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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教廷养人鱼(穿书)

时间:2026-08-09 00:00:03  状态:完结  作者:我即江湖

  很快人鱼就松口,捂住脖子倒在了水池边,不断地从嘴里咳出鲜红的人类的血。

  马克西姆斯这才想起来,米莉亚毒不到他,却会被他的血液伤害。

  这是十分奇怪的血亲现象——人鱼的毒液无法伤害到她的血亲,血亲的血液对她们来说却是剧毒。这种现象在自然环境中少见,是属于实验室里的特殊产物。

  那名叫亨利的研究员短短的时间经受了两次惊吓,一时之间只觉得心跳如雷。他迟钝地看了看在地上抽搐的样本,又看了看教皇冕下流血的右手,脑子里闪过曾经听闻的八卦。

  据说教皇曾经和实验室里的塞壬有过后代……

  难道是真的?

  不光是他这么想,此时在场围观的众人,目光都变得复杂起来。

  教区的研究所研究的项目的确以人鱼的繁衍为主,但提供者多半都是圣城外的流民。塞壬的外形可以说比大部分人类都要美丽,那有什么用呢?在世人眼里,仍然是动物,是怪物!

  试问正常人谁会愿意与野□□合?

  马克西姆斯低头看向脚边的人鱼,红色人鱼痛苦地咳血,鱼尾痉挛扭曲,不断地拍打着地面。她用全身在挣扎求救,显然并不想死,可她也没有试图去祈求老人,反而朝亨利伸出手。

  亨利惊吓地缩回腿,眼看那只手颓然落地,虽然有尖锐的指甲和蹼,那仍然是一只小小的手。

  不知怎的,他心中腾起些许不忍。

  对,这毕竟是他一直经手的样本!

第74章

  亨利突然清醒过来, 猛地爬起来冲同事大叫:“快点去取血清来!”

  恐惧在现实面前也得溃败,他想起人鱼肚子里还有胚胎,顿时像要失去孩子的父亲,焦急地催促着医生。

  研究员们脚步匆匆, 研究所的所长逆着人流挤过来, 见状差点昏过去。

  “快!快把样本抬到观察室里去!”

  他一看, 教皇的洁白法衣上都是血, 再次狠狠地倒抽一口冷气, 哆嗦指向亨利:“快——快给冕下包扎!”

  “不用了。”马克西姆斯脸色苍白, 眼神晦暗。他用戴着权戒的手轻轻覆盖伤口,白色的圣光柔和散开, 密密麻麻的血洞肉眼可见地开始愈合。

  亨利很少有机会看见这种神迹, 就像先前看见怨灵一样震惊。他不由地开始怀疑自己存在的意义, 毕竟如果人人都拥有冕下这样的能力, 世界似乎也不再需要“科学”。

  马克西姆斯看他一眼,摇摇头:“神的力量需要信仰, 而信仰……已经越来越少了。”

  人这种生灵,除非灭绝,如若令他残喘,繁衍生息,终有一天还是会走上相同的道路。他们改天换地,从大自然的崇拜者变成傲慢的造物主, 凌驾于所有生灵之上——这是刻在灵魂里的本能。

  即便现在,为什么信徒们遍布大陆, 拥有力量的依然是少数人?

  因为大多数人信的仍然是人。

  亨利似懂非懂, 崇敬地望着老人:“那您的信仰一定非常虔诚。”

  虔诚?

  这词几乎逗笑了教皇。

  马克思姆斯摩挲了手指上的权戒,黑曜石黯淡的光泽正在嘲笑这句赞美。教皇和主教们倘若没有各种圣器加持就无法输出神力, 他们与神明之间的联系比一张纸还薄呢。

  不像那些神明造物……

  他的目光转向那些大大小小的水池。虽然说大多数野生人鱼的智商还不如孩童,未开化且野蛮,但它们强有力的身躯,两套完整的呼吸系统,以及在寿命上无限的可能,都让这些生物有别于地上的一只蚂蚁,或者餐桌上的家禽牲畜。

  如果再人为乾涉,则会诞生出更加可怕……更加完美的,塞壬。

  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成果。

  马克思姆斯心里再次升腾起隐秘的渴望,几乎让他发抖。不过在外人看来,可能也只当做是老年人的四肢颤抖罢了。

  同时,他又很痛苦。

  “后面的事情你们处理吧,”他听到自己苍老的声音,“要小心看护她。正好趁此机会把那个年轻人带出来交给他的家人。”

  面前的研究员脸上闪过恐惧,还有一丝物伤其类。

  马克思姆斯并不在意,他离开研究所回到地面,伤口早就愈合,唯独法衣上的血显得十分刺眼。他迎着光返回礼拜堂,打算通过祷告缓解心里的情绪。

  半个世纪前他绝想不到自己会乾出这些事情,桩桩件件都违背信仰和良心。可是时间这东西实在比恶魔还可怕,能够将一个人变成另一个人。他被各种欲裹挟,一步步走到今天。

  甚至死亡都无法令他解脱。

  马克西姆斯能感受到整个东大陆的变化,邪崇的势力越来越大,而日冕女神的力量则日渐衰落。十五年前他还能坦然地面对这种无能为力,毕竟他终究是人,人所能付出的不过就是几十年的生命罢了。

  文卡马却认为这是一种逃避。

  历任教皇权力交接的那段时间,相当于整个教区的巨大空隙。

  光明与黑暗总是此消彼长,如果换作几十年前,黑暗总是不敌教区的,那倒也无妨。现在不同了,假如马克西姆斯去世,能够与他力量比肩的人,暂时还没有,那么在下一任教皇接过权柄前,中央神殿和四大教区将岌岌可危。

  甚至教区还不算什么,东大陆那些人类聚居的城市和村落才会面临灭顶之灾。邪崇和黑暗生物会不顾一切从密林、河谷,从躲藏的地方钻出来,趁机入侵人类的地盘。

  因此文卡马要求自己的教父振作起来,努力治愈疾病,与时间较量。

  马克西姆斯不会把所有的责任都甩给文卡马,如果他内心没有动摇,没有贪欲,又怎会被年轻的教子说服?

  衰老和病痛会消磨意志,把好人变成恶人。

  他再次抬头看向日冕女神,总觉得那双雕刻得线条柔美的眼睛正盯住他,像毒蛇一样冰冷。

  “罗兰老伙计……会怎么想呢?”他喃喃自语。

  文卡马突然去了西圣城,这举动本来就不寻常,更别提还被狼人和行尸围城。罗兰和他早就有了分歧,经此一事,怀疑在所难免,但他怀疑到什么程度了呢?

  他神经质地盖住自己的权戒,为心里一瞬间升起的恶念感到心惊。

  此时远在千里之外的密林商道上,李希正和墨尔斯提起罗兰。他们一人骑着一匹马,披着灰扑扑的斗篷,像行商一样在马背两边挂着筐子,盖布的一角露出野物的羽毛。

  “贝斯德有希里亚那样的女巫吗?”

  墨尔斯抬手拂开低垂的枝丫,免得刮到只顾和自己说话的某人,“如果你只想找人占卜,倒是有不少,但希里亚那样的可不好找。”

  他语气平淡,“不是才问了女妖?”

  李希小心瞥他一眼,见他神色平静,才道:“墨犊萨死了啊,万一她给西圣城外的同伙传递了什么信息,让别人给她报仇怎么办?”

  他来这个世界没多少时间,但罗兰对他的意义不同。罗兰一直都知道他的存在,哪怕他身处异世,这让他心里很难不把对方当成可敬的长辈牵挂。

  “女妖这种东西都是划地而居,也没有同伴意识,墨犊萨的死只会让她们有危机感……而且中央神殿派去的人也快到了。”

  话是这么说……

  李希蹙眉,他心里总是七上八下,文卡马那个狗东西还在城里,让他怎么放心?

  “不知道贝斯德里的占卜师水平怎么样。”他打定主意要求一个心安。

  墨尔斯当然不满他对教区的惦记,又无可奈何:“你还是先担心自己的性命吧,别忘了我们去贝斯德的目的。”

  他们是去驱魔的,可不是游玩!

  李希闻言握住垂挂在胸口的坠子,脸上出现跃跃欲试和忐忑不安两种矛盾的表情。

  墨尔斯忍不住摇头。

  “小鬼,我警告过你多少次,好奇心——”

  “好奇心害死猫!”李希翻白眼,“千古名言我知道——”他拖腔拖调的,却因为年少并不让人讨厌,差点逗乐墨尔斯。

  “我希望你保持警惕,甚至畏惧一点都不是坏事,”对方狠狠揉了揉他的额头,又顺着下来,隔着一层粗糙的布料,捏了他的脖颈,“贝斯德里的恶魔远胜过莱娅身上的附体,整个城市就是它的猎场,在那里你面对的不是一个可疑对象,而是一整座城市。”

  李希打了个哆嗦,也不知道是因为墨尔斯的碰触还是因为他说的话。

  贝斯德也叫商人之城,顾名思义,是东大陆最繁华的商贸城市。它位于一片地势缓和的平原,四周数条河流交汇,自然农牧业也发展得不错。

  人们在这里生活要比在其它地方容易的多。

  李希勒马停在山坡上,远远就望见高大的城门。和西圣城华丽充满宗教意味的城门不同,贝斯德的城门十分粗犷,由巨石垒成,城楼上插满了密密麻麻各色彩旗。

  “那些旗子代表各个商行马店和驿馆,不用进去就能知道里面是否有自己需要的货源。”墨尔斯驾马停在他旁边,心里难免感慨,他已经不记得多久没来这里,贝斯德比他记忆中起码扩大了三四倍。

  李希看着稀奇,这里似乎不分内外城,城外的平原全部都是一块块的农田,远远近近还有许多石头房子,如同童话。宽阔的城门道两旁栽种了鲜花和树木,车马和人群来来往往,络绎不绝。

  这儿实在很接近他印象里城市该有的模样。

  “走吧。”墨尔斯轻轻拍了拍他的马屁股,两人便驾马冲下了山坡,很快便汇入了城门道的人流里。

  贝斯德在早晨和傍晚分别开门一次,方便那些居住在附近,只是进城办事或者贩卖鲜货的人。队伍并不是安静的,也并不太嘈杂。

  “……我有三个月没来了,城门费怎么算的?”前面两个富商打扮的人并肩走着,他们的仆从牵着马跟在后头。

  “涨了三成,唉,”另一人叹气,“生意不好做啊,不得不涨价。”

  最先问的富商却拍拍胸脯,松了口气:“还好还好……你是不知道啊,现在外头不太平,能有个安稳买卖的地方就不错了,没得挑!”

  “你说的是……”

  李希跟在后头听得津津有味,闻言凑到墨尔斯那边小声问:“咱们装作行商要交多少钱?”

  他还有些常识,知道城门费也分不同类型,平头百姓和商人自然不同,而商人里也分行脚商和大商人几个档次,倒不算胡乱收费。

  墨尔斯被他的气息吹得痒痒,眼里带着点笑意,低头在他的鼻尖上亲了一下。

  “大约三分之一吧,没几个钱。”

  他们这种和古代的货郎差不多,赚的就是个辛苦钱,买的东西也就图个新鲜。墨尔斯身材高大健硕,气质杀人不眨眼的,充个猎人十分合适,他们带的也都是一路在林子里猎到的野鸡野鸟野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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