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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那一天,我参加了一场宴会,第一次遇到了他。”银发男人的话语听上去有些感慨,如果侍从这个时候敢抬起头,就会发现他此时眼中看上去满是怀念,甚至还有些更难以读懂的情绪。 “他是那么高高在上,从始至终,他都没有给宴会里的任何一个人,哪怕一个眼神,那些家主们在他面前也得不到什么好脸色,更别说是我了。” “那还是我第一次,尝到了挫败和被无视的滋味。”银发男人的表情看上去像是在回味,“那种感觉太奇妙了,当他从你身边走过的时候,你觉得自己仿佛是他眼中的蝼蚁,经不起一点波澜。” “你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从始至终都没有任何能够入他眼的资质。” 侍从听得瞠目结舌。 他从来没有想象过,居然有人会这么对待先生,居然有人敢这么对待先生? 以先生如今的实力,哪怕仅仅是说出名字,都能让管委会其他的贵族心惊胆战。 甚至就连管委会曾经的十大贵族之首的卡罗兰家族家主向先生递出邀请函,天生都可以毫不顾忌的拒绝。 那个照片上的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当时很不服气,觉得一直只有别人恭维我的份,竟然会有人敢对我这么无礼。”银发男人说着,眼里却是平静无波,经年过去,他已经十分会隐藏自己的情绪了。 “哪怕对方是第一位首席执行官。” 侍从听到这话,顿时不可思议的瞪大了双眼。 首席执行官…… 首席执行官! 那些照片上的人竟然就是那个失踪了七年的首席执行官。 可是先生为什么会有那位执行官从小到大,那么多时期的照片? 银发男人似乎是想找一个倾诉对象,也不管对方有没有反应,自顾自地说着:“后来出了一些意外,香槟塔被人推倒了,而我当时就站在下面,如果被砸到,无论怎么说都算是在外出了丑,下一任继承人的人选,老爷子就会重新考虑。” “所有人都在等我出丑,都在一旁看戏,就在我以为要完了的时候,突然有人拽了我一下。”银发男人说到这里,第一次控制不住情绪,笑出了声,“是他救了我。” “当时我一抬头,就撞进了他的眼里,看到他那双眼睛的瞬间,我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我要让他记住我,要让他正眼看我。” 这几乎有些偏执的话语让侍从背脊处冒出了些冷汗。 银发男人放下了酒杯,站起了身。 “不过我想,我的这个愿望应该很快就会实现了。” …… 沈听澜将那枚玫瑰胸针从盒子里取出来,放在了手心里。 这枚胸针真正的主人其实是他,或许更准确的说起来,是兰岐。 他第一次见到这枚玫瑰胸针,是在一个宴会上。 当时管委会反复邀约了他十多次,如果再拒绝下去,就有些不合适了,无奈之下,沈听澜只好同意。 可他平时不是在出任务,就是在军政处处理公务,可以说是两点一线,生活十分规律。 别说是礼服了,他除了制服以外,一件能穿到那种正式场合的衣服都没有。 于是兰岐蹦了出来,主动提出要为他准备那天的行头,还借此机会亲手为他量了量腰围和其他数值,最后抱着本子上的数据,红着脸跑开了。 兰岐好歹是个少爷,审美这方面是真的不错,他定制的那套服装十分昂贵,但面料并不算太硬,穿在身上比较舒适,并且样式很好看。 他换好衣服之后,兰岐围着他转圈圈,打量了好长时间,然后捏着下巴思考了半天,说道:“我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有吗?”沈听澜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觉得就像是一块十几块钱的便宜小蛋糕,被强行装在了一个几百万的盒子里一样,十分不搭配。 “我觉得已经很好了呀。” “不不不,这可不能马虎。”兰岐摇了摇头,看上去依旧不太满意,随后他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打了个响指,“有了!” 他转身跑进房间,拿出了一个小盒子。 沈听澜问道:“这是什么?” 兰岐笑着将盒子里的东西拿了出来。 那是一个宝石雕刻的玫瑰胸针。 兰岐帮他别在胸口,将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这才点头满意道:“这下好了。” “哥,你今天绝对可以艳压全场!” 沈听澜听笑了,“我有什么好艳压的?这种宴会就是走个流程。” “那也要漂亮的走完一整个流程!” “好好好。” 可真到了宴会的时候,沈听澜只是冷冷的站在角落里,谁也不理。 尽管他站在最不起眼的角落,也总是会有人将目光投在他的身上。 但沈听澜毫不在意,他任由那些人打量,也任由那些人试图与他搭讪,只不过他从不回应。 那些试图与他搭讪的,被他的目光冷冷一扫,变得灰溜溜的离开了。 沈听澜面无表情,但在心里默默叹气。 他是真的很不喜欢这样的场合。 如果这个时候有兰岐在身边解闷,倒是还能有意思一点,不至于像现在这样,让他觉得纯纯是浪费时间。 “沈首席!” 又有人在叫他了。 沈听澜侧过目光看了过去,那是一名管委会任职的高官,他的身边还带了一个人,一个看上去年纪不大的年轻人。 只是沈听澜并不怎么在意,所以只是冷冷的扫视了一眼就收回目光看向了那名高官。 那名高官跟他客套的说了许多废话,然后指了指身边的年轻人对他说:“这位是卡利斯家的少主。” 说到这里,他凑了过来,将手挡在唇边,“也是未来的家主。” 他这句话的意思很明显,是希望沈听澜与这位未来管委会的掌权人之一打好关系,并且不要再这么和管委会僵持下去,学会变通,不要去硬碰硬。 但是巧了,沈听澜就喜欢硬碰硬,越硬越好。 从始至终,他都刀枪不入,不管对方说什么不接话也不表态,就是那么轻微的垂下眼,用十分淡漠的目光注视着他。 高管被他的眼神盯着有些心里发慌,伸手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最终陪着笑脸,拽着身边的年轻人一起离开了。 终于清净了下来。 他开始无聊地摆弄着胸口处兰岐给他别上的胸针。 这个破宴会到底什么时候能结束? 过了一会儿,一旁似乎发生了什么动乱,他听到了一阵惊呼声。 沈听澜抬眼看了过去。 原来是一个喝醉了酒的客人,一不小心撞在了香槟塔的桌子上,几米高的香槟塔摇摇欲坠,眼看着就要落下来。 而正下方,还站着一个人。 周围人无动于衷,就连沈听澜刚才听到的惊呼,也不像是害怕,倒像是兴奋。 很明显,这些人都想看眼前这个人出丑。 沈听澜神色一凝。 他快步向前,反应速度很快,毕竟做了两年的执行者,身手当然比这些养尊处优的少爷小姐好上太多了。 在那些杯子即将摔到下面那个人身上时,拽住了那个人的手腕,将他一把拉了过来。 下一秒,酒杯摔在地上轰然炸开。 那些酒水酒渍,溅满了刚才嬉笑围观的人的一身,一时之间,惊呼声和尖叫声充斥于耳。 而被他拽过来的那个人有些惊异地抬头看向了他。 直到这时,沈听澜才看清,自己刚才下意识救下的人,就是刚才那个高官口中的卡利斯家未来的家主。 他松开了那个人的手腕,默默地转身离开,一句话也没说。 一来,他只是下意识地救了人,并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些什么。 二来,这个人是未来管委会的掌权人之一,或许会成为他的对手。 因为这一场意外,宴会很快就结束了。 可从宴会厅出来,直到坐上了车,沈听澜才发现自己胸口的那枚玫瑰胸针不见了。 或许是刚才救人时,不小心掉在了哪里。 一想到那是兰岐给他的,沈听澜果断的下了车,重新回到了宴会厅里,仔细寻找。 然而却无所获。 就像大海捞针一样,那枚胸针不翼而飞了。 沈听澜叹了一口气。 他其实还挺喜欢那枚胸针的。 不光样式好看,价格也好看。 回去之后,他将胸针丢失的事情告诉了兰岐,并表示自己可以赔偿,从工资里扣,毕竟这是别人的东西,在自己手里丢掉了,怎么说都得给一个解释。 然而兰岐只是摆了摆手,十分无所谓,“丢了就丢了呗。” “你要是喜欢,我再多给你弄几个。”兰岐大大咧咧地靠在沙发上,指了指自己,十分夸张地说:“少爷我就是有钱。” 沈听澜被他逗笑了,拿起沙发上的靠枕向他丢过去。 “破小孩。” 兰岐笑嘻嘻地接住他丢过来的靠枕,抱在怀里。 后来沈听澜渐渐忘记了这件事,也忘记了这枚胸针。 直到此时,它再次出现在自己掌心里,淡化的记忆这才回笼。 原来不是丢了,而是被人收走了。 当年那个被他救下的卡利斯家未来的家主 ——塞因.卡利斯。 ------- 作者有话说:是的,七年前的7就是那么幼稚,所以澜仔才会一直都觉得他是小狗,没长大的那种,殊不知七年过去,他已经变成巨型犬了。 因为依旧在修被锁的那一章,所以在间隔的时候码字,结果这张都写完了,那边还是没解锁,真是给我气笑了[化了]
第114章 折腾 兰岐晚上回来的时候, 没有在家里看到沈听澜。 他今天回来的比较早。 因为想多跟沈听澜在一起腻歪一会儿,所以他今天加班加点,提前把任务完成了, 就想着早回来给人一个惊喜。 甚至还十分俗套地买了一捧玫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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