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暮洲,你看过这个年代的戏剧吗?”宋妍问。 “嗯?”许暮洲回过头:“……社畜没有这种闲情逸致。” “也是,你们清理任务每次都跟猫追狗撵一样,哪有闲心干这个。”宋妍抖了抖手中的报纸,将纸张按折痕重新叠好,放在膝盖上,郑重其事地说:“在舞台上,很多情况是不可控的,场务人员哪怕检查过了所有细节,可是在正式表演的过程中,还是会出现很多问题,有时候是钨丝灯坏了一盏,有时候是幕布拉到一半会卡在半空中。” 许暮洲不太明白她为什么说起这个。 “可是无论出现什么突**况,演出都还要继续,至于要怎么继续下去……就要看台上演员自己的经验和能力了。”宋妍说:“我大概能理解严岑为什么不把任务完成的流程告诉你,因为既然我们已经要提前离开这场大戏,那知道的越少,其实越适合他发挥。” “也是。”许暮洲叹息道:“反正也就只有今天一晚上了。” 越临近傍晚,城堡中就越热闹,楼下的黑胶碟片换到了第三张,庄园中到处都点起了风灯,连这些庄园中的灯柱上也缠满了白玫瑰的茎叶。许暮洲闻了整整一天花香味儿,现在闻见这个还有点反胃。 严岑替他们安排的马车在七点钟到达庄园,六点五十分时,许暮洲和宋妍准时从侧梯下了楼。 大多数宾客都已经进入了晚宴厅开始日常交际,并没有人在意到这两位宾客已经悄然离开了城堡。 而严岑正坐在庄园大门前等着他们。 他今天穿着一身与油画上一模一样的礼服,膝盖上放着一件十分厚重的洋裙,这条裙子熨烫得很整齐,领口和肩膀上的珠宝也擦拭得干净明亮。 在这条裙子上,横放着一朵娇艳欲滴的白玫瑰。 “这是给凯瑟琳的?”许暮洲问。 “是一会儿要用的。”严岑笑着回答。 宋妍将行李箱拎上马车,也并不跟严岑告别,就先行钻进了车厢里。 公共马车的骏马走了一整天,车厢一动就烦闷地甩着脑袋,又被马夫拉紧缰绳呵斥了。 许暮洲抬头看了看严岑身后的城堡,留声机被乐队所取代,大小提琴的声音可以传的很远,站在庄园门口也听得见。 “迪恩给凯瑟琳的那首曲子写好了吗?”许暮洲又问。 “还没有。”严岑耐心地回答说:“他会在宴会高潮修改好这首曲子的,然后这首曲子会带着凯瑟琳的愿望……流传百年。” 严岑说完,从手腕上褪下那只绣球花,重新绕在了许暮洲手上。那只绣球花上的执念只剩下薄薄一层,仿佛轻轻一抹就能抹消。 “再过一会儿,等到任务完成,你就可以结束这个任务了。”严岑说。 然后他捻起了膝盖上那朵玫瑰花,细心地将上面的花刺剃掉,在许暮洲疑惑的目光中,将其别在了许暮洲胸口的胸针上。 “衣服是给凯瑟琳的。”严岑说:“这个是给你的。” 然后严岑像再平常不过的分别一样,伸手替许暮洲拂了拂肩膀,笑着说:“永无乡见。” 许暮洲明明还有别的话想问,但他看着严岑泰然自若的样子,就觉得什么也问不出来了。 于是他也学着严岑一样,轻松地笑了笑,说:“……永无乡见。” 许暮洲说着转过身,走向了不远处的马车。 公共马车的规格当然不如贵族的马车,窄小的马车门需要使劲弯腰才能挤进去,一不留神还会碰掉自己的礼帽。 许暮洲踩在脚蹬上,正想探身进去,一低头的功夫,眼神却落在了胸前那朵玫瑰上。 这朵花生机勃勃,绽放得仿若一朵艺术品,约莫得是那片玫瑰田最好看的一朵。 ——凯瑟琳之前说,想要这些玫瑰花来装点今天的宴会和城堡,但严岑现在把最好看的一朵花别在了他的胸口。 许暮洲顿在原地,下意识回头去看严岑的方向。
严岑还端坐在原地,目送着他的动作远去,见许暮洲回头,还懒洋洋地冲他摆了摆手。 许暮洲:“……” 灯火通明的城堡落在严岑身后,浓重的夜色裹挟着他,红艳的火光和深蓝的墨色像是铺洒在纸上的一副油画,勾勒出严岑的影子,和他剥离开“罗贝尔”身份后,脸上那种漫不经心的笑意。 不知为何,许暮洲在这一瞬间忽然想起了很多跟此情此景没什么关系的场面。 比如他脚上这双合适的鹿皮靴,也比如那天在昏暗的地牢中,严岑额角落下的一滴冷汗……还有一直以来,严岑看着他的眼神。 “怎么?”宋妍见他迟迟没有动作,不解地问:“不上车?” 许暮洲如梦初醒,他脚下用力,从车蹬上跳了下来,转身大步流星地向严岑走去。 还不等严岑出口询问,许暮洲已经走到了他面前。 “严哥。” 许暮洲弯下腰,双手支着严岑的轮椅扶手,拉近了和他之间的距离。 严岑挑了挑眉。 许暮洲的心跳声如擂鼓,跳得很快。 “严哥。” 严岑看见他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这是许暮洲紧张时候的表现。 “你是不是喜欢我。”许暮洲问。 严岑只短暂地愣了半秒钟,面上的笑意就扩散开来。他像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好心情,笑得眼睛都弯了起来。 他很少笑得这样真诚又开怀,许暮洲迟迟等不到他的回应,紧张地捏紧了他的轮椅扶手。 严岑望着他眼中的自己,笑着伸手握住了他的后颈,将许暮洲进一步拉近了。 下一秒,有微凉的什么落在了许暮洲的额头上,触感非常轻柔——是严岑蜻蜓点水的一吻。 “等这次回到永无乡,我告诉你答案。”严岑说。
第102章 静夜(三十) 虽然甜美的答案是一种享受,但是等待的过程同样值得期待,不必急在一时。 许暮洲带着罗贝尔庄园里最美的玫瑰和一个吻登上了马车,临关门时转头看了严岑一眼,冲他笑了笑。 ——永无乡见,他用口型说。 严岑显然看见了这个,他冲着许暮洲微微颔首,目送着他登上马车。 马夫挥动了马鞭,柔韧的鞭子在半空中发出破风声,疲累的骏马不情不愿地迈动步子,带着身下的马车缓缓行进起来。 许暮洲和宋妍相对而坐,宋妍给他留了个正对庄园的倒位,许暮洲从窗户看出去,发现严岑依旧坐在庄园门口。 “回神。”宋妍打趣道:“怎么,觉得这个任务世界没过够?” “也不是。”许暮洲不太确定宋妍看没看到他跟严岑那别样的“告别”,不自在地用食指挠了挠脸:“我只是在想,我们会被马车载到哪里去。” “大概是每个世界都只局限于一个区域内,以至于让我觉得这依然像是个预设良好的大型游戏场景。”许暮洲说:“我大概能理解那些工作人员的感觉了,约莫就是……没什么真实感。” “觉得工作枯燥了吗?”宋妍笑着问:“想不想尽快回到原世界?” “……不。”许暮洲抿了抿唇,他的心跳还没有完全平复,每一次不平稳的跳动中都掺杂了另一个人的影子。 这种感觉有些沉重,可并不让人觉得负担。 “其实这里也挺好的。”许暮洲也不太明白自己想要说什么,只能直白地描述当下的体验:“如果从工作的角度来讲……比起我生活的世界来说,这里没有生存压力,也没有社交压力。工作……也算有趣吧,总体来说不算待的很煎熬。” “也是,还好你有同伴。”宋妍意有所指:“这已经比绝大多数人幸运很多了。” 许暮洲没有说话,他抿着唇笑了笑,默认了这个说法。 马车的速度不慢,说话的这会儿功夫已经走出了一段距离,城堡的灯火遥遥远去,在夜色中连成了一片。 绣球花的进度条只有薄薄的一点,但就是这一点异常坚定,随着马车晃来晃去,但一直没有彻底消失。 许暮洲解下那枚绣球花握在掌心,等待着任务结束的倒计时。 马车逐渐离开了罗贝尔庄园门口的路灯领域,路况变得难以辨别,车轮不小心压过一块尖锐的石子,车身顿时一歪,原本放在内侧车门旁边的行李箱被重力带着往旁边晃了晃,倒了下来。 许暮洲弯腰去扶,却发现在行李箱的侧面接缝处,正卡着一张精致的纸片,应该是被什么人塞进去的。 他奇怪地拉开锁扣,将那张卡片从行李箱中取了出来。 “这什么?”宋妍问。 “不知道呢。”许暮洲也满腹疑虑,他拆开卡片上系好的绸带,将折好的卡面展开来。 然后许暮洲发现,这是一张全新的请柬。 随着许暮洲打开卡片的动作,一张叠好的印花纸从里面掉了出来,许暮洲将请柬放在膝盖上,展开了那张印花纸。 ——这大概就是他一直以来没找到的答案,许暮洲想。 这张纸是以罗贝尔的口吻写的,比起“邀请”而言,更像是给某个人的信件。 【感谢您的到来,我的朋友。 在开始今天的正题前,我想,我首先要对凯瑟琳表达崇高的敬意。 在我人生至今为止的几十年来,我从未感受到这样崇高且纯粹的爱意。 她爱我,这种爱意就像是塞纳河上的落日,永不褪色。 时至今日,我已经与她共度了十个年头的春秋。 我们在主的见证下互相包容,互相爱恋,将对方视作这漫长生命中的唯一慰藉。 凯瑟琳,在这里我必须要说,您改变了我,也拯救了我的灵魂。 在十二年前的深秋,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天——没错,我想起了这个。我在翻阅书房中您留下的影集时,看到了您写在照片背面的随笔。 我跟随着照片的影像想起了那一天,您跟随着某位哥哥不小心误入战乱区,差点殒命。而我那天恰巧率军攻入了城池,将您从水深火热中拯救了出来。 哦,凯瑟琳,那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一天,是上帝给我的恩赐。 那天我骑在马上,您带着一顶带着面纱的礼帽,站在我的身边,腼腆温和地将腰带上那朵永生花装饰送给了我。 我的人生因那一天被填满色彩,我感受到了上天的庇佑,和阿佛洛狄忒对我的偏爱。 我在十年前的今天得到了她,而现在,也是时候让她得到我了。】 信纸到此为止,许暮洲没看到落款,于是将膝盖上的卡纸拿起来,果不其然在内侧找到了剩下的文字。 【我亲爱的朋友,感谢您百忙之中的到来。 也感谢您愿意与神明一起,在这里见证今日的盛典。 见证我们的爱情,和神一起祝福我们的婚礼。 ——查尔斯·L·罗贝尔&凯瑟琳·G·罗贝尔】 这是一张婚礼的请柬。 许暮洲刚看完这封请柬,还未来得及说话,就听见马车夫在外面惊呼一声。许暮洲一抬头,才发现原本黑沉沉的夜色被莫名蔓延出的光色侵染了,周遭的环境顿时大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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