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寿点点头,“师兄,我明白!” 这时,牛车缓缓停了下来,车夫高喊一声,“童子试考场到了!” 范宁拍了拍李大寿的肩膀,跳下车走了。 和昨天一样,今天的入场检查依旧十分严格,士兵尤其加强了对鞋底的搜查,范宁照例是第一个过去。 等苏亮进来,他打趣地问道:“今天有没有被调戏了?” “滚一边去,你以为我会逆来顺受?” 范宁瞪大了眼睛,一脸恐惧,“莫非……莫非你今天被强迫了。” 苏亮气得飞起一脚踢去,后面立刻有考官大吼,“等候区不准打闹!” 苏亮只得悻悻收起腿,狠狠瞪了范宁一眼,范宁对他挤眉弄眼,一脸坏笑。 这时,钟声敲响,开始放人进考场了,士子们开始各自向自己的考帐走去。 范宁揽着苏亮的肩膀笑道:“昨天你交卷有点慢,今天要控制一下速度。” “我知道了,你也要稳住!” 两人分手,各自去了自己的考帐。 …… 在考场中部有一座单独的小军营,这里四周都被栅栏包围,戒备十分森严,这里便是临时设立的考试中心。 北面还有一座高高的木台,上面安放着一口大钟,考试需要的各种钟声便在这里敲响。 在中间一座大帐内,一名官员将一只密封的檀木盒子放在桌上,桌前站在主考官欧阳修,两边站在十几名监考官。 欧阳修实际上只负责审卷,监考官属于考务,由礼部负责,这次科举的组织筹划等事务由礼部侍郎张启年全权负责,从解试到省试报名,再到具体考试安排,都由张启年负责。 但审卷这一块却由主考官欧阳修负责,这里面涉及到三个移交。 第一是考题移交,考题在科举前三天由内侍从皇宫内送出,交给主考官,然后在每场考试关门考场大门后,再由主考官打开密盒,将考题移交给监考主官。 第二是考卷移交,每次考完试后,由监考主官将装满试卷的十几只大箱子移交给审卷院,并提交监考记录。 第三是名单移交,审卷结束后,主考官将录取名单交给礼部,由礼部进行初步资格审核,主要是一些考生不允许参加科举,比如乐户、匠户、罪犯的子女,还有父母去世,处于丁忧期的考生等等。 审核无误后,交给天子终审,等天子御批后就可以发榜了。 这时候只是省试录取榜,还要等一个月后的殿试结束后,才会有状元、榜眼、探花等等产生。 现在是第一个移交,由主考官将考题移交给监考主官。 欧阳修指着密封的盒子对众人笑道:“大家都看看,封条和盒子都完好无损,检查一下吧!” 欧阳修说得轻松,但程序却很严格,两名监考官走上前,将密封盒子仔细检查一遍,这才对监考主官点点头。 盒子上有两把锁,主考官欧阳修和监考主官方恽各拿一把钥匙,两人取出钥匙,同时打开了盒子上的锁。 撕开封条,打开了盒子,里面是一卷白绢,今天的对策题就在白绢上面。 欧阳修和方恽在移交书上签了字,欧阳修这才匆匆返回审卷院。 …… 第二次准备钟声已经敲响,考场大门早已关闭,空白试卷和草纸也已发到每个考生面前,考生们都在写自己的名字、籍贯、考号,以及在左上角写上卷号。 范宁又从篮子里取过糊名条,仔细地刷上一层浆糊,再小心翼翼将纸条贴在自己名字一栏上。 这时,远处传来低沉的钟声,‘咚——咚——’ 考试开始了,不多时,每座考帐门口的士兵拿到了题目木牌,举着木牌走进大帐。 今天的考题令考生们一片惊呼,今天的考题竟然是一个案例。 开封府乡民王生十二年前开垦无主荒地,得林地十亩,王生与邻居李生私下签订该片林地转让契约,以二十贯钱出售,双方约定分三年付清购田钱数。 签订契约后,李生随即支付给王生首期土地钱五贯。 因官府修渠灌溉,林地成为上田,王生以购田与实际不符为由,要求李生补差价十贯钱。 李生不予理睬,王生未提起调解,直接将李生告上县衙,认为李生违约在先。 县令最终判两家签订契约无效,且罚王生两贯钱。 李生服判。 问此案判决是否合理合法?若是考生为县令,该怎么审理此案。 这道题的具体内容和范宁记忆略有出入,范宁记得考的是李生私下酿酒赠邻居,邻居饮酒过量身亡,告之县衙。 不知哪个环节出了差错,实际考题和历史记载不符了。 但这道题同样是考《宋刑统》,里面涉及到很多条款,比如契约签订,林地改农田,官府修灌溉水渠受益。 甚至还有上诉流程,有没有乡绅调解等等。 由于题目比较含糊,考生需要展开想象,进行各种可能性的逻辑推理。 这道题看似简单,但实际很难,尤其是第一个问题,此案判决是否合理合法? 这里面至少涉及到《宋刑统》的七八条规定。 甚至还埋有地雷,比如题目说,两家私下签订林地转让契约,一个‘私下’二字,就给人一种不合法的感觉。 实际上,乡民签订契约的方式,《宋刑统》并没有明确规定,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示,官府就应该认定契约合法。 再有就是邻居认为李生违约在先,明明转让的是林地,李生却把它变成上田,违反了契约。 但《宋刑统》只是明确规定甚至改变官田用途,需要事先报官府批准。 至于私田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既然没有规定,那所有权属于谁,谁就有权改变土地用途。 范宁认为王生是因为土地款还没有付清,土地所有权是他所有,李生属于违约在先。 但《宋刑统》却规定得很清楚,土地权属变更和付钱没有关系,只要官府土地备案变更,特殊情况以契约签订日为准。
而这道题说得请很清楚,因为是无主荒地,那么官府应该还没有相应的地契,这就属于特殊情况,就应该以双方签订契约为土地所有权变更的依据。 而县令的判决却是契约本身签订无效。 这应该和官府土地备案变更没有关系,而是县令认为王生开垦无主荒地十亩,不能成为自己的土地,所以不能转让。 但《宋刑统》中有明确规定,开垦荒地十年,即可视为己有。 说明县令还是没有吃透《宋刑统》。 第一道题就可以回答了,县令的判决不合理也不合法。 如果他范宁是县令,又该怎么判决呢? 范宁沉思片刻,便提笔在草稿纸上一条条写了出来。
第二百零一章 忽悠成功 这次交卷时,考生们明显没有了昨天的喜悦,一个个面色沉重地走出来,今天的对策题太冷僻,着实出乎考生们的意料。 但如果说它冷僻,也略显不公平,这道题很接地气,几乎是乡里常常遇到的矛盾纠纷,想合情合理解决这个矛盾很容易,可是要用律法来解决,却让无数考生抓瞎了。 如果没有背过《宋刑统》,考生们就无法知道对应的法律条款。 大门外等待的考生已经没有了笑声,一个个神色凝重,这时,苏亮步履匆匆地走出来。 他尽量掩饰住内心的激动,表现得和其他考生一样神情凝重。 但他行动却出卖了他的心情,见到范宁,他再也忍不住,给了范宁一个激动的拥抱。 范宁一脸嫌厌地推开他,“一边去,恶心死了,抱得我浑身都起鸡皮疙瘩。” 苏亮却不管,抓住他胳膊激动地问道:“你告诉我实话,你怎么会知道要考《宋刑统》?” 苏亮已经坚信范宁事先知道了考题,否则不会那样强迫自己苦背《宋刑统》,而且背的都是有关财产和契约方面的条款。 这次他休想再骗自己。 范宁淡淡一笑,“看样子你考得不错!” 苏亮点点头,“相关的律法条款我都背过。” “那我问你,你是怎么回答县令的判决?” “当然是不合理也不合法,那片林地垦荒已超过十年,《宋刑统》中有明确规定,所有权就属于王生,王生可以转让,至于乡下契约,有没有居间或者牙人都没有关系,只要真实有效就行,所以我否认了县令的判决。” 范宁笑着点点头,“我也是一样,认为县令判决有误,咱们回答一样,喝一杯去。” “等等,你别打岔我,你还没有回答我刚才的问题呢?” “这里不是说话之地,咱们回城再说。” 两人挤上一辆回城牛车,又一次来到朱楼,刚走进大门,掌柜便迎了出来,笑道:“我就猜到范小官人要来,所以专门在二楼留了一张靠窗的桌子。” 范宁见大堂内食客爆满,都是赶回城的士子,他心中感动,连忙向掌柜行一礼,“多谢掌柜安排!” “不客气,小官人请!” 范宁和苏亮上了二楼,见在角落确实有一个空位。 “小官人请坐这边!” 掌柜请范宁坐下,又安排一名酒保上前点菜,便匆匆下楼了,他实在太忙,一刻都停不下来。 范宁还想问问他昨天的情况,不料掌柜竟然走了,只得把疑问吞回肚子里。 苏亮点了五六个菜,又要了一壶清酒,等酒保去上茶,他才急切地低声问道:“究竟是怎么回事?你怎么会知道题目?” 范宁就恨不得掐断这个家伙的脖子,既然占了便宜就别在问了,非要问个究竟。 其实泄露科举试题的后果范宁也很清楚,他一直想用一种极为隐秘的手段来实现,比如他给几个师弟设计了复习计划,只要严格按照他设计的复习计划来实施,面对新的科举题,他们就会感觉很熟悉,但又绝对想不到自己已将科举题内容拆散到复习计划之中。 只是苏亮太仓促了,自己不得不明着逼迫他复习《宋刑统》,导致他猜到了自己知晓科举试题。 这个问题太艰难了,范宁沉吟良久,才缓缓道:“其实是天子亲口泄露给我。” 苏亮一下子眼睛瞪大了,他听得满头雾水,天子亲口泄露,这是怎么回事? 可看范宁的样子似乎不像在调侃,他急忙问道:“什么意思?” “昨天冯京不是告诉了你吗?三年前,我在庞籍府中和张尧佐的孙子斗过一场,就在天子面前。” 苏亮点点头,“他是说了,但没说在天子面前。” “是天子出题考我和张椿,结果我把张椿完胜,天子心情很好,问我三年后要不要考童子试,我说肯定参加,他就让我多看看《宋刑统》,科举时会有好处。” 范宁半真半假的胡说八道一番,偏偏这种谎言又无法揭穿,但还是给了苏亮一个答案,至于苏亮能不能接受他就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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