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现在,置身于这间甚至比他在皇宫里的一间卫生间还要窄小的房间时,不知为什么,他却感觉有些安心。曾几何时,那些压力都在慢慢的消失。 至少在这个时候,他再也不需要去考虑什么家国天下。整个人完全是放松的。 对。没有压力的生活! 过去那么多年,自己失去了什么?而现在,自己在这里得到了——生活的机会。 或许,这正是上天给自己的回报吧。现在,终于可以放开一切了。 生活——这才是我需要的。从现在开始自己可以尽情的享受人生了。 就这样,朱明忠当天就搬进了这间公寓。 不过,我的生活应该从那里开始呢? 从再抄一部小说开始? 这当然是必须的,生活的前提是金钱,至少现在,写小说是朱明忠维持生计的法子。 伏身于书桌前奋笔疾书,朱明忠手中的钢笔在方格信纸上,快速的勾勒出一个个方块字,随着他的笔尖划动,《萍踪侠影录》里那个以国家、民族利益为重,不计世仇,甘愿抛弃荣华富贵、奔波于塞北中原之间,屡建奇功的大侠张丹枫的生动形象就这样跃然浮现于纸上。 良久之后,在“写”完脱不花两军阵前为张丹枫自尽以后,朱明忠放下手中的钢笔,然后就那张丹枫是我很喜欢的武侠人物,可惜,他犯了这本书里每个人都犯的一个毛病,莫名其妙的一见钟情,反而没有脱不花的坚毅决绝给人留下的印象深刻。 这本书既是梁羽生武侠小说的扛鼎之作,亦是梁羽生本人最满意的作品,同样也是朱明忠最喜欢的一部小说,不过印象最深的是,里边所有的感情,都是莫名其妙的一见钟情。 “也许应该改一下。” 朱明忠自言自语道。 “我姓张,双名丹枫。丹心的丹,枫树的枫。” 暗自咀嚼这句话,朱明忠的唇角溢出不可止的微笑。至情至性,让生命最初对男子惊艳的,唯有张丹枫。 相较于古龙、金庸,梁羽生的作品让人留住深刻印象的并不多,古龙的作品用字少,却表现意境完整,而且故事的结局往往出人意料,至于金庸叙事能力强,描写的人物众多,场面宏大,故事的可看性高,当然改编成电影电视最多的也是他。相比他们两个人,梁羽生的故事总是有点波澜不惊的味道,但是这部《萍踪侠影录》却是朱明忠为数不多的喜欢!尤其是对张丹枫这个主角,更是心怀好感。 不过有点遗憾是书的后半部节奏把握的不太好,有点虎头蛇尾之嫌! “那就改一下吧!让故事更完美一些。” 或许是因为少年时读这本书,对它心怀遗撼,所以,朱明忠便对小说的一些细节进行了修改,以便让它更加完美一些。 其实有时候抄书就是这样,操着操着总会加入一些自己的东西。朱明忠也不例外,过去看起来并不满意的内容,被他稍稍进行了一些修改。 良久,从夜深人静,再到天色放明,足足在书案前趴了一夜的朱明忠,再次起身时,已经是第二天清晨了。 看着纸面了更加鲜活的张丹枫,朱明忠笑了笑,突然间他有一个想法。 女的自己写了一个邪魔妖女练霓裳,男的写了一个公子如玉的张丹枫,算起来,也算是把梁羽生最经典的两部小说给写完了。 “梁羽生的小说,抄上这两部就差不多了,还得再想想办法,自己再怎么着,也是当文豪的人,不能就写写武侠小说吧!” 朱明忠大言不惭的自言自语道。 当个文豪,似乎也不错啊。 就像写《肉蒲团》的李渔,人家可是在一百多年前,就成了百万富翁……呃,不过,他似乎不是文豪啊。 嗯,也算是传世之作吧! 就是不知道,现在有没有被拍成电影。要是还没有拍成电影的话,自己去把这部小说拍成电影似乎也不错,应该不需要交版权费吧。 就是不知道那部大作没有机会在电影院里放映。 调侃着李渔,想着成为一代名导的同时,朱明忠却又不得不去考虑一个现实问题——将来。 或许,眼下这种轻松的生活,正是他一直以来所向往的,至于写武侠小说,那也不过只是为了挣点钱花差花差,改善生活。 可是人总得有一些更高的追求吧。 比如说名利双收……写一部有影响力的严肃作品,然后成为闻名于世的大文豪。当然也可以成为大导演。那时可真就名利双收,当然也可以白色兼收。 “名利双收?” 突然,朱明忠哈哈大笑道。 “什么名能大过皇帝?你都是做过几十年皇帝的人了,怎么还这么偏执,眼下这样的日子不就挺好的嘛!” 自嘲之余,朱明忠总算是跳出了那片刻的“执着”,随后感觉有些疲倦的他双手交叉反扣,向上伸展狠狠的伸了个懒腰。 “啊……” 打了个哈欠的朱明忠望窗外看去,窗外朝阳正跃过远方的一栋高楼。看着远处那些带着大屋檐的高楼,一种时空的错愕感又一次与他的心底浮现,这个时空给他带来了太多了新奇。 新奇的时代,新奇的建筑,甚至就连服装也是新奇的,广袖飘飘的汉服尽管没有被淘汰,但是以军装发展出来的新式服装,却成为街道上的主流。 源自后世的忠义军军装,在兴乾年间不仅被军警接受,同样也被工厂吸收作为工装,毕竟相比于传统衣衫,它们更适合在工厂中工作,慢慢的,类似军装的各类服装在兴乾年间开始流行。 而到了这个时代,男子更是以军装发展起来的猎装夹克为主。至于建筑,那种带着明式风格的高层建筑,早在兴乾末期就已经出现在中都等地,现在,经过上百年的发展,建筑变得更高,但是不变的仍然是中式风格的整体装饰风格。 或许,这才是历史真正的必然吧! 就这样,眺望着远方,朱明忠欣赏了好一会都市的清晨后,才再次回过神来。 “居然写了一夜。” 看了一眼手表,已经是第二天早晨六点多了,肚子里头正敲着鼓,是有些饿了。 “得,吃饭去,往后可不能再这么熬夜了……”
第697章 新的机遇 在卫生间里简单洗漱,整理完仪表,朱明忠就出了门。 因为不需要像通勤族一样每天为生计奔波,现在朱明忠的日子倒也还算空闲,在离开公寓他,他想去找个报亭买份《小说期刊》。 在中都的街头,报亭随处可见,毕竟,现在尽管电视已经初显峥嵘,可是报纸、杂志依然是主流舆论的王道,街角就有一个报亭。 径直走了过去,看着正在报亭看着报纸的男子,朱明忠张口问道。 “老板,有没有《小说期刊》。” 正在看报的报亭老板甚至连头都没有抬,只是随口说道。 “这个新来的五角一本。” 价格不贵,也谈不上便宜……文化从来都不是廉价的。 “给你钱。” 朱明忠笑了笑,从一旁抽出一本小说期刊,在简单的封面上,可以清楚的看到这期杂志主打的几个小说,而《白发魔女传》赫然位于榜首。 “终于出版了!” 看着手中的这本杂志,朱明忠的心情显得颇为愉悦,毕竟这是“他”的第一部作品。 从报亭老板那买到一本《小说期刊》后,朱明忠并没有第一时间就看,而是找了一间早餐饭,进去点了一份早餐,一笼包子,一碗糊辣汤,然后正当他准备,一边吃着早饭,一边看着杂志的时候。 那边挂在墙上的电视里,却传来了新闻记者的话声。 “今天是‘永昌号’沉船二十周年纪念日,在纽约当年的幸存者们以及纽约当地官员齐聚于码头,为遇难者默哀……” 听着新闻,朱明忠并没有急着去期刊,而是听起了新闻。直到这个时候,他才注意到,似乎自己并没有看电视的习惯,过去手机取代了电视,而后来,却没有电视可看。 现在……看着彩色电视机上并不算清楚的画面,朱明忠自言自语这道。 “也许,以后应该经常看看电视。” 至于也是一个了解外界环境的渠道。 心里这么寻思着,朱明忠继续看了下去。 “……永平三十年3月17日,从圣彼得堡驶出的‘永昌’号,它是当时世界上吨位最庞大、内部设施最豪华的邮船,有‘永不沉没’的美誉。途径丹麦、南安普敦、瑟堡-奥克特维尔,驶向大洋彼岸的纽约。4月3日23时04分左右,‘永昌号’与一座冰山相撞,船上有3574名乘客……” 听着电视机里介绍着事件的背景,朱明忠的眉头微微一锁,这个新闻听起来似乎有点儿熟悉,也就是换了个轮船的名字而已。 或许时代已经改变了,但是有一些自然环境因素并没有什么改变,北大西洋恶劣的自然环境,一直都是海上航行最大的敌人。 “或许,可以考虑一下写本泰……《永昌号》,把杰克和露丝之间的爱情写出来,可的写张三与露丝的……” 看着电视里的新闻,朱明忠抿了抿嘴唇,不由想起曾经让他颇为感动的那个电影,然后自言自语道。 “其实,也可以拍成一部电影啊!如果有船的话,投资应该不高吧。” 自言自语着,朱明忠便继续看着新闻,这个电视刚刚发明不过三十多年的时代,尽管电视机早就走进了千家万户,而且节目众多,但是以他看来,新闻播报的方式实在是太过原始了。 当然,这也许和他早就习惯了另一个时空的“直播”有很大的关系。 新闻原始,当然电视节目更加的原始,广告更是如此,看着电视中播放的广告,他甚至有一种错觉,后世乡镇电视里播放的粗制滥造的虚假广告,在这里都变成了艺术口。 终于,不愿意继续接受视觉轰炸的朱明忠,直接将翻开了手中《小说期刊》,然后翻到了赫然写着《白发魔女传》的那一页。看着上面的铅字,他的嘴角微微一扬,心底得意道。 “好了,这就是我的小说了。” 说完这句话后,他的唇角微微一扬,面上的微笑带着一丝得意。 不过,得意之余,朱明忠却又陷入了沉思,难道就这样靠着剽窃他人的小说度过一生吗? 尽管昨天还调侃着自己是要成为文豪的人,可是实际上,对于什么文豪,他压根就没有什么兴致。 毕竟,是曾经做过皇帝的人,文豪的虚名,根本就入不了他的法眼。 “其实,把那些大咖们的作品带到这个时代,娱乐世人也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好事不是?” 独自一人坐在公园的长条椅上,坐在那陷入沉思的朱明忠,看起来确实有点像是一座雕塑,坐在那思考着人生的他,脑海闪动了许多念头,尽管心里这样说服自己,可是潜意识之中,他觉得,这似乎并不是自己所追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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