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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林炎以为自己听错了。 “这不也是为你想么。”太子随意捻起几上的一粒葡萄,仰头将果肉挤进嘴里,“你既有家室,夫妻一同入府侍奉,也省得你们整日分离。” 疯了。林炎心想,这人一定是疯了。 “如何?”太子又捻起一粒葡萄。 林炎压下心头怒火,干巴巴地道:“那个……内子宿疾缠身,卧床不起,恐怕要辜负殿下的美意。” “是吗?那倒是可惜了。”太子淡淡地道。 可惜吗?林炎心道,要是你这番话被归允真听到,这会儿玄蝶已经飞过来了,你的脑袋现在还在你的脖子上,倒真有点可惜。
第126章 姓归,名爬,字快爬 “过来。”太子朝林炎招招手,眼睛却看着几上那盘葡萄,“帮我剥皮。” 那葡萄分明用不着剥皮。林炎刚刚已经亲眼看到太子随手就把果肉挤进嘴里了,太子提出这样的要求,根本不是为了吃葡萄。 有一瞬间,林炎想,要是我也会用玄蝶就好了,就算飞出去削不了头,削根手指也好。但是他与秘密当铺有约在先,为了那只传说中的八哥,只能暂忍一时之气。 他走上前,先在旁边的水盆里洗了手,才在茶几边上跪坐下来,拿起一枚葡萄,小心地剥去了皮。去皮的葡萄滑溜异常,就在他拿着葡萄,就快递到太子嘴边的时候,手指微微一颤,那颗葡萄就径直往下落去。 毕竟是从靠近嘴边的位置往下掉,眼看汁水淋漓的葡萄就要落进太子衣领中,太子下意识地往后仰了仰,赶在里衣被果汁弄得一塌糊涂之前,伸手接住了葡萄。 “大胆!”他拧起眉,斥骂起来。 “不好意思。”林炎跪坐在他身边,皮笑肉不笑,“我再给您剥一个。” “不必了。”太子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我乏了。”说完,他的目光就落在自己的衣带上,意思再明显不过,是想让林炎服侍他上床。 林炎却好像完全没看懂太子的暗示,闻言立刻站起身,转头就往外走:“既然如此,就不打扰殿下安歇了。” 林炎一边往外走,一边仿佛听到背后的太子噎了一下。可能他这辈子都没见过敢这么忤逆他的人吧。 林炎堪堪走到门口,正打算推门出去的时候,忽听背后太子喊了一声:“回来!” 林炎回头:“殿下还有什么吩咐?” “你不是想找那只八哥么?我知道它在哪里。”太子依然用手支着头,一副懒洋洋的样子,可是锐利的眼光直直地盯着林炎。 “哦?敢问它在哪里?” “不告诉你。”太子又笑了。不知道为什么,此人明明相貌出众,笑起来的时候更加好看,却偏偏总是给人一种不怀好意的感觉。 “这是我的秘密。”太子眨着眼睛道。 “这样啊。”林炎叹了一声,往回走了两步,重新在太子的榻边立定,“巧了,在下刚好也知道殿下的一个秘密。” 说完,他一点一点地俯下身,直到将嘴唇贴近太子的侧脸。这个动作,如果此时外面有人从门缝里偷看,一定会觉得过分亲昵暧昧,感慨这个新来的小子果然也是个不要脸的。但其实,林炎只是弯下腰,把嘴凑到太子耳边,极轻极轻地说了一句话。 在听到那句话的时候,太子的眼睛骤然睁大了一下,但他随即垂下了眼,仿佛刚刚他什么反应都没有。 “现在,”林炎重新直起身子,面无表情地道,“我可以走了吗?” 太子从鼻子的最深处很轻很轻地哼了一声,不置可否。林炎既然没听到他说“不行”,当即解读为“可以”,转身就走。 就在他再一次走到门口,即将推门的时候,背后的太子又喊了起来:“等等!” “殿下还有事?”林炎这次连头都没回。 “你叫什么名字?”太子冷冰冰地问。 林炎轻轻笑了一下,转过身来,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捏了一把一看就是个廉价破烂的折扇,“啪”地一下打开,上书二字:“快爬”。 “在下姓归,名爬,字快爬。”林炎道。 林炎回到房间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不过他的室友们——擅长唱苦情戏的小绿、容貌格外美丽的小蓝,以及已经开始与林炎称兄道弟的小白都还没睡。林炎进门的时候,小蓝正端了盆洗脸水想要出去倒,看见林炎之后朝他射来林炎这辈子见过的最嫉恨怨毒的目光,紧接着,哗啦一声,那盆洗脸水就直接泼在了林炎脚边,溅湿了他的衣衫下摆。 原来,男人吃起醋来,完全不输给女人啊,林炎苦笑着想。转念又想,但是这个太子除了脸长得还可以,浑身上下到底有哪里好的地方了,居然让人这么为他争风吃醋。 “你回来了!”小白热情地与他招呼,凑上来拉住林炎的手。看到林炎湿了的下摆,立刻猜到刚刚发生了什么事,朝小蓝的方向飞了一个眼刀,道:“你别理他,就他这种脾气,殿下能喜欢就怪了。” “没关系。”林炎脱下湿了的外袍,挂在窗边晾着。他本来也不可能真和这些人“争宠”。 “我还以为你要明儿早上才能回来。”小白道,“殿下今儿办事很快啊!” 林炎一时没忍住,低下头咳嗽一阵,才抚着胸口道:“呃,他贵人事多……” “是为了明儿猎赛的事吧?”小白已经利落地上了床,抓着被子道,“哎呀!我忘了提醒你,应该趁着殿下心情好的时候,求他一求。” “求什么?”林炎问。 小白还没回答,对面的床上就传来一道响亮的嗤声。小蓝勾着嘴角,一脸不屑:“就凭你们?在床上哭死也没用!每年的猎赛,殿下从来都是只带我一人去的,连太子妃都没份儿!” “哦,原来是这个。”林炎道。 小白看林炎一脸恍然的样子,道:“你已经听说猎赛的事儿了?殿下跟你说的?”他想林炎既然连那个每月初一的事都不知道,应该更不会知道猎赛的事,他要是知道,只能是太子跟他说的。 果然,就见林炎点头:“嗯。他叫我跟他同去。” “什么?!” 房间里的另外三个人同时喊出声来。 “不可能!”小蓝捂着他美丽的脸庞,率先发出尖叫。 “那那那,你,你有没有跟他提过我,让,让他带我也一起去?”小白激动得连话都说不清了。 “嗯。”林炎道,“他同意了。” 小白大叫一声,整个人扑上前来,一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抱住了林炎,林炎想推都没来得及推。 “我就知道!大哥你最好了!你就是我亲哥!”小白激动得差点要给林炎一个香吻了,还好林炎及时闪开。 “你撒谎!你撒谎!”小蓝依然持续发出尖叫,“殿下答应过我,永远只带我一个人去的!”与此同时,旁边的小绿又开始唱了起来:“楼台一别成永诀,人世无缘同到老。原以为天从人愿成佳偶,谁知晓姻缘簿上名不标……”他边唱边哭,嗓音嘶哑,仿佛整个人马上就要悲痛而亡了。 林炎在众人看不见的地方暗暗扶了扶额,看来这注定是漫长的一夜。
第127章 我有一个朋友 与往日的冷清截然不同,天还没有大亮的时候,城门口就已热闹起来。守城的士兵初时还有些纳闷,等看到聚集在门口的都是什么人之后,就一拍脑袋,豁然开朗了。 今日的热闹,不是一般的热闹,是有钱人的热闹。 粗略数数,已经等在门口的起码有四拨人,每一拨都由一个主人和他的数个精干随从组成,而每一拨人身上都散发着无与伦比的富贵气息。 什么叫无与伦比的富贵气息呢?就是你甚至不需要去研究主人的身份来历,光看那些随从,胯下是万里挑一的好马,身上是小富之家都不一定买得起的布料,背后是精铁和紫杉制成的大弓,直教人感慨,在某些家里,连下人都比咱金贵。 至于具体是哪些家呢?守城的士兵也没费太大力气,就一个一个认出来了。 最好认的当然是身份气质与其他人迥然不同的。在清一色穿着劲装背着弓箭的人里面,有一个人却穿着非常宽大的藏青袍子,一头长发不簪也不束,径直披下来,几乎挡住了他半张脸。但说来也是奇怪,这人明明脸都被发丝遮住了,隔着老远的距离,每一个守城的士兵却都感到有一道寒冷至极的目光从那张脸上射过来,直勾勾地盯着自己,好像在一瞬之间就已发觉他心里藏的所有秘密。士兵们不约而同地打个寒噤,挪开视线,再也不敢朝那个人所在的方向看过去。 连猜都不用猜,此人正是皇上近两年最宠幸的靖玄天师。据说此人能沟通阴阳,预知世事,扭转乾坤……总之,就是有天大的本领。 紧接着,眼睛再怎么不好使也不能不认出来的,是守城军的顶头上司,禁军统领欧阳信。欧阳将军毕竟是行伍之人,身材魁梧,器宇轩昂,在人群之中煞是醒目。 然后,随从最多,衣饰最华丽,脸上神色最不耐烦的,当然就是身份最尊贵的——当今皇上的同父异母的亲弟弟,睿王赵戟。 睿王手搭凉棚,抬头看了看天色,微微偏头问身后的下人:“什么时辰了?” 下人道:“约莫辰时三刻?唔,快到巳时了吧。” 睿王皱起眉头,手上缰绳一带,催马走向站在最末的一队人马,遥遥地对那一拨的领头人道:“守忠,你确定他会来?说好的辰时出发,都快到巳时了,他既然不来,也不必等他了。” 被叫作“守忠”的人,年纪不小,大约有五十来岁,然而不管是谁,只要一看到他的脸,心里立刻会冒出四个字:一表人才。哪怕不再年轻,从他保养得宜的脸上几乎看不出岁月的痕迹,五官和谐,眉目温和,不论从什么角度都觉得顺眼,不用说,此人年轻的时候必定数一数二的俊俏。 当然,这张脸,落在别人眼里可能只觉得好看,假如落在林炎眼里,那就是另一分滋味了——因为,这张脸,是有四五分像归允真的。 而这有一个非常自然又合理的原因:此人与归允真沾亲带故——不是别人,正是归允真在王都做官的大舅,归冰,字守忠。 至于这么些皇亲贵胄大早上的不睡懒觉齐刷刷地骑马聚在这里,当然也是有原因的:今天是三年一度王都猎赛的日子。 王都猎赛,是归冰每三年都会筹划的一次王都贵族的打猎比赛。本来,到秋高气爽的时节,大户人家出门打猎也是寻常事,根本得不到这些大人物这样的重视。但是,寻常的打猎比赛是一回事,归冰组织的打猎比赛,又是另一回事,而原因也很简单:归冰有钱。而且,不是一般的有钱。 江南归家“财富天下第一”这句话,不是吹的。在王都,若按照财富排名,除去那些皇亲国戚,排第一的就是归冰了。更有人说,实际上,连皇亲国戚都未必比归冰有钱,王都最值钱的仓库,不是皇宫里的国库,而是归家的宝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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