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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沈韵顿了一下,嘴角翘起连自己都没有察觉的轻柔弧度,“就是想看看你。” 第66章 药味清苦,带着烧灼的热意在脸颊和嘴角被一点点推开。 听到沈韵说,就是想看看你。 枇杷伸手擦拭对方头发的动作一顿。 他惊讶地抬起眼皮,发现沈韵的脸上也是一样的困惑,似乎也对自己说过的话感到不解。 “你也许是太累了。”枇杷轻声道。 “是啊,大概吧。”沈韵笑了一下,长长的睫毛垂落下来遮住眼底的情绪,他按了一下自己的额角,“我好像有些困了。” “再等等吧,现在就睡的话会头疼的。” 枇杷说,又重新取过一条干毛巾垫在沈韵半干不干的长发下。 沈韵点头,就那么坐在了床沿。 枇杷看惯了对方一丝不苟的利落模样,第一次看到沈韵把头发披下来,被擦得稍许凌乱的发丝垂落在脸侧,看起来显小了不少。 ——不过,其实原本沈韵今年也才十九而已。 枇杷瞧着那张困倦中透出稍许憔悴的面孔,看着上头隐约的血痕,想了想转身准备出去。 “你又去哪里?”沈韵问。 “去拿些药粉。”枇杷回答,“散淤的。” “不用,有酒就好。” 沈韵干脆地拒绝,对上少年迟疑的目光,转而又道:“你觉得有必要的话,就去拿吧。” “嗯。”枇杷闻言点点头,很轻地笑了一下。 看着少年转身出去,听着对方在外间走来走去,一个个有条不紊地拉开抽屉又把抽屉退回去的轻响,沈韵的心里莫名涌起一阵前所未有的安心感觉。 大概是因为不久前,自己才了解了一件长久以来的牵绊。 就在约莫一刻钟之前,沈韵又一次被自己的父亲指着鼻子,以反省的名义赶出了家门。 这不是第一次,但他想,大概会是最后一次了。 然后走到半路,天很突然地下起雨来。 就像是……母亲死去的那个午后。 沈韵的娘亲是自缢而亡,十分不体面的死法,还挑在了婆母生日的日子。明摆着是一种无声的挑衅。 可是杀死自己算什么本事呢? 沈韵不懂,如果这段感情非得以某个人的死亡结尾,该死的难道不应该是作为负心汉流连花丛、痴迷歌姬的父亲吗? 可是后来无意间看见母亲留下的绝笔,沈韵才知晓,母亲的死比起恨,更多的是求而不得的爱。 她无法忍受父亲的背叛,又无法忍受舍弃背叛自己的父亲。才会以那样决绝又惨烈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 一切无非是为了对方永远记住自己。 读完那封遗书,沈韵感到了一种无法言喻的荒诞。 他想,自己大概是一辈子都无法理解母亲对于父亲这种爱。 但有一件事确凿无疑,他的母亲并不爱他。 因为在那封充斥着爱恨纠葛的书信当中,洋洋洒洒地说了许多,唯独没有对他的眷恋和愧疚。 ——真是个无情的女人。 沈韵想,又或者是因为,过于彻底地将自己的爱恨都倾注在了另一个人身上,所以已经无力再去别人了,整个别人里自然也包括了他这个儿子和母亲自己。 颇为讽刺的是,母亲死后的将近十年,父亲真的没有再和什么不三不四的女人有过密切的来往,甚至都没有续弦。 是心虚,还是迟到的幡然悔悟、浪子回头? 于沈韵而言,都是无关紧要的事情了。 如果说,母亲是因为爱一个人爱得太过用力,而无法再去爱其他任何人。那么沈韵也许是从一开始就缺乏爱人的能力。 母亲的死更多是自己的选择,对于父亲,沈韵没有太多的怨恨,也喜欢不起来。 他们彼此之间都像是一种必须履行的责任,父亲保证唯一的儿子吃饱穿暖不会饿死,沈韵保证在沈家需要的时候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长此以往,从表面上看,也算是做到了父慈子孝。 ——但是,沈韵无法欺骗自己去娶一个自己不爱的女子。 尤其是当他看出陆家大小姐并非对自己无情。 时隔那么多年,沈韵依旧记得悬吊在房檐之下的母亲的脸,青紫的面庞,长长生出的舌头,死不瞑目的眼睛瞪着前院的方向。 以至于沈韵都快想不起母亲活着时正常的模样,好像那狰狞如恶鬼的面孔才是母亲本来的样子。 而他也不再觉得可怖,只是觉得有点点可怜、有点点可悲而已。 偶尔在沈韵的脑中,会将那张脸自动代换成他所认识的任何一个女人。 尽管沈韵知道,自己的母亲只是世间万千女子中的一个极端个例,他还是会感到由衷地无法忍受。 他试着说服自己,但是失败了。 陆大小姐的目光越是热切,越是让沈韵感到自己内心的空洞。 沈韵终于还是踏进了父亲曾经最最流连忘返的场所。 歌舞升平,觥筹交错…… 沈韵发现自己并不讨厌这种热闹,在这里都是逢场作戏的空心人,一张张或是淡妆或是浓抹的面孔在眼前掠过,在那些脸上几乎看不见他母亲的影子。 但对于那些人,他同样喜欢不起来。 ——也许是所谓的同类相斥? 不重要,有酒就好。 只是好酒也需好菜来佐,像是鲜血,又像是悲哀的嚎哭…… 沈韵那个缺根筋的表弟常觉得沈韵变态。 沈韵只觉得莫名,他不过是让那些人露出原本的样子罢了。 他看自己,看到的也只是一张虚伪的皮相,苍白又无味。 ——可世人偏偏就喜欢这个。 脚步声去而复返,沈韵侧过脸,看见拿着伤药的少年走过来,走到自己的面前。 药味清苦,带着烧灼的热意在脸颊和嘴角被一点点推开。 沈韵看着近在咫尺的那张脸——不够美丽,也不够英俊,甚至还带着明显的破损。 可是那专注的神情很吸引人。 甚至是……令人怀念的。 第67章 如果只有这张脸是值得喜欢的,那就喜欢这张脸吧。 自从一年前的重逢开始,枇杷就很少用这样专注的目光看沈韵的这张脸了。 沈韵却一直记得对方看着自己的目光,穿透那一年冬至纷扬的初雪,遥遥地落在自己身上。 然后就是隔天积雪的庭院之中,沈韵又一次地感受到同样的目光。 循着视线看去,他就看见了被表弟抱在怀中的那个孩子。 明明他们并没有见过,却总觉得那张脸、包括那个眼神,都有着说不出的似曾相识。 ——他们见过吗? 沈韵绝佳的记忆力马上给出了否定的答案,然而那个孩子的眼睛却给出了截然相反的讯息,让沈韵不得不暗自留了个心眼。 那时候的沈韵刚刚接触现在的职务,沈大人独子的名头让他顺利在众多的竞争者当中毫无悬念地留到最后,却无法保证他是否能在同事中脱颖而出,做出属于自己的一番事业。 有拜倒于沈家门庭的溜须拍马之徒,就少不了维护公平正义的所谓清流之辈。 吹捧也好,鄙夷也罢,都不是沈韵在意的,他只是一头扎进公务之中,没日没夜地追查案件,因为他迫切地需要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 走访、巡查、抓捕、审讯……沈韵以极其不可思议的强执行力超负荷运转着,在新人的最终考核中获得了卓然的成绩,最终被分派到了专门处理侦办大案要案的部门。 考核结束的那个晚上,正好是那一年的元宵佳节。 经历了几个月的相处与彼此追逐,不见得建立了多么深厚的同僚情谊,却也让许多叫嚣着关系户滚出本司的家伙闭上了嘴。 沈韵一个人走在街上,就没有留下参加庆祝考核结束组织的联谊酒会,也没有打算回家同父亲分享自己努力已久的成果。 只是漫无目的地走着。 不知不觉间,沈韵竟是走到了初次遇见那道目光的地方。 此时的街道张灯结彩,人群喧哗涌动,与那天白雪纷扬的静谧长街如同两个世界的风景。 沈韵并不知道自己为何而来。 也许只是凑巧。 但是当看见在人群中艰难前行的熟悉身影时,沈韵好像突然就有些明白过来。 沈韵一路远远地跟着那道身影。 在拥挤的人群中进行跟踪不算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对于沈韵来说,更像是家常便饭。 沈韵看着在人堆里茫然张望、艰难前行的孩童,突然意识到对方其实是在找人。 ——找谁呢? 无非就是自己那个缺心眼的表弟。 虽然没有刻意调查,沈韵还是陆陆续续地获得了一些关于那孩子的讯息。 像是对方并非本地人,在去年夏天之前,也没有来到过这个地方。 有个奇怪的名字,叫做枇杷。 直到不久之前,还一直跟在兰云止的身边,不过那时好像就已经和黎宵走得很近了。 腿上有旧疾,额角有后天落下的疤痕,推测后者的成因可能也与黎宵有关。 沈韵细数着关于对方的点点滴滴,却唯独不懂自己为什么要这样跟在对方身后,而且不自觉地越走越近—— 也许是因为好奇,也许是因为不放心,也许只是单纯地无事可做。 终于在那个千钧一发的时刻,沈韵伸出手将差点被人潮吞没的孩童拽了起来。 而对方差点摔倒的理由,不过是为了护着怀中的彩灯。 那灯笼并没有哪里特别的,以沈韵的眼光来看,那别具一格的造型甚至称得上丑。 但是毫无疑问是出自黎宵的手笔。 看着眼前低着头连连向自己道谢的枇杷,沈韵突然有些不爽起来。 ——为什么呢? 就为了这种不值一提的东西…… 沈韵从前就知道表弟黎宵讨厌自己,起初是因为天生的气场不合,后来则是因为兰家的事情,可以说是把他爹的冤枉账一起算到了他的头上。 而在沈韵的心目中,他这个表弟一直属于脑子不好、但人不坏的那类。 然后……就没有其他了。 谈不上讨厌也谈不上喜欢,见了面打个招呼的关系,没有更多了。 但,彼时彼刻,沈韵空空的内里忽然就生出了一丝难言的不快。 然后就鬼使神差地在那人的耳边,留下了近乎轻佻的话语。 ——想念这张脸了,也欢迎随时去找他。在某些方面,他可比那个小心眼的家伙强多了。” ——所以,看看我吧。 看看我吧。 如果只有这张脸是值得喜欢的,那就喜欢这张脸吧。 即使从一开始就知道了,你看的人并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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