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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萨谟兄你不惜做这种自爆身份的事也要安排我回家,我挺感动的。” 沈越冥拉着椅子朝他坐近了些,“冒昧问一下,萨谟兄,你是《魔皇》的作者?是你把我弄进来的?” 萨谟垂眼,瞧着不知何时抵到自己喉间的匕首,“这有点太冒昧了。” “我读话本的时候就想,要是有机会碰到那个傻缺作者,把他千刀万剐都不为过。” 银发魔修周身汇聚起汹涌的红色灵光,这是沈越冥自己的力量。 那双红眸紧紧盯着萨谟的唇,仿佛他敢说一个“是”,手里这把短刃就会立刻要了他的命。 “不是。”萨谟叹了口气,“我想不出这种有病的剧情。” 沈越冥不动,萨谟又问他,“你只是看本书,为什么这么真情实感?” “不知道,”沈越冥实话实说,“总之我很生气,等抓到作者,我一定把他大卸八块。” 他收起匕首,看了眼那杯茶,“萨谟兄,你这杯茶能先放放吗?我考虑考虑。” “怎么了,你还有牵挂?” “有啊。” 只不过牵挂对象挺久不理他了。 萨谟把茶收回来,“一晚,明天就变味了。” 周遭色彩恢复的瞬间,银发魔修起身下山。 下山途中,他去叫魂海里的白色小人,“凌无朝?” 神魂卷起白色小人的腿,上下颠。 “凌无朝,我要走了。” “凌无朝,快醒醒,你再不理我我真走了。” 白色小人在半空中被颠醒,扑腾了两下,沈越冥把他放下去,“醒了?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我随时会走。” 白色小人落地后,又把自己缩到角落,沈越冥感觉到他的神魂在不安地颤动,可凌无朝依然一句话也不说。 有反应,证明听见他的话了。 沈越冥等着凌无朝说点什么出来,比如挽留他,或者挽留他。 这个蠢小子连魔骨都不能自己压制,肯定不舍得让他走,他要是能说出挽留的话来,那沈越冥就不走。 他不怕什么前路未卜,萨谟既然没有正面回答他,那就证明未来还有转机。 等凌无朝回答期间,迎面碰上了嵇玄珂。 沈越冥问他:“准备得怎么样?” 嵇玄珂点头,“都在房里,精挑细选,你真的需要那么多?” 沈越冥让他等在外面,自己进了弑神殿,片刻,又出来。 嵇玄珂问他:“怎么样,满意吗?” “嗯,都是自愿的吧?” “是,魔皇这张脸还是挺多人喜欢的。”嵇玄珂最后向他确认,“你真的需要那么多?” 沈越冥瞥他一眼,“相亲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我就是相看一下,二十个多吗?” “那你有挑到喜欢的吗?” “又不是我挑。” “什么?” 沈越冥:“没事。” 当晚,沈越冥第一次主动与凌无朝交换了身体的主导权。 - 凌无朝反复陷在六百年前那个噩梦里,冰凉的雨水,腥甜的血,梦里也没有完全沉沦,强撑着留一丝意识分辨,翻烂的伤口和心脏的绞痛比起来到底哪个更难捱。 他好像能听见沈越冥在叫他。 耳边是一声声无奈散漫的催促,“你怎么还不说话。” “别装,我知道你能听见。” “不就是两个屁股墩吗?我给你道歉,要不我进去,你也让我屁股遭殃。” “我今天看见胖胖跟其他小鸟嘴对嘴吃虫子,这正常吗?胖胖是不是到春天了。” “它又啄我!坏鸟!你说它是不是分得出咱俩,它平时啄你吗?” “凌无朝,凌无朝,凌无朝……我不叫你了,我要去吃饭了,猜猜魔皇大人今天吃什么?” “好吧,你不猜。我都吃完了。” …… “凌无朝,我要走了。” 打败噩梦的办法很简单,让它被新的恐惧覆盖,凌无朝试图挣扎出来,即便他知道对沈郎的挽留从来无效。 他说要走,就一定会走。 后来还是沈越冥帮了他一把,交换身体主导权的过程里,强行将他从噩梦中剥离。 凌无朝睁眼时正坐在桌前,窗户半开,屋外是清凉夜色,小鸟的窝是空的,胖胖还在外面玩。 屋里很亮,因为常住人,布置得整洁温馨。 面前是一道半人高的落地屏风画册,册子很长,册上数十美男,各有姿态,姓名脾性身高体重一一标明。 桌上放了一张大纸,纸上两行飘逸的大字:天涯何处无芳草,喜欢哪个自己挑。附带一个龇牙笑的简笔画落款。 最后,似乎是为了预祝他相看到喜欢的情郎,落款旁边,还放了朵红艳艳的,漂亮的山茶花。 凌无朝盯着那个龇牙笑的简笔画看,丑丑的,看久了,自己也跟着笑。 接着,他拿起那朵代表祝愿的红山茶。 沈郎从前总爱从路边揪根草,轻轻一晃,给他变出花。 他回回只变这一种,次数多了,凌无朝问,他就笑,毫不尴尬地说因为小时候家中院子里只有这一种花树,他逮着这一种练,练到最后,就只会变红山茶了。 凌无朝还想听他多讲小时候,追问,是不是给很多人都变过花。 沈越冥眯起眼,在他脸旁嗅闻,说闻到了什么酸酸的味道。 凌无朝以为是自己沐浴没洗干净,臊红了脸,沈越冥见他脸红,当他害羞,不由更起劲,笑道:“我不给别人变,只给喜欢的人变,我喜欢师兄,喜欢爹娘……喜欢你。” 接着,他自认为到了氛围,要来接吻,凌无朝却陷在自己没洗干净澡的尴尬中,情急之下跳进了沿途的河里。 两人一个岸上一个岸下,疑惑、不解、湿漉漉地对视。 后来弄清了缘由,坐在一起笑,氛围全无,谁也不好意思再亲。 回想好像是一次很失败的亲吻,却也是现在求不到的亲近。 凌无朝将那朵花放到唇边,想轻吻,又放下。 明明近在咫尺。 想叫他,又怕没有回音。 第12章 沈越冥的神魂陷入了一片诡异的漆黑。 这不是凌无朝的魂海。 黑色小人奋力游荡,寻找出口,终于,他在整片漆黑中看到一丝光亮,急速冲过去,一跃而出—— 暴雨滂沱。 凌无朝去外面买来了沈郎爱吃的酸果,像往常一样,站在门前等他回家。 傍晚时分,沈越冥回来了。 凌无朝眼神一亮,还没出声就被一股力量拽近,整个人摔出去,在地上砸出水花。 山楂球滚了一地,被走到面前的黑靴踩烂。 他有些茫然地抬眼,刚要向沈郎询问,就被一脚踩上肩膀,身体狠狠撞到地上。 沈越冥手中把玩着一只匕首,蹲下身看他,眼神薄凉,“游戏结束了,小笨蛋。” 黑靴用力踩住他的肩,刀尖不紧不慢剜开脊背的皮肉,挑出一块带血的骨头。 沈越冥说,没爱过他,就是看他傻,好骗,陪他玩玩,又问他,你以后会记得我怎么爱你,还是怎么让你痛苦? “不过,你也不算一无是处。” 他将那块骨头收好,毫不留情地斩断了凌无朝的左臂。 那道身影提着断臂踩水离去,凌无朝的视线模糊,剧烈的疼痛早已使他的意识变得混沌,他的喉口很干,心脏抽疼,雨太大了,他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流泪。 脑子空白一片,他不知道现在该做什么、以后要何去何从,沈郎没有教过他。 沈郎讨厌他。 因为他是那样黏人,蠢笨,一无是处。 他被剜了神骨,砍了左臂,丢在寒凉的雨夜,血流了一地。 雨下了好久,从断裂伤口处流出的鲜血染透了整个院子,他疼得几次昏厥,却怎么也死不掉。 第三天,在经历了无数次反复的昏厥清醒之后,他强撑着爬到房门前,让自己靠坐到门框上,伤口早已被血水泡得肿胀泛白,他无血可流了,却依然不死。 雨已经停了,望着院中被冲烂的山楂残渣,他的瞳孔突然张大,他想到了那双凉薄的眼,山楂球被鞋底碾碎时的声音在耳边清晰可现。 沈郎不要他了。 巨大的恐惧和悲痛席卷上他,他将脸埋进臂弯,只能发出嘶哑的、小声的呜咽,他强撑着自欺欺人逃避了三天,梦中的沈郎还和以前一样,吃他买的山楂,亲吻他的唇。 美梦被打破,他在这一瞬间溃不成军。 身体中仅剩的魔骨散发出滋滋的电流爬满他全身,周身涌起丝丝缕缕的黑色魔气,心脏像被一只大手攥紧,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湿漉漉的黑色长发从发根开始变成了银色,那双无神的黑色眼睛变得赤红。 他垂眸,盯着身下的小水洼看,里面倒映出了他的面容。 头发白了,脸上沾满了雨水和泥,好丑。 长出了跟沈郎一样的红眼睛,眼睛是漂亮的。 他专注地盯着水洼里那双眼睛,完全没有注意到,有人站到了他身前。 那是一个青年魔修,身材挺拔,外貌俊美,他有着漆黑的魔角魔尾,黑衣黑发,带一把无鞘的黑剑。 他盯着坐在檐下的人,魔尾拍打在水洼,发出了声音。 意识到身旁有人,凌无朝抬眼,顿住。 他怔怔望着黑衣魔修的眼睛,右臂扶着门框,急切又艰难地想要站起身,下一瞬,脚底一软,踉跄着向前。 黑衣魔修伸出双臂,下意识要把他接进怀里,却被什么东西挡着抱不到,只好改为扶住他的右臂。 凌无朝站起身,两张脸离得更近了,他近乎贪恋地盯着那双眼睛,试探性地叫了一声,“……沈郎?” 黑衣魔修张了张嘴,停顿,答:“我叫李寻鹰。”那双眼睛却一瞬不眨地盯着他。 凌无朝几乎笃定般,第二次开口,“沈郎。” 李寻鹰没再回应他,抓着他的手臂,扶他进屋。 …… 沈越冥的神魂站在院子里,红眸中涌动着惊疑、愤怒,从“沈郎”出现起,他就快把那个男人的脸盯透。 为什么是模糊一片?为什么他看不清那个渣男长什么样子? 他看不清“沈郎”,却看清了李寻鹰,更得知了一个荒谬又好笑的消息。 李寻鹰就是前夫兄,在行完凶后换了个壳子,若无其事地又回来找凌无朝。 ——而凌无朝从一开始就知道。 李寻鹰在屋里轻车熟路找出药箱帮凌无朝处理伤口,凌无朝看向他的眼神带着失而复得的庆幸与小心翼翼,沈越冥的神魂站在满是水洼与血腥气的院子中禁不住寒笑,垂眼看,能看到被踩得稀烂的山楂碎屑。 他以为《魔皇》呈现出来的剧情已经够恶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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