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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名称:刺猬饲养法则 本书作者:灯豆 本书简介:正文完结+番外 文案: 嘴贱忠犬x薄皮刺猬 许越x常玉 爱人离世的第三年,三十五岁的许越没有等来属于自己的长眠,而是回到了十八年前。 重返十七岁的第一件事,是答应养父母转学回老家,妄图将尚且青涩的老婆提前拐回家。 彼时十八岁的常玉双眸明亮而澄澈,和记忆里初遇时便牢牢遮在刘海之下,蒙上一层阴翳再无法感受阳光的眼睛全然不同。 第一次对上这双仍满盛希望与光芒的眸,什么旖旎心思都随风消逝。 那一瞬间之后,许越只想献出一切求得这双眼永远明亮。 - 常玉对这个莫名其妙的转学生没什么好感,但却诡异地并不反感他的一切越界行为。 直到意识到自己心意的那天,他脑海里突然潮水般涌入数十载有关他、有关许越的陌生记忆。 刺猬饲养员许越友情科普刺猬饲养三步法: 1、接近并降低他的警惕性; 2、以真心相待表达好感; 3、等待刺猬主动允许你揉肚皮。 *攻重生,受后面也会想起那些年的记忆。 内容标签:重生治愈HE
第1章 生日 “常玉,今年冬天又没下雪,答应给你带的照片带不了了。莲雾实在太老,医生说再大概一个月就该准备安乐。 “酒吧的生意越来越好,我又找了两个合伙人,准备开家分店,就开在你当年选的位置。号上有好多人问你去哪儿了,我知道你怕她们伤心,但我还是告诉她们真相了……你要是怪我,就来梦里骂我吧。 “何湉今天帮我喂莲雾的时候,在狗窝底下找到那条你找了半个月的手链。原来它没有丢,是被莲雾叼去玩了。 “常玉,何湉和何瑞说,闲下来的时候,常常想起你。 “我也好想你。” 房间的窗户有一道关不紧的缝,许越停笔,被压着的纸叫风吹地躁动,险些被刮走。 他抬眼看向外头,不远处那颗树还顽强挂着几片叶子,在风里摇摆。 风从窗缝往房子里灌,泄进来的风都吹得许越脸颊发硬。这寸头实在是冷,他还是扛不住,从一旁把帽子摸出来戴上。 许越眯了眯眼,把写满了字的纸塞进信封里,又随手塞进大衣口袋。 伸手使劲搓了把脸颊让它暖和些,许越又站起来试图把窗户关紧。 还是不出意外地失败了。 窗户已经坏了好几天,但一直抽不出空修一修。许越最终放弃了,想着回来再修,侧身蹲下来揉揉莲雾的头。 “走了,去看你爹。” 莲雾低声短促叫了一下,跟在许越后头出了家门。 常玉的墓很偏,许越开着他那辆走两步就得喘口气的二手车晃悠悠几个小时才到。 俩人都不算太有钱,这格子一样的地却贵得这样吓人。 辛苦这么些年,到头来连块墓都买不起好的。最后挑挑拣拣,常玉拍板定下这个老旧偏远的公墓。 其实常玉原本不想买墓。 他那时候已经没什么力气了,握着许越的手也用不上劲。他说要是哪天真走了,就把他的骨灰带去西北随便哪个地方抛下去,这样也算圆了梦。 许越那时候怎么说来——他翻了个白眼,说常玉你要是死了也得陪着我,怎么可能放你去旅游。 常玉于是笑,笑得格外开心。 其实声音不大,也没耗太多气力,双唇却一瞬间又苍白许多。 他又说:许越,以前总嫌你烦,到现在,却巴不得你再烦我几年。 许越不搭话,手从常玉手心抽出来,捏了一块切好的莲雾递给对方,“少说点吧你。” 常玉已经没力气吃这样有些硬度的食物,但还是接了过去。 那段时间天气好的出奇,医院那扇狭小破旧的窗户也叫阳光映照得不那么可怜。光落在病房的地板上,恍惚间许越以为他们的未来也会这样明媚。 … 入了冬,位处华中偏南的奉阳冬天不见雪,只有风呼啸着跑。莲雾身上打着缕的毛也跟着跑。 它走在前头,许越牵着它一步一步慢慢走在后头。 看门的是个老大爷,待人倒是热心得很。 他远远看见许越的车停在车位上,便已经探身出来打招呼。 大爷穿一件厚重的军大衣,说话时热气打湿空气,白雾在嘴前缭绕,“最近忙啊小许?看你这个月还是第一次来呢。” “是啊,生意上的事。” “挺好的。不过快过年了,年轻人也得注意身体。”大爷叹口气,“过去的就让他留在过去,咱们人得朝前看嘛。” 许越点头,朝人扬起个笑,“知道,谢谢您。那我先进去了。” 男人与狗又迈着步子离开,往墓园深处走去。 他走得不快。 腿断之后,太干太湿的天气都会隐隐作痛,与假肢链接的软肉一阵阵发痒。 大爷紧了紧衣服,望着许越渐行渐远的背影看了好久,才回过神一般关上小亭子的窗户。 窗户隔开呼啸的风,大爷嘀咕一句什么,叫风完全掩盖去了声音。 “时间真快啊,两年啦……” 常玉的墓在墓园最深处的角落上,许越知道他爱清净,便特意挑了这么个地方。 他掏出口袋里的信封和打火机,想就这样烧给常玉,但风太大了,火才从打火机里探头出来,便摇晃几下灭了去。 莲雾凑上来挡住风,暖呼呼的温度从皮毛中透出来,又传到许越手背上。 于是他用手背将莲雾朝外头推了推,以免火舔舐到它的毛。 许越看着纯白的信封在手中逐渐燃烧。莲雾挡住风,缓缓趴在地上。 它将头搁在爪子上,也睁着眼静静看向许越手中已燃烧一半去的信封。 许越沉默着注视良久,在火舌即将触碰指尖的前一刻丢下它。静静注视着那一簇橙色的火焰坠落在墓前石板砖上。 一人一狗看着火苗也消失,单膝跪着的青年换个姿势,转身坐在墓旁稍高的石砖上。莲雾便伏在另一边。 “生日快乐,常玉。”许越说。 时间总是过得很快,常玉离开的第一年,许越以为自己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他以为自己没多久也能跟着他离开,去见他。 “可我还是活得好好的,”他盯着远处那棵摇晃得厉害的树看,似是在自言自语,又句句充斥着对爱人的亲昵柔情,“看来你短时间是等不到我了,常玉。” 许越爱叫他的全名,常玉二字在唇齿间厮磨,玉字拉长了语调说出来。 常玉太正经,受不了这样有些近似于调情的叫法,于是许越总惹得他红脸。 可如今斯人已逝,已经很少再听见许越在外人面前提起常玉的名字。 “想说的话大都在信里,信写得有些长,你慢慢看。 “我最近总觉得两年时间挺短的,有时候恍惚醒过来,还会下意识以为你在我身边。家里很多东西依然是以前的样子,总想着,万一你有一天会打开门回来呢。所以还是别把家里防撞的东西拆掉,别把家里的布局改掉,万一你不习惯,受伤了怎么办? “……常玉,你为什么一次都没回来看过我?是因为看不见,所以去了地府之后,不认识回来的路吗?” 常玉很喜欢看电影。但因为看不见,所以通常只是许越陪着看,常玉听。 一百二十分钟的重庆森林,许越只记住梁朝伟那句“她走了之后,家里很多东西都很伤心,每天晚上我都要安慰它们才能睡觉”。 许越自认为是个没什么浪漫细胞的人,明明理解不了这句台词,却记了好久。 后来常玉离开,再一个人待在家里的时候,他突然懂了。 可是安慰再多,它们也依然伤心。 许越那段时间总爱抱着常玉买回来的大玩偶入睡。他自欺欺人地想,是这只好丑的玩偶见不到主人太难过了,我只是安慰它一下。 玩偶上常玉最后一点气息消散之后,许越再度消沉下去。 一人一狗在墓前坐了好久,奔涌的风停歇些许,那棵摇晃着的树也渐渐站稳了。 许越便起身,理了理大衣转身面向那块冰冷的墓碑,俯身将双唇贴了上去。 刺骨的凉意传来,许越闭眼,几秒后才站直了身体,“常玉,三十六岁快乐。” 这句话语气太缠绵,重量好似比“我爱你”三个字还要沉重千万倍。 说罢,他弯腰捡起地上的狗绳拉上。 莲雾不愿离开,在原地犟了一会,最终还是妥协一般随着许越迈着步子离去。 三步一回头,走得比来时还慢。
第2章 加个微信 和常玉的初遇,在八年前。 许越难得没在酒吧待到大半夜——其实一个月月亏损岌岌可危的酒吧,他也没必要天天呆在那。还不如考虑考虑去找点别的工作以供糊口。 但现在,除了酒吧许越似乎也没地方可去了。 家里太冷清,手里的钱几乎都用来补酒吧的亏损。最终他索性退了租,直接在楼下地下室安了张床,除了晚上有点闹,没别的缺点。 周一,原本就不太热闹的店里更不热闹,于是许越晃悠悠出来买烟。 他顶着一头张扬的红毛,配上这张经常被误认成“男模”的脸,饶是酒吧云集的街道回头率也格外的高。 便利店离酒吧不算近,那儿相较于这条街人烟更为稀少。 他腿不好,便养成了平常走得慢的习惯。路上看见只狗趴在路边,于是试探性往前靠近几步。 然后才发现这狗脖子上拴着狗绳,收拾得干干净净。看见人来不躲也不亲近,或许只是走丢了。 他哪有闲心管一只走丢的狗,看了它几眼,还是转身朝便利店走了过去。 结账的时候想了想,还是买了根火腿。 负责收银的店员动作很快,收款的时候时不时朝外面望,面色有些焦急。 许越算是这家店的常客,和这位兼职的收银员也算小熟。他乐了下,“怎么,有熟人要来?” “哪儿是啊,”小姑娘冲外边昂头,眼神示意许越看向某个方向,“那个人,他狗丢了,眼睛又看不见。要不你先帮我看会店,我去帮他找找。” 小姑娘担心有人在店里偷东西让自己丢了饭碗,尽管焦急也一直没有出去帮人找。 许越想起稍微几步路远的花坛边的狗,思忖或许那就是外头那年轻人的狗。 他觉得奇怪,狗丢了,虽然自己看不见,但可以叫啊——盲人的狗不应该都是那种导盲犬吗,智力比较高的那种。 或许是他思考的时间有点久,店员以为许越不愿意,又道:“帮帮忙吧,我就去找一会不耽误太久。他那狗也听不见,让他一个人找得找到什么时候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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