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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老茫然地抬头,随即眼中又惊又喜。 “这里往东,我们会遇到狮子,你去抓一头来,然后跟着我走。只要我在这里,你就会享受到以前享受不到的荣华富贵,我们的人会继续把你当做法老,因为,只要我说你是你就是。而你只要给我做一件事,装的够像,明白了吗?” 法老把头点的像敲鼓,没想到离家多年,他不仅能重操旧业,还能实现以前的梦想。 这下真成法老了! 赫连翊看见法老朝自己跪下,欣喜若狂地朝自己点头:“大王英明,小人一定听您的。” 赫连翊觉得自己大概是朝他笑了一下,他的内心比这座雪山更冷,他很难再真正感受到喜怒哀乐,可脸上的笑容却越来越多。旁人看来,他好像真的已有了办法,他既能绝地逢生,又对未来胜券在握,这是振奋人心的好事。 王要实现很多人的梦想,而他心中已经没有梦想了。 这个法老给赫连翊带来了好运,这人有非常精湛的厨艺,一人解决了这帮拜占庭人吃什么的问题,顺带还给他的军队也改善了伙食。在天渐渐变暖,草原渐渐从黯淡的黄褐色变成青绿之后,他还真的驯服了一头狮子。而征服一头狮子和一群金发碧眼的战士,还从西边的雪山绝境之地回来,这足以让局势彻底倒向赫连翊这一边。 赫连翊已经20岁了,他觉得十和二十开头最大的区别就是,他不再害怕奎木狼,他已经不再害怕任何人。 他曾经觉得许多事无法做到,比如征服一支军队,更难的是征服十万大军。但现在他发觉,要想赢也并非想象中那么艰难。 草原其他部落对他虎视眈眈,想取而代之是不假。可赫连翊发现,他们也未必会帮奎木狼。 这些人还在观望,尤其是在东南北三面被封锁住之后,他们都在观察谁会赢。一面是从中原回来的王子,另一面是野心勃勃的部下,赫连翊发现其实这些人并没有那么聪明,谁赢他们就会听谁的。 所以,现在只要他能杀了奎木狼,他就能不费吹灰之力地,得到那个位置。 杀奎木狼已经不再是一桩私人的仇恨,而变成了一项他必须要做的事情,这些年他对奎木狼的仇恨挥之不去,在雪山那一趟生死考验之后,这些恨又强烈地转移到了裴静的身上。 比起纯粹对自己心怀恶念之人,到头来又爱又恨的,才会更永久地盘踞在心中。奎木狼,只要他死就好了。但是裴静,现在已经变成了他心中一团时常浮现,挥之不去的阴影。 可总算是终于到了春暖花开的季节,马蹄踏过连绵的青草地,赫连翊看着漫山遍野的小花,天空的云和牧场的湖水一样湛蓝清澈,他心中的仇恨短暂的融化,变成一汪清澈的湖水。 在他往东回程的路上,有许多人看到了他带着的拜占庭人和狮子,于是人们默默地自发站到了他这边。 奎木狼见势不妙,以最快的速度朝东边撤退。东边临近河西走廊,又是和燕国的边界,那里有最大的通商集市。 在草原内乱这几年,东边的集市奇迹般地发展了起来,竟有几分洛阳集市的模样。它是一颗镶嵌在草原上的夜明珠,吃喝玩乐,样样都有。每当夜晚,这里都灯火璀璨,热闹非凡,卖各种金银佛器的,烤羊肉串的,炒米粉米线的,烟熏味里夹杂着卖藏红花冬虫夏草的吆喝声,还有西域各地运来的珠宝首饰,燕国千里迢迢运来的脂粉水彩,绫罗绸缎,山水书画,扇子纸伞……繁华至极。 西边打仗,牧民们许多都汇集到了东边。于百姓而言,能生活富裕,赚到钱,不愁吃穿才是最好的。 奎木狼狡猾至极,他逃到这里之后,赫连翊就无法继续追杀。一来,此处靠近燕国边境,一旦大军靠近集市,燕国会立即派兵前来;二来,赫连翊若是公然在城里追杀,搅乱了当地百姓的生活,那他好不容易积累起来的民心,又会在短时间内消耗殆尽。 ---- 太好了是法老我们有救了! 下一章周五,呜呜呜只能跟着榜单更新。 下周保证让他们见上!
第121章 你的城 赫连翊不得不暂停对奎木狼的追杀。 但即便他没能彻底杀死奎木狼,奎木狼的溃败也已成定局,斗了这么久,奎木狼也已弹尽粮绝。而且谁都清楚,战局拖得越长,奎木狼的胜率越小。 于是,形势终于发生了扭转。人们见到他,再也不把他当成小孩了,都毕恭毕敬地称呼一句“三殿下”。 赫连翊不肯收手,他在东市附近住下,不见到奎木狼的尸体不肯走。这边的部落不肯怠慢,将他请去附近的宫殿住着,甚至还亲自交出了手中的调军大印。 他们的确是谁赢听谁的,赫连翊追着奎木狼不放,几年来没去见一次自己的父亲,哪怕已把奎木狼逼退,也不肯收手,非要奎木狼死了才肯罢休。不论他们之间到底有怎样的血海深仇,这样坚韧的毅力,足以征服大多数有血性的人。 赫连翊不着急,他有的是时间跟奎木狼耗,他根本不在乎到底要花多长时间去做这件事,在旁人眼里,他执拗得简直不可理喻。 赫连翊第一次见到繁华的东市,久久地站在门前不肯离去。那样繁华的市集,在他忙于打仗的时候,就这样像春草一样,静悄悄地出现。那样美丽富饶,汇集了那样多热爱生活的百姓,而在这座集市之上,有一轮弯弯的月亮,朗照下来。 他恍惚才发现,这都是属于他的城啊。 他想起遥远的洛阳,想起遥远的童年时代,才不过四年,记忆已像锈迹斑斑,想起来的时候会在心底吹起细密的沙尘,再想得久一点,心里就无端地下起雨来。 他就这样在东市附近住下,他离不开东市,迷恋其中的繁华,却很少真正走进去看看。 那座城太像洛阳,风月无限,流光翩翩,连灯火闪烁都漂亮得像是一条流动的银河。又不像洛阳,洛阳的夜晚,沿着河边的酒肆人家,都会亮起灯笼,一抹殷红,悬挂于头顶,随风飘荡,照得人心有若隐若现的孤独。而这里到处是金光闪闪的烛台,还有五颜六色的珠宝,人们在这里欢歌笑语直到天亮。 他偶尔在深夜,听到城中传来的歌声,那些无法平复的创伤就会撕裂。 但他又不愿离开,他不想离开这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持续的创伤变成了他无法分离的一部分,鲜血淋漓地构成了他的血肉,甚至让他迷恋。 他经常怀念起过去,怀念小时候那些无忧无虑的日子,想起从前每年年底,在最寒冷的时候他都会盼望着回到王府,跟裴静一起过年,每年过完生日又会因为去高大人那里而沮丧,那时候的喜怒哀乐像四季一样分明,他在怀念这一切的时候,又痛恨自己永久烙上了洛阳的痕迹。 他既不属于洛阳,又不完全属于这里。 如果往事真能一笔勾销,那他的人生前二十年,究竟有什么意义? 他还没有找到接下来的目标,所以不想回到父亲身边,不想成为一个真正的王。 在这一年冬天到来的时候,罗斌大将军风尘仆仆地回到洛阳,特地来找裴静,却发现裴静不在宫中。 裴静不喜欢在宫里待着,他嫌宫里太闷,还随时会遭受公主皇帝的刁难,每次来都是待几日就走。皇帝对于他总是喜欢出去做事无可奈何,但既然他有这样的志趣,也就随他去。 毕竟在任何时候,一个人愿意清修苦读,都比玩物丧志强。 裴静已经从光鹿寺离开,前往大理寺得了一个小小的五品官职,用的是梁万春的名字。 今年洛阳提前下了好几场雪,罗斌大人找来裴静时,恰逢雪正下着。天早早地暗下来,白色的雪铺天盖地落下,一片片堆积在地面和枝头,尤其在树枝交叉处叠起一小层,错落有致,竟将昏暗的傍晚衬托得有些明亮,灰暗的明亮。 临到过年,街头巷尾的小灯笼子都挂了起来,梅红色的小圆球灯,下垂者一截红色的流苏,将那一户户人家都衬得喜气洋洋。 一年又过去,瑞雪已降,是个好兆头。 裴静一直神定气闲的,他那日刚从阿史那社殿下那里出来,刚刚被训过,衣着很单薄,看上去却也不怎么冷,唇红齿白的,脸上冒着热气。 罗斌大将军见他从雪中走过来,心生感慨,原先的伤病想来好全了,现在就活脱脱是一只雪中落下来的仙鹤,多念了几年书,性情也很安静,竟有些像书画里的仙人了。 裴静见到罗斌大人冒雪而来,肩头都砌起了一层薄薄的小雪,也只是撑着伞慢悠悠地晃过来,还小心地收了收袖子,生怕淋着雪。 “罗斌大将军特地来找我?”裴静走到罗斌大将军面前时,脸上露出了一点笑意。 罗斌大人伸手在他肩上重重一拍,裴静连晃都没晃一下,于是罗斌大人爽朗地笑了几声:“走吧,请你喝酒。” 雪中的酒肆要坐二楼,临窗坐着,白雪飘在桌上,遇着热酒融化,而窗外是一片雪白,将夜的轮廓不断模糊放大。 裴静不会提前问,他知道罗斌大将军前来有事,却也只是安静地陪着罗斌大将军喝酒。他穿得很单薄,在这温暖的酒肆之中倒是恰到好处,恰逢有胡姬在此,裴静还颇为风雅地请歌女们前来献唱,饶有兴致地听了一段。 酒过三巡,罗斌大将军在一阵靡靡之音中,仰天吐出一口气。之后从兜里取出一个小小的布包。这小布包印着金花,边角不平整,垂着细细的丝线,里边包着几块瓷片,仅从残余的碎片也能看出,是一只破碎的青瓷碗。 裴静望向罗斌大将军,罗斌大将军两指一点,敲了敲桌子,笃定地开口:“我见到他了!” 裴静的脸上倒是看不出喜悦,反倒是一种空寂的茫然。 “如何?” “两个月前,我前去东市。”具体做什么,罗斌大将军脸上闪过一丝不自然的尴尬,裴静不由得一笑,想来罗斌大将军是去猎艳了。 “恰巧在那里碰见他了。”罗斌大将军脸上的神情更不自然,“是他先认出我来。” ---- 会连续更新7天~
第122章 请你去死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北方草原的冬季是干燥的冷,北风无遮挡地吹过来,耳畔只有呼啸声。东市市集林立,是最温暖的避风港,这里无论白天还是夜晚,都是暖洋洋的。 而冬天又是吃羊肉的好时候。戈壁滩上的牧民牵来的羊,特地挑着严冬来卖,一只抵过平日三只的价钱。新鲜的羊肉一点膻味都没有,只有纯粹的香味,大锅煮出来的香气,能飘到百里之外,一口便知何为上品。 赫连翊那日不知为何在东市,罗斌大将军开始并未认出他来。直到他伸手将罗斌大将军拦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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