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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原暮色[重生]

时间:2025-05-26 12:00:16  状态:完结  作者:岁暮同归

  纪暮第一次见程淼,应该是在刚出生那会儿,彼时他一介婴孩,留不住什么印象。

  第二次,纪暮三岁,程淼身怀六甲, 带着喜欢的男子回程家公布喜讯, 纪暮对这一段记忆也没什么痕迹,只是隐隐觉得程淼不喜欢他。

  第三次, 纪暮九岁,外婆离世,程淼赶着火车和浓雾回家, 不知道是因为沉浸于失去母亲的悲痛还是因为舅舅的埋怨,那几天程淼一直没笑过,对纪暮置若罔闻。

  今天第四次, 程淼再见到这个血缘上的母亲,她不再年轻,人却柔和了许多。俩人相处时,程淼只有迟疑、斟酌、小心翼翼,不像正常母亲见到儿子,但仔细一想,他们原本和陌生人也没什么两样。

  纪暮搬进新家后,司逐行频繁上门,出入次数和自己家也没什么区别,俩人吃饭的地方从司逐行客厅转到了纪暮客厅。

  司逐行担心纪暮,没像平日一样缠人打趣,吃饭的时候一个劲给纪暮夹菜,等纪暮从思绪中抽身时,看见自己的饭碗已经堆成小山。

  见司逐行还要继续夹菜,纪暮出手阻拦。

  “逐行,够了,你自己也多吃点。”

  司逐行听闻停住夹菜的动作,看了眼纪暮的碗,瞳孔闪过一抹诧异,显然自己也没意识到,于是手腕一转,将菜放入自己碗中,笑道:“好,快吃快吃,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司逐行被家人宠惯了,许多事随心所欲,但他情商高,只要他愿意,细节之处总能体贴入微,纪暮后知后觉发现今晚这一桌子菜,全都是按他喜欢的口味准备。

  纪暮看着他的表情,眼里的淡漠一点点散去。

  司逐行不是个客气的主,吃好站了一会儿往纪暮沙发上玩游戏,等纪暮洗好澡出门,司逐行已经睡着了。

  纪暮知道他是想陪陪自己,看着轻叹口气,将他的手机放到桌上。

  纪暮房间的灯可以调三种色调,司逐行玩游戏时喜欢柔和的暖黄色灯光,喜欢的理由很中二,“真正的高手总是要隐藏于不被理解的灰暗之处,这样才好看清敌人的一举一动。”

  纪暮也喜欢,他觉得暖黄色调安静平稳,最能静心。

  司逐行和所有年轻人一样,热衷于吃喝玩乐,游戏算是一大爱好。他自己开游戏公司,打游戏也厉害,最喜欢琢磨游戏规则、拆解高难度操作,每次新鲜劲一过就会换个游戏。

  根据他的观察,司逐行对游戏的热情最多保持在两个小时左右,如果没有挑战性,他两个小时都坚持不住,倒头就能睡着。

  重生前,司逐行为了照顾纪暮,很长一段时间和纪暮睡在一起。纪暮病好后俩人分开,很长一段时间,司逐行会因着习惯,半夜起来爬到纪暮床上。

  纪暮觉浅,一大个活人开门到躺在他身边动静不算小,纪暮前两次还会提醒,司逐行困了屏蔽一切,含糊着说:“哦,动不了,先睡觉。”

  是真的睡觉,转头呼吸平稳。

  纪暮也是那时候才知道司逐行玩游戏玩到一半容易睡着的小毛病。

  为了避免他继续走错房间,纪暮看见司逐行在沙发上睡着时,总会走近叫两声,叫得醒司逐行会乖乖回屋去睡,叫不醒纪暮会给他盖床被子,至于他中途醒来回自己的房间还是去错纪暮的房间,纪暮都习惯了。

  纪暮熟练拉过被子,发现司逐行一截手腕搭在沙发沿角,他的手骨节分明,干净修长,瓷白的皮肤下露出浅浅的筋骨,纪暮又想起上辈子司逐行为了束缚他而留下的疤痕。

  用来捆缚的绳索外面包着一层绵软布料,司逐行的目的是为了留意他的情况,没必要真将俩个人囚住。

  彼时纪暮浑浑噩噩,大多数时候陷在自己荒芜的世界,不记得那道疤具体出现的时间。纪暮一度很好奇,一样的绳索为什么只有司逐行的手上会留疤,他自己的手上却干净一片。

  他问过原因,司逐行听着愣了两秒,眸底露出一抹笑:“也许是为了庆祝你痊愈。”

  纪暮听了摇头:“如果真是这样,那疤痕也该落在我身上。”而不是将我的苦痛烙印在你身上。

  司逐行听闻笑出声,动静有点大,眼底浸出一抹雾气,“你傻吗?有没有可能我天生疤痕体质。”

  “可你身上也没有其它疤痕,怎么会知道自己疤痕体质。”

  “那我总不能放任伤口自己成疤。”顿了两秒,司逐行眼底的雾气散去,桃花眼里一片潋滟,半开玩笑的语气:“除非为了我的爱人。”

  纪暮不喜欢深究感情,太浓烈,太牵扯人心,纪暮谈不起,所以他不理解司逐行为了喜欢的人而供奉苦难的决心。纪暮私心里不希望未来的司逐行为了一段感情而累得满身伤痕,思索一会儿开口。

  “爱人不该成为你的苦难。”

  “但如果他不幸遇到困境,我得帮帮他,是我自己要喜欢对方,有些风险,担了就担了。”

  纪暮说不过司逐行,因为他知道自己对待感情的态度不对。

  “如果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呢?”

  “那也没办法。”

  司逐行这话说得坦然,眼底露出一股无奈。

  思绪回笼,纪暮发现自己正握着一截手腕轻轻摩挲,动作很轻微,司逐行没醒。

  片刻后,纪暮在一片橘黄灯光下,垂下眼眸,低声将额头紧贴在司逐行手腕上。

  良久,纪暮将司逐行的手放回被子底下,压平褶子,回屋换了一身衣裳,很快出门。

  因着上辈子的车祸,纪暮重生后开车平稳,遇见大车虽不至于手足无措,但一直都是能避则避。

  纪暮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

  二十分钟后,纪暮来到一棵大青树旁,往里走是一个老图书馆,图书馆一共三层,一楼售卖畅销书;二楼有三间阅览室。一二楼白日里有不少人,此刻夜深,一二楼已闭馆。

  三楼有一间心理咨询办公室,是纪暮此行要去的地方。这栋房子有二十多年历史,没有电梯,纪暮拾阶而上,步伐轻缓,声控灯没亮。

  纪暮上辈子来的次数多,对这里十分熟悉,借着不远处微末灯光的投射,勉强可看清台阶。

  三楼一半是办公场所,一半露天,种着不少绿植,还有秋千和圆桌。

  经营者叫兰翊,纪暮推门时,兰翊正画着一片海,湛蓝、莫测,纪暮看了一眼就移开视线。

  “小鬼,你先坐会儿,我五分钟就好。”

  纪暮点头,找了个位置坐下,没一会儿,兰翊放下画笔走过来,看见安静看着窗外的纪暮眼神里透出一片迷茫。

  兰翊和纪暮毕业于同一所大学,兰翊年长十岁,勉强可以称一声学长。

  纪暮读书时连跳两级,十八岁时已经大二。彼时兰翊28岁,心理学博士,被受邀回母校开讲座宣传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

  兰翊刚进去,只听大堂传来一阵掌声,紧接着,一位男生走上讲台,身形修长单薄,眉目清隽,脸上挂着浅笑,男生讲了十分钟,下台时满堂喝彩,是个闪闪发光的少年。

  这个少年正是纪暮。

  邀请兰翊的人是毕业后留在母校当老师的同窗,他不是纪暮的老师,却熟悉纪暮的成绩,夸赞他的优秀。彼时隔得远,兰翊听着少纪暮近乎完美的演讲,也叹少年英才,母校辉煌。

  兰翊的心理学讲座安排在纪暮后两场,当他坐在讲台上时,纪暮正坐在观众席的第二排。在前三排全是老师的队伍中,他是唯一的学生,可见老师的偏爱。

  等兰翊高坐讲台,一眼能看穿台下人的举动。

  大学是学生最朝气恣意的年纪,虽然现在社会患有心理疾病者越来越呈年轻化,但是能越过千军万马到达A大的才子,除了自身的才智,绝大多数学生的父母认知,经济能力也不差。A大可以说是天之骄子的聚集地,大多数学生和老师都骄傲而优秀,他们对世界自有一套完整的逻辑和认知,反而很少有心理疾病,因此兰翊的演讲并没有吸引几个同学的注意力。

  纪暮是个例外,他听得十分认真,兰翊曾几次与他对视。

  兰翊没想到会在三天后再见到这个十八岁的少年。

  那会儿兰翊没回宁城,而是在A大附近的心理咨询室上班,办公室里的少年褪去舞台光芒后,依旧十分耀眼,十八岁的沉静平添了一丝成熟特质。

  “老师,这个世界很精彩吗?”

  这是十八岁的少年问他的第一个问题。

  “我无法共情别人的悲欢,有时候觉得生活很无趣。”

  这是少年的困境。

  兰翊听完发现这个看似完美的少年,内心的太阳是残缺的,天空是晦暗的,像行走在荒漠中的独行者。

  兰翊曾猜想是不是天才式孤独,因为很多先例表明,太聪明的人更不容易共情社会上许多人和事。这类天才往往安静、孤僻、乖张,与社会格格不入。但纪暮不是,他看着温柔又干净,如雨后疯长的翠竹,笑起来如早春微风,惹人亲近。

  兰翊建议纪暮不要去刻意迎合,可以学着培养爱好,絮絮叨叨说了不少东西,纪暮没有一丝不耐,安静听完后礼貌道谢。兰翊给了他一张名片,让他以后有需要再找自己。

  纪暮接过,走到门口时突然停住,纪暮看了眼阴云密布的天空,弯腰将兰翊开得极好的低垂的无尽夏绣球花往上扶了扶。

  转身发现兰翊看着他后,温声解释:“快下雨了,绣球花虽然适合淋雨,但花苞太大容易被打弯,浸水太过,花叶会发灰生病。”

  绣球花的花期一般在二十天上下,花期不算短,浇浇水就能存活,也因此容易被人忽视。

  兰翊因纪暮扶花的举动而对他印象深刻,觉得纪暮是个看不到生命光彩的心肠柔软的人。

  再相见是一个多月前,八九点的清晨。

  记忆里十八岁单薄的少年,变成了二十七岁挺拔如青松的青年。

  见到兰翊,纪暮笑容还是如当年那般温和,兰翊将人请进办公室。

  纪暮进了办公室后,沉默了将近半个小时,在兰翊怀疑纪暮的意图时,纪暮缓缓开口。

  “我有一个很好的朋友,他热烈张扬,像自由的长风,他说他喜欢我,我不知道该怎么拒绝他。”

  兰翊讶异,纪暮这样的性格成就,追求者和朋友应该不缺,怎么看都不应该被一场告白困扰才是。

  “他对我来说很特殊,我对他有亏欠,我想对他好,但我不希望他喜欢我。”

  纪暮没有具体描述令他困扰的朋友,兰翊却隐隐觉得令他真正困扰的不是这个朋友,而是纪暮本人在排斥一段亲密关系。

  “你可以拒绝他。”

  “没有用,他不会放弃。我也不想让他伤心。”

  纪暮这话太矛盾,一个不会放弃,一个还没拒绝就开始回护。

  “你可以试着去接受他,或者主动去靠近他,如果最后还是不行,那就只有拒绝,这样才不会耽误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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