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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老师都说,父母喜欢学习用功的孩子,喜欢学习好的孩子。 沈初遇是全班第一。 沈初遇获得了全国大奖。 沈初遇是学生会主席。 反观梁明辰学习倒数,体质不强,他觉得他不配得到父爱。 直到有一天,父亲醉醺醺的回家,他听到梁骏在和那个女人打电话:“要不是那个死老头撤资,我也不至于这样。老婆,你别着急啊,等我这段时间安定下来了,再给你打电话。沈初遇都不姓梁,我能对他上心吗?到时候我给你张卡,明辰想要什么就去买。” 后来,他看见了父亲钱包里,塞着梁明辰的合影。 再然后父亲给他定的生日蛋糕,是梁明辰最爱吃的黑森林樱桃。 他知道,父爱不是因为梁骏的悔过,而是因为自己外公沈秋实对梁骏施压了。 自己不管多么优秀,不管获得了多少荣誉,梁骏的眼里只有梁明辰那一个儿子。 在十一岁生日的那天夜里,沈初遇拎上了自己的行李,前往外公家。 外公知道发生的一切,帮他火速办理了转学,并且资助他出国去伊顿公学读书。 临走前的那天夜里,他看见梁骏跪在外公家的客厅里,痛哭流涕说:“爸,再给我一次机会,我真的和那个女人没有关系了!我真的不会再见面了!求求您再给我一次机会吧,我会全心全意对待初遇的!” 沈初遇不似外表那般冷漠,父亲的一声声懊悔回荡在胸口。 他从墙角偷窥了很久,往后梁骏崩溃的模样经常出现在他的梦里。 在国外上学的时光,是沈初遇人生中干净纯粹的日子,所有人都很照顾这个东方面孔的小帅哥。 他变得有活力,马术、击剑样样在行。 后来沈初遇在16岁那年破格进入剑桥大学,在那里他遇到了比第二个梦魇——康景。 也是本次任务的目标渣男。 康景人如其名,温润如玉,嘴角经常挂着笑容。 尤其是在剑桥遇见,总让人想到《再别康桥》。 两人第一次相遇是在学校图书馆,康景主动坐在了沈初遇旁边,询问他有没有带多余的签字笔。 一来一往,两人便熟悉了。 康景是一个喜好安静的人,说话娓娓道来,慢条斯理,厨艺很好,擅长诗歌写作,主修金融,和喜欢马术击剑的沈初遇是两个世界的人。 但独在他乡,孤独感不是填满日程的活动可以弥补的。 康景经常陪伴在沈初遇身旁,几乎做到了形影不离。 虽然专业和经历都不一样,但两个人很投缘。 沈初遇觉得,这就是命中注定。 康景喜欢吃的五分熟的牛排,他也喜欢。 康景尤爱罗曼尼康帝的的勃艮第红酒,他也很喜欢。 康景喜欢摄影,他也热爱留下生命中的照片。 毫无意外,沈初遇就是喜欢上康景这样的人。 两人自然而然在一起了。 所以,人之所以还没有上当受骗,是因为还没有遇到专门为他撰写的诈骗剧本。 沈初遇也是。 沈初遇和康景一起回国,康景拒绝了沈初遇的邀请,并没有进入恒生集团,而是自己创办了投资公司。 他展现出无可比拟的眼光,创业公司在短短五年间成为了最受瞩目的独角兽公司,康景一时间也成为上层社交圈中最炙手可热的存在。 和其他渣男不同,他大方承认沈初遇是自己的男朋友,拒绝了一切示好。 第149章 当白月光替身的矜贵总裁2 沈初遇觉得,自己从前承受的所有痛苦都过去了,他的人生只会越来越好。 经历了七年之痒,但康景一如既往对他好。 只不过偶尔两人会在审美上产生一点小争执,比如康景喜欢让他保留半长的头发,比如不喜欢他戴眼镜,或者强迫他穿白色的衬衫,浅色的外套。 沈初遇并不喜欢,本能地抗拒白色,但他觉得康景的审美比自己好,而且在小事情上忍让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沈初遇27岁,在两人谈恋爱的第九年,在外公沈秋实的见证下他们订婚了。 沈初遇和康景住在一起了,两人的公司也有越来越多的生意往来。 沈初遇毫不避讳和康景谈论自己的项目数据,未来规划,两人也会共同投资一些新型项目。 结婚的日期最初定在了沈初遇28岁生日后第三周。 然而,就在他准备自己婚礼的时候,得知了人生中最大的噩耗——项目暴雷了。 这是一个倾整个事务部之力的加了数倍杠杆的大工程,然而资金链在一瞬间断裂,项目出现巨大的隐患。 一时间股票下跌,整个恒生集团的项目接连受到影响,无法开工,无法交付,被迫中止。 似乎在一夜之间,整个集团墙倒众人推,无数人从它的手中瓜分项目。跳槽的、跑路的、辞职的,公司倏然乱成了一锅粥。 这个项目正是沈初遇当初力排众议要做的。 而这个项目也是康景拍胸脯承诺没有问题的。 外公沈秋实病倒,公司上下人心惶惶。 这个时候,康景站了出来,他在外公沈秋实的面前郑重承诺,自己会竭尽所能帮助恒生度过难关。 沈秋实觉得康景这个孩子患难与共,也是一个不错的人,于是答应让康景以很低的价格收购了恒生集团的股份。 沈秋实留了一个心眼,让两人先领证,再收购。 康景答应了。 至此,康景演完了所有的戏。 恒生集团起死回生,康景成为了最大股东。 沈初遇以为一切尘埃落定,然而在恒生集团易主的第二天,他收到了康景分手的消息。 沈初遇没反应过来,冲到康景的公司,看见了依偎在康景怀里的梁明辰。 身穿白衬衫,双手搂着康景的脖颈。 他炫耀的笑道:“康景哥为了我,委身于你,真的太不容易了。沈初遇,你真的以为自己有那么大魅力呢?你妈留不住男人,你也留不住!” 梁明辰笑得像一只狡猾的狐狸。 沈初遇只觉得大脑嗡嗡作响,一幕幕顿时出现在自己脑海。 这是一场准备了十年的仙人跳。 为的就是整个恒生集团。 沈初遇以为康景是商业天才,其实康景是代梁骏和梁明辰持股权,这个公司是他们三个人的。 就算康景的公司低价收购恒生集团股份,也和结婚没有半毛钱关系。 梁明辰叫嚣:“你夺走的,我都会抢回来。” 康景搂着梁明辰的腰,亲昵的笑:“宝宝真可爱。” 沈初遇才知道,白色、衬衫都是梁明辰的专属,两人眉眼相似,他被人当成了替身。 至于从什么时候康景勾搭上梁明辰,他一无所知。 沈初遇病倒了,大病了十天,但无力回天。 他的人生中的付出只有三个字——不值得。 只有唯一挂念的外公。 外公还不知道这一切,身体每况日下,还在询问两人的婚姻生活幸不幸福。外孙童年的时候过得苦,他的幸福是沈秋实唯一的愿望。 沈初遇为了外公,走投无路再次找到了康景,祈求他演一场戏。 就说两个人感情不错。 康景答应了。 然而在见到外公后,康景得意洋洋,换了一副奸佞狡诈的嘴脸,将自己和梁明辰的一切都说了出去:“你以为我爱沈初遇吗?我爱的是明辰,你们两个人害得他们一家三口不能团聚!现在是时候遭报应了!不是不愿意给梁骏恒生集团的股份吗,现在股份也在他的手里!你们什么都没有,什么都没有!” 尖锐的字眼如同雷暴。 沈初遇傻了。 “你不要说!你答应我的,你闭嘴,你闭嘴啊啊!” 沈初遇尖叫想要捂住康景的嘴,被康景一巴掌甩开,眼前一片漆黑。 外公听完后当即昏厥,心脏病突发,抢救无效去世。 沈秋实的葬礼是沈初遇一个人操办的,恒生集团的老人来来走走,也免不了对于这个不成器的外孙的指指点点。 他笑着迎接又送走每一个人来宾,最后殡仪馆里只剩下了他一个人。 外公的遗体被火化,葬在了沈初遇母亲的旁边。 从墓地往回走,白雪皑皑,风雪将天地染成了一片灰色。 这下是真的一个人了。 沈初遇停下车,站在河边,突然想起那年他站在剑桥郡的环城河畔,和康景手拉手依偎着。 他这一生太过失败。 什么都没有,就连拥有得东西都落空了。 风雪中,他松开手。 坠入了寒冷的河水。 *** 黑色迈巴赫抵达商场。 车窗倒映着黎麦沉静的面容。 他们回到了恒生集团落入陷阱之前,沈初遇还没有和康景结婚,一切还可以挽回。 旺仔疑惑:【说实话,我也接受不了公司拱手送人,但沈初遇又不是负债累累,他还能东山再起啊。】 毕竟看多了霸道总裁的小说,一般来说这种酸涩文学到最后也许高傲的少爷落魄成夜店酒保,或者霸道总裁被迫做一些身体交易来找回颜面。 啧。 当然,这都是**。 他还是觉得有钱就有一切。 又不是真的山穷水尽了? 黎麦嗤之以鼻:让你好好学习,理解人物内心。钱不能代表一切。就像沈初遇觉得,他这一生都在为他人做嫁衣,看起来就不值得。他对不起外公,对不起自己,这不是承受不住的问题。因为太缺少爱,所以他更愿意飞蛾扑火,相信别人、依赖别人,都扑火了,就会把自己烧成灰烬。 旺仔若有所思。 沈初遇之所以叫“初遇”,并不是为了纪念他的父母第一次遇见,而是沈初遇的母亲希望自己儿子在面对每一件事的时候,都像第一次遇见,充满好奇,充满希望,怀抱憧憬。 只不过,沈初遇并没有按照自己母亲希望的那样,毕竟换谁来都承受不住。 母亲去世得早,即使后来有外公弥补被冷落的童年,但失去的仍然无法挽回。所以其实沈初遇无懈可击,唯独在爱上栽了跟头。 在商店重新选购了衣服,剪掉了半场的头发。 黎麦的气质罩在了沈初遇的眉眼上显得更有气势。 销售惊叹,居然不知道沈总换了个风格也很好看。 从头到脚彻彻底底换了一身行头,黑色衬衫只需要鎏金贝母扣一点亮度点缀便是十足十的矜贵。 黎麦坐在沙发上,大手一挥:“除了这件和那件,剩下都给我包起来。” 销售见过阔绰的,但没见过沈初遇这样第一次不假思索换风格就把店里所有深色衣服都包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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