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疚杀

时间:2026-03-23 15:00:03  状态:完结  作者:叶凉初

  “云成,为父要拜托你一件大事,你可以拒绝,但你要是承诺就要用一生的时间与心血去完成。待我说完,我给你一个时辰的时间考虑。”季宏的眼睛里发出摄人的目光,像火焰一样灼痛了季云成的心,天下大事,无非生死,若有一件事情让父亲如此看重,如此为难,做儿子的不该为他担当吗?因此,待父亲话音刚落,季云成便开口道:“父亲,不管是什么事,我都答应,并且承诺,用一生的时间和心血去完成,永不反悔。”父亲的目光立即充满安慰地柔软下来,季氏一门,唯诺是命,经过了几百年的时光洗练,却仍然流淌在后人的血液里,还有比这更值得安慰和自豪的吗?

  季宏这才站起来,与儿子面对面坐下,凝重地开口道:“云成,现今家国的样子,你也知道,这百多年来,战祸连连,没个安宁,近几年来更是每况愈下,大唐气数已尽,怕是回天无力了。如今,大唐天子已是名存实亡,只不过诸侯藩镇们手中的棋子罢了,当他们不再有利用价值时,免不了人头落地。宫中的情况也是混乱不堪,看着叫人心痛,不管怎么,我们总是大唐的臣民,我们季家,在大唐李家的天下,颇得发扬光大,这是李氏祖先和历代君王的恩赐,如今国将不国,作为臣子,无法力保皇室江山,已是死罪,可我们每个人又都想苟活,等待着不可能天亮的那一天。在现今的情况下,我们能做的很少,只眼前这一件,却是十万火急。我奉皇上之命,将他三岁的皇子李桢带回府来扶养,但你知道府上也是人多嘴杂,而且,谁知道接下来长安会面临什么样的命运呢,所以,父亲所托之事,就是带了李桢远走他乡。”季云成听得怔怔的,果然是件大事无疑,而且,父亲已答应了皇上,一诺千金是季氏家训,如果他不接下来,父亲会怎么做?大哥二哥都有家小了,这件光荣而艰巨的任务非他莫属。难怪母亲伤心病倒,父亲多日来思虑重重,欲言又止。季云成心头涌起一股热血,季氏先祖,大唐天下,没有比这一刻更加需要他,这个不到二十岁的年轻人,正是受天命召唤的那个人。季云成朝父亲跪下,接下了任务。

  三岁的李桢是一个眉目清秀的小男孩子,贵为皇子的他却异常懂事,与季云成也是十分投缘,人前,他奶声奶气地叫他父亲,季云成心中悸动,他爱读书,爱功夫,却不怎么爱女孩子,在他这个年纪,居然连一场恋爱也没有谈过,但这个宝贝叫他父亲,依赖的目光像粘在他的脸上,无法剥离,就在那一刻,他们的命运紧紧相连,须臾不曾分离。

  季云成是在某个清晨带着李桢从季家出发的,出发之前,他拉着李桢在大门前拜了三拜,他知道,此生,也许他不再有机会踏进这个大门,父亲母亲,也许今生再也见不到了,他心中充塞着的悲壮情绪,让他泪流满面,小小的李桢,不是在他的怀里,便是拉着他的手指,笔直站着,偶而抬眼看他,但不说一句话,他还不会表达,但他却在那一刻用自己的方式告诉他,自己心中是明白的,你失去了所有,可是你还有我。季云成抱上李桢,飞身上马,向城外驰去。

  流云书院,是他们的第一站,此前,季云成一直在书院读书,他从小就与哥哥们不同,那些八股文章令他厌倦,私塾里的陈旧气味令他窒息,他向往自由空气,总觉得身上有一股能量在左冲右夺地寻找出口,幸好,季云成有一个好父亲,他最早发现了三儿子身上的与众不同,更重要的是,他知道这些特点的可贵,没有压抑它,反对它,让它自由成长,父亲相信,天性无好坏,总有用到它的那一天,因此,在季云成显示出与众不同的个性不久,他就被送去了流云书院,果然,季云成在那里得到了自由更得到了成长,季云成的自由成长正好解决了今天的难题,季宏觉得季云成是三个儿子中最能担当这项大任的。

  季云成带着三岁的李桢来到书院,初衷是告别。他记得他对氏流云说李桢是昭宗次子时,氏流云好像并不吃惊,只是平和地问他,此后作何打算。季云成说,他要带着李桢远走天涯。

  但是氏流云问他,你一个大男人,带着一个三岁的孩子,明眼人看着就觉得怪异。还不如留在书院更安全。季云成答不上来,书院有小几十号人,他一个大男人,带着个三岁小儿,同样是很难立足的。“你可以说你妻子新丧,小儿无人照料,只好带上儿子来读书。”氏流云说。可是季云成不是这样想的,依当时的情况,一个男人读书,总是把孩子放在家里为妥。而且,最主要的,他已经决定,为了李桢的安全,在任何一个地方都不作久留,他相信流水不腐,更相信保持警惕之心才有安全可言,如果他带着李桢在书院住个一年半载的,他就会失去往外走的勇气。

  “你是一定要走的?那师兄也不强留你,这一路千万小心,反正流云书院一直在这里,随时欢迎你和李桢回来。唉,若非书院离不了人,我真想和你们一道走,这样,多少有个照应。”氏流云是真心的,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的明天是怎样的,只要是自己的选择就好。季云成要走,他不会强留,他要回来,他还在那。而且,他氏流云就能保证山外的战火永远不会蔓延到书院,他能保证这里永远是一方静土,只有朗朗书声么?他不能,那他就无法留下李桢。那一刻的氏流云还不知道,一个月以后,他也落入了与季云成同样的际遇,命运之手把李桢的弟弟李逸交到了自己的手上,他比李桢更小,才几个月大,嗷嗷待哺,可惜那时季云成已经带着李桢下山,李桢与李逸并没有一面之缘。幸好,氏流云有过婚姻,山下有一个三岁的女儿,为了避人耳目,他连夜托人将女儿带到了书院。这样,两个孩子几乎是同时来到书院的,大家都认为是亲姐弟,没有任何破绽。

  十一年后,季云成到底还是带着李桢回来了,氏流云看着季云成满面沧桑的面孔,不用问,他都能想到这些年,他经历了什么,所幸李桢这孩子被他保护得很好,也没有荒废了读书,可见他付出了什么。三十岁的季云成,已经两鬓轻霜,看起来比自己还老成些,可是没关系,流云书院仍然是他的家,他的一切苦难将在此终结,人生将重新开始。更好的是,孩子们都长大了,常风还不知道自己的本名叫李逸,和这个叫李桢的哥哥是亲兄弟,但他很快就会知道,以常风的少年老成,应该很快接受这个现实。他们童年,本该在深宫嘻戏,无忧无虑,可是,如果将他们留在深宫,恐怕早就成了刀下鬼了。生在皇家,是他们的幸也不幸?

  

第23章 解梦

  朱批和母亲的感情很深,他早年丧父,母亲拉扯着他和两个哥哥,靠着给有钱人缝补浆洗过日子,一双手养活四张嘴,可以想见的艰难。十四岁,朱批为了吃饭,随着两个哥哥参加了黄巢起义,黄巢可不是因为没饭吃才举起义旗反对大唐的,他出生于盐商世家,善于骑射,粗通笔墨,少有诗才,五岁时候便可对诗,但成年后却屡试不第,站在他那个阶层,他亲眼目睹了曾经强悍无比的大唐怎样衰弱下去,那一年关东大旱,官吏强征税赋,黄巢才带领走投无路的百姓举起义旗,一路抢城掠地,攻下半个中原。在年少的朱批眼里,有饭吃是第一重要的,为了吃饭,他展示出过人的军事禀赋,很快令人瞩目,可惜的是,引他踏上这条路的两个哥哥先后死在了战场上,因此,朱老夫人特别忌讳战事,可朱批哪里还有回头路,他看着黄巢大势已去,便降了大唐,反过来剿讨黄巢,为大唐立下平叛大功,一路升迁到可以挟天子以令诸侯的节度使,这一路踩了多少人的血泪尸体,朱批早已说不清楚了,重要的是,他走到了今天,笑到了最后。母亲为他带来朱七是十六年前,而这十六年,正是朱批沙场争战最为激烈的十六年,所以也不得不说,是朱七保佑他的十六年,那么往后呢?朱批心里不安的是,朱七的大富大贵之命是否已经兑现,如不然,那他是不是要成为太子,做上皇帝才算数?那样的话,他好不容易打下的江山岂不是要拱手让人?杀了朱七?朱批也想过,但实在也很难下手,且不说太后在天上看着,毕竟,他叫他父亲十六年,做他的保护神十六年,没有朱七的朱批,还会这样一帆风顺么?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一夜,朱批做了个奇怪的梦,一大早,他就把司天监叫到了面前。

  朱批还没有起床,一夜乱梦让他的脑袋昏昏沉沉的,但某些场景却异常清晰,他问跪在床前的天监官李书宜:“昨夜,我梦见一条大蟒,在我身边徘徊不去,浑身散发着红光。”李书宜装模作样的掐指算了一会,朝着朱批猛然磕头。朱批一时迷惑,不知道凶吉,心中更急,挥挥手说:“休来这虚的,到底如何,照实说来!”李书宜这才抬起头来,揖了两揖,说:“恭喜皇上,贺喜皇上,这是大喜之象,是吉兆。”朱批坐直了身子:“怎么说?这明明是个凶梦啊!你且平身,慢慢说。”

  李书宜这才起身,故意放慢了节奏,说:“大蟒而发出红光,自古就是大富大贵之象,皇上已经贵为天子,依我看,这梦与立储有关。大蟒绕身徘徊不去,意示着你身边的皇子中间,有一位是这红蟒的化身,就是太子。这么看来,此梦的意象应该是劝你早日定夺太子之位意属何人。”朱批听罢,想了想点点头,又说:“你这说法颇有道理,可是,为何那大蟒几次冲我张开血盆大口,好像要吞噬我一般?”李书宜心下吃了一惊,但他不动声色地闭上眼睛,在心里盘算了一下,才缓缓开口道:“陛下,红蟒冲你张口,是表示内心急迫想要个答案,也就是劝你早日立下太子,这样说起来,这个梦的意思就更明白了。”这话说得通,朱批点点头,脑子也不再昏沉,清醒了许多。

  司天监出去后,朱批坐在床边,把他的话和自己的梦境一一对照着想了一遍,觉得很是有理,但有一点,他没有和司天监说,那就是,他早就知道发着红光的蟒蛇是吉兆,十六年前,皇太后就是在百草寺见到了熟睡中的朱七身边围绕着一条散发着红光的巨蟒,才把他带回家的。如果这红色巨蟒是朱七的守护神,或者它代表朱七的幻象,那么,朱批梦里的红蟒也是朱七?梦里的意思是让他立朱七为太子也是最清楚不过了。可是,朱批能立朱七为太子么?一个与自己没有血肉关系的孩子?不不,他做不到,皇太后把朱七带回府,为的是让他护偌朱氏一门,而不是让他来做太子的。朱批坚决地摇了摇头,但是,如果天意如此,那他就只能杀了朱七,在他还有能力杀掉他的时候。朱批目光中的凶狠之色令人不寒而粟。

  皇太后的七七都过了,朱七在宫里待的有些无聊,他想他或许该回去洛阳,在远离皇宫的地方,朱七总觉得会遇到李桢,虽然他知道这样的机会已经微乎其微了。要离开皇宫,必须找个好理由。洛阳是个特别的城市,大唐时,它是东都,武氏一朝,特别钟爱洛阳,据说一开始是为了唐高宗的头疯病,住在洛阳会减轻许多,久而久之,武氏就偏爱东都一些。它今天的皇城规制几乎都是在那个时代建立起来的,武氏在东都的时间也远比长安多。如今,父皇策划着要迁都洛阳,也即洛阳将成为大梁的西京,迁都是大事,在这几个月里,许多人员都往洛阳迁移作准备,那边有千头万绪的事情要处理,朱七想在那里讨一份差事,大约是没有难度的,而且,他有一种感觉,祖母去世后,父皇大约不太想自己在他跟前晃着,他朱七就是皇太后送给皇上的一个礼物,一个不讨喜的礼物,现在还不把它远远扔了?除此之外,大哥二哥显然也不喜欢自己在父皇面前杵着,多少会碍了他们的大事。朱七决定离开,他没有别的人可以商量,除了朱通。朱通听了,对他说:“七皇子想去洛阳,讨个监事官便好,反正此刻洛阳正大兴土木,要料理的事情多着呢。”朱七想,这老好人和自己想一块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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