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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百姓顿时慌了神,纷纷跪倒在地,头埋得低低的,连大气都不敢喘。 洛千俞心头一沉,暗觉不妙,大熙与西漠的战事竟已蔓延到这偏远之地,连这边境小镇都被大熙军占了。尽管他现在易容,可此处多待无益,还是趁乱先走为妙。 他迅速往人群后缩,想趁乱溜走,可刚退了两步,脚步一顿,迎面撞上不远处的一匹骏马。 那是一匹血红色的烈马,鬃毛如燃着火焰,在战马中实在太过扎眼,教人很难移开视线,洛千俞呼吸微滞,瞳孔倏然收紧。 披风。 是披风?! 他绝对不会认错。 …… 披风怎么会在此处? 若是披风在,那么说明…… “参赞大人。”他听到士兵的声音。 小侯爷浑身一僵,回头望去时,却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正朝这边走来,步伐沉凝,气场慑人。 他迅速回过头,逃跑已经来不及了,小侯爷咬了咬牙,迅速弯腰,跟着周围的百姓一起跪了下去。 少年将脑袋埋得低低的,尽量让自己混在人群里。 他听见自己无可抑制的心跳。 …… 没关系,他易了容,没人能认出他。 即使是闻钰。 下一秒,一道熟悉的声音穿透嘈杂人群,清晰落进洛千俞耳中,带着冷冽的沉静:“仔细搜寻逃兵踪迹,将告示贴去镇口显眼处,若遇形迹可疑之人,立刻上报。” ……是闻钰的声音。 他已经很久没听过这个声音了。 小侯爷喉结一动,心跳的极快,忍住抬头看去的冲动。 “是!”身旁的士兵高声应和。 脚步声逐渐散开,有的去张贴告示,有的开始逐户搜查。洛千俞依旧埋着头,后背绷得死紧,连呼吸都放得极轻,生怕自己的一丝异动,会引起那个熟悉身影的注意。 可天不遂人愿,下一刻,他听到领头士兵的声音: “都抬起头来,挨个查验。” 洛千俞睫羽微颤,强行镇定下来,深吸一口气,才缓缓抬起脸。 目光下意识地往旁侧偏,错开不远处的视线,只觉心脏在胸腔里狂跳,握紧手心。 不会的。 易容术不会出破绽,这种情况下,即便是闻钰,也不会认出他。 参赞大人似乎上了马,披风仰起头,低低嘶鸣了一声,那道视线缓缓扫过每一张抬起的脸,步伐不快,却几乎将每个人的模样都落进眼里。 洛千俞的后背已经渗出冷汗,明明是微凉的天气,额角却有细密的汗珠滑落,他死死盯着地面,连呼吸都放得极轻,生怕一点动静就引来注意。 片刻后,查验过的百姓陆续被允许起身,人群渐渐松动。 小侯爷也悄悄松了口气,刚要跟着起身,却听见闻钰的声音再次响起,“等等。” 洛千俞的身影一顿。 下意识抱紧了油纸包。 只听那个马蹄声愈来愈近,似是隔着人群,停在他面前不远处,目光定格在一人背上。 闻钰薄唇轻启,清冷开口:“那位穿灰布短褂、身形偏瘦的壮士,请留步。” 小侯爷心头一跳,浑身血液仿佛一瞬冻结。 …… 闻钰说的,就是他。
第105章 小侯爷浑身僵住, 生根般钉在原地。 闻钰的声音又起,依旧那般清冷低沉:“还请转过身来。” 洛千俞心跳的极快,但没动。 他在心里劝自己, 眼下这张脸是易容的, 不仅如此,肩上垫了硬絮,腰身也束了布带, 身形都和原来不一样,就连走路的姿态都刻意放粗了些, 从头到脚,哪还有半分小侯爷的影子? 闻钰就算再熟悉自己, 又怎么可能认得出? 说不定对方叫的根本不是自己。 人群中穿灰布短褂、且身形不胖的不在少数, 边境小镇本就多的是这样劳作的百姓, 怎么偏偏就该是他? 谁知下一刻, 却听身前最近的那名士兵沉喝一声, 提醒道:“参赞大人叫你呢!愣着做什么?还不快转过身来!” 洛千俞心头倏然一沉。 坏了。 竟真是自己! 再不动作, 反而会让大熙军生疑, 洛千俞深吸口气。 小侯爷转过身去。 披风的马蹄声由远及近,一步步走来, 每一声都像踩在他的心尖上, 心中慌乱更甚。 披风不会认出他吧? 他忍不住暗自攥紧衣摆, 隐约记得马的嗅觉素来灵敏,它会不会凭着气味, 认出曾经的主人? 正惶惶不安时, 披风忽然仰首,发出一声嘶鸣。 洛千俞浑身一震,原本就低垂的头埋得更低。 血红烈马险些踏入人群, 好在闻钰及时勒了缰绳,才堪堪停在洛千俞面前。 “抬起头来。” 闻钰的声音自上方响起。 洛千俞额角渗了汗。 俄顷,他才极其缓慢地、抬起了头。 就在他与闻钰视线对上的那一瞬,远处忽然奔来一匹快马,一名士兵翻身下马,禀报:“参赞大人,属下等在山脚发现一匹银白色的狼!” 闻钰闻言,目光微沉,不及多言,只勒转马头,手中缰绳一扬,沉声道:“驾!” 披风前蹄扬起轻嘶一声,朝山脚方向疾驰而去,蹄子踏过尘土,转瞬便消失在远处的拐角。 围聚人群纷纷抬头,待热闹没了,才渐渐散去,低声议论着方才的动静,缓缓回了各自去处。 洛千俞身形终于松垮下来,抬手按在胸口,狂跳的心脏慢慢平复,化作一声长长、带着后怕的舒气。 连后背都已被薄汗浸冷。 …… 好险。 他甚至怀疑再多呆一秒,闻钰就会认出他来。 即便是状元郎,也不该敏锐到这种地步。 而且,他怀疑云衫是故意现身,引走了大熙兵的注意。 怕闻钰回过味来,再返回找他,小侯爷不敢多留,趁着人群散去,转身便往镇外跑去。 走了约莫半里地,天色渐暗,他下意识朝山脚方向望去,隐约能看见山间有零星火光晃动,格外显眼,想必是大熙的士兵正在山中搜寻。 大抵是在找云衫。 闻钰这是怎么了? 为什么要抓一只无辜的冰原狼? 云衫本就不是寻常物种……就算他战死,冰原狼逃了,以云衫的体格和本领,就算流落在外,也定能在山林里站稳脚跟,甚至成为一方狼王,闻钰何必这般在意地找它? 更何况,从他战死至今已过两月。 即便怀疑自己受伤在外,迟迟无法现身,事到如今闻钰也定然放弃,接受小侯爷已死的事实。 洛千俞身影顿住,一个念头不受控地冒出来: 闻钰这么急着赶去,是想找到他的云衫,带回去好好照顾? 少年喉头一哽。 …… 没必要,真的没必要。 难为他有心。 虽然是主角受,但闻钰是真把他当兄弟,在黑风口一战之后,满世界都传他死了,唯有闻钰不相信他的死讯,这么够义气地四处找他,还想替他照顾自己失去主人的冰原狼……这份兄弟义气,小侯爷说不感动是假的。 可惜,自己想远离原书剧情,若是此刻现身,让身为原书主角的闻钰看到,一切就都功亏一篑了。 洛千俞转身,没停留太久,前往城镇之外的渡口,最初提前踩过点,和云衫约好的汇合之处。 行至渡口岸边,寒风卷着水汽扑面而来,他正翘首张望,忽听远处传来熟悉的低沉叫声。 小侯爷眸光一亮。 终于,一道银白色身影自远处窜出,云衫向他走来,少年俯身抱住冰原狼,顺便抬手,摘去冰原狼头顶的一片叶子。 不多时,渡口传来渡船的鸣笛声。 少年低声道:“走。” 待与云衫上了船,江风拂过脸颊,小侯爷望着渐渐远去的岸边,他神色微怔,随即彻底松了口气。 两个月来的提心吊胆、躲躲藏藏,在这一刻尽数消散,终于看见了曙光。 他终于离开西漠了! 他熟悉的人,不是在京城,便是在这刚离开的西漠。 只要离开西漠,便不用再像这般躲躲藏藏,等到了地图的北半侧,另一处昭国统治下的地域,他便真正彻底消失在所有人的视野之中。 再见啦,闻钰。 纵有万般不舍,但…… 他跑路成功了! 之前仅限于战场死遁,而此刻,是真正意义上的跑路成功。 作为一个穿书者,想跑路有多不容易? 他等这一日等了整整两年,甚至从战场下来,在西漠这段逃亡之路上,吃过多少苦,熬过多少追杀,几次在鬼门关前命悬一线,只有小侯爷自己知道……当然,还有他的狼。 提起这些日子,都是一把辛酸泪。 而他终于等到了熬出头的这一天。 待今后换了身份,便不用再拘束于小侯爷的身份之下,不用再惧怕原书剧情,不用顾忌苏鹤的话本,没了不可抗力,他变成了彻底的自由身。 主角受,还有一众股票攻们,你们继续在京城爱恨情仇相互纠缠吧,小爷不奉陪了! 青山绿水,后会无期。 就此别过,江湖不见! 哈哈哈哈哈哈!!! * 渡船之上,小侯爷面目严肃,掏出了怀中地图,平整摊开。 冰原狼立于一旁,正襟危坐。 洛千俞陷入沉思。 接下来的目的地,究竟该前往哪处? 九幽盟,还是昭国? 是相信他熟悉的太子,还是相信书上的忠告? 少年指尖划过标记的路线,心中按自己算,跨过西漠,算是已走了一半,到九幽盟大概仅需两个月,到昭国则需三个月。 两处虽是相反方向,但最终,他都要经过北境。 到岸后,洛千俞雇了辆宽敞的马车,将云衫安置在车厢一侧,自己坐在外侧他抬手掀开车帘,望着渡口轮廓渐渐缩小,隐入暮色,才缓缓将帘幕落下。 身上是前所未有的轻松。 进入北域,先前逃命的紧绷像是被北地的风悄然吹散,不再需要提心吊胆躲着士兵,赶路的日子也多了几分惬意。 白日里瞧见沿途的胡杨林染着暮红,他便会停下车,带着云衫在林子里走一走,看冰原狼猎来林间的野鹿,银白的身影在落叶间穿梭,比在西漠时自在了许多。 待进了北域的城镇,日子愈发自在。 这里的人见惯了野兽,对云衫这样体型庞大的狗倒也见怪不怪,偶尔还有住民见云衫生得漂亮,爱不释手,主动投喂。 洛千俞索性卸了易容,露出原本的模样,走在市集上也不用低头躲闪。 他会在卖糖画的摊子前驻足,挑一支兔子糖画,自己咬一口,再掰下小块喂给蹲在脚边的云衫。也会在午后的茶摊旁坐下,点一壶北地特有的砖茶,看邻桌的猎户炫耀新捕的狐狸皮,听他们讲雪山里的奇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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