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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传令

时间:2022-12-10 12:12:48  状态:完结  作者:姬婼
  “如果死了呢?”
  孔雀睨了一眼:“谁不会死?”他给自己又倒了一碗酒,目光透过支起的竹窗窗缝,落在对面冬瓜的门前,续道:“呸!怕死的人就不该来当杀手,杀手不需要假惺惺的善良,有钱就赚,有任务就接,怎么,你怕了?”
  师昂端起酒碗的手一僵。
  “越胆小的人越容易撞鬼,越是怕死的人死得越快。如果你失手,我不会救你。”孔雀当他畏缩,眼睛一眯,眼尾一挑,露出轻蔑和鄙视,嘴巴上狠狠耻笑,“别说我给你穿小鞋,我们这一脉传的就是个‘拼’字,拼争,拼命,拼死拼活!”
  看他醉了,师昂伸手欲将他扶到榻上,却被孔雀一把蛮横推开:“没规矩,行前酒不懂吗?不醉不归!”
  师昂放手,定定地看着他:“这么拼,不知你老东家死得有多惨?”
  “黄雀?哈哈哈,也没有多惨,就是被碾成了肉泥,”孔雀放下酒碗,用右手拇指摁着太阳穴,抿着唇,脸上露出苦涩,“他这个人啊,心里头很有些想法,就是时运不济,没碰上好年岁。”
  “入这一行,本是为了攒几个钱救她妹妹,不过钱还没攒够人就死了,最后作罢,散尽多年积蓄贴补穷人,最后南下想投奔朝廷,可惜因为出生,被拒之门外,最后又灰溜溜调头,重拾杀手,专杀胡地汉官,可惜,最后却死在了自己人手下。”
  孔雀站起身,碰翻了酒盏,踩着碎片,摇摇晃晃走到窗边,挥袖指着冬瓜的屋子,啐了一口:“死了都活该!他妈的,跟这个死胖子一样,做杀手就做杀手,只管杀人就是,讲什么个性,讲什么人情、恩义、道德,王八羔子!死了我连收尸都不会去收!”
  “并不是每个人都爱杀人。”师昂冷冷地说。
  孔雀却毫不在乎:“反正我不想再过苦日子,只想成为人上人,用命换我也愿意。”
  “命都没了,怎么成为人上人?”师昂蹲下身,端来托盘,仔细将酒盏碎片收捡。其中一片压在孔雀的靴子底下,他没挪脚,拿不出。
  那个花衣白面郎听见他说的话,长长吐出一口酒气,最后抬脚,退了一步,右手拽着竹帘,左手抓起桌上的酒坛,直接仰头倾倒:“没有命,我还可以活在江湖的传说里,永垂不朽……”
  师昂捡拾碎片的手一顿,轻声叹息。
  孔雀蔑笑:“有什么好叹息的?若不能如此,难不成要像黄雀那样,寂寞无名?呵,名?别说名了,死后无全尸,连殿中的案卷都被烧了,他在这个世上是当真一点儿痕迹也不留,我才不要那样!”
  “也许他的亲故旧友还记得,记得,就不算泯于尘埃。”师昂趁机套话。
  “亲故?双亲早亡,唯一的妹妹又惨死,他哪儿还有……不,我想起来了,黄雀他妹妹有个儿子,下落不明,后来他多番打听,才知道这孩子被人给抱走了,想他死前还十分惦念这个外甥。”
  师昂问:“被谁给抱走了?”
  孔雀没有答话,转过身来,紧紧盯着师昂的脸,呵出一口冷气:“你问这做甚?你是他外甥?”
  ————
  同一时间,姬洛也在和冬瓜喝酒,江湖里的人都有各自的信奉,这种酒,又叫行前酒,摔碗为证,用来壮胆,也聊表死志。
  姬洛发现,冬瓜在喝酒时老看着窗外,不由道:“他和你一样也接了朱漆任务,恐怕亦是九死一生。”
  “千秋殿里,没有哪个任务不是九死一生,钱那么好赚,就不会路有饿殍,”冬瓜心有戚戚,“当我还是个庖厨的时候,人吃人也不是没见过。”
  姬洛忽然问:“你当初选我,是因为我认识麻雀?可惜,我似乎并没有给你带来有用的消息。”
  “不,不是,是因为你们是朋友,”冬瓜否认,对着姬洛呵呵一笑,眼底有了惋惜,“我和孔雀,曾经也是朋友。”
  姬洛疑惑:“为何会走到这一步?”
  “只能说道不同不相为谋。孔雀自幼被贩子卖作奴隶,深受戕害毒打,因为苦惯了,所以非常渴望飞黄腾达,他是我们所有人里最拼的,什么任务都肯接,无所不用其极,”冬瓜猛灌了一碗酒,两颊上飞红晕,整个人明明显露醉态,可眼睛却清亮无比,“但我不一样,说句不要脸的话,我讲原则,不能昧良心。杀手嘛,不过混口饭吃,早间你也听到了,我挑人,还挑任务。”
  姬洛明白了:“所以你们互相看不起?”
  冬瓜哈哈大笑,搁下酒盏,指着他道:“如果这次任务我失败了,不用救我,你务必求自保。”姬洛一愣,又听他接道,“当然,如果你暴露了,我也会自个儿跑路,毕竟我是个惜命的胖子,养这一身膘可不容易。”
  姬洛笑容凝住,冬瓜却一面欣赏他这表情落差,一面又反了口:“小子,不要苦着脸嘛,你是善后的人,活着的机会比我大,还是那句话,有我吃肉,不会让你喝汤。”
  两日后,冬瓜和孔雀同时动身,这天在院里狭路相逢,他二人面上彼此作礼,话中却实为酸讽。
  “听说你也接了朱漆任务,好好好!你不是从来嫌我来钱脏手吗,若你此去不归,我便散尽家财,金盆洗手,自此不杀好人。”孔雀两手一搭,冷眼作了个福礼,掩嘴呵呵一笑,转身越过生死门,“祝君早死,造福他人。”
  冬瓜在廊上叫住他,拱手回礼:“彼此彼此。”
  作者有话要说:  虽然只是两个酱油角色,但我可喜欢冬瓜和孔雀了。
 
 
第244章 
  秦国建元十二年,着于史书, 需浓墨重彩一笔。
  八月, 秦军破凉, 饮马河边,校尉姚苌初露锋芒。自西凉大将常据自刎于阵前,秦军一鼓作气,连下数城,最后于姑臧城前, 逼降凉王张天锡,秦天王谪封归义侯。
  当年李势蜀中归降桓温,也是这么个名头。
  兵报至长安那一日,天有酷暑, 楼西嘉与白少缺早间泛舟灞水, 李舟阳于府后竹林练剑, 偶然发现,大片竹节生有穗状白丝。
  竹子开花, 亦为兵祸之兆。
  不久, 苻坚从幽、冀、并三州调兵三十万,直取代国。
  翻越太行山,跨过秦边境, 往北直达漠南,皆是碧草连天,河川汇流的丰茂之地,平原千里无隐蔽, 偶尔有两棵翠绿的树,扎根在水洼附近,放眼一望,犹如一小簇花蕾。
  而万顷青碧之间,有一道铁马也难渡的城墙,据传乃是汉武帝为防匈奴跨过阴山所筑,东边直达高句丽,称之为“光禄塞”,西段能抵天山,名为“居延塞”。
  此刻,“光禄塞”沙土石墙垒起的城垛上站着两个人。
  右边的青年腰冠长剑,怀抱短剑,一头青丝为锦带束起,却因未作帻冠,而发尾扬于风中;左边的胖子手上举着一柄牛皮黑伞,挡住草原毒辣的日光,再不遮着点,保不准还没到代国王都,他已经换了一身皮。
  冬瓜叫苦不迭,往昔出任务从没有岔子,哪曾想,这头回上代国,便撞上一连七日太阳毒得跟个照妖镜似的,把他身上的白癜风给照了出来。
  眼看大事儿在急,叫他好不烦闷——无论技艺高低,杀手最忌讳身具辨识,不利于动手,亦不利于逃命。便是如楼括这般位列十二殿殿首,除了成名武器,单论长相,却也无任何地方叫人熟记。
  他只有一次机会,一旦露了脸,就是九死一生。
  千秋殿中杀手所得的情报,皆来自于殿主直系管辖的“影子婆娑”,除了提供必要的列国消息,那日所见的信使也属其中,他们负责联络金主,并外放任务,说白了,殿主之所以能统御十二殿,靠得就是这掮客生意。
  冬瓜在离开前,先取了代国的资料研习:“自拓跋什翼犍立国以来,除了东部王族,手底下还统御着三个最为重要的部族——白部,独孤部以及南部。白部和独孤部为代王左膀右臂,如今都已折损,被唐公苻洛杀得溃不成军,拓跋什翼犍不得不改派南部作战。”
  “南部大人我记得是代王的外甥刘库仁,很有些智谋。”姬洛接口道。
  冬瓜从城垛上跃下,半跪于地,把一张羊皮卷绘的草图拍在石面上,指着上头的山水道:“七日前秦军在这里,按步骑兵拔营行军的速度,刘库仁如果沿着云中川南下,必然会在石子岭交战。”
  “石子岭,距离此地不过八十里,”姬洛抬头一望,仿佛真的瞧见远处的蹄尘与烽火一般,眉头紧蹙,“我们必须尽快绕开这里,若刘库仁兵败,一定会北逃云中,到时候秦军临城,想再救走燕凤就难了。”
  闻言,冬瓜却挠头问了一句:“雪耳,你为何如此笃定刘库仁一定会兵败?”
  那领兵的大都督苻洛乃苻坚堂兄,勇猛无匹,武功高强,甚而叫苻坚也颇为忌惮。此人常年戍边,深谙战事,杀伐果决,乃是沙场老手,更不必说还有邓羌这等智勇双全的老将佐助,刘卫辰开前锋。
  这左贤王刘卫辰在长安和姬洛也有过不浅的交情,别的不知,就当年代国追讨刺杀,还是他和李舟阳护送其托庇长安,据说这人和刘库仁是死敌,不死不休,剥皮拆骨那种,有这等好机会,他怎不痛打落水狗,只怕比秦军还要得力。
  不过,这些却是不能说与冬瓜的,若被追问起来,难道要跟他坦白,之所以对长安势力门清,只因曾跟秦天王厮混过。只怕眼前人非但不会捧臭脚,还会对他这般费尽心机蛰伏千秋殿心生忌惮,若有暗线递信给十二殿,那可又是开罪一方势力。
  姬洛只随口敷衍:“以前在江湖上听人说的,秦天王手底下很有一批能人异士,更不要说随他征伐北方的将领,现今定北只剩那区区一代国,想来是苟延残喘。”
  “也是,那‘六星将’就颇为厉害,但愿此行不要遇上才好。”那胖冬瓜讪笑两声,低头祷告。
  姬洛却被他这话引得灵光一闪:“冬瓜兄,你可有想过,花此重金救燕凤的人是谁?”
  “这谁知道,管他是谁,我们干活便是。”冬瓜甩了一头热汗,并未细想,也未把话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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