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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书保证道:“在下对小姐一见倾心!日月可表!”
灵均垂下头,暗自微笑,缓缓道:“那就麻烦你了……”
很快,太阳落山,黑夜渐渐袭来,画坊游船在钱塘城中的渡口靠岸。
孙志书一路亲近着灵均,而灵均则似有若无的巧妙避开他的拉拉扯扯,二人相继上岸。
走了没多久路程,孙志书道:“今夜夜色已晚,官府都已经关门,我家离这儿还有些距离,不如我们今夜现在城中的客栈住一夜,明日再去报官,报完官然后再回我家如何?”
灵均故作对此提议有些失落,道:“也只能这样了。”
孙志书却是很开心笑着点头带她去找客栈。
灵均发觉身后有几人自从渡口下船后便一直在跟着他们,她回头看了眼,一下子便看见先前的那名楚楚动人的女子一直跟在他们后面,虽然距离有些远,灵均回头时她还转过身去了,似是怕他们发现自己,但灵均并非凡人,还是立马察觉到是她。
不多时,灵均跟着孙志书进了一家客栈。
掌柜立马相迎道:“公子与小姐住店?”
孙志书点头,要了两间客房。
灵均立马道:“要不就一间客房吧?”
孙志书闻言大喜,立马改口:“就要一间房。”
拿到钥匙后,孙志书与灵均一同上了楼。
店小二很快上了几道饭菜,灵均吃的不多,饭菜撤下去,孙志书关上门刀头舔蜜的神情掩饰都掩饰不了。
孙志书走到灵均身边,假装关切道:“刚刚见你吃的不多,可是这里的饭菜不和你的胃口?”
灵均笑意盈盈缓缓起身,看着孙志书道:“是啊。”
孙志书道:“灵均你喜欢吃什么?我叫人去给你买?”
灵均道:“不用了,我想吃的就在眼前啊……”
孙志书闻言一时间还没有想明白她的话。
下一瞬,灵均已经伸手一挥,锋利的指甲划过他的喉咙,孙志书顿时瞪目结舌,再也发不出什么声音,他极力伸手想要去捂住涓涓往外涌出鲜血的喉咙,身体直直地往下倒去。
灵均吸取完孙志书的灵气,再未去管他僵硬的尸体,任由他躺在那里,独自去床榻上休息。
次日,灵均睡了个自然醒,慢悠悠穿戴好衣饰这才开门离去。
下楼时,客栈大堂里有不少客人在吃早餐,灵均瞥见角落里的楚楚动人的女子,淡淡一笑,朝门外走去。
片刻后,身后的楼内传来一声尖叫。
灵均继续悠悠然往城中走,她发现身后有一位持剑少年一直跟着自己,她装作未察觉到他一直往前走。
第99章
然而灵均没走多久,四周忽然围上来一群五大三粗的汉子,为首者是一位瘦瘦高高的中年男子。
中年男子道:“就是她!昨日竟然敢用石头作银子蒙混上船!也不打听打听我的名头,连我也敢骗!给我抓起来!”
“是!弟兄们!上啊!”
话未落,一群人齐齐朝灵均包围冲了上来,作势要抓她。
灵均刚欲出手,谁知身后传来一道急促的声音:
“慢着!慢着!”
一直跟着灵均的那位持剑少年跑了进来,连忙将她护在身后,举剑道:“有说好好说!有话好好说!”
围攻上来的汉子见状动作慢了下来,纷纷看向中年男子。
少年道:“她的船钱我帮她付!”
中年男子瞥了他们一眼,冷哼一声。
少年补充道:“十倍!我十倍付给你们!”
他们来此抓灵均本质上也是为了钱,闻言少年肯十倍付船钱自然乐意。
片刻后,中年男子拿着钱带着一帮小弟离去。
灵均好奇的看着身前的少年,才发觉昨日在游船画舫上扶她一把的也是他,昨夜下了船一路跟着他们的也是他。
少年转过身看着灵气娇俏的少女在打量着自己,十分江湖气的作揖自我介绍,道:“在下名为江逢春!小姐称我为‘逢春’即可。”
灵均昂首盯着他看了片刻,问道:“你为何一直跟着我?”
江逢春反应过来她是在问昨夜到现在他一直跟着她的事,烂漫笑着道:“我见那个男子不怀好意,担心姑娘受到他的欺骗,想着跟着小姐,若是小姐呼救,我便可以立马相救……”
灵均道:“他已经死了。”
江逢春闻言挂着的笑容收敛了几分。
灵均看着他这神情显然已经知道此事,道:“你不怀疑他是我杀的吗?”
江逢春道:“我知道。不过他并不是好人,沾花惹草,始乱终弃,还想站小姐便宜,小姐一定是想替天行道,行侠仗义才这么做的吧?”
灵均第一次见有人这么偏向她,听着他为自己杀人做出的解释,她都要相信这是真的了。灵均看着他天真善良的模样,忍不住笑了,道:“是啊。”
江逢春道:“那我们快走吧,否则他们怀疑到姑娘身上,肯定会追上来的!”
灵均笑着道:“好啊。”
二人一路朝出城的方向走去,但灵均步伐并不急。
很快有一群穿着整齐的服饰的家丁手中持着棍棒刀剑追了上来,将他们拦在城中。
周围的百姓带着看热闹的心情时不时围观他们一眼。
随后那位楚楚动人的女子气喘吁吁,眼角还带着泪,追了上来,站在这群家丁前头,与一位领头人道:“就是这个女的!肯定是她杀志书的!”
领头家丁斥道:“还不束手就擒!”
江逢春见状有些担心地看向灵均。
灵均笑道:“你们有什么证据证明是我杀的人?”
闻言领头人与他身边的女子一时间都哑口无言。
他们看见的孙志书身体干瘪,身上只有喉咙处有几道伤痕,而那伤痕显然不是人能弄出来。
他们虽然怀疑是眼前的女子所为,但现下确实拿不出证据。
女子道:“先把她抓起来,严加拷问,她肯定就招了!”
江逢春道:“不可!你们没有证据怎可随意抓人!”说着便要拉着灵均逃。
灵均却没有立马逃跑的意思。
领头家丁听到女子与江逢春二人的话后,犹豫了下,还是冷声道:“把她给我抓起来!上!”
一群人猛然冲了上来,扬起手中的棍棒刀剑便朝灵均与江逢春劈了下来。
周围百姓见状纷纷散开,生怕连累到自己。
江逢春连忙抽剑拼死抵抗,一旁的灵均显然比江逢春要得心应手,她轻巧闪身躲过刀剑,一个转身伸出的手便扭断身边一人手腕,对方的武器随之掉落,灵均也并没有去捡拾。
不消片刻除了领头的管家与那位女子,其余人全部倒地哀嚎不止。
江逢春看着伸手如此之好的灵均,目光里钦佩的多了几许。
灵均颔首看着对面满脸畏惧的两人,二人看着灵均与江逢春,犹豫了下,领头家丁随即挥了挥手示意躺在地上的家丁走,众人随后匆匆忙忙逃去。
江逢春道:“原来小姐这么厉害啊!逢春一直想要像小姐这般一身武功行走江湖,惩恶扬善!我可不可以……跟着小姐一起?”
灵均道:“你已经知道孙志书是我杀的,就不怕我日后连你也杀了?”
江逢春信誓旦旦道:“怎么会!我相信小姐是好人。”
灵均道:“或许我不是人?是个小妖女呢?”
江逢春笑着认真道:“小姐长得这么好看,就算不是凡人,那也肯定是小仙女!”
灵均看着他虽然有些傻乎乎的,但却是难得信任她,方才还不畏生死地维护她,心中不禁有一点心动,她没有立即理他,继续往城外走去,抿唇笑着,为江逢春叫她的“小仙女”而感到愉悦。
片刻后,她没有回头,话却是对身后不远处的人说,道:“你不是说要一直跟着我吗?”
江逢春闻言随后反应过来,欣喜跑上去。
灵均与江逢春出城后,二人一路下北上,游山玩水,灵均顺便继续修炼。
江逢春事事以灵均为主,吃喝住宿,他都能很快解决并安排,灵均虽然从没有问过他的家世,江逢春也没有主动过多介绍自己身世,但灵均还是能猜到他定是富贵人家的公子,为人谦逊有教养、是非善恶有其原则。
灵均原本对凡人的看法都一样——花花肠子、阴险恶毒、作恶多端,所以她此前寻找猎物时并没有特意去找江逢春口中的“为非作歹”之辈,只是那些心怀不轨者贪欲重,她更容易接触他们,进而轻易下手罢了。
可是却误打误撞被这个傻小子认为她是在惩恶扬善。
虽然江逢春对她嘘寒问暖,但却不是那种怀着目的的无事献殷勤,灵均可以确认他是本就心善毫无目的性的,只是关心照顾她,尽管她也并不需要。
灵均是千年玉石成精,他们石类的精怪因为本质特别,修炼化出人形都很是不易,灵均有幸成妖,不过,她不想渡劫成仙,只想提升自己的修为灵力,自由自在的肆意活着。吃人对于她来说是最便捷的途径了。
如蝼蚁一般的人类,他们不也吃各类动物,开凿各类石器?在她的意识里,她从来不觉得杀人有什么问题。
可遇见江逢春后,她看见他的举动,渐渐发现他与她之前遇见的那群利己者不同,他待人宽和、喜爱助人为乐,常常为他人考虑,无论何时,他都站在她这一边。
人间那些戏曲里唱的爱情,灵均也听过不少,对于情爱她从未期盼过,也从不曾抗拒过,所以当她看见江逢春为她烧水煮饭,却又因为生疏而被烫的直摸耳朵时,她一边忍不住偷笑,却一边发现她还有些心疼他了。
她想她是喜欢上一个凡人了。
可是她是一个爱吃人精气的妖怪,而他是一位凡人。
在九重天的天规里,人与妖是不允许相爱的。
灵均向来自由自在惯了,当她正在为这种喜欢而犹豫时,她坐在屋檐下看着江逢春养的白鹅在院子里吃草时,江逢春走到她的面前,半蹲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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