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这般的围追堵截了许久,原本领头的那名骑士便出了个主意——既然这对畜生组合不好对付,那便转而对付它们的主人吧,一名玩家再牛。想来也不是三十几个玩家的对手——反正玩家是不可能跑得比驴快地,就算用弓箭射射不死他,砍也能砍死他!
于是乎。他们便远远的跟着追风潜伏了下来,而主人也如同他们所想的那般出现了。
可,可是,那家伙还是不是人,是不是玩家啊?否则的话,三十几个并不算弱的玩家,居然被他一个人就干翻了?
就连学习了三转骑士技能,自誉为够格在实力榜排前一千位以内地飞扬也被他一锤子砸死了?
妈的。还有没有天理了啊?难道那家伙是一个人形BOS么?
相对于玩家们的郁闷,李墨却躲在了一片人迹罕至地地方,两眼放光的哈哈大笑着!
原本他的战力本就不弱,十来个玩家不在话下,如今有了追风后实力至少提升了百分之六十。就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能将三十几名玩家斩于枪下。金币儿子在这十几天的时间里也发生了变化,虽说个头儿和基本属性没什么变化。可却长出了四颗犬牙,技能面板后也多了个“撕裂”技能和“火球”技能,虽说只是个小火球,打在玩家身上没什么伤害。可这却是实实在在,眼睛看得着的进步啊也许用不了多久,他就能喷出火龙,喷出龙息了!
就连瞌睡虫儿子也发生了变化,两只瞌睡虫都越来越小,瞌睡虫王更是如此,小到连李墨都几乎看之不见了。
至于为何追风和金币会被玩家称为追风大盗,受到他们的追杀,李墨在瞧见追风背上那两个大布袋,闻到两个家伙全是酒气后也猜出了个大概。
想金币本就是他用“粮食”给喂养大的,而他下线时根本不知道会在现实生活中呆上三天,也就没有给金币准备多余的“粮食”。十几天地游戏时间下来,以金币的肚量,两袋金币早就被啃了个精光。若不是他下线前在飘香楼打过招呼,恐怕两个家伙吃的都成问题——金币这小家伙在他的精心喂养之下,是从来不肯吃生食的。
这样一来,问题就大了。
没了“粮食”,金币哪里还能憋得住,再加上在飘香楼喝多了果酒,一龙一驴地脑袋都犯迷糊,金币本身也是个调皮捣蛋的主儿,骑着追风就杀向了怪物区——他地小脑袋瓜子可是知道,那些怪物死的时候,是会爆出自己最喜欢的东西的!
最让李墨高兴的就是,或许是跟了他太久,或许是金币的智商高,金币这小家伙非旦知道自己不上去咬怪,反而知道趁玩家将怪物打得垂死的时候,发动追风冲上去几蹄子将怪物和玩家一同踹死,爆出来的金币吃不完就放入李墨先前准备好的大布袋就连怪物和玩家爆出来的装备也是如此,被金币用小嘴儿叼着放入了口袋。
这样一来,追风和金币被人称为追风大盗也主不不奇怪了!
“啵,啵,啵!”大喜之下的李墨对着金币就来了那么两口,不愧为我儿金币啊,懂得往自己家里“拿”东西了,虽说没什么属性特别强的装备,可十几样装备也能卖几个钱不是。
一旁的追风不满的打了两个响鼻,李墨嘿嘿的笑了两声,走到追风的旁边,挠了挠追风的脖子,又是嘿嘿的笑了自己以后下线之时,大可以放心大胆的让他们“行走江湖”了!
哼哼,被抢了装备又怎么样?被踹死又怎么样?还不是怪自己实力不行?若是你们实力强点,事先就摆好了阵形,我岂能胜得如此容易?
不过嘛,这样的玩家多来几次才更好啊虽说可能红名,可好歹也能增加一下PK对战的经验,好歹也能爆几件装备出来嘛!
一番战斗下来,李墨也知道了自己的不足!
比方如先前的那个“横扫千军”,发挥的只不过是武器本身和他力量的杀伤力,若是真的学到正宗的技能横扫千军,杀伤力还会提高三层。奔雷锤也只适合重装战士或者狂战士,论起杀伤力,还是丈二长的骑枪更胜一筹,看来自己还得加快练级,早日拿上龙神枪,到时候神挡弑神佛阻屠佛!
还有一个就是,先前自己的表现实在是有些异常——按照常理来说,第一次跨上战马的人,在面对向自己击来的武器时,是不会有那么快的反应的。而自己却不是那样,反应快不说,还能轻易的将对方击毙。莫非莫非真是人品爆发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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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诸神的黄昏 第一百三十三章 爆增的精神力
事实上,李墨这次真的可以说是人品爆发,走了大运。
玩神话的玩家之所以下线后不愿意让自己的宠物或者坐骑留在线上,除了因为担心宠物遇上厉害的怪物,会被玩家PK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宠物打怪爆出来的装备和金币等物品,宠物是无法拾取的,只能白白便宜他人说是无法拾取也不对,实在是就算宠物机灵聪明,懂得淝水不流外人田,可是宠物没地方放装备和金币啊,因为宠物用的装备本就少之又少,宠物用的储物类装备更是还没有见过。
玩家们不是没有想过用口袋之类的东西来装装备,可是,布袋是无法放入储物腰带的,况且枪刀剑之类的大件物品,小小的布袋又如何放得下?就算可以放得下,盗贼玩家可不是吃醋的啊——将装备放储物腰带里还不一定会被偷,要是放布袋嘛,那就是秒秒钟的事了。
所以,放心的在坐骑背上挂着两个大布袋,任由他们乱闯乱冲的仅仅只有李墨一个而已——追风跑得飞快,普通的玩家和怪物都追他不上,他的蹄子威力也甚为惊人,踹怪踹玩家通通都不在话下。骑在追风的金币则利用他的小嘴儿,将爆出来的装备和金币放入袋中。
这样的组合,几近完美
不过李墨也不例外,追风跑得再快也不敢冲入太高级别的怪物地盘,不能和装备太好的玩家硬扛,金币的脑袋瓜子虽然聪明,两个布袋听起来虽然叮当直响,可一边不过放了几百个金币,另一边也只不过装了几件并不怎么值钱首饰类的小件装备罢了。
至于他第一次成为骑士就能挑翻三十几名玩家的原因,真是要多亏沈佳妮那个“师傅”的教导。
三天的时间,沈佳妮并没有传授他什么高深地击技。而是反复的强调一句“要想不被人打,就要先学会挨打”。小妮子表面上看起来弱不禁风,实际上却没有几个能挨她一拳。三天下来,他不知道挨了多少下——这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他的神经反应速度大大加快,起初沈佳妮每每出拳李墨就要挨一下,到了第三天。几乎是出三拳才击得中一下,让沈佳妮直夸他是个天才。
最最关键的就是在游戏里李墨是个精神系的法师,在习得催眠术之后,精神力更是猛增了一百点,如今他的精神力已经达到263点。足足是普通玩家地十几倍,面对危险时反应快点自然也就很正常了。
只不过李墨哪里想得到这么多,他现在正看着他的娃嘿嘿的笑着。
虽然主动干掉三十几个玩家不知道会红多久的名,不过也没什么大不了,反正他是修好装备买好补给品再跑出来的。够支撑上一段时间。再不济,还可以让小妮子帮忙送点来呢。
想想那对晃晃悠悠地小白兔,李墨就有些心动.,K.Cn.心道唯一的麻烦就是红了名,进不了城,金币的粮食有些麻烦罢了,打怪爆出来的金币根本就不够小家伙吃的。
于是乎,李墨便看了下自己地属性,高呼着为了我儿,踏上了打怪的旅途
为了我儿!
李墨骑着追风,挥舞骑枪冲进怪物堆大杀四方!
为了我儿!
李墨再一次干翻了十几个围追堵截的高手!
为了我儿!
李墨开始修炼那只能对自己催眠地催眠术。
于是乎。麻烦到来了
没有想象中的怀表在眼前晃啊晃,李墨只要一使用催眠术,整个人就如同被瞌睡虫叮了一般,立马就蒙了,矗在追风背上便开始打呼。金币就更不用说了。自李墨再次上线后,除了在吃东西的时候睁过眼以外。其它时间要么躲在李墨怀里呼呼大岁,要么就趴在追风驴脑袋上口水滴答,哪里有一点巨龙龙息乱喷,威风八面的样子!
至于追风,同样也不例外。李墨一使出催眠术,四个蹄子就如同得了帕金森似的开始哆嗦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驴就是站着睡觉的,就这样昏昏沉沉四个蹄子哆嗦着,骑着它的两位主人没头没脑的四处乱闯。
唯一例外地就是两只瞌睡虫了,仍然精神抖擞的飞来飞去
这一骑奇怪的组合就这样没头没脑却又很是“幸运”的越过了一片又一片的怪物区域,闯入了一百三十级BOSS级怪物,大地魔熊地地盘。
就在这时,本来睡得正香的李墨突地心头一紧,睁开了双眼。
下一刻,李墨就倒抽了一口冷气。
他根本就不须要使用探查术就知道这个熊型怪物的强大——即便它四肢着地,高度也超过了一米五,要是站将起来,高度绝对超过三米,四条熊腿粗壮得和大象腿没什么区别,两只前掌虽然是做密汁熊掌的绝品,可更能轻易的一掌扇死一头一百级的BOS,浑身黑漆漆的毛看起来就像是大猩星一般,张嘴嚎叫时露出的一腔尖牙更是让人胆颤心惊!
这些都还没什么大不了,要注意的就是,李墨知道大地魔熊之所以会被称之为魔熊,除了因为它一身粗皮防御力和攻击力都非常恐怖以外,更会使用诡异莫测的土系魔法,地陷术、地锥术等玩家们轻易学不到的高级魔法它更是能轻易的施放
这样一来,即便是一些一百五十级的BOSS,也不敢轻易的招惹这森林一霸。更何况以李墨现在三十级的等级,别说干掉它爆出什么超级神器,绝对是十死无生的份!
嗯,装死似乎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但愿游戏里的熊也不吃死尸!
李墨轻手轻脚的躺在了地上,两眼一闭,强憋着一口气,装起了死尸。金币真是不愧为与李墨有“血缘”关系,趴在追风的脖子上一阵比划。一驴一龙便同样轻轻地侧倒在地。追风更是一绝,干脆伸出了长长的舌头
大地魔熊非常的生气!
想老熊我纵横森林十几年,群兽莫不臣服于自己,每当自己想开荤时,更是有野兽排队送上门来,无数的熊妹妹争相着想成为自己的伴侣,十年里。地盘在自己一双铁掌之下不断的扩大,真正成了一方霸主。
如今居然有一个奇怪的骑士,闯进了自己地地盘?
这绝对是于老熊权威的挑衅!
嗯,很久没有吃过人肉了,三年?五年?还是有十年?
好吧好吧。今天的午餐就是这送上门的人类了!那驴么,呸呸,尊贵的老熊绝不出驴肉。咦,那小狗似乎有些奇怪,老熊我怎么好像诱到了一丝龙地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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