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眯眼道:“是么?” 梁风面色从容:“是的,我就是前些日子那名落葬的少年。” “既然你说你是那落葬的乡下少年。你可会种地养猪?”宋明直勾勾地注视梁风,目光犀利,想要看透梁风的内心。 “自然会。” “洗衣做饭,放牛赶羊,下厨炒菜,种地插秧,这些事,你会几样?” 梁风笑道:“全会。” “你全都会?那就试试看吧。” 梁风站起身来说:“你想先看哪一样?” “养猪吧。”宋明还真不信,世上会有王爷懂得养猪。 家务事和农活对于梁风说,是从小到大都要做的事情,养猪也是手到擒来。 “请。”他做了个手势,往外面走去,边走边说:“世人都对猪带有一种偏见,认为猪是肮脏龌龊的生物,一辈子低头生活,看不到天空白云。泔水为食,污泥作伴,又脏又腥又臭,其实猪没有那么笨,嗅觉也很灵敏,也喜欢干净,只是主人懒于处理猪圈,猪才会迫于无奈,变得脏兮兮。” 梁风走到后院猪圈边上,指着猪圈说,“你们看圈中三头小猪,两头大猪,白白净净,躺在茅草上睡得很安稳。“ 这个猪圈是梁青山委托王大娘打理的,她对养猪也很精通,处理的十分干净。 宋明对养猪一窍不通,问道:“一个破猪圈弄这么干净做什么。冬天就要脏些乱些才好,还能保暖,这样弄,猪仔不是都冻死了?” 顾东临嫌弃徒弟提问没水平,说:“这个猪圈围得密不透风了,怎么冻得死? 老夫早年间也养过猪,对养猪还是略知一二的。 少年,老夫问你,猪最喜欢吃什么?五味中最喜欢哪样?” 梁风答道:“最喜甜味,甜食。五谷杂粮,剩菜剩饭。” “猪喜欢拱白菜,是否很爱吃白菜?”顾东临问。 梁风答道:“白菜水分多,猪其实不爱吃。只是没得选。若有其它东西可拱,它肯定不会选择拱白菜,” 顾东临点头道:“你对猪还是挺了解的。。” 宋明说道,“这几头猪仔白白胖胖,真想宰来吃了。” 冷风呼啸,猪圈中白白胖胖的小猪仔,仿佛感知到宋明的想法,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 顾东临来了兴致,道:“少年,老夫有一个问题,你一定不知。” “请赐教。” “人和猪哪个更胖?” 梁风略一思索道:“肯定是猪更胖。” 顾东临哈哈笑道:“你错了。” “愿闻其详。” 顾东临道:“除去肥肉,猪身上的内脏,骨头都占了很大一部分重量,而人体表皮肤下都是肥肉,所以是人更胖。” 梁风以为他在嘲讽自己胖,低下头道:“其实我原来很苗条的。” ”师父,这人怎么会比猪胖?“宋明好奇地问,他掐了掐自己的二头肌,觉得自己比猪要精瘦一些。 顾东林说道:”早年间为师行走江湖,斩杀无数邪道中人,才发现了这个有意思的事情。 那就是人身上的脂肪,比猪身上的要多。 个别人士,比如说你,常年锻炼,就没有猪胖。“ 宋明问道:“小兄弟,你是怎么到赵宏身上来的?” “一言难尽。” “那就长话短说。”顾东临道。 这二人不远千里,只为一个无辜路人伸张正义,叫做宋明的青年更称得上侠肝义胆,梁风心中起了敬仰之心,没有藏私,将所有事情和盘托出。 宋明说道:“没想到事情经过这么曲折。” “徒儿,我们走吧。” “嗯。” 梁风心有不舍,这两个人修为很高,若是能学得一招半式,他日行走江湖就多了一分保障。 但和人家素不相识,贸然相求,很不妥当。 只好客客气气送出门:“请慢走。” 宋明笑了,回头道:“我们是来找茬的,你还这么有礼貌。” “二位侠肝义胆,正是我辈楷模,若天下人都像二位这样,这世道就天平了。” “少年。”顾东临哈哈一笑,老气横秋道,“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并非所有人都有条件吃饱穿暖,也并非所有人都有机会受到教育。 只有受到教育,才会产生气节与荣辱观念,从而走上正途。 每个人的人生经历都大不相同,这天下人个个都一样,你觉得现实么?” “前辈所言极是,晚辈受教了。”梁风恭敬道。 三人出了门,一路走向行往村口的喜宴, “王爷参加农村婚宴,还真是稀罕。”宋明笑道。 梁风汗颜道:“好朋友的婚礼,邀请不来,有失礼仪。” 这个时候,梁风很想腆着脸巴结一下宋明,让宋明收他做徒弟,可是他和宋明无亲无故,人家凭什么收他呢? 宋明看出梁风的意图,道:“你想我收你做徒弟,是也不是?” 梁风点点头。 宋明扫了他两眼道:“你天赋甚劣,不适合修道。” 梁风道:“我吃过催灵草,有十圈道纹的天赋。” 宋明伸手摸了摸梁风的肩膀,说:“劣质根骨。你原来的身体或许是极品根骨,不过你现在这副身体。 不好意思,元婴期就是极限了。” 梁风神色坚定道:“人定可以胜天。” “信不信由你,师父,我们走。” 二人离开梁风家,走在似水村的田间石子路上,宋明踩着石子路,望着远处的农田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此地风景如花,依山傍水,村民淳朴善良,怪不得能养育出这样通达事理的人物。” “徒儿,刚刚那小子不一般。” “哦?师父也这么认为?”顾东临向来眼界高,宋明没想到顾东临和他看法一致,来了兴趣,问道:“哪里不一般?” “哪里都不一般。” “师父,这是废话。” 走出很远,顾东临停下脚步,回头眺望似水村,道:“赵宏的面相是早死之相,命中当有此劫,果然年纪轻轻被附了身体。 移魂者必然是精通妖法,心狠手辣之辈,不然也不可能做的这么漂亮。 你看那个叫梁风小子,霸占了赵宏的身体,自始至终,神情自然。 说明赵宏的灵魂完全被移除掉了。” “师父,这也是废话。”宋明道:“请讲重点。” “年轻人不要这么急躁。”顾东临道,“难道不知欲速则不达吗?” “是是,您慢慢讲。”宋明拱手而笑。 顾东临眺望梁风的住的地方,道:“灵魂与身体融合的很好,但我从那双眼睛里看的出来,他并不想待在那具身体里。” “我是看不出来,您怎么看出来的?”。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你用心,也能看的出来。” 这时远处飞来一只信鸽,宋明伸手接住,拿下信纸阅览一遍,说道:“师父,傲天玄宗召集修真界人士,要开大会呢,我们去不去?” 顾东临道:“去可以,不去也可以。” 顾东临与宋明离开后,梁云问道:“哥,你还要去修仙么?” “我有一个不得不解决的难题,只有修成大道,才能了结。”梁风说道。 梁云脸色担忧,“修仙太危险。” 梁风道:“出去吃饭吧,你可是今天的主角,大家都等着呢。” 梁风席间与村民们推杯换盏,其乐融融。 时间推移到夜晚,洞房闹过,朋友们送走,终于到了洞房花烛夜的时候。 人生有四大喜事,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金榜题名时,洞房花烛夜。 梁云心中很忐忑,没想到几天前还在矿山挖煤的自己,肺痨缠身的自己,靠灵丹妙药治愈了疾病,还能和青梅竹马一同经历洞房花烛夜,梁云不由感叹世事多变。 他坐在床边,心中酝酿许久,才伸手揭去妻子头上的丝绸红盖头,红盖头掀开后,暴露出妻子郑月霜白皙姣美的脸蛋来,她脸颊上涂了淡淡的红色胭脂,朱唇点绛,眉目如画,嘴角轻扬,形成一抹羞涩笑意。 她一笑,嘴角两个浅浅梨涡浮现,格外迷人。 “我好看吗?” “好看。” 她闭上眼,将脸凑过来,身上香气扑面而来,梁云心跳微微加快,很多杂乱的心思纷纷涌现出来。 最后归于平静。 次日,梁风要回一趟京城,打算找朱贵妃商量一下,将他送进傲天玄宗。 与家人告别,梁风一步三回首,满怀留恋地走出宅院,左上马车。 马车渐行渐远,梁风从车厢窗口探出头,与家人挥手。 这一去,不知何时能回来,梁风心中有些不舍与留恋。 马车行驶到尹城东面城门口,王喜喜远远注视到城门口围了一批人,说道:“殿下,前面围了好多人。” 梁风掀开帘子,道:“怎么回事,有人打架?” “殿下,不像是大家,您看他们神情自然,竖起耳朵,议论纷纷,大概是在听人说书。”王喜喜猜测道。 “能围这么多人,说书先生一定很有本事,过去看看。” 王喜喜道:“好勒。” 马车缓缓驶近,梁风下了马车,挤进人群,他换回了王爷装扮,他一身绫罗绸缎,奢华阔气,周围人自然敬他三分,纷纷让开道路。
第58章 杀妖 梁风失望了,并非口若悬河的说书先生,而是一个十五六岁,身穿灰色道袍的少年,少年蹲在地上,面前摆着一个地摊,地摊上有两个琉璃瓶子,其中一个瓶子里装着一株三叶灵草。 三叶灵草通常生长于悬崖峭壁间,是用来制作筑基丹的材料之一,算不得多珍贵。 估计是仙宗的堂口和当铺都开不出好价钱,所以少年拿到街面上贩卖。 梁风的视线移到另一个琉璃上,倒吸一口冷气,里面装的竟然是一只上半截人身,下半截蛇尾的小妖怪。 “蛇妖呀。” “还是个女蛇妖,半截都化成人形了。” “额头被道士贴了符文,才变得这么小吗?” “肯定没错。”围观人群窃窃私语,有一个汉子眼露贪婪之色,蠢蠢欲动,想要伺机偷走装妖怪的琉璃瓶,可是看那少年气定神闲,像是有道行的修道者,一时间不敢轻举妄动。 “都散了,都散了!”一声嘹亮的嗓子响起,一个家丁打扮,尖嘴猴腮的汉子,推搡着人群,大喊:“都起开!” 人群立时散去,五六个家丁簇拥着一个体态臃肿的锦衣公子,缓缓而来,锦衣公子坐在由两个粗仆抬行的轿撵上,身子斜躺,神情慵懒。 姓胡又这么拉风,必然是胡县令的公子了,梁风心想。 这锦衣公子确实是胡县令的儿子,名为胡立,听说城门口有人摆摊卖妖怪,来了兴趣,便过来凑一凑热闹。 “公子,您看,这就是那小妖怪。”一位尖嘴猴腮的家丁指了指地摊上的琉璃瓶子。 “大胆!见了本公子,还不闪开?”胡立指着梁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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