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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办法当然是对他们进行人道毁灭,只是这样做的危险性不小,他不可能拿狼群的性命做赌注。 既然想要保证狼群的安全, 或许他可以考虑利用其他动物当前排,比如驯鹿。 极地猎人再强悍,也不可能和驯鹿群抗衡, 如果他能引导极地猎人误闯驯鹿群, 然后再让狼群激怒驯鹿,促使驯鹿攻击猎人。 借刀杀人。 在这个计划里,狼群只是在外围骚扰,并不与猎人正面交锋,所以不可能有危险。 倒是他, 稍有不慎就会万劫不复。 也正因为如此,狼末无论如何都不肯同意, 哪怕汪白躺在地上撒娇, 他也不为所动。 他一点都不愿意让小狗去冒险,甚至准备召集狼群, 偷袭猎人。 太胡来了,之前狼群有七匹狼的时候,占尽了天时地利狼和,都没能拿下极地猎人。 现在狼群只剩五匹狼,极昼更是让他们无所遁形, 偷袭已然行不通了,他们倘若对上极地猎人,还没等逼近就会损失惨重。 汪白绝不允许那样的情形出现。 一狼一狗僵持不下, 气氛一度剑拔弩张, 就连旁边的小蓝狐狸都惨遭波及, 颤抖着躲在汪白身后。 汪白更气了,你说你,吵架就吵架,吓唬孩子算什么本事? 他赶紧摸了摸小狐狸的脑袋,安慰她别怕。 摸摸毛,吓不着。 小狗和小狐狸温馨的相处,让狼末不安的情绪逐渐平和。 他收敛了猛兽的威压,狼眸紧紧地盯着汪白,见小狗不理他,颇有些不知所措地蹲坐一旁。 呼,还好狼末没有继续下去,否则在这封闭的空间内,他早晚也会像小蓝狐狸一样抖个不停。 而他之所以没有小狐狸那么大反应,大概是因为和狼末在一起久了,身体已经习惯了狼末的存在,即便狼末发怒,他也不再像刚开始那么恐惧。 安抚好了小狐狸,汪白将目光投向正襟危坐的狼末,该怎么劝说担心他的狼哥呢,这可真是让他伤脑筋。 关键是,他还真没法保证自己一定不会出事。 唉,他要是只哈士奇就好了。 这样混在狼群里,不冒尖不单走,谁都别想一眼看出他的身份。 可惜他是萨摩耶,他的皮毛一年四季都是雪白雪白的,在北极狼的毛发已经开始变灰的时候,他依然洁白如新。 还有他那极具特点的微笑和立耳,让他在狼群里鸡立鹤群,简直不要太显眼。 狼末见不得小狗沮丧,舔舔他的吻部以示安慰。 如果小狗非做不可,那他愿意让步,但前提是他必须陪他一起。 他将汪白画的一连串计划里的每一只小狗身旁,都添上了一只小狼,意思很明显了,他要陪着汪白,一起冒险。 不行,这太危险了! 几乎没有犹豫,汪白就摇了摇头。 他独自诱敌深入,虽然冒险,但他有把握极地猎人不会伤害他,毕竟他只有活着,才能为极地猎人带来利益,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一只死掉的萨摩耶能卖几个钱? 可是狼末就不一样了,北极狼的皮毛还算值钱,但这点钱根本入不了极地猎人的眼。 为了排除危险,他们一定会率先解决掉狼末,再想办法活捉他。 狼末却心意已决,无论他把头甩得多快,狼末连眼睛都不带眨的,直勾勾地盯着他。 摆明了要么带他一起,要么谁都别去。 真是固执。 汪白没好气地咬住狼末的前肢,当然他没有用力,只是单纯地泄愤而已。 狼末也任由他咬着,眼神专注而认真,一脸的宠溺。 无奈之下,汪白不得不将计划搁置,他宁可冒着被极地猎人发现的危险,也不愿意白白让狼哥送死。 他太了解极地猎人的可怕了,那些游走于法律边缘,在枪尖上讨生活的人,被他们盯上的动物,即便是死了,都要被榨干最后一点价值。 第二天,狼末离开了山洞,将同伴召集到一处。 狼越不耐烦道:“这么早叫我们做什么,难道小狗水又不够喝了?” 极昼不分日夜,但时间越早,太阳的位置越偏,到了正午,阳光明显最为强烈。 这时候阳光还算柔和,狼群都还在睡梦中就被狼末唤醒,多少有点精神萎靡。 狼末看向他,眼神里多了几分肃然:“狼越,报仇的机会到了,就看你要不要参与。” “要,当然要!”狼越瞬间来了精神,目光灼灼地注视着狼末,“只要能咬死那两个极地猎人,你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我要你做的事情很简单,就是在我发出狼啸的时候,将驯鹿群朝我的方向驱赶。”狼末提醒他和其他的狼同伴,“在发起总攻之前,谁都不许提前发难。” 狼越有些不满:“我可不敢保证,再让我看到他们,我恐怕会忍不住冲上去。” 狼末厉声道:“忍不住也要忍,别忘了,他们手里有枪,你死了不要紧,惊动了人类,放跑了他们,我们的努力就白费了!” 狼越沉默了,片刻,他正色道:“我答应你。” 只要能洗刷他身上的耻辱,他愿意咬牙忍耐。 狼末点了点头,继续道:“我会将他们引到驯鹿群中,你们要做的,就是让驯鹿跑动起来,然后趁乱咬死他们。” 这完全是汪白的主意,狼末完全照搬了汪白的计划,只是将实施者换成了他。 野戈担忧道:“太危险了,他们的手里有枪,您的安全如何保障?” “有驯鹿群在,它们会帮我们分担火力,所以大可不必担心。”狼末胸有成竹地说。 但实际上,他心里也没有底,只是这种时候必须要让狼群坚定信心,否则还未开战就先怯战,那他们和极地猎人的战斗也不用打了,必输无疑。 骄阳之下,万物散发出勃勃生机,驯鹿三三两两的在河边进食和饮水,浑然未觉危险已悄然接近。 狼越他们蛰伏在草丛之中,只等狼啸一起,他们就一同冲出去。 另一边,狼末叼着包裹,和昨天一样到河边取水。 托尔和史密斯早就蹲守在侧,他们昨天跟着狼越绕了好大一圈,连个狗影子都没见到,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居然被北极狼给耍了。 互相埋怨了一通,今天他们卷土重来。 他们就不相信,他们两个人四只眼睛,会把一只狼给跟丢了? 狼末耳朵动了动,细微的声响引起了他的警觉,看来猎物已经就位了。 他将装得半满的包裹叼起,朝着驯鹿群的方向走去,速度不快,确保那两个极地猎人能跟上。 猎人们相当谨慎,但有了昨天的教训,他们不敢离北极狼太远,生怕又跟丢了。 于是猫着腰,不远不近地跟着,同时时刻保持着对周围环境的关注。 狼末悄然往后看了一眼,不愧是经验丰富的猎人,若不是早已经锁定了他们的气息,怕是根本闻不出他们的味道。 他们似乎在身上涂抹了什么东西,那种东西散发出的气味,让他感觉不到丝毫的特别和威胁。 真是狡猾。 他决定不再给猎人思考的时间,加快了奔跑的速度。 “不好,它加速了!”托尔小声惊呼,“怎么办,它是不是发现了我们?” 史密斯抿了抿唇,眉间聚起沟壑,似乎在思索什么。 托尔等不及了,想要跑上前去。 却被史密斯拦下:“有些不对。” 托尔焦急道:“上帝啊,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想这些?不过一只北极狼而已,你有什么好怕的?” “你冷静点!”史密斯紧了紧腰间的枪,身为猎人的直觉告诉他继续下去会有危险,“你自己说,正常情况下,北极狼的速度会有多快?” 托尔一愣,下意识回答:“大概和驯鹿差不多快?” 史密斯点头:“但它现在的速度,却连我们都能勉强追上。” “它叼着包裹啊,跑得慢一点也很正常吧?”托尔耸肩。 史密斯眯了眯眼,那只北极狼已经快要从他的视野里消失了,如果他们再不加快步伐,今天又会和昨天一样一无所获。 老练的猎人却选择了放弃追逐,他停下了脚步,顺便拽了一下托尔的手臂。 托尔困惑地转过头:“你干什么?” “别追了,反正也追不上了。”史密斯说。 “别开玩笑了史密斯,我们不能错过这次机会,而且我们追得上的,你瞧,那只狼也停下了,它在等我们呢。”托尔半开玩笑道。 史密斯却无论如何不肯在挪动哪怕一步。 “老朋友,我看你是真的老了,连这点胆量都没有了。”托尔指着远方的北极狼,“那是什么?一只畜生,它懂得什么叫欲擒故纵?史密斯,难道你不想抓那只萨摩耶了吗?那也行,我自己去,到时候卖了好价钱你可别眼红!” 狼群袭击他们的时候,恰好他们身上的记录仪将画面记录了下来,干他们这一行的,每次进极地都会带上一个记录仪,一来是拍摄极地风光和极地的动物,可以卖给有这方面需要的对象;二来是作为珍品出手前的凭据,让买家确认这只动物是从极地捕捉到的;三来,极地猎人将每一次捕猎都视作荣耀,记录仪可以详实地记录下来捕猎的片段,这是他们炫耀的资本,也是他们让雇主放心的凭依。 而且先前损坏的无人机他们后来也去收取了残骸,损坏程度远超他们想象,好在芯片的材质特殊,只要他们离开极地就可以找人进行修理,之后再把记录仪和芯片里的内容放出去。 想想看,一只生活在狼群中的萨摩耶,势必引起大范围的轰动。 那些猎奇的有钱人必然不会吝啬财富也要买下它,永远不要低估富豪的消费能力,金钱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串数字,能用钱买到的东西就配不上贵重二字。 现在,万事俱备,只欠萨摩耶。 泼天的富贵就在眼前,托尔不想轻易放弃。 他有预感,这一单只要成了,一定会成为他极地猎人生涯中最浓墨重彩的一笔。 第46章 “我看你是钻钱眼里去了, 你这个愚蠢的土拨鼠,别忘了,越是鲜艳美好的事物越是可能暗藏杀机。”史密斯出言警告。 托尔露出不耐烦的神情, 他摆了摆手,对同伴的劝告嗤之以鼻:“史密斯,你已经老了, 你的胆小和怯懦让你不再适合继续做一名极地猎人。我想等这场狩猎结束, 你就该回到妈妈的怀抱了,而我,威廉姆斯托尔,将会成为真正的极地之王!” “随便你,”史密斯额头青筋暴起, 下意识去摸腰间的枪,好在他最后忍住了, “愿上帝保佑你。” 托尔只当史密斯是个彻头彻尾的懦夫, 连个眼神都懒得再施舍给他,抓紧时间追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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