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讯问室里出来后,林霜柏站在门口等着,不多时葛子萱便在傅姗珊以及沈藏泽的陪同下从一旁的监控室里出来。
见到林霜柏的时候,葛子萱面上的神情有一刹的恍惚。
林霜柏的表情比面对犯人时要温和许多,他没有贸然靠近葛子萱,只站在原地用平缓的声音对她说道:“你嫁给张皓杰或许是个错误,但这并不是你的错。”
“我知道,我不会用这个来责备惩罚自己。”葛子萱很轻地笑了笑,尽管容颜依旧枯槁萎黄,可眼底透出的一点光亮却让她看起来又透出一丝往日的风采,她扭头看了看在身旁的傅姗珊和沈藏泽,轻声道:“谢谢你们,替我和孩子们查出真相找到了真凶。”
傅姗珊用力揽住她的肩膀,道:“你该谢谢自己,是你一直都没有放弃自己。”
哪怕痛苦,葛子萱也一直很努力在配合他们调查,一遍又一遍强迫自己回忆录口供。
女性远比大多数人认知的更坚强,哪怕是面临没有出路的绝望困境,哪怕已经遍体鳞伤,女性也往往会选择奋力抗争而非轻言放弃。
“虽然你依旧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刑罚,但根据案情特殊性,检察院那边应该也会向法院提出对你酌情量刑。”沈藏泽也不会说太多安慰人的话,只能把实际情况告知葛子萱。
“这样就够了,无论是否受到精神疾病的影响,我杀了自己的孩子是事实,我理当接受法律的审判,对我而言,精神疾病不该成为我逃脱责任和刑罚的借口。只有赎完罪,我才能真正的重新开始。”葛子萱眼中蓄泪,她抬手掩住半张脸哽咽了一下,又深吸了几口气,忍下鼻间酸楚后,她对林霜柏和在场的所有刑警说道:“英国首相William E Gladstone曾经说过,‘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谢谢你们,让我可以得到正义的审判。”
迟到的正义绝非正义。
正因为明白这一点,所以执法人员锲而不舍只要有一个疑点都要竭尽全力探查真相抓住真凶。
要尽可能避免冤案,还要让受害者们都能看到正义真的存在,不因法律的不够完善而对法律失望。
发生过的事无法改变也无法挽回,可若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审判结果,无论是受害者还是受害者亲属,至少可以少背负一些不甘与愤恨,在接下来的日子努力往前看,好好继续自己接下来的人生。
第一百一十三章
溺孩杀子案随着罗英成以及张皓杰的认罪而正式结案,警方也在网上正式发布了案件的调查结果通告。
在通告发出后,网上不可避免的又掀起了一波舆论,讨论女性在工作以及婚育方面的困境,讨论男权社会下对女性的压榨利用乃至迫害,更因此展开了又一轮男女对立的争吵。
然而无论舆论在最初两三天如何热烈,随着时间过去,新的社会新闻以及娱乐圈热点爆出,溺孩杀子案的热度以及所引发的一系列舆论很快便降了下去,不到两周,网上已经很少有人再反复提起或讨论相关话题。
网络舆论大多如此,一时热度高涨,媒体争相报道引导走向,网民留下各种各样的评论,展开针锋相对甚至是上升到人身攻击辱骂人肉等级别的争吵,短则一周,长则一个月,最终都会被新的爆点新闻所取代,网民的注意力会很快得到转移随后再无人关注直至遗忘。
因为网络终究不是现实生活,而大多人不过是在网上发泄自己生活中积攒下的各种负面情绪,又清楚知道自己对于爆出来的问题根本无能为力,而自己的生活中还有很多糟心事要面对或解决,既然网上爆出的问题并不是自己能去改变的,最多骂几句发泄完自己的情绪也就如鸟兽散,退出软件关掉手机,普通人终究还是要回到现实生活中继续过自己的日子。
真正能持续关注问题试图实现改变的人,其实很少,并且改变所要付出的代价太大,需要的精力、时间、金钱乃至权力却是普通人根本无法达到也无法拥有。
所有结案手续都处理好并将档案文件、物证等资料证据都整理移交检察院后,沈藏泽给刑侦支队全员放了个小假,没有特意办庆功宴,因为即使案子告破,真相到底让人欷歔。
有时候破案并不意味着胜利与喜悦,就仅仅是抓住真凶,对被案件牵连的所有受害者及亲属有了交待,而案子所带来的影响以及种种伤害和悲痛却都难以磨灭。
日常的工作报告都可以暂且放一放,刑侦全员紧绷的精神也需要适当的放松,心理情绪也需要调整,所以沈藏泽跟蔡局报告过后,让全员从周五开始好好休息,周一回局里时无比恢复到最佳的精神面貌和状态。
周六的时候,沈藏泽先是独自回局里加班,处理一些之前没来得及处理的报告和文件,等时间差不多才又开车前往墓园。
跟沈义约的是周六下午两点,依照他的习惯,不管是什么约定,都一定会提前最少十分钟到达,准点到在他的标准里已经是迟到。
尽管提前了十五分钟,可等他停好车走到墓园正门的时候,还是看到沈义已经站在正门一侧等他,而且看那样子应该已经到了有几分钟。
父子关系谈不上破裂,但确实也没有好到哪里去,一直维持着偶尔联系,过年时电话消息问候聊几句的状态。
一年也许都不会见几次面,虽然是至亲却比同事朋友还要生疏。
看到沈义的时候,沈藏泽还没过马路,下意识停下脚步站在路边看自己已经又大半年没有见过面的父亲。
沈义已经六十八岁,但因为一直保持规律运动健身的习惯,本身不喝酒,退休后连烟也戒了,因此无论是从挺拔且全无发福的身材还是精神面貌看起来都不过五十岁出头左右,只一头灰白大半的头发显示出他的确上了年纪的事实。
沈藏泽在路边站了有好几分钟,心头泛起些许情绪让他想抽烟,但因为就在路边也没有抽烟区,所以还是忍了下来。
行人绿灯亮起,沈藏泽吁出一口气穿过斑马线,快步走到了沈义面前。
适才隔着马路看不清楚,此刻近距离面对面,才看到沈义那炯炯有神的双眼不仅眼皮有些搭耸,就连眼角眉梢处的皱纹也比之前深刻,而鼻翼两侧的法令纹也似乎比之前压得更重。
沈义也在微微抬头打量自己许久未见的儿子。
在他那个年代,一米七八已经算是挺高的身材,但他这个儿子长得比他还要再高几公分,再加上他上年纪后身高略有点缩水,现在儿子站在他面前,他竟也要抬一抬下巴才能跟儿子对视。
儿子完全继承了亡妻的长相,明明是男人,五官却精致到美艳的地步,属于那种一眼就能教人惊艳甚至有些模糊性别的美,但兴许是从小在警局被熏陶的缘故,儿子在气质上十分端正,面无表情的时候很有那种正气凛然的气场,倒也中和了过于漂亮的眉眼,不至于显得男生女相。
因为是来扫墓,沈藏泽穿了正式的警察制服,而沈义已经退休不再是警察,不仅归还警衔和警察证等身份证明,保留在家中的警服根据相关规定也不可以再穿,所以今天来扫墓他穿了一身较为正式的黑色衬衫和西裤。
沈义并没有告诉沈藏泽自己在他过马路前就已经看到他了,只是边转身朝里走边很平淡地说了句:“进去吧。”
沈藏泽跟在沈义身侧,走了两步后察觉到沈义的肩好像没有以前那般宽广了。
岁月在沈义身上留下越来越明显的痕迹,可沈藏泽与他并肩而行的时候,却问不出一句身体是否还好,从前抓犯人时受伤留下的旧患是否有对他造成什么影响,阴雨天是否有让他不舒服。
夏蓉蓉还在的时候,沈义和沈藏泽还是一对吵吵闹闹的父子,沈藏泽读到高中犯叛逆那会更是没少顶撞沈义,沈义是传统的严父奉行高压教育,故而也没少打骂沈藏泽,有几次沈藏泽确实闹过火时沈义还试过盛怒之下把沈藏泽肋骨都给打裂了,最后都是夏蓉蓉在中间疏通父子关系。
父子俩的脾气如出一辙,却在夏蓉蓉牺牲离世时给出了截然不同的反应。
逃避的人是沈义,面对的人却是即将警校毕业的沈藏泽。
沈藏泽记得很清楚,在警校毕业典礼上,沈义没有来,来的是蔡局。因为那时候沈义还在因为夏蓉蓉的牺牲而一蹶不振,甚至到了没法正常生活必须跟局里请长假的地步。
也因此,他在毕业典礼上,除了跟校长和教官等学校教员的合照外,就只有一张跟蔡局的合照。
随着时间的过去,父子之间的裂痕因放置而无法修复,无论是他还是沈义,很多时候都已经不知道该如何像寻常父子一样聊天说话。
两人穿过墓园里的石板路,然后在被修剪得十分平整的绿草地上走过,穿过一排排其他警员烈士的墓碑,最后停在了夏蓉蓉的墓前。
不管是沈义还是沈藏泽都没有带花束,夏蓉蓉生前说过以后若是人不在了,扫墓时也别给她带花,因为不喜欢这种在她看来不必要的礼节。
只不过沈义还是带了一盒杂锦点心,里面有夏蓉蓉喜欢的白糖糕、老婆饼、叉烧酥和蛋黄酥。
夏蓉蓉是南方人,特别喜欢吃南方点心,现在卖传统手工点心的老店已经很少,沈义是去了老城区才找到夏蓉蓉从前喜欢吃的招牌老店。
将那盒点心放到墓碑前,沈义看着墓碑上夏蓉蓉的照片表情恍惚了一瞬,好半晌才站起身来,声音微微发哑:“你妈还是这么好看,我却已经老了。”
沈藏泽在沈义蹲下去放那盒点心的时候,站了笔直的军姿朝夏蓉蓉的墓碑敬礼,等沈义起来后他才放下手说道:“生老病死,自然规律。”
沈义双手负在身后,道:“我听老蔡说,那个溺孩杀子案,是你咬牙顶住压力坚持要再调查才没让真凶跑掉,跟之前相比,你也多少有点长进了。”
沈藏泽沉默了一小会,没有接沈义的话,却道:“爸,当年的连环绑架凶杀案,你明明一直坚持凶手不止林朝一一个人,为什么后来又辞职离开刑侦?你不当警察,还怎么抓逃脱的凶手?”
“我当年,犯了一个人民警察不该犯的错。”沈义向来挺直的肩背,在提及旧案的这一刻被沉重的过往压下,多了一丝平日里没有的微驼与颓唐,他伸出手拂去夏蓉蓉墓碑顶端的灰尘,也低下了始终昂起以视红旗的头,“我曾经去找过林朝一的妻子王如意和儿子林顺安……当年由于林朝一已经在抓捕行动中被我当场击毙,且林朝一毫无疑问就是实施绑架虐杀的凶手,为避免让恐慌的情绪继续蔓延造成更严重的不良影响,上头下令不要再节外生枝,必须立刻结案给民众明确交代。可我当时因为你妈的牺牲,整个人变得很不理智,更完全无法接受上头的这个指令,即使老蔡一直劝阻,我还是擅自去了找那对母子,不顾林顺安当时正因为严重的创伤后应激障碍在接受治疗,用身为一个警察不该使用过激的手段质问他是否有包庇隐瞒另一个凶手的存在。”
福书网:www.fushutxt.cc 免费全本完结小说在线阅读!记得收藏并分享哦!
167 首页 上一页 95 96 97 98 99 100 下一页 尾页
假面之罪 假面之罪(2) 假面之罪(3) 假面之罪(4) 假面之罪(5) 假面之罪(6) 假面之罪(7) 假面之罪(8) 假面之罪(9) 假面之罪(10) 假面之罪(11) 假面之罪(12) 假面之罪(13) 假面之罪(14) 假面之罪(15) 假面之罪(16) 假面之罪(17) 假面之罪(18) 假面之罪(19) 假面之罪(20) 假面之罪(21) 假面之罪(22) 假面之罪(23) 假面之罪(24) 假面之罪(25) 假面之罪(26) 假面之罪(27) 假面之罪(28) 假面之罪(29) 假面之罪(30) 假面之罪(31) 假面之罪(32) 假面之罪(33) 假面之罪(34) 假面之罪(35) 假面之罪(36) 假面之罪(37) 假面之罪(38) 假面之罪(39) 假面之罪(40) 假面之罪(41) 假面之罪(42) 假面之罪(43) 假面之罪(44) 假面之罪(45) 假面之罪(46) 假面之罪(47) 假面之罪(48) 假面之罪(49) 假面之罪(50) 假面之罪(51) 假面之罪(52) 假面之罪(53) 假面之罪(54) 假面之罪(55) 假面之罪(56) 假面之罪(57) 假面之罪(58) 假面之罪(59) 假面之罪(60) 假面之罪(61) 假面之罪(62) 假面之罪(63) 假面之罪(64) 假面之罪(65) 假面之罪(66) 假面之罪(67) 假面之罪(68) 假面之罪(69) 假面之罪(70) 假面之罪(71) 假面之罪(72) 假面之罪(73) 假面之罪(74) 假面之罪(75) 假面之罪(76) 假面之罪(77) 假面之罪(78) 假面之罪(79) 假面之罪(80) 假面之罪(81) 假面之罪(82) 假面之罪(83) 假面之罪(84) 假面之罪(85) 假面之罪(86) 假面之罪(87) 假面之罪(88) 假面之罪(89) 假面之罪(90) 假面之罪(91) 假面之罪(92) 假面之罪(93) 假面之罪(94) 假面之罪(95) 假面之罪(96) 假面之罪(97) 假面之罪(98) 假面之罪(99) 假面之罪(100) 假面之罪(101) 假面之罪(102) 假面之罪(103) 假面之罪(104) 假面之罪(105) 假面之罪(106) 假面之罪(107) 假面之罪(108) 假面之罪(109) 假面之罪(110) 假面之罪(111) 假面之罪(112) 假面之罪(113) 假面之罪(114) 假面之罪(115) 假面之罪(116) 假面之罪(117) 假面之罪(118) 假面之罪(119) 假面之罪(120) 假面之罪(121) 假面之罪(122) 假面之罪(123) 假面之罪(124) 假面之罪(125) 假面之罪(126) 假面之罪(127) 假面之罪(128) 假面之罪(129) 假面之罪(130) 假面之罪(131) 假面之罪(132) 假面之罪(133) 假面之罪(134) 假面之罪(135) 假面之罪(136) 假面之罪(137) 假面之罪(138) 假面之罪(139) 假面之罪(140) 假面之罪(141) 假面之罪(142) 假面之罪(143) 假面之罪(144) 假面之罪(145) 假面之罪(146) 假面之罪(147) 假面之罪(148) 假面之罪(149) 假面之罪(150) 假面之罪(151) 假面之罪(152) 假面之罪(153) 假面之罪(154) 假面之罪(155) 假面之罪(156) 假面之罪(157) 假面之罪(158) 假面之罪(159) 假面之罪(160) 假面之罪(161) 假面之罪(162) 假面之罪(163) 假面之罪(164) 假面之罪(165) 假面之罪(166) 假面之罪(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