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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仲夏今天一觉睡到中午,醒来的时候李琰已经做好午饭。 下午两人在床上消磨了许久,李琰今天特别的缠人。 不过俞仲夏也被伺候的很舒服。 “好。”俞仲夏目送李琰离开。 天色昏暗下来之后,俞仲夏再次从小院院墙掠过。 他今天没打算再进山,而是在帝都市内四处搜寻黑市的踪迹。 用了大概一个小时,他就找到了三处黑市的踪迹。 帝都的黑市即便夜里也依旧有着不少人。 他从空间取出一个大竹筐,里面装了许多野兔、野鸡,其中还有一头老虎。 伪装后来到黑市,竹筐刚放下不久,便有一位老爷子走了过来。 他探头看了一眼竹筐,问道:“这老虎怎么卖?” 俞仲夏隐在兜帽下的双眸微微抬起看了对方一眼,而后用中年男人的声音回道:“虎骨虎皮一起1万,不单卖,不还价。” 老爷子闻言嘶了一声,却没有立刻离开。 他纠结了一下,而后对俞仲夏说:“我身上没带那么多钱,你在这等我会儿。” 想了想又改了主意道:“要不你和我一起,不然这么大一只老虎我还真不一定能搬回去。” “可以。”俞仲夏应了下来。 他不怕这老爷子有什么坏心思。 这老虎可不是一般人家能买得起的东西,既然有人想买,他当然也想卖出去。 毕竟他现在挺缺钱的。 俞仲夏背起竹筐,跟着老爷子在巷子里拐来拐去拐了好一会儿。 最后从一个后门进了老爷子家。 那是一座三进的四合院,里面简洁却不乱,飘荡着一股药香。 “你在这等着。”老爷子对站在院子里的俞仲夏说。 俞仲夏点点头,将竹筐放在地上。 七八分钟之后,老爷子拿着厚厚一叠大团结出来。 他将钱递给俞仲夏。 “你数数。” 俞仲夏看着100张一叠捆好的钱,直接塞进了怀里。 接着将那头老虎从竹筐上面拿出来丢在地上。 “老爷子你看一下,要是没问题我就走了。” 老爷子闻言连忙走过去蹲下,看了一眼后将老虎翻了一面,又伸手在老虎身上摸了摸。 “没问题。”老爷子说道。 俞仲夏闻言背起竹筐离开。 他知道自己若是拿出人参灵芝,这老爷子大概率也会要。 可是现在钱已经差不多,他空间里还有数量庞大的兔子野鸡要卖,没必要再卖那些。 不管人参还是灵芝,可都是能救命的好东西。 回到黑市。 昏黄的灯光将这条巷子照亮。 有人和他一样背着竹筐或是提着竹篮,也有不少行人在这里穿梭、寻找自己想要的东西。 帝都这里的野味比在胜利公社的时候好卖多了。 帝都周边的大山危险不说,距离市区还远,根本没什么猎人敢进去。 因此黑市也就几乎没有野味出售。 而且帝都的有钱人也多。 野鸡野兔又不像老虎那么贵,一只也就几块钱。 野鸡最小只,也最便宜。 买的人越来越多,自然而然就引起了黑市那些看场子人员的注意。 一个略显尖嘴猴腮小眼睛的男人走了过来。 发现竟然是卖野味的,他忙凑上前问道:“怎么卖?” “野鸡7块,野兔10块。”俞仲夏没带秤,也不按斤卖,全部一个价。 这价格比之前在胜利公社的时候价格翻了一倍不止,可这是帝都,贵一点不是应该的吗? 看着竹筐里仅剩的两只野兔和一只野鸡,他忙说:“给我一样来一只。” 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两张大团结递给俞仲夏。 俞仲夏接过钱,找零之后从竹筐里随意拿了一只兔子一只野鸡给他。 “最后一只兔子给我!” 原本还在犹豫的一位中年女人见竹筐里只剩一只兔子,连忙开口。 出来才一个多小时,拿出来的猎物便全部卖了出去,速度快的让俞仲夏都意外。 他猜到帝都野味好卖,却没想到这么好卖。 以后每隔几天可以出来卖一次。 三个黑市轮流来。 也幸亏他不住学校,否则宿舍那么多人,晚上出来根本不现实。 翌日早上,李琰到的时候俞仲夏已经洗漱好。 吃完李琰带来的豆浆油条,两人提着书袋出门。 一路走入学校,找到接下来上课的教室。 他们到的时间不早不晚,教室里还有不少空位。 挑了个比较靠前的位置坐下。 俞仲夏记得今天第一节是高等代数,他从书袋里抽出高等代数这本书。 翻开课本,俞仲夏浏览着上面的内容。 刚开始速度有点慢。 毕竟和曾经的高中数学相比,大学数学难了不是一星半点。 他又没有任何基础,自学起来肯定要难一点。 书才看不到一半,上课铃声便响了起来。 也是在这个时候,一名上了年纪的老教授迈入教室。 接下来大家在老教授的自我介绍下知道了他的名字,周静维。 周教授还将他的办公室位置告诉了大家,说有问题可以去找他。 这是个一心学术和教书育人的老者。 哪怕前面的内容已经自学过,俞仲夏还是很认真的听着周教授的讲述。 李琰和俞仲夏也一样。 他很喜欢数学,因此就算爷爷在信中两次让他选择政治,他依旧选择了数学。 会做出这个选择还有两个原因。 其一是俞仲夏也学数学,另一个则是基于他和俞仲夏的关系,若是从政这事未来就是别人攻讦他的把柄。 他不想结婚,选择和俞仲夏在一起,从政便不在他的计划之中。 这也是和原剧情很大的不同之处。 俞仲夏最初在听闻李琰报考数学专业的时候还惊讶了一瞬。 因为上辈子李琰学的就是政治,毕业后靠着自己的能力以及李家的资源运作,仕途可谓是一帆风顺。 不过既然李琰更喜欢数学,在数学上也有天分,他当然不会劝说。 中午,他们在学校食堂吃过饭回了小院。 下午又前往学校。 让俞仲夏意外的是,李琰竟然说要住在他这里。 “……”算了,周末李琰总要回家,他到时候再去黑市。
第306章 年代狠辣疯批重生32 再次为吊儿郎当的苇斯巴芗大佬加更! …… 时间就这样过去了两个多月。 由于李琰和他住在一起,俞仲夏只能每周五去山里进货,周六再去黑市。 这天又是星期六,卖完东西的俞仲夏背着竹筐离开黑市。 刚走出小巷,他就察觉到后面有人跟了上来。 在甩脱还是解决掉这个人之间,俞仲夏最终选择了前者。 后者容易招来更大的麻烦,不符合他低调行事的准则。 最主要的一点是他没从那人身上感知到恶意。 如此一来就没必要多生事端。 在经过一条几乎没有光线的暗巷时,俞仲夏越过旁边人家的院墙,又从另一侧出去,之后全速离开。 这个过程中竹筐也被他放回了空间。 一分钟之后,俞仲夏已经回到自己的小院。 洗过澡,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刚准备躺下,大门被人敲响。 俞仲夏出去打开门,见到一个没有想到的人。 “明义!” 回到帝都之后他还是第一次看见郑明义。 “你表哥让你来的?” 其实这个问题都不用问。 知道他地址,还能让郑明义来这里找他的除了李琰就不可能有别人。 说着话,俞仲夏站到一边让郑明义进院子。 “俞哥你的地址是表哥之前给我的,不过今天是我自己来找你,表哥还不知道。” “出什么事了?”难道李琰和他的事情被李家人知道了? “我偷听到我妈和我爸说,明天外公要给表哥介绍对象。” 说到这里郑明义立刻解释道:“俞哥你放心,表哥并不知道,是外公瞒着表哥安排的。” 他看着两人一路走到今天,没人比他更了解他们的感情。 “而且表哥之前和我说过,如果什么时候发现他要相亲,一定要来告诉俞哥,因为他肯定是被迫的。” 俞仲夏闻言笑着点了点头。 他问郑明义:“什么时间?相亲地点在哪?” “明天早上,地点就在表哥家,说是怕晚了担心表哥又跑出去。” “对方是外公一位老部下的孙女,明天爷孙两以拜访的名义过去,实则是让那女的和表哥相看。” “听我妈的意思,那女的是帝都大学文学院的,长的不错。” 郑明义将他知道的消息一股脑都告诉了俞仲夏。 “我知道了,这件事我和你表哥早有计划,你不用管,就当不知道。” 看着俞仲夏淡定的表情,郑明义放下心。 “你回来后怎么样?家里没给介绍对象?”俞仲夏笑问。 郑明义和他一样大,现在也28岁了。 听到俞仲夏的话,郑明义立马泄了气般,颓的不行。 “我每个礼拜至少要相亲一次,搞的我现在周末都不想回家了。” “你总要结婚的,不要排斥,看能不能找一个喜欢的。”俞仲夏安慰他。 郑明义点头。 俞仲夏去厨房拿了一只野兔出来给郑明义。 “回去就说是在黑市买的。” 郑明义惊讶的看向俞仲夏,似乎在问他哪来的。 这里可不是桃花村,就算俞仲夏再有本事也没地方给他打猎。 俞仲夏白了他一眼,道:“我这附近的黑市偶尔会有人卖这些。” 郑明义看着手里的兔子。 他是真挺喜欢吃这些东西,可听到是俞仲夏买的,又有些不好意思。 “赶紧回去吧,别让人知道你来了我这。”俞仲夏赶人。 待郑明义到家,郑母看见他手里提着的兔子,惊讶的问他:“哪来的?” “黑市买的。”郑明义将兔子交给郑母。 郑母闻言拿过兔子就进了厨房。 并没对他黑市的行为多说什么,显然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妥。 也是,他又不是小孩子了。 他还记得,下乡前有次去黑市被母亲知道后念叨了许久。 和李琰不同,郑明义没有哥哥弟弟,只有一个小一岁的妹妹。 如今妹妹不仅嫁了人,孩子都上小学了。 真是时移世易啊。 第二天,俞仲夏七点起床。 洗漱吃过早饭,他穿着白色衬衫、黑色裤子,踩着黑色布鞋就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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