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火依旧燃烧,冯思远针灸后,沉沉的睡了过去。 李弘济坐在炭火旁边,将头埋进膝盖里,十年了,那些事情就是他记忆里的一道伤疤,他不敢对任何人说,只能藏在心里独自舔着伤口。 他想,过了十年,自己都长大了,应该不会有人记得当年那个男孩。 毕竟官宦公卿之家,每年总会买好多的奴仆歌姬回来,有些会留下来,有些就转手送了出去,谁会记得一个小男孩呢? 可是,这个人却突然冲出来,叫出他埋在心底最不愿意提起的那个名字,起先,他以为自己装傻充愣总会蒙混过去的,没想到却是那家人的少爷。 李弘济浑身发冷,就算是寒冬腊月在冰天雪地里,他也没有感觉如此冷,是从骨头里透出来的冷。
第13章 逃奴 第二日冯思远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天光大亮,冯思远恍惚中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环顾四周,才想起昨夜那些丢脸的事,自己正睡在李弘济发床上,盖着他的被子! 穿上衣服,推开房门,见到那个叫杜鹃的姑娘正凑在李弘济声旁问“李大哥,这个字怎么念?” “敏” “那这个呢?” “慎” “这个?” “焉” 李弘济正蹲在一个小火炉旁,手里捧着本《论语》,杜鹃每问一个字,便朝李弘济身上靠近一点,整个人都要贴在他身上了。 李弘济被这热情的姑娘挤的无处容身,朝旁边躲了躲,那姑娘又要贴上来。 “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李大哥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见到此情此景,冯思远一股醋意翻腾“这句话的意识是说真正好学的人不会追求吃的好坏,穿的怎么样,住的怎么样样,是不是有美女陪相伴什么的,只要一个人一心读书,就算是孔雀在他旁边开屏,他也会视而不见!” 那个叫杜鹃的姑娘一回头,立马暴跳起来,指着冯思远大叫道:“怎么是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冯思远冲着她璀然一笑,充满挑衅说道:“我昨夜就睡在这里呀!” 杜鹃姑娘恍然大悟“哦,我知道了,昨天在我们家门前大喊大叫的那人就是你吧?你怎么有脸睡在李大哥屋里?” “有本事你也睡过来呀!”冯思远觉得自己真的是不要脸了,堂堂举子,居然跟一个乡下野丫头争风吃醋! “李大哥,你怎么能让这种人住咱们家里呢,万一他要是不安好心怎么办?” 李弘济说道:“杜姑娘,快到中午了,你是不是该去给你爹送饭了?” 杜鹃十分不甘心的回屋提着篮子,出门前还不忘恶狠狠瞪了冯思远一眼,那犀利的小眼神里满是钩子。 杜鹃走了之后,李弘济的脸色便冷了下来“冯公子,我这里粗茶淡饭想必你也吃不惯,还是早些离开吧!” 听到这话,冯思远一颗炙热的心顿时被冰雪埋了半截,明明昨夜他将自己从河里捞了上来,明明他照顾了自己一夜,本以为此时此刻他们应该很好相处的,可为什么李弘济却说出如此绝情的话。 但冯思远依旧强装欢笑,假装听不懂李弘济话里逐客的意思“没关系的,我不挑食,粗茶淡饭也很好呀!” 冯思远昨夜已经把一辈子的脸面都丢光了,不在乎再厚脸皮一次。 然后,两个人就再无话可说了,李弘济专心看着炉子上的粥,冯思远在院子里找了个小马扎,坐在了李弘济身边,他也想像刚才的杜鹃姑娘一样,可以投怀送抱贴在李弘济身上,可是他不敢,只能陪着李弘济干坐着。 院子里能听见粥“咕咚咕咚”翻滚的声音,冯思远的目光定在李弘济脸上,看着那颗鲜艳如血的泪痣。 “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这十年你究竟去了哪里?”冯思远问了,李弘济只是沉默没有回答。 很快粥熬好了,李弘济盛了两碗摆在了院中的矮桌上,冯思远也知道等不见李弘济热情的招呼自己,便很自觉的起身坐在了李弘济对面,桌子上只有两碗粥几块黑漆漆的咸菜。 李弘济安静的吃着,冯思远虽然也觉得肚子饿了,可却皱了眉头,勉强喝了两口,那几块咸菜他一口没动,他担心那几块咸菜能吃死人。冯思远普通的一顿饭,最起码也要花百钱,而且他已经算是寒酸的了。像王家那样的,每餐都要好几惯,逢年过节的宴会上,每一桌,甚至仅一道菜都要花费几千惯。 虽然在冯思远看来,这些东西根本就无法下咽,但李弘济却吃的很文雅,每一口粥,每一块咸菜,他都是细嚼慢咽。如果不是因为桌子上的食物太寒酸,冯思远都要以为他是一个涵养很好的氏族公子了。 看着眼前的吃食,冯思远忽然一阵心疼,难道这十年来,他吃的都是这样寒酸的食物吗? “错舟,听说天香楼的酱猪肘很有名,我一直没顾得上去品尝,待会你陪我去可好?”
“错舟”就是李弘济的字! 叫出这个字,冯思远忽然觉得有一种柳暗花明的感觉,仿佛是同窗间友好的招呼,此时此刻恰到好处。 只是冯思远一腔热血,却遇到冷若冰霜的李弘济,吃下碗里最后一口粥,说:“我从小在寺院长大,虽未受戒,但跟着师傅守清规戒律已经习惯了,从不沾荤腥!” 冯思远不懈气,便又说:“其实天香楼的素菜也很有名!” “我已经饱了,冯少爷一碗粥还想吃到什么时候?” 冯思远看了看自己碗里的清粥,又看了看剩下的那两块黑咸菜,真的是吃不下去,有心不吃了,又不好说出口,忽然灵机一动,捧起粥碗,手抖了一下,那个粗瓷碗便翻在地上,洒了粥摔了碗。 冯思远满脸歉意,忙道:“不好意思,一时没有拿好,我这便打扫了!”说着冯思远便主动拿起屋檐下立着的笤帚,可是空举着笤帚却不知如何下手。毕竟亚圣孟子教导他们“君子远庖厨!”他对吃这方面的讲究可以说的头头是道,说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可是怎么干,他就不知道了,不光不知道怎么干,怎么收拾也不会! 李弘济面有怒色,夺走冯思远手里的笤帚“既然饭也吃过了,冯少爷也该走了!” 又下逐客令! 冯思远决心脸皮后到底,有些话既然说出来了,就不怕再说一遍:“错舟,你本不必干这些粗活的,你跟我走好不好?我可以给你你想要的一切!” 听到这话,李弘济居然笑了,问:“你能给我什么?” “我可以让你吃山珍海味,穿绫罗绸缎,住最好的房子,过最惬意的生活……”“如果我要的只是这些,自然有人捧到我面前来,还轮得到你站在这里和说话!” 冯思远愕然“那你想要什么?” “我想要的东西,你给不了!你走吧,不要再来找我了!” 说完,李弘济打扫了地上的粥和瓷碗,正要回屋子里去。 冯思远忽然朝他大声喊道:“只要你愿意跟我走,无论你想要什么,我都会帮你得到!” 听到这话,李弘济回过头来,笑了一下,说:“好呀!” 这两个字简直如同圣旨,让冯思远恨不得顶礼膜拜,甚至怀疑自己的耳朵,欣喜的不知道怎么表达才合适,上前一把抱住李弘济“真的,错舟,我刚才没有听错对不对,你答应了对不对?” 李弘济脸上的笑容,一如刚才讽刺“不过我很好奇,冯少爷你该怎样对你家里人说起我呢?曾经是你爹豢养的峦童,现在和你不清不楚,一人侍奉你们父子二人?在别人看来那该是一个多么厚颜无耻,败坏伦常的东西?” 这些话像是一把刀子割在冯少爷心口,墨梅的身份,十年前的冯少爷不懂,现在的他还有什么不懂的,他正做着他他爹一样的事情。 官宦之家豢养歌姬舞姬,本就很平常,甚至可以说是一件雅事,豢养峦童的虽然没有养歌舞姬的多,但哪个氏族大家里没有几个?可偏偏李弘济曾经侍奉过他父亲,他若是个女的,说不定现自己就得喊他一声姨娘! 冯思远心里很委屈,那些事情怎么能怨到他头上呢,他那时候太小了,什么都做不了。“我可以不让家里人知道……”这便是他的回答,也是他唯一可以做的。 李弘济冷笑“依照冯少爷的意思,我即做了你的峦童,还见不得光,不能让别人知道,保全你冯少爷的面子?” “我不是这个意思!”李弘济有些着急,忙说:“只要我能娶妻生子,给冯家传宗接代,我父母是不会管我的,这件事也没有必要和他们说,你为什么要在这种事情上纠结呢?” “不是我要在这件事上纠结,而是我也要保全自己的名声,无论从哪方面说,我都不愿意和你们冯家扯上任何关系,冯少爷你走吧!” 冯思远不甘心,刚才听到李弘济答应时有多么高兴,此时就有多伤心“既然你不愿意和冯家扯上关系,昨天晚上为什么要救我?又为什么照顾我?”这句话他是吼出来的。 “如果冯少爷还感念我昨晚救你,就请不要将我以前的事情说出去,不过这毕竟是你的权利,但是将来无论是大理寺还是刑部,我都奉陪到底!现在请冯少爷离开这里!” 李弘济终于下了最后的逐客令,纵使冯少爷城墙厚的脸皮,话说道这份上,他也不可能继续留在这里。 按照道理来说,李弘济是冯家的逃奴,而且十年前父亲和官府报备过,甚至差点把县城翻过来找这个人。逃奴一旦被主人家发现,是可以追回的。但李弘济现在是有功名的人,主人家想追究,就必定会闹到朝廷。 可过去了十年,李弘济的卖身契恐怕早就没了,自己就算是想追回这个逃奴也无凭无据。
第14章 放榜 正是杏花开遍京城的时节,绵绵细雨草长莺飞,杏榜贴在了贡院门前,士子们挤在榜前,数着榜上那几长长的名字,一旦榜上有名,便是前路坦荡,从此青云直上。若是榜上无名,便又要寒窗苦读再等三年。 冯思远坐在贡院不远的酒楼上,点了壶普洱,让若梅替自己去看榜。虽然他对自己的才学自信,可越是在意,便越是害怕,甚是握着茶杯的手都在微微发抖。 嫌若梅这一趟太慢,想要自己去看,又怕结果不如他意。 心里甚至安慰自己这次考不中也无所谓,毕竟才十八岁,三年后再来也是一样的。 若梅咚咚咚的跑了上来,扶着桌子直喘粗气“中……中了!” 听到这两个字,悬在冯思远兴奋的要跳起来,忙问道:“多少名?” “第六名,我听说要从后往前看,看到最后才看见少爷你的名字!” 冯思远手舞足蹈,一扇子敲在若梅额头上“以少爷我的才学,你至于从后往前数吗?笨!”虽然这么说,但就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能取得这么好的成绩,此时京城上千的举子,他一个还未满二十岁的少年,居然中了会试第六名,这简直……像是发了一场春/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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