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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明欢提着背包, 渐行渐远。 漫天细细密密的雨幕将他的脚步遮掩,仿佛连同要那座蓝黑色的、矮小破旧的“房子”一同埋葬。 “明欢!沈明欢!” 滂沱大雨中传来呼喊声,来人的声音在雨声中朦朦胧胧听不真切,随着距离靠近越来越清晰。 “下这么大雨你怎么连伞都不打?”来人还穿着单薄的睡衣,也没有打伞,似乎是看到他之后便急急冲入雨中,忙乱下连雨具都顾不上拿。 沈明欢转身看了他一眼,慢吞吞地道:“哦,是你呀,商驰。” “诶,别寒暄了。”商驰抓住他的手腕,“先跟我走!” 他拉着沈明欢在雨中跑了起来。 仿佛将乌云、落雨、阴霾也一同甩到了身后。 恰巧这时附近的楼房上有人推开窗户。 颜骥揉了揉眼睛,“哇,那里是有两个人在跑步吗?” 他回头,对身后的人感叹道:“斯年你看,人家这才叫青春啊。” 好像他今年不是十七岁而是七十岁一样。 莫斯年条件反射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向外看去,望见雨中一黑一白两个小小的人影。 白色那道人影似有所觉般遥遥投来一瞥,莫斯年忽而有种触电般的心悸。 那是谁? 其实他们的距离不近不远,大雨让眼前的一切都变得缥缈,莫斯年并不能看清对方的模样。 可莫斯年莫名有种熟悉的感觉,仿佛他曾在过去的某一刻见过过相似的画面。 这不应当,在此之前,他绝无踏足过这颗九等星。 所以是因为那人吗? * 商驰带着沈明欢回了自己家。 垃圾星上基本没有富裕的家庭,这里仿佛被快速发展的人类社会遗忘了,甚至看不到太多科技留下的痕迹。 青砖、瓦砾,“复古”的陈设,连机器人保姆都没有,就更谈不上全屋智能中控系统了。 商驰进门就连打了两个喷嚏,他赶紧递过一条毛巾,“明欢,干净的,你快先擦擦,别着凉了。” 他挠挠头,“湿衣服穿着也不行,我拿一件我的衣服给你,你就先凑合凑合?” 沈明欢接过毛巾,晃了晃手中的背包,“我自己有。” 背包是防水的,里面的衣服还是干干爽爽,住得比它主人都舒服。 “诶?”商驰有些诧异他出行装备的齐全,连换洗衣服都带上了,是打算出远门吗? “那你赶紧换上吧,浴室在那。”商驰按下内心的疑问,觉得还是沈明欢的身体更重要,催着他去泡个热水澡。 沈明欢不动,他瞥了一眼商驰还在滴水的衣摆,“那你呢?” “我没事,我可以等,你不用担心我。”商驰排着胸脯乐呵呵言道,话音刚落就又打了一个喷嚏。 他对上沈明欢平静的目光,讪讪一笑,“我去隔壁借一下浴室。” [宿主。]系统感慨道:[你变了好多哦。] 以前的沈明欢哪会在乎其他人除了生死以外的事情?他的眼睛长在头顶上,看不到小人物的悲欢与不适。 沈明欢不承认,他嘴硬:[哪有?我一直都这样。] 商驰是为他淋的雨,进门已经打了三个喷嚏了,是个人都该有点表示。 只是从前的沈明欢大概率不会在乎,这么看来,他以前真的挺讨厌的。 系统无条件站在沈明欢这边,它心疼地说:[宿主,主角现在也在这个星球,只要你和他见面,他就会发现你和莫鸿雪、莫鹤轩相似的外貌,进而产生怀疑,等他确认你的身份,你就不用在这里受苦了。] 莫家的荣华富贵是很动人的诱惑,可原剧情里,主角莫斯年一点儿犹豫也没有。 他义无反顾地带着原主回到了上等星,并且主动提出向外界公布原主的真实身份,最后甚至不顾大哥莫鹤轩的挽留,坚决离开了莫家。 主角很小的时候,莫鸿雪就把他的真实身份连同他父亲的往事全都告诉了他。 莫斯年一直都知道自己其实是唐朝晏的儿子,他不相信他的父亲会叛变,却也不得不承认,以如今的局面,一旦他的身份暴露,天下之大也将无他容身之处。 即便如此,即便会平添许多风险,他也还是坚决地要把莫家一少爷这个身份还给原主。 哪怕剧情里莫斯年直到为唐朝晏平反后才主动表露自己的身份,可毋庸置疑的是,他在做这个决定时,切切实实地把自己的生命都当做筹码押了上去。 他在一无所知的时候占据了另一个人美满的人生,再怎么补偿也是不为过的。 [小九。]沈明欢啧啧称奇,饶是他这么挑剔的人,也不得不承认主角品行极为端正,[你看儿子的眼光总这么好。] [嗨呀,主角嘛,不伟光正没法过审的啦,法律允许读者都不会允许。] 系统被夸了美滋滋,[不过我觉得我眼光最好的一次,是选中了你当我宿主。] 沈明欢微微一笑,温和道:[很恶心,下次别说了。] 垃圾星上穷困潦倒的日子里,原主在很认真地生活。 他的光脑里有一笔钱,如果商驰没有叫住他,沈明欢也能租到一个很好的房子。 原主不是因为没钱才住在铁皮屋的,他在当家教,偶尔也会在附近打几分零工,多多少少也攒了一点钱。 如今的义务教育是在光脑上进行,原主很努力,十年的时间,不仅学完了基础课程,偶尔光脑上会有便宜的、免费的公开课,原主也都没有放过。 他的学习成绩很好,可惜他没有成年,无法通过正规渠道找兼职,即使当家教也是收着极低廉的价格,用光脑开着变声器。 原主一直都知道自己要什么,他要离开垃圾星,去更加繁荣的星球见识更广阔的世界。 星舰的飞船票很贵,原主赚了钱也不敢乱花,全都存了起来。 他想,等到他一十岁成年的时候,他存的钱就够他去附近那颗名叫穗星的七等星了,他在穗星再奋斗几年,或许又能去一个更加高等的星球。 终有一天,他要到那颗唯一的一等星上,看看传闻中属于帝星的独特风景。 原主也没想到他的目标会实现得这样快。 他今年十六岁,离他成年还有四年,已经到了一等星,摇身一变成为联盟指挥官的亲儿子,高高在上的莫家少爷。 他有属于自己的私人星舰,宇宙浩瀚他无处不可去,曾经七等星的一张船票尚且要他可望不可即,如今他甚至可以买下整颗穗星。 多么神奇,多么梦幻。 他过往一十六年的努力啊,不敌这区区一张脸。 那他泥泞中的挣扎算什么呢?他一直以来为之奋斗的算什么呢?他午夜梦回看着光脑上的数字时心里泛开的欣喜和期待又算什么? 他的回忆、他的梦想、他的人生,通通都像一场笑话。 所有人都在摇头叹息,他们说完美无缺的莫斯年身上唯一的遗憾,就是这段略显荒唐的身世。 没有人在乎故事里还有一个沈明欢。 连沈明欢自己都不在乎自己了。 沈明欢叹了口气,他问:[沈明欢原谅他们了吗?] 系统摇了摇头,[从来没有。] 莫鸿雪爱他,邵琨瑶爱他,莫鹤轩爱他,莫斯年有愧于他。他们挖空心思补偿他,用尽一切弥补他受过的伤害。 原主醉生梦死,穷奢极欲过一生,可当他生命走到尽头,仍旧只肯承认垃圾星铁皮屋里穷困潦倒的少年。 那才是他,那才是“沈明欢”。 [那我也不要原谅他们。]沈明欢轻声说。
第98章 亡羊补牢为时已晚(3) 商驰动作很快, 也许是怕沈明欢一人在房子里拘束,他头发都没擦干就跑了回来。 “明欢明欢,你刚才是怎么了?你打算去哪里?”商驰觉得, 如果一个人提着行李淋雨,这种行为大概算不上正常。 他小心翼翼地问:“是不是遇到什么困难了?我能帮忙吗?” 沈明欢看了他一眼, 言简意赅,“屋顶裂了, 出来找住的地方。” 商驰长吁一口气, “原来是这样啊,吓死了, 我还以为……诶明欢,你干脆就来和我一起住好了。” 商驰比原主大两岁,他小时候住在孤儿院附近,原主到了孤儿院后,商驰就经常来找他。 也不知道在那么多小孩里,商驰怎么偏偏就一眼看中了原主, 只愿意跟原主玩。 孤儿院的孩子总是弱势,没有大人撑腰,向来是不良群体中最好捏的软柿子。可原主被欺负时,商驰就算打不过也要冲上去替他挡拳头。 后来他们慢慢长大, 这份友谊仍然存续。原主回到莫家后,所有的财富都是他人单方面给予, 而他自己只主动提过一个要求,就是为了商驰。 只可惜那之后他连自己都放弃了,更别谈怀念什么故人故友旧时光,两人才慢慢失去了联系。 不过那都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两年前,商驰的父母离异, 各自组建了新的家庭,把家里的房子和小部分财产留给了他。 同年,“沈明欢”搬出了孤儿院。 “反正你也要找住的地方,我这里刚好有空房间,怎么样?” 商驰嘟囔,“我之前就邀请过你好多次,这次看你又用什么理由拒绝。” 原主决定搬出来之后,商驰就提出可以住在他家,可浑身是刺的少年连孤儿院的便宜都不肯占,哪愿意麻烦自己的朋友? 住在商驰家倒也无不可,沈明欢想了想,“我付房租?” “沈明欢!我没有和你做生意!”商驰大声反驳。 身为好朋友,他自然知道沈明欢从前住的地方是什么模样。 他只看过一次,之后就再没去过,料想对方或许也不愿意让他看见自己的窘迫。 可他不能不担心,之后每一次见面,他总要提起让这人搬家的事,从未被应允。 “付房租是吧?”商驰气得鼻子都歪了,他摁着沈明欢的肩膀试图让他跪下,自己也先一步跪倒。 他指着窗外黑漆漆的天,“来来来,我们遵循古礼结拜为异姓兄弟,天地为证,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这样我家就是你家,你住自己家,总不能付房租了吧?” 商驰也不富裕,他的父母给他留下的钱只勉强够他节衣缩食到成年。他其实可以把房子租出去,或者卖了,自己换个更小的房子,至少生活上不必再那样拮据。 可他想给沈明欢留着,他想和沈明欢一起住,于是一直拖到了现在。 商驰从没想过找沈明欢要钱,他知道沈明欢想离开垃圾星,便不可能为这人的目标再添三分负担。 “哦对了,”他一拍脑袋,促狭道:“我比你大,我是你哥,明欢弟弟,叫声哥哥来听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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