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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路晨曦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迷迷糊糊睡过去的。 THE KING的恐怖程度,前世的路晨曦早已深刻领教。对于一个死过一次的人来说,再坏的结果又能坏到哪里去呢?因此,对于沈翳后半段那充满忧虑与警告的谈话,路晨曦并未真正放在心上,反而因得知了更多有关七芒星的线索而暗自欣喜。 翌日,路晨曦本打算继续与潭州市局的江队商讨秦缪的调查与围捕计划,一大早,却接到了来自纪严的电话。 “沈翳怎么样了?能下地走了吗?”电话甫一接通,纪严便喘着粗气,劈头直接问。 路晨曦瞥了眼来电显示,对纪严竟然如此急切地关心沈翳颇感意外。 “啊……好多了,能走路了。是沈局让你打来的?” “不是。”纪严语速极快,“如果沈翳伤势好得差不多了,你就带他回霄洲吧。越快越好!” 路晨曦心头一跳:“……出事了?” “嗯,好消息。”听筒里传来纪严强抑激动的声音,“我们抓住THE KING了。” 路晨曦瞳孔骤缩,失声道:“什么?!” Charles落网了? 尚未来得及追问,纪严的声音却已再次响起——“……果然就是史密斯!” 路晨曦又是一怔,几乎怀疑自己是听错了:“史密斯?Len·Smith?……你确定?……有证据吗?……你抓错人了吧?!” 路晨曦一连串的质问让纪严瞬间大为光火。 “废话!Len·Smith是什么人物!没铁证我敢动他?……而且面对指控,他本人也没有否认……电话里一句两句说不清楚,你赶紧先带沈翳回来,到了霄洲自然就明白了。” “可……这和沈翳又有什么关系?” “是史密斯要求的。” “要求什么?” “在他彻底交代一切之前,他要单独见沈翳一面。” 路晨曦深深蹙起眉头,这突如其来的转折发展,令他始料未及。 ----- 毕竟事关THE KING的案件,马虎不得,路晨曦简单将情况告诉沈翳之后,两人简单收拾了行李,当天就坐上了回霄洲的飞机。 下午,飞机降落在霄洲云起机场。纪严与一队的陈儒亲自在航站楼接机口等候。一行人驱车赶往史密斯庄园别墅的路上,纪严简明扼要地讲述了调查与抓捕史密斯的始末: 最初的突破口,正是路晨曦带回的那两幅史密斯的肖像画——《Chloe》与《Cathy》。纪严得到画作之后,几经周折,托请资深人像画家将它们与P的《飞鸟与鱼》画作进行了细致的比对鉴定。 从线条、风格、技法到用色习惯,专家们一致认定:《飞鸟与鱼》与《Chloe》绝非出自同一个人之手。但同时,他们很快发现,这两幅画之间并非全无关联。 “一幅人像画,一幅风景画,能有什么联系?”路晨曦不解。 纪严对此颇为得意:“这你就不懂了。一幅画上能蕴含千丝万缕的线索信息。若是风格鲜明的作品,经验老道的鉴画师当然一眼就能认出这幅画的作者。不过,即便是寂寂无名的作者,鉴画师也能从画纸的质地、墨痕、画上附着的微粒、颜料老化的程度等细节,推断出有关画师的大致信息。” 路晨曦追问:“比如?” 纪严:“比如以颜料来说。不同年代、地域使用的颜料成分大不相同。早期水彩多用矿物或植物的提取物。由此可追溯颜料的产地、流通区域,进而推测出画者的生活环境和经济状况。绘画界有几种极其昂贵的颜料,例如中世纪欧洲的‘群青’,只能从中东的青金石中提取,价值堪比黄金。再比如‘胭脂虫红’,原料来自南美仙人掌上一种小虫的血液……这些在如今都属于稀世珍品了。” “难道说,这两幅画上,都用了同种稀有的颜料么?”路晨曦揣测道。 “没错。鉴画师发现,史密斯和P的画作上,都同样使用了极为珍贵的‘木乃伊棕’颜料。” “……木乃伊棕?” “顾名思义,就是一种由埃及木乃伊研磨制成的颜料。17到19世纪,画家们发现它极适合表现肤色,一度导致木乃伊稀缺,供不应求……现在这种颜料早已稀世罕见,全世界能用得起的人屈指可数。放眼华国,我想也就只有史密斯能这样奢侈了。” “单凭这个,你就断定了史密斯与P有牵连么?”路晨曦仍觉得纪严的推理太过草率。 “单凭这个,当然远远不够。这只是我合理申请调查令的由头。”纪严话锋一转,“后来,我以这个发现,再次带队搜查了史密斯的庄园。你猜我在他家后花园的草地里,发现了什么?”
第115章 背叛者(1) “都这时候了, 就别卖关子了吧。”路晨曦催促道。 “一把带血的电动画布切割刀!”纪严激动道,“经莫兰确认,死者身上的创口截面与这把刀造成的伤痕完全吻合。刀刃上的血迹经痕检科化验, 也确与刘婉晴和施然的血迹比对相符。最关键的是——”他顿了顿,“当我们再次与史密斯对质时,他亲口承认,这就是他丢失的那把画布切割刀!” 纪严目光灼灼, 语气愈发加重:“而且, 面对他就是THE KING的指控, 他完全没有否认!唯一的要求, 就是在交代一切之前,单独见沈翳一面。” 路晨曦与沈翳交换了一个眼神,都觉得此事的走向透着一股诡异。 纪严已经从史密斯的口中得知史密斯与沈翳的母亲是故交,推测史密斯此举是想在身陷囹圄之前再见故人之子一面。纪严认为这是击溃史密斯心理防线、套取案件内情的好机会。但鉴于存在的潜在风险, 最终决定权还是在于沈翳。 沈翳自然是没有拒绝。 在他看来, 史密斯这次会成为THE KING的嫌疑犯,卷进这起连环杀人案,多半是七芒星组织的设计。几年前, 史密斯叛离七芒星组织之后, 七芒星组织就开始了对史密斯的追杀与陷害。以至于到了史密斯出行必须有多名保镖护卫,才能保证安全的地步。也是这个原因, 沈翳没有选择向史密斯复仇, 看着仇人终日活在担惊受怕之中, 头顶时时悬着一把随时可能会落下的达摩克斯之剑,远比直接一刀杀了他更有趣。 史密斯不会有好的结局——这早就在沈翳的预料之中。 问题在于,在这敏感的时刻,史密斯为什么要坚持单独与沈翳见面?他究竟想对沈翳说什么呢? 路晨曦显然也对此充满好奇, 不断以探寻的目光望向沈翳。沈翳却侧过脸,望向了车窗外,回避开了路晨曦疑问的视线。 ----- 为了博取史密斯的好感,套取更多有效的信息,途中众人商议之后,决定让沈翳以晚辈的名义给史密斯送一些小礼品。史密斯的喜好大家了解的不多,于是,路过名酒专卖店时,沈翳下车,买了两瓶史密斯最爱收藏的97年茅台酒。 介于史密斯身份的原因,警方慎重起见,暂时没有将史密斯拘留,而是派刑侦警察将史密斯家各个出入口完全封锁,并由一队的警员严密看守,算得上是对其一种变相的软禁,只等史密斯与沈翳的这一次碰面之后,再对史密斯进行彻底的审问。 一行人到达史密斯家的庄园之后,下了警车,纪严先吩咐陈儒等人,将隐藏式窃听设备佩戴在沈翳的身上,又叮嘱了沈翳需要注意的事项:该如何引导史密斯的话题,如何保障自己的安全等事情。 “记住,安全第一!无论史密斯透露多重要的信息,只要你察觉不对,咳嗽两声为信号,我们就立刻冲进去!”纪严严肃嘱咐。 “好,放心吧,纪警官。” 在最后调试窃听器前,路晨曦又将沈翳拉到一旁,亲自为他佩戴了一枚更隐蔽的粘贴式纽扣监听器。 “我不管你想怎么处理纪严他们的监听器,或在打什么如意算盘。记住,只要我这枚监听器出问题,我会立刻冲进去。所以,沈翳,你最好别想耍花招。” 沈翳无奈一笑,语气中带着几分撒娇:“路警官,该说的不该说的,我都告诉你了。就凭我和史密斯的恩怨,还有什么好隐瞒你的啊?您就这么不放心我吗?” 路晨曦扬了扬眉:“你老实些是最好。既然问心无愧,想必也不介意我知道你们谈话的内容。别再让我失望,沈翳。” 路晨曦将监听器粘在沈翳的领口下方,细致整理好,隐藏了起来。 沈翳轻笑着摇头,走到陈儒跟前,完成窃听设备最后的调试之后,便在警员的引导之下,提着两瓶茅台酒步入了别墅。 沈翳的身影一消失,路晨曦便回到指挥车,戴上监听耳机,密切关注别墅内的动静。 ----- 沈翳随陈儒走进别墅大厅时,史密斯正坐在沙发上。几日不见,他仿佛苍老了许多,像个被彻底击溃的失败者,两鬓白发陡增,往日的儒雅利落也荡然无存,眼神里只剩下穷途末路的绝望与疲惫。 陈儒告知史密斯,他们只有十五分钟单独谈话时间。 史密斯垂着眼:“足够了。” 陈儒向沈翳点头示意之后,就先离开了别墅。 沈翳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史密斯,揣测着他的心思,依纪严原本的指示,将那两瓶茅台酒,先放到了茶几上。 史密斯注意到酒的年份,莫名其妙地笑了一下,缓缓道:“你还记得……我就知道,你还记得。” 沈翳不明所以,双手插着兜,继续观察着史密斯,道:“史密斯先生,听说您想见我?不知道您想跟我说些什么呢?” 史密斯抬起头,意外地瞥了沈翳一眼——若是在私底下,沈翳是绝不会用这样客气的语气和他讲话的。 于是,史密斯立刻意识到了,他们正在被监听。 沈翳指了指自己腰间别着的窃听器,史密斯站起身,拆下了沈翳身上的那枚监听器,并对着麦克风威胁道:“纪支队,按照约定,我只是想单独和沈翳聊聊。放心,我不会对他怎么样。但如果您再搞这些小动作,别怪我不再配合你们的调查。” 过了几秒钟,大约是经过了纪严的一番权衡之后,纪严先给沈翳那边发来了确认性的信息,询问沈翳的看法。在沈翳确认没问题之后,纪严这才再次派陈儒进来,收走了监听器,并将他们单独谈话的时间,缩短为了五分钟。 没了监听之后,沈翳对史密斯的态度也陡然放松了起来。 “说吧,Len,这次又想搞什么鬼?”沈翳冷声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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