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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村长就跟白炽说起了身份户口问题,这个倒是问题不大,当年杨大哥带弟弟来村子的时候,都是有记录的。 现在只要跟大队汇报一声,说失踪的孩子被找到了,就没问题了。 虽然生气杨大哥害了村里的姑娘,可毕竟当年杨云霄还小,自己也遭了这么多年罪,村长也是可怜。 村长的态度温和,杨云霄也能感觉到对方发出的善意,加上并没有出现被关起来的事情,所以慢慢的也就放松了。 甚至在村长出门的时候,还跟白炽一起,把他送到了门口呢。 只是在离开的时候,村长还是忍不住,拍了拍白炽的肩膀。 “凌知青,你这真的是大善人啊,之前捡了曦儿自己养着,现在一声不吭的,又把小杨也养了一个月,看起来还养的很好。” 因为要见外人,杨云霄今天还特意穿了白炽的旧衣服,但他面色红润,身上也是干干净净的,比村里很多人都漂亮多了。 不仅仅是杨云霄,还有凌曦也是。 一个月前,还是面黄枯瘦,好多人都担心她能不能活下来,现在也是白白嫩嫩,特别招人喜欢。 由此可见,凌知青是真的花了心思在这两人身上,还是跟他没有任何关系的两个人。 白炽憨笑了几声,村长倒也没多说什么,很快就离开了。 白炽连忙回家,先检查了杨云霄的状态,虽然有些紧张,但问题不大,而且还有一种放松的感觉。 “阿炽,我记得他,村长,我认识村长。” 杨云霄也很开心,毕竟阿炽说的没错,有阿炽在,他就不会被关起来了。 这会儿更是一只手抱着孩子,一只手拉着白炽的手,脸上也是带着雀喜。 “真的啊,那现在放心了吧?以后什么都不用怕,要是遇到坏人想抓你,你就叫我,我说过会保护你的。” 同时还不忘了交代小黑,让它以后也盯着点杨云霄。 小黑正忙着啃小鱼干,还不忘了回头敷衍一下自家主人。 接下来一段时间,白炽果然慢慢的,一点点把杨云霄带出家门。 虽然因为下了几天雨,所以只是在家门口转悠,但村里又没围墙,白炽这边多了一个人,周围邻居很快就发现了。 下雨天不能下地干活,也就有人陆陆续续过来询问情况,当然了,也可以理解为八卦一下。 总之等天晴之后,杨云霄已经可以跟白炽一起出门了。 白炽也不让他干活,就只需要抱着凌曦就好,小凌曦还小,正是喜欢出门看热闹的时候,一大一小,都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 偶尔还会多一只小猫咪,就趴在杨云霄的肩膀上,也不怕生,有人逗它,还会大声喵喵叫的回应呢。 有人调侃,凌知青这先是捡了个孩子,又捡了个伴儿,杨云霄抱着孩子跟在他身后的样子,像极了刚进门的小媳妇呢。 大家都是开玩笑打趣,但是杨云霄显然不明白,偷偷询问白炽为什么说他是小媳妇,明明村里的媳妇都是女的。 白炽只能安慰他说,大家都在夸他乖呢,反正杨云霄是信了,白炽那暗戳戳的小心思,也是爽得不行。 期间,杨大哥带走女孩的那家长辈,也来看过杨云霄。 这期间,村长已经把杨云霄的身份,告诉给村里人了。 那家父母看着当年跟女儿一起失踪的,才点点大的小孩儿,自己一个人傻乎乎的在山里等了这么多年,有些生气,也有些心酸,还抹了眼泪。 气的是杨大哥不负责,偷偷带走他们家姑娘,还把自己弟弟也害成这个模样。 心酸的,自然是那么小一个孩子,孤零零的一个人在山上八年,尤其是冬天,天寒地冻的,到底是怎么熬过来的。 抹了眼泪,甚至还给了他两块糖。 糖在这个时候,可是真的奢侈品了。 白炽也不好说什么,只能安慰一番。 山上露水干了,白炽依旧还是要上山砍柴的,不过这一次,杨云霄跟着一起,依旧抱着凌曦。 而杨云霄的运气也是真的不错。 他本来抱着凌曦在一边待着,两只野鸡突然从他身边的草丛里窜起来,被杨云霄飞快的直接抓住了其中一只。 而另一只,则被小黑猛地扑出去,直接扑到了野鸡背上,把野鸡扑到地上,然后被杨云霄飞快的一脚踩住了。 看着手里脚下的两只野鸡,杨云霄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才兴奋的大声呼喊白炽。 阿炽说了,山上的动物,都是可以做好吃的!
第1126章 捡个崽崽下乡当奶爸(十三) 不愧是独自在山里生活了八年的小野人,杨云霄这一下午,就抓到了五只野鸡。 还是徒手抓住的! 还是抱着孩子,单手抓到的! 冬天的野鸡比较瘦,但蚊子再小也是肉啊! 而且还是五只那么多呢! 在征求杨云霄的同意后,白炽当即把其中四只用来换了生活物资。 这事儿找村长就行,他有门路,白炽也省事儿,双方都觉得很满意。 而且白炽还留下了最重的那只呢! 当然了,杨云霄沉浸在自己抓到的野鸡,可以给家里换粮食,可以让阿炽吃饱肉的激动里,根本就没注意到,今晚单单只是他吃进肚子里的,就已经比一只野鸡多多啦。 ‘主人,你这样哄骗他,等他以后脑子灵光了,岂不是就知道是有人在骗他了?’ 小黑分到了一整个大鸡腿,要是杨云霄细看的话,就能发现那大鸡腿,比野鸡两个腿儿加起来还大呢。 ‘怕什么,我又没直接暴露在他面前,最多就是心里猜测一下,再说了,他的速度确实是快,稍加训练的话,打猎没问题。’ ‘主人,你要教他打猎啊?’ ‘鸡腿不好吃?’ ‘好吃好吃,主人你先教吧,以后天天都有大鸡腿吃!’ “阿炽吃鸡腿。” 一个野鸡腿放在了白炽的碗里,另一只夹起来迟疑了一下,看着被白炽抱在怀里凌曦,又放在了白炽的碗里。 “这个阿炽也吃,曦儿小,还不能吃。” 白炽笑眯眯的点头,给杨云霄夹了一块鸡肉,是他剥了另外两只鸡腿的肉,混在野鸡肉里,完全没有被发现。 “谢谢云霄,你今天可真厉害。” “真的吗?那我以后天天上山去抓野鸡!给阿炽和曦儿补身子!” 这会儿杨云霄,那可是斗志盎然。 “好啊,不过也不能只吃野鸡,正好我有一本教打猎的书,一会儿我教你看。” 杨云霄高兴坏了,完全沉浸在了自己可以靠打猎,养活阿炽和凌曦的兴奋中。 杨云霄的记忆很好,当然也不排除在小时候,他也是读过书的,所以书本上的字,几乎都是白炽教一遍就会了。 就在杨云霄折腾学习捕猎的时候,白炽已经趁机砍了不少竹子回来,又提了一只杨云霄新抓的野鸡,去找村里的篾匠了。 他想让篾匠帮忙,做一个小孩儿吃饭的椅子,还有一个小床。 现在吃饭的时候,小凌曦只能一直抱着,她能到处爬了,放在床上都不安全。 而且小凌曦已经快八个月了,闻到饭菜香味时,就会本能的伸手去抓,经常一不小心,就被小家伙抓到了碗里的食物。 可她还小,只能吃各种糊糊,所以还是有一个专门吃饭的小椅子最好,大家都方便。 现在也有专门用竹子做的儿童餐椅,村里还有人家里有闲置的,想要送给凌曦呢。 不过白炽有一点点嫌弃,毕竟等以后学吃饭肯定还得用,所以才准备找人做新的。 随着温度一点点降下来,杨云霄的身体也越来越好了,他经常能抓到猎物,甚至还抓到了一头一百多斤的野猪,可把村民羡慕坏了。 而这头野猪,也被白炽拿来换了不少粮食和票,或是卖了钱。 到过年的时候,他们家的糖果都是最多的! 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就连原本的小破屋,现在也被修补得不漏风不漏雨了。 烧上一盆木炭,房门一关,只开着窗户,屋里非常暖和。 唯一让白炽比较奇怪的是,为什么到现在了,也还没有收到剧情结束的系统提醒? 问了小黑,小黑也表示不清楚。 难道他现在还有饿死自己的风险? 不至于吧? 两人都对这件事一头雾水,讨论了几次都没个头绪,索性不管了。 杨云霄的生日是夏季,这是白炽问过杨大哥和那姑娘的忌日之后,得出的结论。 不过白炽没有要他原本的生日,他把他们第一次在山上见面的那一天,定为了杨云霄的生日。 那既是两人第一次见面的日子,也是杨云霄获得新生的日子。 杨云霄很高兴的接受了这个决定。 三个月时间一晃而过,开春了,白炽又开始了跟着大部队一起干活,一起赚工分的生活。 而杨云霄也已经下山四五个月了,早已经不是最开始那个好糊弄的小野人了。 他知道了很多家里的东西,是不可以让外人知道的。 比如他们睡觉的被子里面,缝的是羽绒被。 比如曦儿喝的奶粉,他们只在镇上见过广告。 比如曦儿用的尿不湿,镇上连广告都没有,可能城里会有。 比如他们家的粮食,一直很充足,每天都有肉吃,但是不可以告诉别人。 这些事情杨云霄看在眼里,藏在心里,根本不敢告诉别人。 阿炽说了,他家里是大城市的富商,很有钱的那种,这些东西,都是家里偷偷让人送来的。 如果这件事被别人知道了,他们会被当成成分不好的坏人,是会被人欺负的! 所以杨云霄很沉迷打猎,因为打到的猎物肉越多,就可以换到更多的东西。 到时候家里的东西被人发现了,他就可以说是用猎物换的! 有了这个念头,杨云霄几乎每天都要上山,就算刮风下雨也不能阻止他。 如果白炽平时忙的话,他还会把凌曦也一起带上山。 当然了,杨云霄回来的时间也很快,一早上山,晌午就回来了,然后把凌曦放在一个大大的干净簸箕里,放上玩具给她玩,自己就去洗衣做饭。 等下午的时候,也会跟白炽一起去地里赚工分。 这个时候,曦儿就在他的椅子里,放在田坎边上,小黑会陪着她。 只是这样一来,调侃凌知青和杨云霄,就像是在过日子的村民越来越多了。 白炽细细想了一下,可不是,自从杨云霄开始走出家门,接触村里人,学着一起干家务后,他连精神力都几乎不用了。 两个大男人干活,只要不偷懒,甭管是洗衣做饭,还是带娃扫地,那还不都是手拿把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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