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心中涌起一股豪情,话没过脑子就冲出了口:“行,晚上我陪你一起去!” 白渐潇似乎一点都不意外,只是笑了笑:“好呀。” 既然要卖身给某个公会,那肯定一开始就要挑一个最好的。白渐潇有资本,在幻境中,他看到了连罗欢都没有注意到的东西。 罗欢说他是纯进攻型的精神系能力者,但其实并没有那么简单,因为当时他只模拟了巫玄而已。 在自由高远的精神世界里,他看到无数未被唤醒的影子,当巫玄举着燕刀出列迎战的时候,那些影子向他投来了令人颤栗的目光。 巫玄是第一个,但远不是最后一个拟魂。 ※※※※※※※※※※※※※※※※※※※※ 我的存稿没有了,那么白那么大的一只存稿没有了(呆坐在地
第23章 惊天幺蛾子 白渐潇怕太久不回去让方源他们担心,两人便约定晚上八点在食堂老地方见面,一同去纪念日酒吧。罗欢给了他第二张不记名卡,是可以在夜晚活动的“夜生活人权卡”。 夜生活人权卡:有部分囚犯坚称,黑夜是他们灵感的摇篮和激情的温床,每晚十点强制熄灯的规定十分反人权。天使觉得很有道理,决定派他们去深夜扫厕所。 白渐潇拿了卡,盛赞天使管理人性化,囚犯们在枯燥的监狱生活之余充分发挥想象力,将钻空子精神发扬光大。 和白渐潇告别后,罗欢发热的大脑慢慢冷静下来,就很后悔,非常后悔。他怎么就一时鬼迷心窍,答应陪他去酒吧了呢,人为财死色令智昏,阿弥陀佛耶和华,希望今晚千万不要出什么幺蛾子。 结果还没去酒吧呢,就出了个惊天大幺蛾子。 八点,罗欢早早地在食堂等候,却看到了一个挺帅气的金毛小伙子鬼鬼祟祟地跑过来,一打照面就说:“罗欢?我带你去见白哥。” 罗欢认出他是白天坐在白渐潇身边吃饭的那孩子,问:“他人呢?” “白哥……不太方便。”方源搓了搓手,“你跟我走,就在不远处。” 罗欢狐疑地站起来,跟着方源走,这不会是什么圈套吧?莫非是屠戮要整他,还是以前的仇家……不管怎么说,偏远的地方他肯定不去,陌生人给的食物他肯定不吃,别看他这样他认真起来也是很能打的……
路过一个拐角,罗欢的胳膊突然被一只手握住,猛地一扯,罗欢一个趔趄就被拉进了旁边的清洁室,“走你!”方源一踹,门“咣”的一声合上了。 “救命!不要杀我!”罗欢抱头蹲防,缩成了一个圆润的球状。 慌乱间他看不清歹徒的脸,因为歹徒的身上披着一条白色的、呃……床单? “你到底怎么活下来的……”白渐潇扯下床单,罗欢面积太大,他被迫挤在清洁室的角落,与笤帚簸箕为伍。 他不摘床单还好,摘了床单,罗欢就张大了嘴,指着他的头顶:“你、你你你!” 白渐潇的头上,顶着一只红色的光环。 在监狱中杀死或者重伤其他玩家,就会被标注为红名,头上出现红色光环,人人得而诛之。 罗欢终于搞清楚白渐潇神神秘秘的理由:“怎么搞的?你杀人了?” “倒也没有。”白渐潇靠在墙上,眉眼间是掩不住的疲倦,“但我觉得我快了。” 这事说来并不复杂,今天上午他回到牢房后,发现陆文豪坐在他床上,正在玩他的燕刀。白渐潇夺过刀,把他赶跑了,追问他手机在哪里。陆文豪狡辩说没拿他的东西,让他随便搜,白渐潇把陆文豪的床翻遍,也没找到自己的手机,在陆文豪的狂笑声中憋了一肚子火。 之后陆文豪消停了半天,白渐潇也抓紧时间睡了个午觉。这一觉睡得昏天黑地不知春秋,还是感到脸上痒痒的,白渐潇才悠悠转醒。一睁眼他就看到一张近在眼前的鬼脸,倒挂在床前——陆文豪从双人床二层倒挂下来,晃着荡秋千,垂下来的发丝扫过他的脸所以他才那么痒,咧着嘴怪笑,一团团口水飞溅在他的被子和枕头上…… 白渐潇当时脑子就炸了。 在方源的尖叫声中,他一把扯住陆文豪的头发,把他从二层拽了下来,狠狠地摔到地上。要不是方源抱住他,他的拳头大概会帮陆文豪二次毁容。 正常人从二层的高度摔下去,应当是重重的一声闷响,然而陆文豪落地的声音像一袋酥脆的饼干,“嘎嘣嘎嘣哗啦啪”。他早就被热水泡软的骨头经不起这么一摔,竟然断了数根。一滩腥臭的血水从他的身下弥漫出来。 就是这样,他居然还是没有死。 白渐潇头上闪现了红名光环,他心想左右都是恶人,干脆把恶人做到底,这回是周行之劝住了他,让他找罗欢想想办法,看看陆文豪这样的还有没有救,红名光环还能不能消。 “所以陆文豪还有救么?”白渐潇问。 “我国著名医学家扁鹊说过三句话,”罗欢严肃地说,“治不了、等死吧、告辞。俗称扁鹊三连。” “……”白渐潇沉默了一会儿,“那这个光环怎么办?” “你还知道担心自己啊!”罗欢气不打一处来,“你知不知道这个光环是什么?重伤或者杀害他人的玩家都会被标记成红名,其他任何玩家都可以杀死红名,有100积分可以拿!” “总有办法拿掉的吧?”白渐潇皱起了眉头。 “除非杀死另一个红名,或者花很多很多积分买‘赎罪券’。”罗欢说,“你顶着这玩意出门,就意味着别人杀你不用负责任,那些穷凶极恶的红名更是排着队想要你的人头洗刷罪名……总而言之,你完了。” 白渐潇怔楞地听着,后果比他想象地严重得多,他不可能一直躲在自己的牢房里,也不可能永远顶着床单出门,他没有足够的积分买赎罪券,也没有实力去杀另一个红名玩家。 所有的路都被堵死了。 然而即使早就知道这一切,很难说当时他看到吊死鬼陆文豪把口水吐在他床上,他能忍住把他胖揍一顿的冲动。 “唉,”罗欢痛心疾首,“还好你是精神系的,现在你跟我去酒吧,看有没有哪家公会高兴收留你,愿意为你花10000积分买赎罪券。这下你没有谈判的资本了,住不了二层小洋楼了。” “哦,”白渐潇说,“那反正都是红名了,要不我先回去把陆文豪宰……” “停!你别动,就在这儿,哪里也别去!”罗欢指挥道,“我去商业街给你买点衣服,你总不能穿着身囚服去酒吧,呃,但也不能穿得太好看,那里灯下黑的地方都是一对对抱着亲嘴儿的……” 白渐潇想了想,点名要了几件衣服,罗欢跑得满头汗,没半个小时就带着大包小包回了清洁室。白渐潇也不怕生,利索地脱下了囚服,把新衣服换上了。 清洁室连着个小厕所,墙上挂着镜子,白渐潇对着镜子沾了水,用手扒拉着发型,把额头上的头发全部扒下来,整成了一排门帘似的刘海。接着他戴上了厚重的黑框眼镜,穿上了白衬衫、牛仔裤、带大兜帽的卫衣外套和帆布鞋。 他又把白帆布鞋在地上糟蹋了几下,变成了脏兮兮的帆布鞋。 罗欢目瞪口呆地看着他变装,眼睁睁地看着他把自己从一个穿着囚服也显帅的造型,整成了一个刚从农村老家走出来的土味大学生。 不仅仅是着装,连身形都有些变化,白渐潇本来挺直舒展的腰背微微弯曲,整个人就显得驼背不自信,特别是最后戴上的两只贼啦闪的银色耳钉,成了整个装扮的点睛之笔。 白渐潇戴上兜帽,拆了根(罗欢口袋里顺来的)棒棒糖叼在嘴里,打量着镜子里的自己,“怎么样?” 罗欢竖起大拇指,“就像是从土味挖掘机里走出来的。” “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走。” 跟着罗欢走过一段曲折的甬道,在牢房的尽头居然有一片商业街,路旁开着些生意兴隆的店铺,唯有几家店里坐着面无表情的天使,生意可以用凄惨来形容。要是他们自负盈亏的话,恐怕要从天神变穷神了。 纪念日酒吧在商业街的角落,门是一个造型别致的火圈,绕着圈子散射状地排布着一圈燃烧的火蛇,组成了一个抽象的太阳符号。那些蛇都是活的,在火焰中痛苦地抽搐翻滚,发出“嘶嘶”的声音,永远燃烧,永远不死。上面一排霓虹大字写着Anniversary Bar。 “这家酒吧属于‘自由联合’,里面规矩很严,违反规则的人必须生吞一条火蛇。”罗欢偷偷在他耳边说,“这种蛇就算吃进肚子里也不会死,只会活着从□□里钻出来……” 白渐潇迈过火圈,感受到了那灼人的温度,玄关处却又陷入了令人不安的黑暗。白渐潇摸索地走了两步,侧边的门帘忽然被挑起,少女的手握着竹竿,抖露了一点昏黄暧昧的光。 “客人,这里。”穿长裙的少女恭敬地说道。 罗欢的“特殊证件”就是他脸上的纹路,而白渐潇交出了血钻胸针,少女扫了一眼,便说道:“请跟我来。” 一走进夜场,白渐潇就知道,自己这个别扭的帽子不用戴了。因为酒吧里一眼望过去,全是血红的光环,顶在一张张声色犬马的脸上。 这叫什么,这叫杀人犯窝点,一个炮弹丢下来全炸死,都捡不到一个无辜的碎块儿。 “等混到屠戮这种等级,就不在乎红名了。”罗欢悄悄说,“狼会在乎它的同类嘴里沾着血吗?狼会在乎其他羊的看法吗……喂,你在听我讲话吗?” 白渐潇恍若未觉,只是盯着某个角落。 “你在看什么,那里是混合区。”罗欢指给他看,区区一个酒吧等级也泾渭分明,“整个华夏区总共四个S级公会,自由联合、狩天、Amor和剑阁,分布在四个角落,没事干不要去那边,剩下的地方就是混合区了,势力鱼龙混杂……” “没什么。”白渐潇收回目光,然而魂还飘在那里没回来。罗欢只好拉着他跌跌撞撞往前走,憋了一脑门汗。 “罗欢,你又带着什么歪瓜裂枣来啦?”舞池边上,一个眼周绘着蓝色孔雀纹的男人上下打量了白渐潇两眼,“哟,又是个土包子。” “他能找到什么货色?”他的女伴,一个眼周满是粉色亮片和碎钻的女人,夸张地笑道,“上次那个说是会喷火,结果把自己眉毛都给烧了!” “赚不到佣金,从河湾区搬出去的猎头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呢。” “你们还记得他被‘逝川’的老大一脚踹到舞池里去吗,旋转飞猪!哈哈哈笑得我妆都花了……” 罗欢涨红了脸:“我、我要脸,我不像你们拐卖人口,把那些长得漂亮的新人卖给老玩家,我不赚脏钱!” 那几个猎头的笑顿时冷了下去。 “废物到哪里都是废物,”孔雀纹男人说,“大学辍学去学人家创业,钱被投资伙伴卷跑,败光家财失败到去跳楼,赖着不死摔成脑瘫,害五六十岁的父母出去摆摊的人,你们指望他能有什么出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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