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她还是说:“这是我准备用一生来回答的问题,也请你用一生来准备好接受。” 就像是自己亲自串的红豆手链一样,是相爱一生的誓言,
其实白小粥也问过自己,为什么就非她不可,可能不仅仅是因为性格的原因吧, 十七岁生日的红豆粥,无数次的一起闯祸,可能都是喜欢她的原因, 也可能,喜欢她就不需要原因, 因为你是于小仙,所以我就是特别喜欢你。 就算不是一生,也一定要是你。 只要是你,就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 甜吧,嘿嘿嘿~~~ 明天去拍x光,祝我好运。
☆、此情可待成追忆
当白小粥一开始说她要背着白老爷开饭店的时候,于小仙就是非常支持的, 虽然她确实也想不通,为什么一个女汉子这么喜欢做饭,但是在无数次的烤野味的经历中就能发现,这个女人的烹饪技术确实一流, 明明就是一模一样的烧烤方法,但是白小粥烤的兔子就是好吃一些,每次于小仙都是吃的满嘴流油还眼巴巴的问白小粥还有没有, 但是饭店刚刚开起来的时候,白小粥完全是按照自己的口味写的菜谱,完全没注意到自己的口味有多么的大, 全都是什么麻婆豆腐,火烧板鸭,麻辣鱼,以及后面出现的火爆烧豆皮,连个蔬菜汤都没有,甚至连个泡菜都没有, 也不怕把客人吃出痔疮来, 但是这条路也不是这么好走的,因为是两个姑娘家,难免会遇到一些无聊人士的骚扰,甚至是一些二流子的无理取闹, 但是这些都还好处理,一拳打上天就好了,就是补天花板需要花点钱, 她们被砸过店,有的时候一大早起来开店却发现店里一片狼藉,桌椅都被推翻,锅碗瓢盆到处乱飞,白花花的米袋子洒在中间,好不容易赚钱买的一点米还被洒了个干净, 这都算好的,还有些流氓说什么“不给爷摸一下就不给钱。”“捏两下就多给你点钱”云云,诸如此类的事情还有很多, 白小粥不是没想过放弃,但是她天生不服输,她不甘心就这么放弃了,这一点在追于小仙身上就体现得淋漓尽致, 于小仙比白小粥大两岁,从年龄上来说,该叫她姐姐, 白小粥意识到自己喜欢上于小仙的时候其实吓了一跳,但是很快,她就恢复了镇静,并且非常直白的告诉于小仙: “我看上你了,咱俩一起过了吧?” 于小仙:“········” 第一次表白,由于太不够浪漫,失败, 其实于小仙心里早就有感觉了,只是她自己也一直没有发现,直到白小粥第一次说了喜欢她,她其实内心慌得一批,心里老是在默念:“完了完了完了完了,我是不是误导良家妇女了。” 当她发现自己也喜欢上白小粥的时候,她的第一反应是逃避,不可能的,差距太大了,而且又是两个女孩儿,别人看见了会怎么想, 恶心, 她可以带着她上山打鸟,下河摸鱼,上树掏蛋,下地挖蛐蛐, 她可以带着她干任何混账事,不务正业也好,游手好闲也好,四处玩闹也好,什么都可以, 但是唯独不能喜欢她, 在这个过程中,于小仙甚至想过要去嫁人,她想着,也许等两个人各自成家就好了,就不会想这些乌七八糟的东西了, 她尝试着要去喜欢上一个男人,但是没过多久她就发现自己不行,根本就不行,她一点儿都做不到, 她总是会把白小粥想象成她身边的人,在她不愿意提出的心底的最深处的东西,不顾在干什么,她都会想象白小粥在她身边的样子, 白小粥能感觉到,于小仙在故意疏远她,本来很常见的肢体触碰,于小仙也会触了电似的收回手, 每一次的聊天都正常的不能再正常,该谈笑风生的时候一点也不扭捏,就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但是只有两个人才能看出,对方眼里有着满是深情的依恋,以及不易察觉的悲伤, 直到一次意外,白小粥去拿书架上的书的时候,站在书架旁的于小仙没察觉到背后有人,转过身来的时候,唇角蹭过了一片柔软, 两个人都愣在了当场, 少年人的吻总是不带一点技术含量的,但是唇舌齿间都透露着深情,并且一旦吻上,就再也不想分开, 白小粥没有退后,于小仙没有躲开, 白小粥理所应当的认为这是于小仙接受她的标志,但是没有,在碰到她的手的时候她依然会使劲甩开,然后走掉,头也不回,留下白小粥一个人在原地发愣, 少年人擦枪走火本来就是个意外,白小粥你又在期待些什么? 于小仙不是没有感觉,她只是太害怕,不敢去面对她们之间这段不符合世俗的感情, 终于有一天,她决定离开白府,她不能让自己和白小粥继续沉沦在这段注定没有结果的感情里,她们必须分开,她必须走, 于小仙亲自和白老爷说了要走的事情,白老爷没有留她,大户人家不缺这么个丫鬟,不想干了,可以随时拍屁股走人, 白老爷答应的很爽快,但是于小仙没有注意到躲在角落里偷听的白小粥, 那天晚上本来应该是于小仙待在白府的最后一天,但是白小粥怎么都找不到人,其实这个时候于小仙和白小粥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于小仙还是出去找了白小粥, 但是怎么也找不到,屋子里没有,经常去的地方也没有,于小仙开始着急了,大半夜的,一个好好地姑娘家失踪,这到底算怎么回事儿? 最后,在她们第一次掏鸟蛋的树下,于小仙找到了抱着酒坛喝得烂醉如泥的白小粥, 白小粥脸上满是泪痕,那天晚上风吹的很大,干掉的泪渍显得十分狼狈,明明就已经醉的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但是还是抱着酒坛使劲往嘴里灌酒, 于小仙看着心疼,走上前一把抢过酒坛, “别喝了,喝多了伤身体。” 白小粥睁开泪眼朦胧的双眼,迷迷糊糊的看见来者是于小仙,二话不说就一个饿狼扑虎把人扑倒在地, “不要走。” 不是问句,是陈述句, 可不可以不要离开我, 不是喝醉酒后的无理取闹,是最清醒时候的无力请求, 于小仙想要推开她手停在了半空中,无力的搭下来,放在她脑袋上,轻轻抓了几下,叹了口气,她终究还是心软,也终究还是喜欢, 总不能全怪白小粥的,于小仙自己也是这样的, 她也动了心,她也肖想过, 两个人的都心怀不轨,都别有他念,都爱的深沉, ************** 白小粥有的时候真的是一个很细腻的人,别不信,这是真的, 开了饭店之后,有一年闹饥荒,平常百姓人家根本就买不起粮食,白小粥专门在饭店门口摆摊施粥,还提供多种口味,问面黄肌瘦的百姓要芝麻粥还是黑米粥,偶尔还会附赠一两个馒头什么的, 而于小仙则负责煮粥,某人还把红豆藏起来了不让她用,还说什么:红豆只能我吃, 所以每次看见南怀卿做糖葫芦不撒桂花的时候,于小仙都会投去一个同病相怜的眼神, 但是不管做什么粥,白小粥这个粥,永远是她专属的,就像红豆是白小粥的专属,桂花是北怀余的专属一样, 还有就是在五年前,北怀余救了她们之后,白小粥表面上大大咧咧讨论熟食的问题,其实于小仙知道,白小粥是肯定会记住这个小伙子的, 哪怕其实她们自己就可以搞的定,能一拳解决一个事儿都不叫事儿, 当南怀卿和北怀余在粥仙小馆打工的时候,于小仙其实就特别想告诉北怀余,当初那些个买你那些劣质胭脂的人其实是白小粥找的拖儿,不然那么劣质的东西,那个不长眼或者是缺心眼的人会买, 而且五年来白小粥一直在帮北怀余找线索,尽管一无所获,但是还是尽全力帮他过得好一点,知道别再在路边捡东西吃, 会保护女孩子的人不可能是杀人犯, 白小粥这么跟于小仙说过, 不忍心看一个少年独自在泥地里打滚,又不想伤害他的自尊心, 但是后来知道了,北怀余这个人脸皮厚的像城墙,层层加固,根本就不会伤害到他的自尊心,这点从追南怀卿身上就可以看出来, 早知道当初就应该直接塞钱给他, 两个人其实都一眼就能看出来北怀余个南怀卿之间的感情,因为眼神, 张扬又不失真心,轻狂又小心翼翼, 就和她们两个看彼此的眼神一样, 但是她们有点羡慕且嫉妒他们的勇气和背景,每次看到他们秀恩爱,于小仙都会和白小粥说:“你看,他们比当点的我们要勇敢多了。” 而白小粥则会轻轻搂住于小仙的腰,低头在她唇上吻了一下, “你已经很勇敢了。” 不是每个人都有面对现实的勇气,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历尽千帆仍少年,不是每个人都足够幸运,勇敢面对固然值得赞扬,但是逃避并非可耻, 而且,你现在不是还在我身边吗? 中间的过程并不重要,只要结果是你在我身边,就好了, ************ 在重远门呆了几天,两个人实在是忍受不了几位好兄弟的脚臭味儿决定提前私奔,再不走就要被熏死了,让她们分外怀念和南怀卿他们一起打工的日子, 但是两个人真的一点都不明白,为什么同为男人,差距就这么大呢?能不能注意点清洁卫生啊兄弟们, “小姐,东西已经收拾好了,可以出发去私奔了。”于小仙清点了一下东西,转身对白小粥说道, 白小粥从背后抱住她,在她后颈子轻轻吻了一下,用带着一点闷音的声音回答道:“嗯,立即出发。” 于小仙听后不禁失笑,在她怀里转了个身,抬手揉了揉她的头发,说道:“走吧。” “白小姐好兴致,半夜三更的,这是准备和丫鬟出去散散步吗?” 白小粥问声心里一紧,捏了捏于小仙的手表示安抚,再抬眼一看,某张姓狗子头顶着纱布又来了。 这人也是命大且不怕揍。 作者有话要说: 晚安~~ 白小粥小于小仙小两岁,南怀卿比北怀余小三岁, 一对年下,一对年上,嘿嘿嘿【小余余和小卿卿该叫小粥和小仙姐姐哦~】 有那么亿点点想我的小鸽子。
☆、此心安处是红豆
白小粥被带走了,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张公子带了几百个人来围堵她们, 可能是因为上一次被于小仙打出了心里阴影,这次来堵人直接穿了一身铠甲,全副武装,看的两个姑娘又好气又好笑, 其实也没有太为难她们,因为白老爷也在场,他们的目的是为了让白小粥和张公子成亲,不是为了至她们于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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