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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你还别说,许叔叔还挺厉害的,他爷爷现在还能生龙活虎的拿棍子追他爸,绝对有许叔叔的一份功劳在里面。 毕竟他爷爷的养生操和药膳都是许叔叔一手操办的。 就连他经常被对方随手喂一颗带着甜味的药丸,连带着他都很少生病了,就算生病,一颗甜甜的药丸下去,病就好了。 所以,黎慕琛对许叔叔的好感还是挺大的,重要的是,许叔叔他是个正常人!所以黎慕琛对他的好感就更大了! 小时候的黎慕琛除了在他爷爷那儿待外,就喜欢往许叔叔的医馆跑,不仅因为许叔叔是个正常人,还因为对方经常会遇到一些事情。 许叔叔人挺背的,他的医馆自从开业以来,出现的都是一些奇奇怪怪的人,例如找许叔叔去给人换心,据说是因为雇主喜欢的女孩快要死了,天生的心脏病,需要换心,许叔叔倒霉地被对方抬着人找上门,要求他去帮忙换心。 至今还记得,许叔叔表面笑嘻嘻的把人留住,转头就让他去报警的场面。 等警察把人抓走后,许叔叔抱着他语重心长地说道:“小琛,你要记住,遇到这种事就要报警,绝对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危险分子!抬着人找中医换心,这不是纯粹想让人死吗?还真爱,真爱有两个吗?被换心的女孩多无辜,还来生再和她在一起,多大的脸!呸!” 小时候的黎慕琛看着被带走的人,点点头表示记住了,随后也跟着呸了一下,虽然听不懂,但是警察叔叔都夸许叔叔了,那许叔叔说的就是对的。 后来他就成了许叔叔的好帮手,前脚有人威胁许叔叔让他帮忙剖开孕妇的肚子,取婴儿的心头血,后脚他就直接录音报警,争做热心好市民。 前前后后抓了不下十几人,后来没有人找许叔叔干这活了,倒是找许叔叔帮忙看病,不过这个看病也有点危险。 就好比有一次,许叔叔被人请走,他正好也在医馆里,被人强硬地一起请走。 然后他就看到了一个死掉的女人和愤怒的男人,男人看到许叔叔,要求让许叔叔把女人救活,救不活就让他们给那女人陪葬。 许叔叔没说话,递给黎慕琛一个眼神,黎慕琛秒懂,许叔叔要求摆祭坛招魂,魂召来了,再续肉身,对方同意了。 至于黎慕琛,他以要上厕所为由,熟练地拨打报警电话,说有人绑架他和许叔叔,并且威胁要杀他。 警察迅速出警,不仅成功救出了他们,还剿灭了一个黑帮毒瘤,为此,官方还给他和许叔叔一人一个证书,并夸赞他是个好孩子。 当警察笑着告诉他,他救了很多人的命,是个小英雄,并且还对着他敬礼时,那一瞬间,黎慕琛心中升起的荣耀和兴奋感让他久久不能忘怀。 自此黎慕琛就走上了热心好市民的道路。 黎慕琛叹了口气,感慨万分,多亏了有许叔叔带着他经常接触这些事,不断地告诉他,这么做是错的,这才没让他在一对不正常父母的影响下长歪,他如今变得这么正直,许叔叔功不可没。 刚进门,一见到他,许云随手塞给黎慕琛一颗药丸,黎慕琛想也不想地塞进了嘴里,还是一样的味道,甜甜的,带着一股花香味,一如既往的好吃。 黎慕琛带着许叔叔一边去卧室,一边说对方的来历,随后简单地说了下对方的伤势。 到了卧室后,许叔叔看着躺在床上的青年,伸手把了把脉随后眉头一皱,脸色慢慢严肃了起来,看到许叔叔这个样子,黎慕琛心里不由得咯噔一下,觉得对方这是铁定没救了。 “多久准备后事?”黎慕琛询问道。 “准备什么后事?人还活着呢,没死。”许雲没好气地瞪了黎慕琛一眼。 黎慕琛听到许雲的话有些不好意思,轻咳一声,开口道:“这不是看您的表情太严肃了吗?还以为他没救了。” “我表情严肃是因为这年纪轻轻的小伙子怎么浑身都是病,皮外伤低血糖,低血压就算了,他还有脑震荡,胃溃疡,肠炎,头风,喘鸣症,以及不知道对什么过敏了,目前正在休克中。”许云有些无语地说道。 随后又继续说道:“我也是头一回遇到这种情况,感觉就好像一辆光鲜亮丽的名牌车,但内部零件却是拖拉机拼凑的,这好好一小伙,身体比八十岁的老人都不如,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八十岁老人童颜不老呢!这身体是怎么糟蹋的?” 黎慕琛:…… 黎慕琛也没话可说,他也是头一回见到这种体弱多病的同龄人,听许叔叔的话,感觉比欣儿还要脆弱,所以,这还有救吗? 许叔叔表示还是能救的,只不过得先搞明白,他到底是什么过敏。 找了一圈后,最后发现,这人,他啥都过敏。 衣服被子必须换成纯棉的,因为对方对蚕丝过敏。 黎慕琛床头的助眠香薰,他都没点,对方居然也过敏,然后又发现他居然对放在柜台上的那盆开了花的绿萝也过敏。 把这些东西搬出去后,对方的过敏症状依旧没有消失,最后由经验丰富的许云排除了最后一项,冷空气过敏。 黎慕琛:…… 黎慕琛站起身按下了墙上的空调开关,他是头一回听到冷空气过敏这个词。 感觉这人被沈明轩捡回来也不是不能理解了,某种程度上来说,都是麻烦体,就是不知道对方脆弱成这样到底是怎么长这么大的。
第171章 龙傲天31 黎慕琛跟着他许叔叔记着病人的注意事项,送走了对方后,原本打算去公司工作的,现如今看来,根本离不开。 他总不能让沈明轩过来照顾人吧?由许叔叔亲口证明,对方真的非常脆弱,黎慕琛怕去趟公司回来后,对方就变成了尸体。 没办法他只能打电话,让人把资料送过来,他打算在家里办公。 至于沈明轩,他还在纠结这堆金银珠宝应该放到哪里。 黎慕琛实在是怕了,没让他出去,而是让人送来珠宝的手册,让他看着选,选中就联系人买下再送过来。 于是沈明轩一边看着手册,一边大方的宣布,他不占黎慕琛的便宜,他的那堆宝藏就全部送给黎慕琛了。 黎慕琛:…… 那真是谢谢了! 转头又联系人,把东西全送到了博物馆,当然,是以沈明轩的名义捐赠的。 —— 纪霖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 他看了眼四周昏暗的环境有些茫然。 “你醒了。” 一道低沉的声音响起,纪霖寻着声音看过去,隐约间一个人影正坐在落地窗前。 月光透过窗户洒在对方的身上,像是给他披上一层薄薄的银纱,他坐在落地窗前的单人沙发上,手上拿着一本书,夜色太暗,纪霖只能通过体形判断这是一个男人。 对方的脸隐匿在阴影中让他看不清那人的样子,唯一能看见的,就是那双金色的眼睛,带着上位者的平静和冷漠,显得格外霸气。 纪霖猜测对方的身份绝对不简单。 “是你救了我?”纪霖询问道。 “这不是显而易见的事吗?”落地窗下的男子用淡漠的语气回答道。 纪霖被梗了一下,通过语气判断,他可以看出,这个男子是一个非常自我的性格,加上对方这通体的气势,不用看就知道来历不凡,这救命之恩有点不太好还。 于是纪霖开口说道:“谢谢你救了我,这救命之恩……” “你要以身相许?”沈明轩打断了他的话。 纪霖:??? “算了吧,我不喜欢雄性。”沈明轩打量了纪霖一眼,有些嫌弃地说道。 纪霖:……我也不喜欢。 他只是想说这救命之恩他以后绝对会报答,没说要以身相许。 还没等他反驳,又听对方说道:“以身相许就不用了,你要想报恩的话,就做我的属下吧!” 纪霖:??? 虽说救命之恩有当牛做马的选项,但也不至于让他一点选择性都没有吧? 纪霖张了张嘴,想拒绝。 “啪”一声轻响,房间内的灯光骤然亮起,纪霖被突然亮起的灯光闪了下眼睛,不由得闭上了眼。 “大晚上的,为什么不开灯?你还坐在窗户边看书,不开灯你看得见吗?”一道清冷的声音伴随着灯光突然响起。 接着纪霖就听到之前和他说话的声音,带着几分狂妄和不屑轻嗤一声道:“呵,少爷,你在小看谁?区区黑夜也能遮住我的眼?只要我想,任何事物在我眼中都将无处遁形。” 纪霖听着这狂妄的语气眨了眨眼,被灯光刺激的眼睛逐渐湿润了起来,他暂时还有些不适应,但好歹也能睁开眼看人。 入目的就是两个青年,大约都有二十多岁的样子,只不过落地窗旁的青年要较为年轻一些,看着那张脸,纪霖突然间也就能理解,为什么对方能够理所当然地说出让他做仆人以报答救命之恩了。 和他之前猜想的一样,落地窗前的青年,样貌很英俊,乍一看上去让人心生好感,只是那周身的气势汹涌,一举一动间霸气十足,再加上那双金色的眼睛,看着人时总有种高高在上的感觉。 如果这种高高在上的感觉在别人身上,只会让人感到不舒服,认为对方在瞧不起他。 但这种感觉到了青年身上却觉得理所当然,仿佛他天生就应该高高在上,让人忍不住将自己的姿态放低。 另一个青年看上去和他差不多大,样貌也是格外的出众,修长的眉入鬓,一双桃花眼,明明应该是多情,但因为对方干净的眼眸却显得格外的清冷。 纪霖看着对方,莫名觉得对方有点眼熟,好像在哪里看到过。 “你醒了?”黎慕琛没理会沈明轩突然的宣告,这才发现躺在床上的人醒了,不禁出口询问道。 “谢谢你们救了我,我是纪氏集团的总经理,纪霖。”纪霖开口道谢,并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纪世集团?这个黎慕琛知道,就比他天华差那么一点点,和他们天华是对家,纪霖他听过,据说是纪世集团下一任继承人,只不过,他最近也没听说,纪霖要出海啊?他居然被海盗弄走,还被沈明轩捡回来了,这倒是让黎慕琛感到十分意外。 “是我救了你!”黎慕琛还没有回答,沈明轩开口声明道。 黎慕琛看了他一眼,有些无奈,但也为他作证:“的确,是他救了你。” 沈明轩看黎慕琛没有和他抢功劳,十分满意,随后看向纪霖,,缓缓开口道:“我救了你,所以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的属下了。” “对……不对,什么属下?”黎慕琛听到沈明轩说前面的话,赞同了一下,结果听到后面的话,瞬间反应了过来,疑惑地询问道。 沈明轩放下书,非常自然地对黎慕琛吩咐道:“少爷,给我倒一杯气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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