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郁汀整张狗脸都皱成了一团,好特么疼…… 其他狗震惊地看着它。 大概在想这二哈是疯了吗? 身后,工作人员惊叫: “快!这只哈士奇要逃跑了,快拦住他!!” 郁汀:拜拜您嘞。 他当人时好歹曾是个短跑运动员,变成狗也不赖。 就算断了条腿,跑起来也飞快。 人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一瘸一拐地消失在农田小路尽头。 - 这是一个脏乱陈旧的城中村。 湿漉漉的小巷子里散发着垃圾和下水道的气味,每隔半米就停着一堆电瓶车。 也许是白天大家都去市里上班的缘故,周围人并不多。 郁汀确认甩掉那些人后,累得瘫倒在路边。 倒下的那一刻他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是强弩之末了。 本来他的身体就已经遍体鳞伤,能撑到现在完全凭借一股求生意志力。 眼皮耷拉着。 迷迷瞪瞪间,郁汀似乎看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 他拼命睁大眼睛。 视野里一身白衣的男人,手里拎着几箱营养品。 那张令人过目不忘的漂亮脸蛋、冷清疏离的气质—— 不是顾荆芥又是谁? 郁汀:自己怎么会快挂了还会出现这种古怪的幻觉…… 晦气。 这时三人有说有笑地走了过来。 走在最左侧的女生崇拜地说:“顾先生,您真的好机智。我刚打电话过去,果然他们说狗肉车已经被成功拦截了,您救了十几条生命呢。” 男人没说话。 路过垃圾桶时,他沉默地掏出一只口罩戴上。 气氛一时冷场。 右侧的棕发波浪卷女人开口:“童韵诗,前面就是你家了吧?” 女生指着不远处说:“对,就是那里。我爷爷应该在家。” 童韵诗? 郁汀打了个激灵,垂死病中惊坐起。 这个名字……是《把二哈捡回家后我们相爱了》的女主! 果然。 郁汀确信自己穿书了。 穿进了这本以现实世界为媒介的萌宠粉丝同人文…… 他当时只看了书的开头,但对这个女主可谓是印象深刻。 因为她可太穷了。 虽说在设定里是某豪门遗落在外的真千金,但之前的家里欠债,与养爷爷相依为命。 即使连打两份工也顿顿吃泡面,把二哈捡回家后只能省出里面的假牛肉粒喂养。 郁汀当机立断,快逃! 不仅是为自己往后的伙食生活考虑,他也想到了对方—— 如果自己不被这女孩捡走,牛肉粒丰富的蛋白质就能让她吸收了。 然而童韵诗走了没两步就注意到他,惊喜地叫道: “是哈士奇!天啊,我感觉刚才在狗肉车上看到的就是这只……” 顾莎凑近端详片刻,说:“这不能吧。难不成它还知道我们救了它,特意跳车跑过来?” 郁汀闻言微滞。 果然书里处处都是巧合,女主竟然在无意间就救了他。 童韵诗蹲下身,温柔地摸了摸哈士奇的狗头说: “真的,我记得它身上的伤痕,跟这只都一样。” 郁汀完全不想被摸,但他已经没啥力气挣扎了,只能默默偏过一头扎进臭水沟。 果然童韵诗赶紧收回了手。 顾莎:“那还真是有缘千里来相会。” 童韵诗:“哎,怪可怜的,要不我把它带回家养吧?” 郁汀:漏!咱就是一整个大漏特漏! 经历一天逃亡,郁汀身上脏得如同在泥里滚了一圈,近乎看不清原本的毛色。 而且他穿过来时就已经是成年大狗的样子了,看着就很重。 两个女孩商量要怎么抱它起来。 顾荆芥在一旁看着,丝毫没有要施加帮助的意思。 视线再落到对方身上——郁汀咬了咬舌尖,一丝剧痛袭来。他明白自己没有产生幻觉。 以顾荆芥的身份,的确不可能出现在这个破旧的城中村。 但如果这是一本小说,那就完全可以理解了。 同人文大多是梦女。 顾荆芥作为书中后来喜欢上女主的男二,被作者月老牵线,肯定会跟童韵诗产生各种各样的联系。 郁汀不知道对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但对他而言,这个以前讨厌的人却是自己此刻的唯一希望。 变成了狗,郁汀也想回到熟悉的环境里——比如新买的那套大house。尽管还背着房贷,卡里的余额仍足够他支撑很长一段时间,让他一只狗也能活得很好。 郁汀想,一定是命运的安排让他和顾荆芥变成邻居。 所以,他也必须被顾荆芥捡回去。 这样才能方便自己回家! 在信念的支撑下,郁汀奄奄一息,却仍艰难爬行。 童韵诗惊讶道:“它居然在动了!” 然后,两个女孩眼睁睁看着这只二哈伸出它黑乎乎、脏兮兮的爪子,毅然圈住了顾荆芥的脚踝! 作者有话要说: 郁汀:身残志坚
第4章 变成狗的第三天 白色裤管沾染上污泥,就像渣男出轨一样刺眼。 连带昂贵的鞋子都被弄脏了。 顾荆芥低头一看,沾着血渍,全身灰扑扑的哈士奇就趴在自己脚边。 他甩了几下竟然没甩开它,不着痕迹地皱起眉头。 偏偏这只伤痕累累的哈士奇还浑然未觉,两爪紧紧黏着他不撒手。
像块可怜巴巴的牛皮糖。 顾荆芥脑海里一瞬闪过这个念头。 顾莎赶紧从包里翻消毒湿巾,语气都忍不住慌张起来:“哥…哎哥你等一下。” 她知道自家哥哥有重度洁癖。 那个狗爪子看起来不知道有多藏污纳垢,他现在肯定很难受。 童韵诗不明情况道:“顾先生这只狗好像很喜欢你。” 顾荆芥面无表情:“这种喜欢,不要也罢。” 郁汀抬头。 拳头硬了.JPG。 可恶的对家! 但偏偏他还要讨好对方……想想就心酸。 郁汀觉得自己大概是穿书史上最悲惨的男主了。 顾荆芥接过顾莎递来的湿巾,弯下腰试图掰开那两只脏兮兮的狗爪子。 然而完全掰不开。 二哈咬牙切齿,一双已经开始涣散的吊眼死死盯着他。 顾荆芥沉思:这难道就是传说中智慧的眼神? 一人一狗又僵持了几秒。 顾莎碰碰童韵诗说:“你真想养这狗吗?” 童韵诗迟疑了一下。 她刚才看到这只狗后腿毛上全是凝结的血块,想来病得不轻。 “村里没有宠物店,他伤这么重估计得送去市里治疗,但是很难找到愿意载它的车……”她苦笑。 顾莎立马说:“我让我哥送你。” “不不,这样实在太麻烦你们了。”童韵诗摆手。 顾莎:“怎么会麻烦呢?没事的,我哥其实也喜欢狗狗的,他一直很想养一只金毛来着,只是因为有点小洁癖。” 童韵诗还想说什么。 顾荆芥先忍不下去了,一边蹬腿一边说: “我可以送你和这只狗去市区,它的医药费我也包了……但是,你俩能不能先帮我弄走它?” 两女注意到他的窘境,急忙上前帮忙。 虽然在城中村里还是得警惕。 要是被狗仔拍到眼前顾荆芥被一只蠢哈纠缠的场景,百分百上热搜。 此时郁汀已经精疲力竭昏死过去。 见它闭眼还死抓着顾荆芥不放,童韵诗内心不禁感叹顾影帝的魅力就是大,连狗都沦陷了。 顾荆芥和顾莎把营养品和慰问金送给童爷爷,浅聊了几句便匆匆告辞离开。 毕竟外头还有一只昏迷不醒的狗等着他们。 童韵诗本来想自己抱二哈上车,结果没抱动,差点还把自己摔着了。 她有些尴尬:“没想到它这么重。” 顾莎:“让我哥抱!让他抱!” 所以最后还是顾荆芥把狗抱上车,抱下车,又亲自送进宠物医院里。 一身白衣服,生生染成了泼墨色。 车也得送去洗了。 顾荆芥:这大概就是出门没看黄历的后果。 - 医生说狗狗需要住院几天观察。 二哈的病情不算严重,但骨折内固定、点滴、皮外伤药膏、营养品这些林林总总加起来也花了五千多。 听到这个数字时童韵诗有些心惊肉跳,也意识到养狗不是那么简单的事。 宠物狗不能像乡下的土狗那样随便给碗剩饭剩菜养着。 虽然顾家刚给了她一大笔赔偿金,但还债之后就所剩无几。 童韵诗心里清楚自己估计并不能照顾好二哈。 可是一时半会从哪儿给它找一个新主人呢? 她看着面前的顾家兄妹。 顾莎倒是也很喜欢这只二哈,可上大学住宿舍养狗不方便。 “要是你哥没有洁癖,愿意养它就好了。”童韵诗感慨。 顾莎赞同地点了点头。 她老觉得自家哥一个人住那么大的房子太空荡了,寂寞空虚冷。 她转头去问哥哥,得到的却是一个头皮大暴栗。 顾荆芥冷冷道:“别给我找事情。我平常工作这么忙,哪里来的时间养狗?” 顾莎嘀咕:“就你大忙人,我看别的明星家里也有养好几条狗的啊,大不了请个专门保姆呗。” 顾荆芥面无表情:“轮不到你操心。童小姐不是想养吗?” “她平常在剧组当场记也忙,觉得自己可能照顾不好。毕竟这狗腿都断了,肯定要悉心饲养的……”顾莎越说越理直气壮:“反正你不是打算这段时间休息吗?先帮人家养一阵怎么了?等你要去拍戏了再给她。” 顾荆芥:“不……”行这个字还没说完。 顾莎捂耳朵:“我不管!如果你不帮这忙我就把你的那个秘密捅出去!” 她用这招拿捏哥哥一向屡试不爽。 旁边的童韵诗悄悄竖起耳朵。 什么秘密? 顾荆芥看着那只趴在笼子里的二哈无言了一会。 “行吧。”最终还是松口答应了。 - 晚上。 郁汀睁开眼,看到面前穿梭的白大褂医生。 他脑海里下意识闪过三连问: 我是谁? 我在哪儿? 他变回人了吗?? 周围狗叫声吵得像菜市场。 再看到白大褂左胸前标的“某某兽医”,郁汀明白了。 他还在穿书的噩梦里。 这家装潢高级的宠物医院,就连医生们都穿着统一制服。 女主童韵诗肯定付不起这里的医药费。 郁汀内心复杂。 显然,他是被顾荆芥救了。 医生打着哈欠说:“小娟你动作快点,差不多可以下班了。” “好,我马上。” 咚!咚—— 郁汀看到一个小姐姐正不断往各个笼子里盛猫粮、狗粮。 轮到他时,她有些惊讶:“这么快就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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