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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得甚至不认为这是病,可能在兽人的认知里,人秧本来就是不健全的。
这让林云心里更不舒服。
年轻点的人秧症状还不是很严重,平时补充点富含维生素A的食物就行,调整饮食后一两个月就会有改善。中年人秧可能需要更长时间,效果也没年轻人那么明显。
胡萝卜之类的蔬菜不好找,动物肝脏却每天都有。
“你说人秧变瞎是病?”母司大人也很意外,但只是惊讶了下,甚至不愿多说什么,对两人摆摆手就要去安排别的工作。
多得拦着她又解释了两句,母司大人再次看向林云,说:“人秧能不能看清并不是很重要的事,他们本来就不需要在晚上看清什么,等收集完这批球果就要过冬了,到时候只是在洞里躺着,更不需要用眼睛看到什么。”
“不需要用什么药,只是给他们吃点动物肝脏,把肝脏切成薄片,一天吃几片就行。”
多得听完没有直接翻译给母司大人,而是反问他:“你知道一头野兽只有一个肝脏吗?”
“……”
林云顿住,张口结舌。
是啊,对于兽人来说,内脏的价值高于肉块,前天他还看见绿色用心脏跟别人换了三块肉呢。
“内脏从来都是奖励给最勇猛的战士。”
林云对此更是无话可说。
就算他能用现代人的思维把善待人秧这件事讲出花来,回归原始社会的现状,还是战士群体更需要稀少的内脏,来达到维系部落秩序的目的。
内脏本身并没有什么神奇的作用,是部落千万年的规则赋予了它珍贵的价值。
长久形成的理念,不可能因为林云的几句话而改变,更何况,他还没有能力做到让所有人听命于他,而不产生质疑。
林云反思这几天的经历,他之前的建议之所以被采纳,只是单纯的因为那个建议对部落有利。
编筐实际是增加人秧的采集效率,采集球果能减少战士们外出捕猎的风险,善待孕妇是因为她们怀着的可能是下一代战士。
这些建议都与部落的发展息息相关€€€€或者更直接点,这些都是对兽人有利的建议,所以母司大人同意了。
但当他的建议可能损害到兽人的利益时,母司大人和多得的第一反应都是抗拒。
想清楚这一点,林云瞬间冷静下来。
从这几天的观察看,原住民对兽神并不是无知而盲目的畏惧,大家提起兽神时更像提起一位年老的长辈,有尊崇,但更多的是亲近和仰慕。
虽然多得帮他伪造了“指引者”的身份,可“人秧”的外形伪装不了,长久养成的习惯下,他们不会对人秧外表的指引者产生敬畏,只会因为信任兽神而对他展现友好。
林云提供的知识和经验,只能加强“兽神关爱兽人”这一观点。
多得从一见面就强调高山部落不欺压人秧,可那只是和其他部落横向对比的结论。其他部落中的人秧应该就像焦哥说的那样,毫无人权、可以被随意打杀,所以高山部落给人秧分发食物的行为在对比中显得很高尚。
除了生育价值,人秧提供不了有价值的劳动,只能被“养”着。
想明白后,林云并没有多说什么,礼貌地向母司大人点头致意,带着多得继续去做事。
多得似乎想解释什么,林云没工夫跟他掰扯这种互相理解不了的认知问题,只装作没看到。
高考完着急挣钱时,可比现在的处境难多了,正的歪的……邪的,他把能想到的各种办法都试了个遍,无所不用其极。
从一无所有到小有富余,靠得可不是意气用事。
给不给肝脏这种小问题,根本不值得他生气。
但他也不会对人秧们的生理问题视而不见,不能抢占兽人的利益,不代表什么都不能做。
他心里已经有了计划,行走间渐渐完善细节,当即就找人来安排。
林云先找到宝石,问:“你知道什么材料有弹性吗?”
多得翻译不出“弹性”的意思,林云翻开自己的衣摆,给宝石看他衣服上的弹力抽绳。
宝石似乎懂了,思考了会,摇头表示没有。
这个答案在意料之中,他没多纠结,换个问题:“你知道会流出白色汁液的植物吗?割破树皮或者根茎,会流出浓稠的液体,摸上去粘粘的。”
宝石想了会,谨慎道:“有很多植物都能流出白色的黏液,但每一种都有毒,碰到黏液后,皮肤会特别痒,还会红肿、烂掉。”说完又立马补充,“我只对部落附近的植物比较熟悉,更远的地方就不清楚了,我没有去过太远的地方。”
林云对她安抚地笑笑,说:“没关系,你已经很厉害了。”
他并没觉得太失望,没有现成的橡胶树,还可以用别的代替,总会有办法的。
第41章
第一次注意到天空有密集的鸟群时,林云就已经打定主意要对鸟群进行预防性干预,突然发现人秧们患有夜盲症,只是加快了这一进程。
既然决定要发展种植业,就必须处理掉过多的鸟类,不能等种上庄稼之后再行动。
索朗大陆的飞禽尤其多,应该是没有天敌的原因,随意一抬头就能在天上看到密密麻麻的鸟群。因为没被原住民大规模捕杀过,所以也不怕人,还敢从人秧手底下抢果子吃。
鸟类对农作物的影响从古至今都是令人头疼的问题。
从播种开始,就会有鸟群刨食新播下的种子,导致出苗率下降,出苗后啄食秧苗,成熟后啄食谷物。过多的鸟雀堪称“鸟灾”,严重时能让收成减半。
为了防止鸟雀毁坏庄稼,农民们会做各种尝试。
林云小时候跟着奶奶一起扎过稻草人。用稻草和旧衣服缠出人型,塞进去塑料袋制造声音,再插几块碎玻璃,白天能反光影响鸟雀视线。小林云还把自己玩腻的风车插在稻草人的手中,奶奶夸他有创意。
原始世界就没那么多讲究了,林云决定做弹弓打鸟。
先排除没影的橡胶皮筋,林云又找到鱼叔,问:“部落中有哪些人秧擅长做某件事,比如,谁鞣皮子的技术比较好,谁会用兽皮制作物品,或者其他独特的技能。”
鱼叔想了会,说:“住在东南角的龙婆婆,她鞣皮子的手艺最好,鞣好的皮子最软,没有臭味。”
“继续说。”
“住在中间的老鸟,缝兽皮衣的手艺最好,他缝的衣服不容易裂开。他的邻居天天,会用木头把肉块敲成片,再放火上烤干,这样小孩也能吃……”
鱼叔边想边说,一口气说出十多个人。
多得的神色也越来越认真,显然没意识到,在他不在意的角落里,这些人秧也活得很精彩。
听完鱼叔的介绍,林云点头表示了解,又去找到龙婆婆,问:“除了鞣皮子,你还会用动物皮毛做成其他的东西吗?”
龙婆婆有些惶恐,左右看了看两人,对多得说:“我的兽皮都是战士们挑剩下后,母司大人按洞口分下来的。皮子不多,除了做成衣服,没有做过其他的东西。”
林云不在意这些问题,又问:“你处理过动物身上的筋腱吗?牛蹄筋、牛背筋之类的。”
多得在自己身上比划一圈,艰难转译。
“那东西很难咬断,只有几个兽人战士会当零食吃,其他人都不吃,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处理方法,都是和肉一起煮。”
“嗯,好,”林云点头,“你待会找几个经常和你一起劳动,干活灵巧,并且愿意处理牛筋的同伴,暂时不用编绳子了,和我一起处理牛筋。”
龙婆婆显然不理解这一连串问题是什么用意,但似乎挺信任林云,点头答应下来。
林云只有一个目的,既然不能分走战士们珍贵的肝脏,那就另找一种新食物。并且,不需要依赖战士去狩猎,靠人秧的力量就能获得的新食物。
弹弓是目前能最快制作出的武器,顺利的话,一天就能把弹弓做出来。操作也省力、便捷,只需要几个人秧少年组成小队,就能完成猎鸟的工作。
肝脏煮了每天吃几片,骨头堆肥,羽毛收集起来做成被子和衣服。
这件事最大的难处是没有橡胶皮筋,询问宝石和鱼叔后,林云决定用动物筋腱和兽皮来代替皮筋。
有过一次站在人秧的角度反应问题被拒绝的经历后,林云没再提肝脏的事,而是讲了鸟群对庄稼的危害,和肥料能提高庄稼产量的道理。
母司大人略一思考,果然同意了,亲自去山洞里找到一块干燥的陈年兽皮。又喊住运送球果的几位战士,让他们临时组成小队,去猎十头大角牛回来。
林云先把母司大人拿来的旧兽皮裁成细细的长条,放进容器中,加入冷水浸泡。这样能让已经干透的兽皮吸饱水分,恢复原有的弹性。
明天再把变软后的兽皮条编成麻花状,用石头牵拉两端,让兽皮条在一定程度内拉伸和变形。牵拉一段时间后去掉石头,兽皮内的纤维束会自然恢复到原始状态下的形状和长度,形成一定的回弹性。
兽世之海外有仙山 第32章
……嗯,理论上是这样没错,就等明天查验效果了。
多得说部落附近有两群角牛,一群是大角牛,一群是小角牛。战士们平时不会主动捕杀这两群牛,只有偶尔路过牛群实在太顺手了,才会猎杀一两头。主要目的是让这群牛放松警惕,不要迁移到别处去,这样等冬天断粮时,就能给角牛群来一次大包抄。
“……啊,”林云呆滞点头,“厉害。”
好原始,好残忍,但是心服口服怎么办?
“一次猎杀十头会不会引起他们的警惕?”
“不会,一群牛有上千头,少十头也不会恐慌。”
“……”林云哑口无言,“牛!”
战士们没多久就抬回来一头体型庞大的牛,目测比一辆越野车还要大!毛色呈藏青色,头上的角却很迷你,跟大角牛的名字相差甚远。
“叫大角牛是因为体型大!谁管牛角的大小,又不能吃!”多得的解释也很无奈。
林云一时语塞,再次叹服:“好有道理!”
又问:“那小角牛的角?”
“更小。”
“……”林云默默竖个大拇指。
负责分解大角牛的人完整剔出牛的腿筋和背筋,四根筋腱将近半米长,小腿那么粗,背筋更是两米长,两指厚。
林云原本想和龙婆婆她们一起动手清理,但温热半软的筋腱让他忍不住恶心,只好起身退到一边,口头为她们讲解。
龙婆婆和同伴们经验丰富,手又稳又有劲,用石刀刮去筋腱上附着的脂肪、碎肉和半透明的筋膜。然后将粗大的筋腱小心剖成一指厚的薄片,这样可以节约阴干的时间。
然后就是最重要的,每根牛筋的两头,都绑上石块,用重力拉伸筋腱。已经有人在干燥通风、不会被阳光直晒的角落里搭好了晾晒架,大家把处理好的牛筋搭上去,调整石块使牛筋均匀受力。
这一步和兽皮条的处理方法是一样的,他只有理论,没有经验,只能明天看实验效果。
第一步的准备工作就是这样了,陆续运回的几头牛都按这个标准操作,下一步要等明天牛筋晾干之后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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