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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笙被沈歌的动作给逗笑了“好了好了,你不瘦,仔细别捏疼了,我们先去吃饭吧!” 刚刚一直插不上话的齐衡,此时终于可以开口了“是啊,咱们一家人先开饭吧,有什么话在饭桌上说。” “姐夫好!姐夫最近身体还行吧?”沈歌乖乖的叫了一声齐衡,问候了一句。 “身体还好,就是觉着老了,岁月不饶人啊。”齐衡揉了揉自己的老腰打趣道,眼神还一直往沈笙那边瞟…… 沈笙在感受到齐衡揶揄的眼神之后,又看见齐衡的动作了,于是顿时面色一变,刚想说些什么,就被齐煜打断了。 “那我先带小九九去净房,等一下吃饭的再叙旧!”齐煜正好想和沈歌问一下苏星洲的事情,此时去净房正好是一个好时机。 出了大厅之后,齐煜瞅准合适的时机询问道“小舅舅,那个苏星洲是怎么被你救下的啊?他的身份可查清楚了吗?” “哦!小星他是我在龙元国那边的救下的,这三个月前不是龙元邕县下暴雨嘛,然后爆发了规模极大的洪水,小星所在的村落被毁了,他就一路逃荒到皇城外,当时我正好打算启程回大庆,就在皇城的郊外碰见了他, 你不知道,可能是缘分吧,我一眼就看见了倒在路上草丛中的他,他那个时候被流民拿刀砍了几下,差点死了,不过幸好他命大还有气。 我想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吧,就叫了随行的大夫帮他治疗了一下,本来想着等他苏醒之后,我再给他一笔钱,让他去另谋出路的,没想到他醒了之后一直闹着要报恩,就这样一来二去就赖上我了,不过小星的身份倒是不必调查,我试探过了,他确实不是坏人。” 齐煜在沈歌一大段话的描述下,总算是弄清楚了,就是自家舅舅善心大发,路边捡了一个人,然后这个人闹着报恩,正好舅舅看他顺眼就留下来了,然后就熟悉起来了关系很好,不用担心是坏人。 齐煜感觉这个剧情好熟悉,有点像捡了个娘子回家的剧情…… 虽然听着沈歌说此人没问题,但是苏星洲在王府外的那个眼神,却是还让齐煜心存疑虑,总觉得不像心思恪纯之人,但是他眼下也没有证据,总不可能空口白牙的污蔑别人吧! 齐煜倒也不是想知道这人是什么身份,而是想知道他是否带着什么不可见人的目的来接近沈歌,会不会伤害沈歌。 (目的很简单,后面就明白了,剧透是不可能剧透的,猜猜?) 齐煜和沈歌回到宴席上的时候,江黎上完课正好也过来了,齐煜向沈歌介绍了一下江黎,两人点头行礼后,就算是认识了,沈歌也向众人重新介绍了一下苏星洲,大家互相介绍之后,这场宴席算是正式开始了。 接下来是表演时间! “黎哥,你尝尝这块红烧肉,我特意挑选好的,肥肉处理得肥而不腻,瘦肉炖的非常软烂入口即化。”齐煜怕江黎第一次参加家宴会不适应,所以格外照顾江黎,疯狂往他碗里夹菜。 “多谢小煜。”江黎笑眯眯的看着为他夹菜的齐煜,随即夹起了碗中的红烧肉一口吃下。 另一边的沈歌也是如此…… “星洲,你尝尝这道松鼠鳜鱼,是你爱吃的酸甜口味,知道你不喜欢吃刺多的鱼,这鱼肉没刺,放心吃。”话毕夹了一筷子鱼肉到苏星洲碗里。 苏星洲露出一个腼腆又带点甜的微笑道“多谢沈大哥。”随后夹起鱼肉一口吞下。 苏星洲和江黎视线交错,两人眼中都闪过了一丝不易察觉的东西,随即又彻底消失。 沈笙和齐衡,左看看右看看,发现自家儿子和自家弟弟都不给自己夹菜,于是两人对视一眼,十分默契地给对方夹了一筷子菜…… 沈笙:有你真好,我不再是孤单一人…… 齐衡:不想吃饭了,狗粮都吃饱了……
第61章 沈歌催婚齐煜 宴席结束之后,沈笙让齐煜带沈歌去落霞阁居住,沈歌一并带上了苏星洲,江黎自是要陪同齐煜一块前去的,一行四个人齐煜和沈歌并肩行走,江黎和苏星洲跟在两人背后,倒也意外的融洽。 沈歌听沈笙说齐煜这两个月学好了,开始认真在读书了,于是现在正在问齐煜读书的事情。 在沈歌得知齐煜两个月的时间就熟读了大部分的书本后,他忍不住夸赞道“没想到咱家煜儿还是个天才呢!想当年我学四书五经的时候啊,想要达到倒背如流的状态,差不多也用了一年左右,你若是早点懂事,估计现在早就考状元了!” “害,这不是以前不懂事嘛,现在努力也不晚吧,况且我读书也不是为了想当状元去的,只希望学点东西,以后当个闲散王爷平安度日就是了。”齐煜被夸多少有些心虚。 自己为什么只用用两个月学习了大部分的知识?还不是因为这个朝代大部分的知识他在现代都学过,此时重新学自然得心应手,见效极快,差不多就是作弊吧。 “你志不在此也没事,反正读书以后不是睁眼瞎就行了,日后再娶个能管家的世家女子为妻,帮你打理王府事宜,你们恩爱白头偕老也是不错的人生。”沈歌并未觉得齐煜不想考状元有什么,毕竟齐煜身份在这里,当王爷总比状元起点高。 “小舅舅,我以后若是娶妻,我定会和她一起把王府打理得井井有条的,总不能让她一人操劳辛苦吧,一个家族肯定是双方都要付出才能平衡,王府这么大,若是交予对方一人管理,必然十分辛苦。”齐煜反驳道。 这也是他在现代时的想法,谁规定了男子不能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谁又规定了女子不能赚钱养家,大家都是平等的,不是吗? 不过他也不会觉得沈歌有这种想法是三观不正,毕竟是生活的环境导致他有这样的想法,时代的悲哀,也没必要强行要求别人随你改变。 齐煜深知自己只是一个外来者,他没有那么大的本事也没有那么大的精力去改变一个时代的想法,所以也就只能严以律己了,虽然自己可能弯了不会娶妻…… “没想到啊,还是你小子活得通透明白,倒是我说错了想错了,一家人最重要的还是有商有量好好过自己的日子,你们以后这样相处也挺好的,我啊!也是时候该转变一下自己的思维了。” 沈歌被齐煜这段话点醒了,也觉得若是内宅都让一人处理难免辛苦,而且若是自己喜欢的人,他也不愿让对方一人操劳一大家子的事情。 齐煜沈歌两人说结婚生子这个话题的时候,并未发现身后两人各自的眼神。 江黎只觉要得到齐煜的心越发肆意生长了,好想今晚就让他求饶,再也说不出娶妻生子这气人的句话! 苏星洲挂着笑意的嘴角依旧没变,但是眼神死死的盯着沈歌的后脑勺,连你也要背叛我吗?我不允许,我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 不过沈哥哥还没娶妻,自己现在还有机会…… 毫无危机意识的两人还在喋喋不休的说着娶妻的话题,经过一段时间聊下来,外加原主对沈歌的印象分,齐煜对沈歌的观感不差。 虽说沈歌是长辈的身份,但是齐煜更把沈歌当做一个只比年长自己几岁的哥哥,或者说是朋友更合适,他们买什么年纪上的代沟,所以说起话来并未有什么束缚,更没有面对长辈的那种小心翼翼回话的感觉。 当然沈歌也是如此,他和齐煜本就只差了八九岁,以前齐煜小时候还老跟在他屁股后面玩耍呢,所以沈歌把齐煜基本上是当做弟弟的,而非舅侄关系,只不过辈分好歹在那里,该怎么叫还得怎么叫。 就在两人嘴上谈天说地,两人内心阴暗嫉妒的气氛下,落霞阁终于到了,沈歌让拿着行李包袱的小厮先进去把东西规整好,然后招呼齐煜他们一起在院中的石桌上,一起品茶。 沈歌自小就爱喝茶,所以泡茶的功夫从小就开始练习的,行云流水的一套动作下来,无论是茶香还是观赏性,齐煜都觉得无可挑剔! “这普洱听你一直在找,你外祖父知道后特地为你寻来的,据说茶汤橙黄浓厚,入口醇,你尝尝看喜欢吗?”沈歌端起一杯茶放到齐煜面介绍着。 齐煜早就想喝普洱茶了,他本就是爱吃的人,平时吃得太油腻了的时候,就总觉得胃里不舒服,当时便想起买点普洱茶泡水喝,就当刮油消食了,结果遍寻京城都没有卖的。 还得是外祖父有手段有渠道,居然真搞到了普洱茶,齐煜端起茶杯一饮而尽,入口先是微苦其次回甘,微热的茶水洗刷了宴会带来的油腻,没一会就觉得胃里的黏腻感消失了不少,齐煜觉得以后必须饭后都来一杯普洱茶。 “这茶不错,外祖父寻了多少啊?价格如何?”齐煜问道,若是这茶不好搞的话自己就省着点喝,若是好买的话自己就天天一杯当水喝。 “蛮多的,这茶虽然在大庆卖的人比较少,但是在永崮国却是比较常见,价格还没大庆的雀舌贵。 你外祖父给你寻来的是最好的品种,也才五两银子一两茶,这你外祖父怕你没喝过会不爱喝,于是就只买了五十斤,他说你如果爱喝的话,到时候再运回来就是了 ”沈歌端起自己的茶盏轻呷一口道。 “五十斤蛮多的了,那就暂时别买了,我喝完再说吧。”齐煜不由得瞠目结舌,五十斤茶叶还少啊?这五十斤茶叶,自己就算是一天泡五六杯也能喝好几年了,再买就真得喝一辈子普洱茶了。 沈歌点点头后对着一旁的苏星洲道“小星,知道你不爱喝苦涩的茶,我就泡的六安瓜片,味道甘甜鲜爽,你尝尝看合不合适。” 顿了顿又道“那个小江,我不知道你爱喝什么茶,就随意挑了君山银针,若是不喜我就再帮你重新沏一盏。” “谢谢小舅舅。”江黎早就自来熟的和齐煜一起喊沈歌为舅舅了。 沈歌听见的时候还在纳闷,想着为何江黎叫自己舅舅,不过他素来温和,不想在外人面前驳他面子,于是就没有当众提醒,而是打算下来问问齐煜是怎么回事。 齐煜也听见了江黎的称呼,不过倒也觉得无所谓,反正被男主和未来的皇帝叫一声舅舅,也不是沈歌吃亏。 而且江黎随着自己一起叫,岂不是证明他和自己关系好嘛~ 四人喝完茶之后,刚好丫鬟也把内屋收拾好了,齐煜站起身道“那小舅舅就先进去休息一会吧,这段时间舟车劳顿也累了,今天早点休息,我明天早上来找小舅舅出去玩。” 齐煜将沈歌送进屋内安顿好之后,就和江黎一起离开了落霞阁。 齐煜先是去找沈笙说了已经把沈歌安排好的事宜后,又去找曹德臻拿了今天的功课,打算回去赶快复习一下这两个月的学习成果。 因为再过几天就该测试这两个月的学习进度,曹德臻说是要为下个月的课程做准备了,所以这两天让齐煜二人在家好好复习,就不用去上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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