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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赶紧看了一眼马车上的东西,都被油纸布包着,应该没问题。 又怕蝗虫到处叮咬,他拿布巾包住头,又去给马儿包,阿大看不下去了,说了一句:“别弄了,蝗虫已经没了。” 钱二这一抬头,他再次惊愕到了,他傻了眼,“啊?怎么没了?” 恰巧有一只黑羽粉白肚皮的小鸟从他头顶掠过,嘴里还带着一只很大的蝗虫。 钱二看着那些鸟,喃喃自语:“天降神兵啊!天降神兵!” 他兴奋的到处张望,这样的场面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那群蝗虫早就没了踪影,只剩零星一些想逃走。 他隐隐约约看见远处一匹高头大马上有两个人。 似乎是那位公子?钱二心里琢磨着。 忽然又听见一声悠扬婉转的音调,天边的黑色小鸟们纷纷围了过去,像是得到了命令一般,齐齐充向蝗虫逃跑的方向。 他看见那马上的人冲着自己这边挥了挥手走了,又看见阿大也跟对方挥手了。 他试探的问:“那个,阿大壮士,刚才那是?” 阿大像是没看出来他的震惊,只平淡道:“哦,是我家孙少爷,好了没事了,咱们走吧。” “噢噢,是…你家孙少爷!”钱二重复了一遍。 才大喊一声:“公子真乃奇人也!” 嘴里念念叨叨的:果然公子不是普通人。 不仅长的仙姿玉容,和神仙一样,学识还广博。 他能识得番邦的东西也很正常,看看他刚刚是在号令小鸟吃蝗虫呢! 他又做了那么好的肥皂、香皂,还把鹿鸣镇给盘活了! 自己真是太幸运了,能得到那位公子的赏识! 他一定要好好卖货,把番邦的作物种子都带回来。 他心里偷偷高兴,自己能和公子那样的人物有生意往来。 他有预感,将来的雍州一定会变得和京城、南城一样繁华。
第221章 等他病要他命 相对于雍州的蝗灾这样快速轻巧的被消灭,其他州府就显得尤为吃力和狼狈了。 尤其是蝗灾闹得最严重的营州,那边有大半的庄稼已经被吃光,现在是夏季百姓还可以勉强度日,到了冬天可想而知又要饿殍遍野了。 与营州相邻的眠州,蝗灾情况好一些,因为本来就不是始发地,又加上州府积极配合着云峰、花月等人,不遗余力的治理。 蝗灾基本过去了,他们用火烧法,用鸭子大军对付蝗虫。最后还安排人去翻找泥土里的虫卵,用火烧之,这才算完。 * 这天花月收到家里的信笺,说是下月初八家中有事,让他早日归家。 其实这次出京,他也是打着为皇帝寻找仙草的由头出来的。 庆阳帝身体已然亏空的厉害,现在不过是各种补品和仙草灵药维持着罢了。 花月敢断言,庆阳帝的身体最多还有两三年的时间,三年之后就会快速的颓败,油尽灯枯。 当然这些离王也是知道的,或者说宫里的各位主子心里也都明镜似的,庆阳帝的身体看似康健,实则内里已然在颓败,加上宫里的那些美人,他怕是不能再撑多久了。 只是具体时间他们没有离王掌握的清楚罢了。 各宫都虎视眈眈的等着呢,想着等他病要他命的人也绝对不止一个。 * 花月这次收到家书,他心里也清楚,估计是花锦的婚事已经定了。 以他对爷爷的了解,花锦的夫君人选多半会是太子了。 爷爷一生最守规矩,循规蹈矩几十年,他要拥护的下一代君主必然也是太子殿下,家中小辈嫁与太子也是意料之中。 只是这样一来, 他花家就算是站了队了,至于二皇子、三皇子他们怕是不会再与花家客气。 以前没招惹还打算拉拢,若是他花家已经站在了太子一边,那人家自然就不用再示好和收敛了。 想起京中的麻烦事,花月有点头疼,他其实很不喜欢朝廷这些烦心事, 他之所以会跟随五皇子,也是一方面是因为在他小时候,他的娘亲被五皇子母妃救过一次,他受到母亲嘱托有机会要还了恩情。 另一方面是因为以前在眠州时他又被五皇子麾下的云峰救过一次,加上他早已暗心芳许人家,自然的他就站在了离王这一派。 幸而离王是一个强大的主君,一个心中有丘壑,又心怀天下的人物。 花月做事都很隐蔽,甚至于他的祖父也不知道,他看似是只听命于皇帝,暗地里却是五皇子派系的人。 --- 花月启程时,云峰已经为他寻了一支三百年以上的野山参,还有其他草药也找了一些。 这边山里气候不错,生长了不少的草药。 这段时日,云峰除了和花月一起治理蝗灾,就是陪他去采药。 两人关系更是亲密,还立了誓言:此生非君不娶,(非君不嫁)! 云峰看着心爱的小哥儿要离开,他也很不舍,“月月,等我回京后,我就去你家里提亲可好?” 花月自然喜欢,他笑弯了眼睛,对上男人炽热的眼神,他忽然羞赧的不行,微微低着头,声如蚊呐的应了一句:“好。” 云峰见心上人答应,他高兴的一把把人抱起来,转了两圈。 咧开嘴笑的露出一口大白牙:“月月你真好。” 他想想又道:“咱们定亲前我想去找找我的弟弟妹妹,让他们知道知道,他们要有大嫂了,嘿嘿。” 花月自然没意见,他其实还挺想那个云小哥儿的,至于妹妹他没见过,不过看看云峰,云诺这样的好性子,小妹一定也是个可爱的小姑娘。 “好,我也喜欢他们。”花月把头埋进男人的胸膛里。 幸好,云峰这位武德将军,在世人眼里没有派别,是庆阳帝亲自提拔的,至少明面上是这样的。 他与云峰的亲事只要皇帝不起疑心自会答应的。 毕竟自己也是他最信任的花太医。 ---- 云诺追着蝗虫忙了好几日,幸而有顾辰陪着他,不然凭他自己是万万不可能那么快就跑了大半个雍州的。 经过了十几天的繁衍,粉红椋鸟的数量已经翻了三四倍。 而且它们的幼鸟也都是以蝗虫为食的,出生十几天后就可以飞翔捕食。 每次出动都有上万只的鸟儿,像是黑的浪潮一样,铺天盖地的直接把蝗虫消灭掉。 而且它们不只是吃蝗虫,田地里的其他小虫子它们也吃,可以说这些粉红椋鸟真是百姓的好帮手了。 最后,由于鸟儿的不断增多,蝗虫的大幅减少,云诺已经不需要再去“指挥”鸟儿了。 那些不成气候的蝗虫也被到处“巡逻”的粉红椋鸟吃的干净。鸭子大军都没了用武之地! 云诺想着等冬天到了或许可以炖老鸭汤来卖。 庄子那些里见过云诺召唤鸟儿来吃掉蝗虫的人们,一个个的都用看神仙的目光看他们少君。 心里都在感叹,少主能娶到少君这样好的夫郎肯定是老将军和老夫人在天之灵保佑了。 他们这些粗莽汉子都感觉到了,他们的庄子,他们的营地,他们的雍州要崛起了。 少君说过要把他们的军队养的兵强马壮,还帮给大家讨老婆,他们没人质疑少君 ,还会积极配合着少君的吩咐。云诺的影响力又一次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 --- 云诺忙完蝗虫的事,顾辰便要出去办自己的事了,云诺不懂军务,只给男人带好了灵泉水,又在男人怀里撒娇半天,两人这才依依不舍的分开。 顾辰这次出去要根据前世的记忆,神不知鬼不觉的去除掉二皇子那边的“底牌”。顺道在办点其他事。 至于三皇子和太子,嗯,就交给离王了。 顾辰的大手抚着小夫郎的小脸,“宝宝,等我回来,我有事和你说。” 云诺眨着水汪汪的桃花眼好奇问:“夫君什么事呀?现在不能说?” “等我忙完回来和你说好不好?夫君怕你会不开心、生气,所以还是等回来再说, 到时候你若是不开心,我就哄你开心,你若是生气,我就让你打我出气,好不好?”男人语气缱绻,眉眼温柔。 “我才不会那么小气的。再说了我那么喜欢你…”云诺不觉得自己男人有什么大事瞒着自己,毕竟他们自从成亲就几乎是一直在一起的。 顾辰则是听见小夫郎那句:我那么喜欢你,心里甜的像是吃了蜜糖。 他抱住人,发狠地,缠绵的吻了个够,这才大步出发。 屋里,只留下云诺在原地红着脸发愣,这男人刚刚吻的他,好深,他都有,反应了! 云诺冷静了好一会儿,才去田地里忙他的作物了。 他的土豆,小麦,豆子,水果都开花了,虽然长势很好,但是他不敢大意,几乎是日日都要去看一遍的。 他还想研究一下杂交育种的问题,还有他的空间里玉米马上就要成熟了,他之后就有足够的种子可以大范围的种植玉米了。 对外可以说是他买来的番邦种子,加上钱二带来的那些种子,他想种一波晚熟的作物。 只是这边气候不太好,他还在犹豫。 云诺现阶段最解决的就是粮食问题,据他所知,整个大庆一半地方都闹了蝗灾,今年的收成怕是不容乐观。 灾民一多,难免会有饿死的,死人一多就怕会有疫病发生。 * 这段时间云诺只去了看了一次小舅舅,小舅舅已经改了对外的名字,现在他叫楚纤凝。 他不再是南城楚家人,而是雍州楚家人。 其实纤凝本就是舅舅的小字,不过没几人知道,他便直接以此为名。 云诺很放心的把拓展生意的事大部分都交给了小舅舅,比如云诺研究出来的新菜谱,火锅的图纸,蜡染技术,香皂配方,还有经营观念,白蛇传的故事。 自己的这些时间挣得银子也都投资给了舅舅。 小舅舅他本就是成功的生意人,自然比自己更适合做生意。 楚云川没有推辞,这些他全部给小外甥算了红利。 以后他的生意会有一半的利润给他的小外甥,就算云诺什么也不帮他。 当然这些云诺是不知道的。 而楚云川也果然厉害,短短一个月内就在雍州城里开了酒楼,茶楼,客栈,布坊,酒肆,火锅店,米店,胭脂铺,冰铺,甚至还开了一家名字叫《一诺》的钱庄。
第222章 雍州七月 雍州城,七月末, 虽然天气越来越热了,可是雍州这边来往的商队越来越多。 一家酒楼里有一桌客人在谈论着: 【以前听说这雍州地处偏僻,环境恶劣,今日一见,果然是,传言不可轻信啊!】一个商人模样的男人说。 【那可不,我也是头一次来这雍州,真真是叫人开了眼,这样热闹又井井有条的街市,我还以为是身在南城或者京城。】一位年轻隽秀的公子一甩折扇,端的是一派的风流倜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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