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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叫殷半夏,殷是殷切的殷。 我和纪诩的相识算是巧合。那天,他到中医院看病,师父给他开了药方子,但他却不知道去哪取。那时的他,眼里很迷茫,又有些无助,让我想起了……小云。 所以我主动对他说,我现在有空,可以带他去。 这事在我那时的生活中很小。我的生活已经被小云、工作、父母填满,纪诩只是过客。 后来,过客变短租客是我完全没想到的事。 因为我很清楚……我对小云是那种感情。我不会,也不该喜欢上纪诩。但怎么说呢……我需要喜欢他。事实上,我喜欢谁都可以,只要是个男的,能跟我一起见家长就成。 ……只要是个男的。 多好笑。 言归正传。 认识纪诩几个月后,我和他算是确定了关系。但我觉得,还不够。因为我还是和小云住在一起。我只要一看见她,心里便苦得慌。和她在一起的日子,我已经学会了如何演戏——将自己演成一个朋友模样。谁能知道,我内心无数次发出“拥抱”的渴求。 为了逃避这样的折磨……我对纪诩说,我可以搬到他家去住吗? 纪诩看上去很高兴,答应了。 离开和小云一起居住的那套房子前一天,我给小云做了一桌子好菜(尽管没有肉)。小云吃得很开心,还笑我是不是有事求她帮忙,不然怎么突然献殷勤? 我扯出了一个笑容,很高兴、很幸福地对她说,我要搬出去,和男友一起住。 小云很伤心,也很愤怒。她直接甩开椅子,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 我记得那时的我坐在她门前一直到凌晨,才等到她出来。 背着光,我看不清她表情,只听到她哑着嗓子问我:什么时候走? 我:明天。 她:好,送你。 我离开了小云。 刚分开的那两天,我饱受内心思念之苦的折磨,夜里辗转反侧,恨不得冲回家,告诉小云,这一生,我再也不想离开她。但那时的我不停地对自己说,你不能这么做,你会毁掉你们之间的关系。所以我忍住了。 直到周末,小云主动跟我打电话,问我要不要过去。我内心欣喜若狂,表面却只是表露出万分之一的高兴,答应了。 我还记得那天,我见到完全变了个模样的小云。她把头发剪得很短,身上穿着很中性的服装,问我:好看吗? 在我眼里,她怎么样都是好看的。所以我几乎没有思考就回答:好看。 她:会不会像个男的? 我:怎么会? 小云其实是一个爱美又娇气的人,她不会想要听到自己像男人的回答,所以我想都没想地给了否定答案。 但听到我说那句话后,她只是点了下头,没再开口。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我们俩个每周都会找时间聚在一起。无论是唱歌,还是在一起纯聊天,都很有趣。其它不能和她处在一个独立空间里的日子便得格外难熬。我不止一次质问自己,为什么要离开小云? ……我记得那时的我给出的答案是,离开她,忘记她,做一个普世意义上的正常人……即使一辈子都忘不了这样的感情,也不要拿它去打扰小云。 不要打扰她。 唉。 我做的很好,没有任何人知道。就连纪诩,他也没看出来。 但是现在的我却悔恨无比。我不该离开小云,我不该选择纪诩。从开头,就错了。 如果我没选择纪诩,那么小云就不会因为他做出对不起我的事,怒而杀人。如果小云没有动手,我们就不必面临如此绝境。 19号那天中午,我听到小云说,不用找了,纪诩已经死了。 我很震惊。这种情绪一部分来自纪诩的死亡,一部分来自……小云为什么知道?! 很快,小云告诉了我原因。 她看见纪诩在公园和陌生女人交合,很气愤。当命运让他们两个独处时,她没压抑住内心的愤怒,砸死了纪诩。为了处理纪诩的尸体,她最近一直在分尸。 她说话的时候一直不敢看我。 我知道,她害怕我生气。 我不会生她的气,我只气自己没能早点发现纪诩出轨。如果我早点发现,及时和纪诩说再见,那么小云就不会在公园发现这件事,也不会对他动手,手上就不会沾染上罪孽。 我抬起双手,捧着她的脸,承诺道:我不会让你有事的。 我要洗脱小云的罪名。 我仔细地询问了她动手前后的行踪,我必须确定她有没有留下什么痕迹。 小云告诉我,她和纪诩一起回去的时候路上没碰见什么人,而且纪诩还裹得很严实,就算有人看见了,也不会认出他来。 我问她纪诩是哪种裹得很严实。 她说,纪诩戴了帽子、围巾,还穿着黑色棉袄。 我记得纪诩早上出门的时候只穿了棉袄,是深灰色的。我把这个疑问告诉小云,想知道纪诩为什么换了一副着装。小云却说不知道,她偶尔看的那几眼,纪诩要么没穿外套,要么就裹得严严实实。她说完这一点,还给我看了她偷怕的照片。 我认出了照片中纪诩穿的那件衣服。 纪诩冬天的棉服就那么几件,我都见过。而且他身上穿的那件我还洗过,可以说是再熟悉不过了。 我明白了,不知道为什么,纪诩把衣服翻过来穿了。 如果他进公园的时候没有翻,那我就可以利用这点好好做文章。事实上,他确实没有翻——这是警察告诉我的(他们给我看了纪诩进公园时的监控录像)。 真好。这点可以拖延警察的调查进度,我可以抓紧时间做一个完美计划。 我不能让警察顺着失踪查,我担心他们哪天查到纪诩中途换了着装。我必须在他们意识到这点之前阻止他们的调查。 为了实现这一点,我决定让警察知道纪诩已经死了,还是被小云以外的人杀死的。 于是,我策划了绑架,并引导警察往那方面查。 他们也的确跟着我的思路走。 20号中午十二点,我收到了纪诩已死的短信。 我想,现在只需要他们去公园找到纪诩的头就行了。小云把那颗头放在冰箱里冷藏,再趁夜挂在树上,等警察发现它时,冰已经化了,水也从破烂的口袋里流干净了,没人能知道那颗头属于死在17号的纪诩。 这个计划虽然冒险,但我想,只要我能让警察相信案子是一个穷凶极恶的男绑匪犯下的,事就成了。 只要我能让警察相信…… 我很擅长表演,我一定能做到的。 * “说完了吗?还有没交代的吗?” 方云:“没有。” 殷半夏:“都说了。” “你有后悔过吗?” 方云:“没有。” 殷半夏:“……有,我不想小云手染鲜血。” “你还有什么话想说?” 方云:“……没有。” 殷半夏:“我……我能再看看小云吗?” “好,结束。”/“抱歉,不能。”
第68章 案件三终 夜凉如水。 透过干净的窗只能在地面之上见着几盏明灯, 瞧不见天空中的月亮星辰,想来今夜云重,把它们全给压着了。 “哈……”一道懒洋洋的哈欠声将谢奇致的思绪从浓重的夜色里唤回。他半侧着头, 抬眼打量眼眶熬红了的宋朝阳,轻笑道:“困了?” 与此同时,宋朝阳苦哈哈地问:“谢哥咱啥时候走啊?” 是以谢奇致话刚落地没几息, 又续道:“再等等, 等该处理的事都处理得差不多了, 咱们再走。若是你实在很困, 我找常队给你腾个床位?” 派出所每晚有人值班,所里肯定是有床的。 “唉,怪我昨天睡多了。”说着, 宋朝阳又打了个哈欠, 闷声道,“都熬习惯了,冷不丁多睡会儿今儿就不行了。话说回来,还有什么事需要处理?” 凶手找到了, 谁主谁从很清楚,犯案以及案后处理手法也明晰了, 现有证据已形成逻辑闭环, 现在就差一些文书报告, 收集纪诩尸块等相应证据, 以及带凶手指认现场这样的收尾工作, 而这些, 都可以由城郊中队独立完成。除此之外, 他想不到还有什么该处理却还没处理的事。 谢奇致视线回到玻璃窗上, 沉默几秒后, 发出疑问:“动机呢?” “啊?”宋朝阳奇怪道,“方云不是说得很清楚吗?她看到纪诩和王桂月在一起,为朋友被背叛感到愤怒。而当她在与纪诩对峙时,纪诩意图强迫她的行为让她的怒火更胜,两人拉扯之间,她杀死了纪诩。” “不……”谢奇致轻声道,“我不明白的是殷半夏帮方云脱罪的动机。” 宋朝阳想得很简单:“为朋友两肋插刀嘛!男朋友都已经死了,总不能再失去一个好朋友。” 真的能这样简单地认为吗? 脑海里浮现出殷半夏接受讯问时的脸。在回答为什么帮助方云隐瞒杀人分尸罪行时,她给出的答案很简单,就七个字“因为她是我朋友”。 这个理由看上去说得通,再加上殷半夏当时已经从方云口中得知纪诩对感情并不专一的事实,她会帮方云脱罪也更合理了。但不知为何……谢奇致总感觉有哪里不对劲。 友情真能让她无视方云杀害纪诩的罪恶吗? 方云杀人在她看来是可以无视、遮掩的错,那纪诩与其他女性有亲密关系在她看来就是胜于死亡的错误吗? 昨天,也就是20号,上午,殷半夏在谈到纪诩被绑架,以及得知纪诩被撕票时的表现确实非常伤心,她是如何表现得那么真实,以至于他们这些常年和狡猾的犯罪分子打交道的警察都没看出猫腻的呢?有没有什么细节是他忽视了的呢? 谢奇致眼睛虽然是盯着窗外,思绪却飞到了滨江小区。 纪诩那套房子——据他父亲纪崇达所言,房子是他和赵月(纪诩之母)一起购买来赠予纪诩,以庆纪诩新婚之喜,只可惜,房子还没落地,纪诩就单方面和王桂月掰了——是三室一厅外加厨卫,三室中两室作了卧室,剩下的一间算是杂物间,什么都放。卧室内并没有卫生间,卫生间是单独出来的。 客厅里摆设简单,茶几、沙发、餐桌、电视机、鞋柜、挂画。入门能见到一盆养得十分水嫩的水仙。越过玄关,首先经过的是餐桌,再走几步才到茶几处。茶几左侧是电视机,右侧是沙发,沙发之上为挂画,画上画的也是水仙。 ……水仙。不知怎的,谢奇致想到了一个故事。据说曾有一位少年因拒绝女神求爱,而被罚爱上自己在水中的倒影,因此,水仙有时也被称为恋影花。对了,水仙的花语是什么来着……不清楚,完全不了解这些。 见过客厅,便是纪诩卧室。城郊中队的人在纪诩房间里找到了那个属于方云的行李箱,里面装着几个塑料袋,还有一张折叠凳。中队的人曾说,刚打开箱子时,他们很明显地嗅到一丝肉的味道,可以想象箱子里曾经装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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