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把后边的那些骷髅兵撤回来先。”安德玛进入精神指挥的状态,把后边的骷髅兵指挥撤退回来,再进入马上就要跟人族部队短兵相接的那一千个骷髅兵中。 通过骷髅兵,安德玛看到冲在人族士兵最前边的是身高两米,身着重甲的高大剑士。 人族的五阶兵种,剑士! 安德玛第一眼就认出了这些高大剑士,看来自己的这一千骷髅兵是真的回不来了,他感觉自己的心好痛,不过既然回不来了,那就让他们发挥出他们最后的作用吧! 你们用剑士做先锋,反正自己的骷髅兵也挡不住,安德玛把中间的骷髅兵往两边挤,在中间只留下一些骷髅兵,两边到是密密麻麻,不过在前排,他把骷髅兵方阵中间安排的白花花一团,让敌人看来,自己是想要挡住剑士的冲击。 敌人的剑士肯定是哪里骷髅兵多,他们就往那边去,反正就这么一点量的骷髅兵,他们也不怕被骷髅海围殴至死。 剑士搞不过,安德玛的目标就是跟在剑士身后的枪兵,就算自己的骷髅兵全军覆没,也要让对方的枪兵付出惨重的代价。
第七十三章 黎明之战 下 做为一个英雄,胡建军当然是在部队的后边指挥就行了,他也想上阵杀敌,可惜有心无力,现在他的身体属性还不行。 人族的阵型就像一个箭头,剑士是箭头上的那一点尖端,枪兵紧跟其后。而骷髅兵的阵型就好像一个正方形,面对人族的进攻,他们也是欢头而上。 “杀!”冲在最前边的剑士举着他们一米多长的大剑,对着骷髅兵砍去,那个骷髅兵想要抬起自己的骨刀挡,可是在力量比他大,完全比他好,身高还比他高,体型还比他……在剑士面前,骷髅兵没有一点优势。剑士的一剑,骷髅兵的骨刀,真的变成了骨头的刀,看着被自己一剑砍断的骨刀,剑士再一剑把骷髅兵拿刀的那只手砍掉。 这个骷髅兵一点反抗能力都没有,在他的周围,没有一个骷髅兵能来帮他。没有了武器自己还有手,还有骷髅头,还有可以咬人的牙齿。骷髅兵向着剑士冲去,剑士一剑砍掉骷髅兵的骷髅头,留下个身体往前走了几步才倒下去。剑士一脚踩暴在那颗骷髅头,蓝色的灵魂之火消散。 骷髅兵的阵型就像纸一般,被剑士轻轻一捅就破,不过安德玛对此早就做好了心里准备,人族的枪兵马上就来了,自己两侧的骷髅兵就直接绕过剑士,直奔那些枪兵。 这些剑士好嚣张!莉莉安看到剑士肆无忌惮的虐杀骷髅兵,心里不由的生出一股气。等一种你们这些剑士去跟恐怖骑士打啊!打个骷髅兵,把你们能耐的。
不过得不能让自己的这个骷髅兵死了,莉莉安控制自己指挥的那个骷髅兵,在战场上,小心翼翼的避开敌人,战场在一块平坦的地形上,没有高处给她去猫着,要想看到战斗,只有在战场的前线。 人族的剑士在安德玛的故意放水之下,很快就冲到骷髅兵方阵的深处,人族的枪兵也到了,一直埋伏在两侧的骷髅兵,就好像汹涌的海浪,向着枪兵涌,只有在剑士四周的骷髅兵没有动,他们也是有任务的,他们的任务尽量拖住这些剑士,给自己的战友,多争取一些时间。 剑士们被骷髅兵的行为给搞的懵逼,然后他们很快就反应过来,骷髅兵这是要越过他们对这自己后边的那些枪兵动手。他们想要回去帮忙的时候,围在他们身边的骷髅兵可不干了,用各种猥琐的方法缠住他们,因为地上都是骨头,而且天色有些暗,有一些骷髅兵就趴在地上,等有剑士一过来,用自己的骷髅手把这个剑士拉倒,然后拿着自己的骨刀砍在剑士的盔甲上,留下一道道印痕。 那个被阴倒的剑士差一点阴沟里翻船,幸好有厚重的盔甲保护,否则他可能就是光明之城中,第一个被一个骷髅兵砍剑士,遗臭万年。 愤怒的他把这个骷髅兵砍成十几块骨,他的遭遇也让其他剑士,警觉起来,时时刻刻都保持着高度的警戒。 骷髅兵是成功的拖住剑士了,骷髅兵就真的能杀入枪兵的阵营吗? “咚咚咚”大地走轻微的颤抖,剑士们在感觉到这声音后,放心的跟缠着他们的骷髅兵战斗。 莉莉安控制她的那个骷髅兵,走出剑士与骷髅兵的战斗场,来看战场的边缘,骷髅兵和枪兵对上了。 等等,两边那是什么东西?(注:骷髅兵j是可以‘看’到敌人,但是没有其他的感官)莉莉安通过骷髅兵看向两边,只看到一支骑着战马,头带白巾,身着白色衣袍,手持大刀的骑兵(注:骷髅兵的‘眼睛’无视黑暗与白天) 游牧骑兵!什么鬼?人族什么时候有游牧骑兵了,而且数量还这么多。 莉莉安有些不安,在见到人族的五阶兵种剑士的时候,她感觉没有什么,因为y每个种族的城市身边都会有一些建筑,可以招募中等兵种,甚至高阶兵种都有(前提是你能打败守在建筑边的守卫者)可是游牧骑兵,这是一个中立的兵种,这说明,人族的地盘可能已经非常大,而且还占领了一个金色帐篷(游牧骑兵部落),或者更多。这是一个非常不好的消息。 游牧骑兵来的很快,在骷髅兵还没有做好准备的时候,游牧骑兵就杀进来了,战马的冲击力把一些挡在他面前的骷髅兵的踢飞,踢倒,然后被后面的战马踩踏城骨灰。 骷髅兵也在奋力的反抗,他们用试图用他们的骨刀砍战马的腿,可战马上的游牧骑兵们怎么可能会让骷髅兵如意,战马就像这些游牧民的最亲的亲人,你会让别人伤害你最亲的亲人吗?他们熟练的用他们刀,清除任何想要要伤害战马的敌人。 骷髅兵的方阵已经彻彻底底的没了,他们被骑兵分割开,散兵游勇的骷髅兵,面对上战场上的三种敌人都没有优势。 接下来,就是一场屠杀,骷髅兵根本无力应对来自剑士、游牧骑兵、枪兵三方的攻击。只能在无力的反抗中,慢慢被敌人杀死,灵魂之火消散,变成一堆冰冷、苍白的白骨。 当最后一个骷髅兵被一名剑士击杀,战场上再无一个骷髅兵的时候。 “万胜!”“万胜!”“万胜!”…… 枪兵的呼喊声响起,光明之城,已经好久没有胜利了,他们需要一场战斗的胜利来发泄,虽然这一场与墓园族的战斗中,他们的部队的数量是墓园族的数倍,可赢了就是赢了,这还是他们光明之城第一次赢了墓园族的战斗。 在那些士兵因为战胜了死敌人墓园族而欢乎时,黎明的曙光也正在揭去夜幕的轻纱,吐出灿烂的晨光,新的一天也到来了。 感谢小白白的打赏,朕,会努力的。
第七十四章 战阵 “放!” 嗖!嗖!嗖… 上千只箭枝飞向七十米外的稻草人,有些箭还没有到稻草人面前就落了,大部分是飞过了稻草人,只有少部分的箭射中了稻草人。 “都一个星期,还是这个样子!” 林格实在是看不下去了,都训练一个星期了,骷髅兵中能射中稻草人的一直都能射中,射不中的,不管怎么训练,都还是那个样子。 一千个骷髅兵中只有四十几个是射的准的,剩下的要不是有自己用精神力指挥着,估计那箭都不知道会飞那里去。 “算了,不训了!”林格感觉自己训练这个骷髅兵是真的在浪费时间,还不如以后,让所有的骷髅兵全都试一试,看那个骷髅兵有弓箭手的天赋,把有弓箭手天赋的组成一个军团,比自己强行把骷髅兵训练成弓箭手强。 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先去神恩刷刷骷髅兵,跟人族一战,骷髅兵损失惨重,矿区现在的骷髅兵严重不足,没有骷髅兵那矿洞的工作效率就会下降,莉莉安的长城计划可就泡汤了。 这一次去神恩大陆,林格打算带二百二十九个骷髅兵(二十九个一阶六级骷髅兵,其他二百个一阶零级)和一百个二级的尸巫。 因为他身上的伤还没有完全的好,恐怖盔甲还在自我恢复之中,林格不能亲自的进入战场中去拼杀,要是林格敢跑到敌人群中,等林格回到黑暗城中,估计在伤没有完全好之前,他每天都要跟着莉莉安处理各种政务。 处理政务,看着一叠厚厚的文件,里边是黑暗城今天有多少收入,又支出多少,那里的骷髅兵少,要加派人手,大耳怪的数量……林格想想都感觉可怕。 不让去跟敌人的厮杀,那我就不去,反正战斗又不只是有一种方式,三百枝箭肯定不够用,让骷髅兵再多拿一点。 打开时空之门,林格从阴暗的黑暗城来到,灰色世界的亡灵海,在不死族据点外,看着地上遍布苍白色碎骨、一个个巨大的灰色的骨架,散落在地上的巨大,锈迹斑斑的兵器。 林格无视掉那些东西,带着骷髅兵和尸巫离开这个地方,不死族的法师既然选择这个山洞作为据点,那么这个山洞肯定有什么值得他们选择的地方。 对方肯定不会这么轻易的放弃,现在的他没有那个实力去占领,还不如快点远离这个是非之地。 按着自己记录下的地图,林格带着部队,安全的回到骸骨城与亡灵海的交界处。 选择一个人烟稀少(没有异人)的地方,林格开始他的刷兵大业,他的战术非常的简单,就是带着尸巫来到,选择好的骷髅狗族群,尸巫的魔法能量球直接对着骷髅狗打,被打的骷髅狗傻乎乎的向尸巫杀来。 二百名骷髅兵在尸巫的面前,组城一道坚固的骷髅兵墙,让尸巫放心的攻击,那二十九名六级骷髅兵站在一阶零骷髅兵第一排后边一点,只要有骷髅狗杀过来,普通骷髅兵跟骷髅狗在势均力敌的时候,他们会突然从一边杀出来,结束骷髅狗的狗命,愿他们下辈子成为一个骷髅兵,而不是猥琐的骷髅狗。 林格则是在战场之外,张弓搭箭,苗准一个骷髅狗,手一松。 嗖! 那枝箭飞速的靠近一个正在抬头看自己敌人的骷髅狗,箭枝飞入那个骷髅狗的眼框中,因为箭枝上的力,非常的大,骷髅狗的骷髅眼框硬度不够,箭枝穿过骷髅头直插在后边的大地上。 骷髅狗的弱点与骷髅兵差不多,骷髅头眼框中闪烁的灵魂之火是他们最重要的。现在保护灵魂之火的一个骷髅眼框,已经被打出一个洞,那只骷髅狗的灵魂之火一点一点的从那个箭洞中消散,一直到他的灵魂之火全部消失。 继续,林格每拿一枝箭射出去,都会有一个骷髅狗遭殃,虽然林格的攻击不会让他们立刻失去战斗力,但是你会感受到自己的力量,慢慢消失,你却无能为力。 尸巫的攻击更狠,面对这种没有英雄指挥,全靠自己本能的骷髅狗,尸巫非常喜欢,因为对方不会拿着什么东西挡,也不会想着绕过他们面前的敌人,攻击他们这些站在骷髅兵身后的尸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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