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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顿了顿,侧头深深看了黎茭一眼,眼神温柔得能拧出水来:“我想早点名正言顺地照顾他,守护他。” 这话既是对长辈的解释,更是对黎茭的郑重承诺。 黎母闻言,脸上的笑容更深了,显然对时随妄的回答十分满意。她看向黎父:“老黎,你看呢?” 黎父清了清嗓子,表情依旧严肃,但眼神缓和:“你们年轻人自己拿主意就行。日子定下来,告诉我们一声就好。” 这话便是默许了。 时母更是喜上眉梢,拉着黎母的手:“姐姐,我看呐,择日不如撞日,现在天气也好,不如就这个月底?咱们两家人,再叫上老周家、陈家他们几家走得近的,好好吃顿饭,就算礼成了!” “妈,”时随妄有些无奈地笑了笑,心里却暖融融的,“也不用这么急……” “不急不行呀,”时母嗔怪地看了儿子一眼,“我还等着儿媳妇叫妈呢!” 这话一出,黎茭的头埋得更低了,简直要缩进桌子底下,连脖颈都染上了绯色。 “噗——” 黎茭(内心)简直要冒烟了,“阿姨这也太直接了吧!” 时随妄感受到掌心里黎茭手指的收紧,知道他羞得不行,便轻轻捏了捏他的手心以示安抚,然后对母亲说:“妈,这些慢慢来。我们先定下日子,其他的我和茭茭来准备。” “好好好,你们准备,需要什么就跟我们说。”黎母和时母相视而笑,一副了却心愿的舒畅模样。 ......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时随妄带着黎茭来到了苗寨附近的一座山顶上。 山顶上开满了野花,景色十分美丽。 时随妄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用野花编织的戒指,单膝跪地,看着黎茭的眼睛,认真地说:“黎茭,自从遇到你以来,我的生活变得充满了色彩。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是你一直陪伴在我身边,支持我、鼓励我。我喜欢你,想和你永远在一起。你愿意嫁给我吗?” 这是黎茭说没有正式求婚时,时随妄就开始计划的。 黎茭看着时随妄真诚的眼神,眼中满是泪水,用力地点了点头:“我愿意。哥哥,我愿意嫁给你!” 【哎,终究也是变伤感了。】 时随妄高兴地把野花戒指戴在黎茭的手上,站起身来,紧紧地抱住了他。 两人在山顶上相拥着,感受着彼此的爱意和温暖。 他们的婚事很快就在寨子里传开了,寨民们都为他们感到高兴,纷纷表示要为他们举办一场热闹的婚礼。 老族长也很支持他们,还亲自为他们挑选了婚礼的日子。 苗寨在黎茭有意无意的保护下,除了自己变成丧尸被清理掉的人,其他人都活着食物充足。 ~~~~ 婚礼当天,苗寨里张灯结彩,热闹非凡。 寨民们都穿上了节日的盛装,脸上洋溢着笑容。 他们需要一个希望。 时随妄穿着一身传统的苗族服饰,英俊潇洒;黎茭则穿着一身红色的苗族嫁衣,头戴银饰,美丽动人。 因为对外身份还是圣女,所以穿的衣服也是圣女出家时的衣服规格。 秋日的苗寨被金桂香裹得满溢,黎茭家前挂起了百米长的红绸,从院门口一直垂到后山,绸面上绣着的苗家百鸟朝凤图在阳光下闪着细碎的光 —— 那是寨里十几个绣娘赶了半个月,用末世里难得的丝线绣成的。 黎茭坐在梳妆台前,镜是苗寨特有的银边铜镜,映出他身上重达二十斤的银饰:头顶的银冠缀着三十六颗银铃,走路时会响出清脆的 “叮铃” 声;耳坠是水滴状的银片,垂到锁骨处,随着呼吸轻轻晃;手腕和脚踝上的银镯刻着缠枝纹,是黎母年轻时的陪嫁,此刻正被寨里的阿婆小心翼翼地扣在她腕间。 “茭茭,别紧张,随妄那小子要是敢对你不好,我们寨里的人都不饶他。” 黎母帮她理了理绣着蝶纹的红嫁衣,眼眶有点红 —— 这嫁衣是用末世前留存的云锦做的,襟口和袖口都缝着细小的珍珠,是时母托人从邻寨换来的。 黎茭点点头,指尖轻轻碰了碰银冠上的银铃,心跳得有点快。 ......
第321章 舔狗“圣女”*苗疆蛊王102(完) 窗外传来了寨民的欢笑声,还有芦笙和铜鼓的声音 —— 时随妄带着迎亲队伍来了。 “来了来了!” 寨里的小姑娘跑进来报信,话音刚落,院门口就传来了时随妄的声音,带着点紧张的沙哑:“茭茭,我来接你了!” 迎亲队伍被拦在院门口,寨里的阿公阿婆端着拦门酒,酒碗是粗陶做的,里面盛着苗寨特有的米酒。 时随妄穿着深蓝色的苗家对襟衫,腰间系着红腰带,手里拿着芦笙,身后跟着沈裴之、林熠泽他们,还有时父时母 —— 时母穿着素雅的旗袍,手里捧着一个红漆盒子,里面是给黎茭的聘礼:一对羊脂玉镯,是他的传家宝。 “想娶我们寨的姑娘,得先过我们这关!” 阿公笑着说,递过一碗拦门酒。时随妄毫不犹豫地接过,仰头喝了下去,辛辣的米酒滑过喉咙,却让他更清醒 —— 他终于要娶到黎茭了。 喝完三碗拦门酒,时随妄还得对歌。 他拿着芦笙,跟着寨里的阿叔一起吹,唱的是苗家的《迎亲调》,歌词是他自己编的:“青瓦木楼红绸飘,我娶茭茭回家了;银铃响,嫁衣红,一辈子都对他好……” 黎茭在屋里听到,忍不住笑了,脸颊红得像熟透的杨梅。 等时随妄终于走进屋,看到他的瞬间,脚步顿了顿,眼神里满是惊艳 —— 银饰映着他的笑脸,红嫁衣衬得她皮肤雪白,像从画里走出来的苗家仙人。 “茭茭,你真好看。” 时随妄走到他面前,声音有点哑,伸手想碰他的银冠,又怕碰坏了,最后只是轻轻握住他的手,“我们走吧,去拜堂。” 拜堂的地方在院中央的火塘边,火塘里的火烧得正旺,象征着日子能过得红红火火。 黎父坐在主位上,时父坐在旁边,两人都穿着正式的衣服,脸上满是笑意。 “一拜天地!” 寨里的长老高声喊道。黎茭和时随妄并肩跪下,对着院外的青山拜了拜 —— 那是苗寨人心中的 “天地”,是守护他们的神灵。 “二拜高堂!” 两人又对着黎父和时父时母跪下,时母赶紧把他们扶起来,笑着说:“好孩子,以后就是一家人了。” “夫妻对拜!” 黎茭和时随妄相对而立,他看着他眼底的自己,他看着他嘴角的笑意,慢慢弯腰,额头轻轻碰在一起。 周围响起了寨民的欢呼声,铜鼓和芦笙的声音更响了,银铃的 “叮铃” 声混在一起,成了末世里最动听的音乐。 拜完堂,两人被拥着走进新房。 新房里的被褥是红底绣金的,枕头套上绣着 “囍” 字,桌上摆着水果和点心 —— 水果是时随妄去后山摘的野苹果,点心是黎茭之前囤的饼干,虽然简单,却满是心意。 时随妄帮黎茭取下沉重的银冠,指尖轻轻蹭过她的耳垂:“累不累?银饰这么重,肯定压得你疼了。” 黎茭摇摇头,伸手圈住他的脖子,在他唇上轻轻亲了一下:“不累,今天很开心。” 他顿了顿,看着他的眼睛,小声说,“时随妄,以后我们就是夫妻了。” “嗯,是夫妻了。” 时随妄把他抱进怀里,声音满是满足,“以后我会更疼你,护着你,护着我们的家。” 窗外的欢笑声还在继续,火塘里的火还在烧,红绸上的百鸟朝凤图在风中轻轻飘。 黎茭靠在时随妄怀里,听着他沉稳的心跳,感受着他身上的温度。 ”茭茭,嫁衣蛊成熟了。“ ”什么?“ ”得还给你了。“ ”嗯,呜~~“ ...... 两年后,山间别墅。 时随妄带着黎茭在楼顶晒太阳,黎茭张嘴吃掉送到嘴边的桃子。 ”哥哥,好无聊啊,上次捡到的那个小孩,我们收养她吧。“黎茭惯用的撒娇声音响起。 ”养在爸妈那里。“显然男人不想要在家里面养个小电灯泡。 ”求求你了,哥哥~~“ ”不行。“ ”真的?“手开始不老实起来。 ”太小了,你照顾不好,过两年。“男人最终是退步了,抱着黎茭回屋了。 ~·~ 春末夏初,菜园里的番茄第一次挂果,红绿相间,煞是喜人。 黎茭正弯腰小心地检查,身后传来沉稳的脚步声。 “看这个,”他举起一个刚刚泛红的果子,献宝似的转身,“再过几天就能吃了。” 时随妄走近,目光先落在他沁出汗珠的鼻尖上,然后才看向那颗番茄。 他伸手,却不是接果子,而是用指腹轻轻擦去她颊边沾上的一点泥痕。“嗯,长得很好。” 他的手掌比三年前更粗糙了些,虎口处添了一道新的浅疤。 黎茭注意到,放下番茄,自然地握住他的手,指尖在那道疤上摩挲:“上次出去弄的?” “小刮蹭,早没事了。”他反手握住她,力道轻柔却不容挣脱。 阳光透过藤蔓缝隙洒下,在他深邃的眉眼间投下斑驳光影。 “大爸爸!小爸爸!” 不远处,刚学会走路没多久的安安摇摇晃晃地扑过来,一把抱住时随妄的腿,口齿不清地喊着。 时随妄弯腰,单臂轻松地将女儿捞起,让他坐在自己结实的臂弯里。 安安小手胡乱地抓着他肩上的布料,咯咯直笑。 高大的男人牵着自己的宝贝慢慢回家。 ~~ 黎茭难得想出去看看,跟着时随妄回了基地。 “好久不见,林熠泽!”这是他看到的第一个老朋友。 “嗯,好久不见。”他身边牵着一个3岁奶娃娃。 “这是我捡回来的,可爱吧。” “好可爱,来叔叔给你见面礼。”说着黎茭就从兜里拿出了一把晶核。 “走吧,到我那里去坐坐?”林熠泽褪去了青年的浮躁变得沉稳。 “好啊,哥哥我们去蹭午饭。” 后来黎茭才知道沈裴之进了研究所,是重点保护动物了。 周叙白把食物吃完后,又没异能,一个普通人,选择跟了基地的一个小队长,生活勉勉强强。 林熠泽自己组建了一个小队,经常出去杀丧尸。 小绯和玄珠成了兄弟蛇,现在住在山里,逍遥又自在。 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方式活着。 ~~ “哥哥,等以后安稳了,我们就在河边盖个小木屋好不好?要有大大的窗户,能晒太阳。” “好,再给你辟一块大大的地,你想种什么就种什么。” “还要养一只狗,陪安安玩。”可以听出话中对调皮小孩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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