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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赚得钱也够了。”谢虞琛不甚在意地一笑,若是说赚钱,他光靠许家食肆赚的钱就足够他一人花费,何必再搞那些杂七杂八的东西,费时费力还麻烦。 他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上没有父母长辈需要赡养,下没有子孙后代需要抚育,家业钱财也没有人需要继承,实在是没有半点生存的压力。 显然乌菏也是意识到了这一点,不由地沉默了片刻。以他对于面前人的了解来看,对于钱财富贵,他也是不甚在意的。 总之就是一个对物质没有很高要求,身上也没有背着生存压力的一个人。对这样一个人来说,所谓的钱帛利益,好像、似乎、可能还真没有那么重要。 “大人现在明白了吧,我是真心不在意那些。”谢虞琛看向对方,笑得很开心。 显然,能在乌菏这样的人脸上看到吃瘪的表情,是很难得的一件事情。足够谢虞琛心情愉悦好几天的。
第57章 “谢郎这是要做什么?” 正值饭点, 余小郎端着菜,刚走进谢虞琛的院子门口,就看到谢虞琛正让人搬了一筐梨子往进走。 几天前, 乌菏的车驾来到蓬柳村, 停在了许家食肆的门口。乌菏此行低调, 村里也没有多少人知道那辆低调华贵的马车里坐着的是他们南诏尊贵无比的巫神大人。 所以百姓们的生活照旧是该干什么干什么,有时候在村里遇上了乌菏身边的金甲卫, 还要主动上前闲聊几句。 没办法, 这段时间高鸿他们就吃住在村里,自然少不了和村里百姓打交道。虽然高鸿本人沉默寡言,三句话问不出一个字,但其他人没问题啊。平日里也经常和村里人们打个招呼,没事闲聊几句的。 现在村人们看到乌菏身边的人, 虽然模样是他们没见过的生面孔, 但身上的衣服他们是熟悉的—— 高鸿几人刚来村里的时候, 也是穿着类似的金甲卫军的官府。黑色的腰带一束, 气派得很嘞。 现在这几人穿着和高鸿他们一模一样的官府,可不就是高鸿兄弟们的同僚嘛!村人非常热络且自然的就和他们客套寒暄起来, 还跟他们打听起了京城的事情。 可怜乌菏身边几人,平日里都是一副抱着长剑不苟言笑的模样。从前众人见了他们,不是极尽阿谀奉承之意,就是吓得避退三尺。 这还是第一次遇上这样的场景。 要么把他们当成好哥们儿似的,就要请他们吃饭, 要么就往他们手里塞瓜果山珍,搞得几个金甲卫一脸茫然, 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第一次有了点“进退两难”、“手足无措”的感觉。 更有甚者, 牵着驴正准备往村口走呢,突然有些腹痛,要回家上茅房,正巧遇见一个金甲卫,当即便拉着对方,要对方替自己看一下毛驴,自己回去上个厕所。 最开始几人还有些不适应,但村里人对他们一副乐呵呵的模样,况且他们大人是来做客的,又不是来招惹是非的,他们也不好表现出什么别的神情来。 最后只能学着“前辈”的模样,要么像他们高鸿首领似的,板起一张棺材脸,见了谁都那副沉默寡言的模样。久而久之村民们也就不来找他了。 要么就像其他人那样,放下自己身上身为金甲卫的架子,村民们塞给他们什么,就乐乐呵呵地收下。平素在街上遇上他们,帮着搬搬东西什么,那些顺手为之的活计就一并做了。和蓬柳村的百姓和和睦睦地相处。 众人一看,连他们金吾卫的首领高鸿大人平日里都要在作坊里干活,他们这些人还摆什么高高在上的架子。再说人家高鸿首领不说话,是因为人家生性就不爱说话,他们跟着装个什么劲儿? 于是便也放下了心里那些有的没的,只把自己但寻常人一样,和村人们相处了起来。 别的不说,蓬柳村百姓的饭食,味道还是很不错的。正赶上现在又到了村里一年一度的腌酸菜的时候,酸辣爽口的萝卜下饭佐粥最好,辛酸扑鼻的褐色酸菜用来做酸菜鱼。 至于那些酸白菜嘛,当然是用来炖猪肉了! 谢虞琛去年的时候,便想着用酸菜来炖猪肉。只可惜那时候村里还没开始养猪,后世东北地区远近闻名的杀猪菜,谢虞琛也没机会尝尝。 现在酸菜也有,猪肉也有,谢虞琛怎么可能忍住不然食肆里的人做一回杀猪菜?等到村里有人杀猪的时候,他便让许大郎买了各个部位的猪肉回来,连同酸菜和血肠一起,在大锅里炖了一锅喷香扑鼻的杀猪菜。 酸菜炖得烂烂的,只有菜茎还保留了一点爽脆的口感。猪肉也吸饱了白菜的酸香,去除掉油腻,变得清爽起来。 除了猪肉以外,杀猪菜里还有猪骨头,粉条等其他食材,既丰富了菜肴的内容,也增加了许多别的风味。最关键的一道食材便是那里面的血肠。 从前蓬柳村的百姓是不吃动物血的。倒不是他们嫌血的味道腥,饭都勉强吃得饱的人家,哪有那么多的讲究。而是因为他们不知道杀牲畜时放出来的血该如何制成可以食用的东西,所以从前也就都倒掉了。 后来是许大郎交给他们,说那些从牲畜身上放出来的血不要任由他们流走,而是提前准备一个盆,在盆里搁点盐。杀猪的时候把热的猪血接到这个盆里。 等猪血冷却半夜后便能凝固成块。这时候在把这些血块都倒出来,在热水里滚一下,猪血就会变得更加紧实,到时候不管是拿了韭菜炒熟,还是就撒点酱油葱蒜的调味料上锅蒸煮,味道都是极好的。 村人半信半疑地按照许大郎教的方子一试,那些猪血当真如他说的那样凝成了血块,吃起来味道也是又嫩又香,丝毫不逊色于正经的猪肉。 而且据谢郎说,那猪血里还有什么各种各样的营养物质,吃了之后对身体也是有好处的。 这样一来二去的,没过多久蓬柳村便流行起了吃猪血、鸭血。 吃猪血的习惯传到别的地方,最开始人们看到那鲜红的血块的时候,心里还有点发毛,觉得下不了嘴。但尝过一次韭菜炒猪血的味道后,心里那点迟疑和顾虑便当即烟消云散了。 嗯,猪血真好吃。 至于那鲜红刺啦的模样吓不吓人?嗐,你吃猪肉的时候,难道猪肉买回去的时候就是烧好冒着热气的吗? 不也是鲜血淋漓的,比那猪血还渗人呢。也没见你有多害怕,怎么到了吃猪血的时候,就觉得瘆得慌了? 这么一说,人们顿时便感觉那红褐色的鲜猪血没什么值得人害怕的地方了,猪血也就渐渐进入了寻常百姓的饭桌上,成为了一道物美价廉的家常美味。 随着乌菏来的金甲卫第一次见猪血、血肠的时候,也被吓了一跳,连带着看向谢虞琛的目光里都带上了几分敬畏。 别的不说,单看这位谢郎能想到把那些让人光看着就心头一跳的猪血端到饭桌上,变成一道寻常美食。这样的心劲儿就不是寻常人能有的。 不过说是这么说,那炒猪血的味道还真是不错啊,又嫩又香的,他们在食肆吃了一顿便记住了这个美味。 村里普通百姓的饭桌上少见荤腥,像杀猪菜这样的硬菜自然也是极少吃的。也就是看现在到了腊月时节,腌酸菜也挣了不少钱,才舍得在杀猪的那天从缸里拿出一颗腌好的酸白菜,切几条猪肉在家里炖上一锅。 因为金甲卫披坚执锐的形象在村人心里根深蒂固,也不知道众人是怎么想的,竟然就把杀人砍头和杀猪拔毛给画了等号。每每杀猪的时候,总要从肥皂作坊里请一位金甲军士兵帮忙。 哪怕他们自己也能下得了刀子,甚至因为养猪杀猪的原因,对猪身上的各个部位也比金甲军更加熟悉,一刀下去剖开猪脖子放血的动作比金甲卫熟悉了百倍,但就是要请一位金甲军士兵回去,好像对方光是站在院里,就有镇定的作用似的。 入冬后蓬柳村杀猪的人家不少,隔三差五就有一回,每次总要请金甲军的侍卫回去,几乎已经成了一道不可或缺的流程似的。 最关键的是也不用他们做什么实际的事情,搞得每次杀猪的时候,他们去百姓家中,都总觉得自己是占了什么便宜,过去白吃白喝似的,心里非常地过意不去。 跟着乌菏来了蓬柳村的几个金甲军这几天自然也受到了同样的待遇。现在每次有村民叫他们去杀猪,他们内心的心情都无比复杂。 一是有杀猪菜这样的美味吃,心里忍不住高兴。但又总觉得自己过去是蹭吃成喝,非常没有素质。和他们素日里在别人眼中的形象大相径庭,实在是过不去心里那道坎。 “下回再有村人来找我们杀猪,你就替我去吧,我是不好意思再去了。”从王家兄弟家里回来的一个金甲军,抹了抹嘴,冲着自己的同僚摆手。 这已经是他来了蓬柳村之后的第二顿杀猪菜了,虽然吃得满头大汗,肚子溜圆,但那种吃白饭的感觉实在是太……那啥了,自己真是没脸再去吃第三顿了。 “那我可不去,让田虎去。我这月也去过一回了。”被他指到的那名金甲卫身子往后一仰,眼睛也瞪大了。你嫌吃白饭丢人,我就脸皮厚不觉得尴尬了? “凭什么是我?我可不去。”被唤作“田虎”的那人正坐在一旁擦拭佩剑呢,没想到自己躺着也中枪,顿时便跳了出来。 “关我何事?到时候有村人过来,指我去我自然要去,要是没指我啊——”田虎冷哼一声,“那谁也别想把锅推到我身上。” 众人本想再辩,转念一想田虎的话,又觉得这样似乎也行?村人让谁去就谁去,省得他们互相推诿。 众人决定下来谁去给人家当“杀猪吉祥物”之后,便又恢复了从前的和睦,一起亲亲热热地吃起了中饭。 …… 乌菏自然是不知道自己部下金甲卫的这些事情的,毕竟在乌菏面前,他们都是那副严肃且靠谱的模样,断不可能因为谁去帮人家杀猪这样不能再不起眼的小事而争得面红耳赤。 说起乌菏,比起每天担心自己丢掉属于金甲军威严的众士兵来说,他这段时间过得可就要舒坦许多。 不仅每天有变着花样的美味饭食,住得也还算不错,更关键的是,这几天谢虞琛也充分发挥了一个东道主的精神,陪着聊天,看风景,烤火,裹着毯子围炉煮茶……那叫一个悠闲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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