

  “原来中国人真的会功夫。”莫里斯瞪大双眼,看着小梅的狮子“嗖”的跳出三米远。

  他手里拿着小本本,东瞧西看,还不时与刘嘉介绍的人进行交流,他问的东西很杂,感觉不像取材写探案故事,而是写唐人街市井众生百态。

  “因为故事想要写的好看,首先人设就要好看,鲜活,我只知道法国人是什么样的,但我不知道中国人是什么样。”

  莫里斯的态度非常严谨,在采风一天之后,第二天早上,他就把想要写的故事梗概交给刘嘉了。

  刘嘉感动的想要流泪,这可是拿钢笔的时代,看看人家这效率!

  再看看那些挖坑不填的电脑使用者,看看起点晋江的那些鸽子!

  差距啊!朋友们!

  故事的设定对于刘嘉这种已经看了N本小说的人来说,不算什么特别,但是难能可贵的是,这个故事的开端是中国与罗马在丝绸之路时期的恩怨情仇。

  当初中国知道世上有罗马。

  罗马也知道世上有中国。

  中国甚至想派使节前往罗马拜访皇帝,但是使节在安息国被拦下来了。

  想要当中间商吃差价的安息商人,告诉中国使节前方有凶兽恶龙出没,把中国使节吓了回去,把中国皇帝送给罗马皇帝的珍贵礼物一块玉佩留了下来。

  那块玉佩有着特别的力量,能让人看见已逝的先贤。

  安息国灭国之后,那块土地从此纷争不断,到了近代玉佩被英国探险家发现并带走。

  英国探险家回国后就被人发现暴毙在家中床上,死时面部表情狰狞,像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

  男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唐人街的年轻人,女主角是一位法国少女,她从Emma’s house购物出来的时候,撞上了男主角。

  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

  不愧是莫里斯,不仅对人设有讲究,连植入广告这一块都拿捏得死死的。

  后面莫里斯又写了几个人设,就算是以刘嘉的眼光看,也觉得这样的主角人设十分有魅力。

  再就是试稿,短短三千字,悬疑感被拉到十足,黄沙漫天的丝绸之路风貌在莫里斯的笔下栩栩如生。

  剧本在准备的时候,时间已经不知不觉到了大年三十。

  唐人街有各种大型节庆活动,刘嘉邀莫里斯一起去看看。

  此时的唐人街,来自福建的人最多,浙江次之,然后还有其他各个不同地区的。

  祭祖的规矩各地大不相同,场面极其之热闹。

  莫里斯一边奋笔疾书,一边问刘嘉一些问题,比如:“这么做是为什么?”“摆那个是什么意思?”“烧的是什么纸?给谁?”“画上的人是谁?有出处吗?”

  有些问题,刘嘉还能回答,有些问题,连她都不知道。

  尴尬了,有这种感觉的时候,还是上一次在北欧,一个瑞典人认真问她和同伴五星红旗上的四个小星星是什么意思,又接着问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是什么意思。

  用中文都没法说明白,用英语彻底歇菜。

  好在这回是中国人办祭祖典仪,不管怎么样,总能问到。

  刘嘉特意找了一户人家中,年纪大一些的老人家,想详细问问。

  更尴尬的场面出现了,刘嘉,根本听不懂老人家的福建话,仿佛是闽南语,但是跟电视剧里的又不太一样。

  又找了一户青田人家打听,呵呵呵呵……天真!以为青田话就能懂吗!

  老人家勉强能听懂刘嘉说的话,她们非常热情地对着刘嘉叭叭叭叭叭……一边说一边指还一边比划,说得那叫一个抑扬顿挫,那叫一个声情并茂。

  刘嘉一个字都没听懂。

  一旁,莫里斯手里拿着小本本,满怀期待地等着刘嘉把她们说的话,翻译给他听。


第157章 生日在大年初一很稀奇……

  老年人是宝藏,年轻人是希望。

  刘嘉通过希望,理解了宝藏说的都是些啥,然后再翻译给莫里斯听。

  莫里斯显然不知道刘嘉经历了什么,他单纯以为刘嘉只是多找了几个人,多打听了一些信息。

  他紧握着小本本,对刘嘉表示:“今天收获很多,我回去好好整理一下。”

  刘嘉送走莫里斯之后,大大松了一口气,想起以前上英语课的时候,有同学抱怨为什么中国没有趁着秦汉的时候一统地球,这样就不用学英语了。

  呵,天真,听说南通市八个城门八个音,下辖的几个县级市更是发音差异巨大,就算秦皇汉武一统地球,也一定会诞生各种奇奇怪怪的方言,比外语还难学。

  刘嘉也是头一回把各地的过年习俗一次性看全,粤菜馆门口摆着两大盆桔子树,走近了看,都是用桔红色的纸扎起来的假桔子。

  见刘嘉凑过去看,站在门口的老板笑着说:“假的。巴黎没有早熟的品种,如果是在我们那里,树上的桔子都红透了。”

  刘嘉以前确实在电视上看过广东人在过年的时候,会在家里或是门口摆结满红彤彤小桔子的矮树,她好奇地问:“那桔子,能吃吗?”

  老板笑了:“不能,又酸又苦,是纯用来摆着的。”

  说着,老板递给刘嘉一个桔子:“现在只有桔子,没有树啦,给你一个,大吉大利。”

  “谢谢。”刘嘉拿着桔子,继续向前走,川菜馆也十分热闹,里面的人还在准备宴席,这家的女主人曾经在刘嘉工厂流行白喉的时候,去她那里帮过几天工,因此认得刘嘉,对她的印象也非常好。

  “刘小姐。”女主人冲着刘嘉招招手,“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吃年夜饭?”

  “不用啦,我还有一屋子人等着呢。”刘嘉笑眯眯地说。

  大厨正在切五花肉,一旁的小帮厨则在往五花肉里包豆沙。

  包豆沙?!

  “甜的五花肉?”刘嘉大为震惊,她对甜的五花肉的理解仅限于东坡肉,冰糖肘子,但那也就是在菜里放糖,无锡排骨的甜度已经是她平生所见之最,往五花肉里直接夹豆沙,完全闻所未闻。

  “是呀,甜烧白,带回去尝尝?”女主人热情地要给刘嘉打包。

  刘嘉看着豆沙与肥肉的组合,连连摇头,女主人十分遗憾:“好吃的。”

  “我真吃不了甜的肉。”

  “咸的吃嘛?”此时男主人端了一锅用白水煮好的肉过来,放在桌上。

  刘嘉好奇地问道:“这个叫什么?”

  “裹脚肉。”

  刘嘉听说过袜底酥,不知道还有裹脚肉,不知道这两样东西凑在一起吃,是不是能跑得快。

  男主人手握大刀,看似十分轻松的从一整条五花肉上片下来肉片,肉片一端挑在刀刃上,隔着肉片,能看见男主人的脸。

  只要切过肉的人,都知道他的自信十分有道理,冻肉切这么薄很容易,熟软的肉想切成这样,那真的是有相当的功夫。

  见刘嘉一脸的惊讶,男主人非常自豪:“这不算什么,我还能放在豆腐上切。”

  为了证明自己所言非虚,男主人不管女主人的阻拦,非得去拿一块豆腐,在刘嘉面前露一手。

  他切了第一片,果然,被压在五花肉下面的嫩豆腐纹丝不动,一点都没有破碎的迹象,他打算收了豆腐,老实干活,刘嘉忽然拦住他:“别在店里切,到门口。”

  “诶?今天我们不做生意。”男主人不明白。

  刘嘉对他说:“今天不做,明天不做,总归有一天要做的呀,难得今天路上那么多法国人,不让他们看看吗?”

  “他们懂什么。”

  “你不教他们,他们怎么会懂?要是刚才你没切给我看,我也不懂啊。”刘嘉极力劝说男主人到门口表演刀工。

  今天路上有很多一看就知道不缺吃喝的法国中产阶级以上的路人,量大管饱已经不是他们在外面吃东西的首选,第一吃稀缺食材,但是稀缺食材都很贵,而且这年头运输不便,中产阶级真的吃不起太稀缺的食材。

  第二就是吃稀缺手艺,越花哨的手艺,越能打动他们。

  所谓寿司之神、煮饭仙人,也就是这么营销出来的。

  刘嘉相信,营销永不过时。

  桌子摆出去了,豆腐也摆出去了,五花肉也放在豆腐上了,现在就差手持菜刀的男主人出去了。

  门口放着那么大一块肉,引起了许多路人的围观,他们好奇地等着看店家到底想干什么。

  男主人从来没有在那么多人面前表演过切肉,忽然十分紧张:“这……要么算了吧,我怕切不好,反而砸了店里的招牌。”

  悬念都已经吊起来了,如果就这么黯然收回来,太过浪费。

  “我来!”刘嘉洗了手,兴冲冲地接过菜刀,学着刚才男主人的样子切肉,看人切肉那么简单,自己一上手……切出来的肉非常良心,那叫一个厚实,跟麻将似的。

  又切了一刀,男主人终于忍不住了:“我来吧。”

  前面刘嘉切的时候,围观群众的表情从好奇到茫然,不明白这水平有啥好出来秀的。

  再换成男主人,经过了前后对比,顿时差距就被拉开了。

  切下来的肉,薄薄一片,轻薄剔透。

  “哦~”人群里发出惊叹。

  也有人不屑一顾:“不就是培根吗?有什么区别?”

  “不一样!”刘嘉把女主人刚刚调好的蘸水端出来,让那个唱反调的人试吃。

  他吃完了,他眼巴巴地看着还没切的五花肉:“刚才没尝出味儿来,还能再吃一片吗?”

  旁边有人起哄:“你这是猪八戒吃人参果呢?”

  除了他之外,还有更多的人想尝尝,还有好几个是法国人。

  川菜馆之所以现在就打烊,不是因为老板一家子真的如此坚持传统,而是因为在法国有钱下馆子的华人,一般是闽粤浙那些东南沿海城市过来做生意的人,他们对川菜的印象就是——辣,所以,川菜馆平时的生意平平,到大年三十,更没人来了。

  就连Emma’s house的精选什锦点心套装都比川菜馆的生意好。

  现在突然有那么多食客,而且还只点一道菜,并不需要花什么心思,那就不能放过了,有钱怎么可以不赚?

  “我们以前怎么就没想到呢。”女主人看着五花肉一整块一整块的被卖掉,十分感慨,这道菜以前就在菜单上,可是很少有人去点,最多就好奇问一句“裹脚肉”是什么,听说是煮五花肉,就直接略过。

  “因为你们习惯啦,不觉得能把肉切这么薄是很厉害的事情,凡是能炫技的东西,都得拿出来让人看看,还可以再加点故事,比如这猪是只吃橡果喝山泉水长大的,平时还要听音乐喝啤酒,音乐也只听约翰·施特劳斯的,不听肖邦,听肖邦的猪肉会比较塞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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