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潘仁叹了一声:“朱当家如此盛情,那何某就恭敬不如从命了!还请朱当家稍候片刻。”说着便拨转马头瞧向了凌云,“三郎,我来涿郡走这一遭,就是为了今日,还望三郎带着这些马尽早赶到涿郡,帮何某完成这笔买卖。” 这话是什么意思?凌云不由一怔。朱麻子也奇道:“何大萨宝此言何意?” 何潘仁深深地看了凌云一眼,转身笑道:“朱当家有所不知,因这位三郎兄弟的引荐,如今涿郡那边有人要以黄金千两买我这几匹马,眼下路上不太平,我等已是迟了两天,实在不能再耽误下去,朱当家的盛情又不能不领,我也只能让杨当家带着他们几个先去涿郡完成交易,等拿到金子了,再到山寨来跟我汇合。”
黄金千两?这几匹马居然能卖出黄金千两?朱麻子多少有些动容,心里念头转了好几转,到底还是点头笑道:“也罢,横竖涿郡离得不远,何大萨宝就安心在我们山寨多住上几日,静候几位满载而归!” 何潘仁自是笑着道谢,又叫了声“阿祖”,两人翻身下马,分别换上了杨公卿和小乙的寻常坐骑,这才向众人抚胸欠身,抬头时瞧着凌云微微一笑,却再无多言。 他的这个笑容干净之极,眸子里更是仿佛有星光闪动。凌云只觉得心头一片茫然,这个人,他说过的话,到底哪句是真,哪句是假?他要做的事,到底哪件在前,哪件在后? 然而此时她一句话都问不出来,只能默默地眼看着他拨马来到那位朱麻子身边,与他相视而笑,并辔而行。在数百匹高头大马的拥簇之下,那抹白色的身影,很快就彻底消失在了飞扬的尘土之中。 众人一时相对无言,还是玄霸喃喃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如今咱们该怎么办?” 凌云深深地吸了口气:“我们去涿郡,越快越好!”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卷应该快结束了,从下周起,一定要恢复下午三点更新,这么下去不成了……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第125章 怒发冲冠 远处的城池并不雄伟, 城墙斑斑驳驳,门楼低矮陈旧, 矗立在开阔的沃野缓坡之间,愈发显得毫无气势。再走得近些,便能瞧见城门前络绎不绝的车马人流, 城墙里不时升起的袅袅炊烟, 在西斜的日头下, 勾出了一幅人间烟火的平淡画卷。 这样的画面自然算不上好看, 凌云却不由自主地凝神看了好一会儿。她的身后,玄霸更是叹出了一口气来:“这地方,总算是有活气了!”——这几天,他们沿路经过的大小城池,都是城门紧闭, 如临大敌, 城外则是道路萧条,人迹罕见;好容易过了易县, 路上总算有了人烟,随即却又被盗匪的马队扫荡一空;直到渡过涞水, 进入涿郡地界,他们才真正瞧见田野有农夫耕作, 路上有车马同行的太平景象,而眼前这涿县,更是一派恬淡安闲,让人简直无法想象, 不过几十里之外,就是盗匪横行的人间炼狱。 看着眼前的城池,人人难免都有些恍然如梦之感。小七忍不住问道:“咱们要不要进城去补充些食水?”中午吃了那顿惊吓,他们沿路没敢再有任何停留,如今干粮清水都已是半点不剩。 良叔抬头看了看天色,也皱眉道:“今日只怕无论如何都赶不到了。”这里离国公所在的郡城蓟县还有一百多里地,而日头不久后就会落山,涿郡守备森严,沿路的关卡和浮桥在日落后都会关闭,他们再有良马也无法赶路。 凌云回头看了一眼,只见人人脸上都带着掩饰不住的疲色,想了想索性点头道:“好,今日进城休整。” 众人精神都是一振,唯有小乙踌躇着勒住了马缰:“三郎,诸位好汉,你们既已到此,前头便是一马平川,小的留下也是无益,还是早些回去复命的好。”说完心头却是一阵遗憾:跟他们同行这两日,他虽没学到刀枪不入的秘诀,却也是几次三番大开眼界。只是相处越久,他心里就越明白,这些人恐怕并非江湖中人,赶往涿郡也不是为了比武或卖马。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杨当家早已悄然离开,而他也实在没什么理由再留下来了。 凌云瞧见小乙的神色,心里便明白了几分,正要开口,小七已奇道:“这日头就要落山了,我们也不能把这大宛马让你骑走,你怎么回去?难道要靠双脚走夜路?再说你也没有路引,不跟我们走,那些关卡桥梁你怎么过?” 小乙笑道:“我早就走惯了夜路,这一带更是熟得很,抄小路绕过岐沟关和那两条沟渠就好。走路虽然会慢些,但这边没有高山大河,倒也不费什么力气,到了上谷那边,我自然有法子弄到马。”说着便准备下马告辞。 凌云却摆了摆手:“不急,你也乏了,今日休整,明日再走。” 啊?小乙不由一怔,赶了这两日的路,说不累自然是假的,可是……他正在犹豫,却见凌云看着他轻轻点了点头,随即便转身带马奔向了城门。这眼神,似乎带着一种说不出的东西,不知怎地,小乙心里犹未转过弯来,脚下却已自然而然地一磕马腹,跟在了她的身后。 快马加鞭之下,涿县的城门转眼就到。待得众人穿过门洞,那红尘烟火之气更是扑面而来——眼前的街道并不算宽阔,行人车马却并不少,挨挨挤挤,热闹非凡;街边的坊墙似乎也比别处低矮,骑在马上,探头就能瞧见坊市里的横街。这时辰,街边的食铺小摊上,各种吃食刚刚出炉,那黍米糕、胡麻饼和各色的蒸饼汤饼都热腾腾、香喷喷地摆放在了一起,汇成了人世间最诱人的景象和气味。 凌云毫不犹豫地拨马进了最热闹的一处坊市,进门后就是一家颇为气派的酒楼,酒旗上写着“唐家珍味”几个字,小乙一听便笑了起来:“这名号我听过,说是蒸饼和烤肉都做得极好!”他这么一说,众人自是纷纷下马,自有伙计上来帮着系马引路,带着他们来到里头一个靠街的隔间。玄霸还没落座便对伙计笑道:“不用上酒,有浆就好,先把你们家的蒸饼和烤肉都各上一份,动作要快些。” 那伙计甚是机灵,闻言忙道:“我家讲究口味,肉和饼都是现烤现蒸的,得略等片刻才能得了,不过今日还有上好的乳粥、冷淘和胡麻饼,这都是现成的,各位要不要先来少许尝尝?” 玄霸和小七异口同声地叫道:“不要冷淘!”玄霸又补充道:“也不要胡麻饼!” 伙计明显吓了一跳,忙小心道:“贵客们还有什么忌口?” 凌云笑着摇了摇头,吩咐他先上乳粥和冷盘,那伙计方一头雾水地出去了。 小七便奇道:“冷淘也就罢了,胡麻饼是什么道理?” 玄霸的脸上露出了掩饰不住的厌恶之色,“你们还记得朱麻子的那张脸么?活似一张烤坏了的胡麻饼,真真让人想起都没胃口!” 他这比喻还真是……众人一时哑口无言,小七气得翻了个白眼:“郎君也太能想了,你这么一说,日后谁还吃得下胡麻饼!” 说话间,酒楼的伙计们已麻利地端上了乳粥和冷盘。那乳粥是在米粥里加了新鲜牛乳和细细的果脯,放在淡青色的瓷碗里;冷盘则是拼了酱肉和胡瓜,用镀银的盘子盛着端了上来。 凌云平日对吃食并不讲究,此时吃了几口,竟也有种整个人都慢慢舒展开来的感觉。其余的自然更是赞不绝口,就连一直冷着脸不做声的小鱼也长出了一口气,眉目之间郁气稍减。小乙最是忙碌不过,一时瞧着那银盘发呆,一时又轻轻摇头。小七忍不住问了一声,他便腾地红了脸,低声道:“我还没进过这种地方,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碗筷,更没想到这些吃食还能做得如此讲究,今日能吃上这一餐,实在是托了各位的福。” 同路两日,众人都已知他自小孤苦,到了郑家山寨后也是常年在外送信传话,风餐露宿,却没想到他竟从未进过酒楼,吃过这些最寻常不过的东西。听到他这么说,一时都不知该怎么接话。唯有凌云抬头看了他一眼,认认真真道:“这话不对,今日我等能吃上这一餐,是托你的福。你若愿意,自然可以跟着我们吃下去。” 小乙顿时呆住了:这话的意思是……不可能吧?他抬头瞧着凌云,却见她看着自己轻轻地点了点头,眼神就像之前在城外时一样,明亮温和,却不容置疑。 他只觉得嗓子一哽,竟有些说不出话来,转头瞧了瞧众人,却见人人似乎都有些意外,随即却都向他点头,就是最不苟言笑的良叔在皱眉片刻之后,也向他微微颌首。他的心情不由愈发激荡,到底还是用力地点了点头。 小七顿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那今日咱们更要多点两道菜才好,也不枉小乙哥思量了这么久才下决心。” 她起身唤来了伙计,笑着问道:“你们今日还有什么好的?” 那伙计笑道:“我们有今日午前才从拒马河捕到的鲜鱼,做汤做鲙都使得!” 小七眼睛不由一亮,凌云和玄霸都爱吃鱼鲙……她正要开口,就听窗外突然传来了一个嘶哑的声音:“你们谁看见我家三娘了?我没丢下她,我没松手,我求求你们告诉我她在那里,我给你们磕头了,我给你们磕头了!”大概是过于沙哑,这声音并不算高,却带着股椎心泣血的凄厉和绝望,仿佛每个字里都血泪斑斑。 三娘?凌云不由自主便站了起来,伙计忙摆手道:“贵客莫要出去看了,外头那妇人是可怜,可如今谁也帮不了她,还是由她去的好。” 凌云瞧着他淡淡地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那伙计原是不想多事,但被她这么一瞧,顿时不敢有半点犹豫:“贵客息怒,外头这妇人是昨日午后郭留守从涞水那边救回来的,他们一家子出门探亲,结果遇到了天杀的盗匪,幸亏被郭留守赶上,救了他们一家,但家里的小女儿还是被盗匪抢走了。今早不晓得谁跟这妇人说了句,那些盗匪最爱拿童儿蒸了下酒,这妇人顿时就疯了,在外头到处求人,就这么叫唤了整整一日,可这样的事,谁能帮得了她?就算把那个胡说八道的打死,也是无济于事了!” 是朱麻子那帮人把外头这妇人的小女儿抢走了?凌云只觉得心里一沉。外头似乎也静了下来,那位母亲嘶哑的哀求声愈发清晰,那梆梆的磕头声更是格外响亮,一下一下,仿佛直接砸在了她的心口,然而就像这个伙计说的,眼下她能做些什么呢? 挥手让伙计退下,凌云默默地坐了下来,瞧着眼前的乳粥酱肉,再也没有半点胃口。众人也都放下了筷子。沉默之中,小鱼突然“哼”了一声,一手端起粥碗,一手抓起盘里的酱肉,三五下便吃了个干干净净,随即连嘴都没抹便霍然起身,走上两步弯腰盯着小乙冷冷地问道:“你知道那帮畜生的巢穴在哪里对不对?” 小乙下意识地点了点头,随即才觉得有点不对。小鱼却已一把将他拎了起来,嘴角露出了一丝比刀刃更冰凉尖锐的笑意:“带,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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