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啊,我给你打过电话,这不…怕忘了给你带,所以穿在身上。” “强词夺理。”他轻声咕哝,还有点傲娇意味。 康明宇连忙站起来把衣服脱掉,“喏,给你。” 汤恩看着衣服却没有接,轻蔑的别开头,“我可没有穿别人穿过的衣服的习惯。” 康明宇这下可犯愁了,啥意思?生气了?我怎么了? 他试探的又抱回自己怀中,“我洗洗再给你?” 对方不答。 “那…你送给我了?” 还是不答。 “那算了。”他随手把衣服扔在椅子上扬长而去。 每个人的忍耐都是有限度的,他的尊严永远不可能成为爱的牺牲品,如果一份爱情需要以头抢地、卑躬屈膝的来换取,康明宇认为,我做不到。 走到舞台侧面,他开始回想细节:今天的汤恩有点莫名其妙,像吃了闷弹,不声不响,却挺有杀伤力。 他低头看着自己,难道真是这衣服有什么特别的意义?那直说不就好了,无理取闹个什么劲。 自己也有错,突然就爆发洪荒之力了,肯定是因为lime跟他说的那些话,感觉身体被掏空。-_-# 是不是有种恋爱的感觉,开始有矛盾,开始试探对方的心灵深处。回味起来,康明宇觉得自己刚才帅爆了!他早晚要让汤恩明白,没有什么东西的意义能比他眼前这个爱他的人更重要。 汤恩僵硬的伸出手,捞起椅子上的衣服,离开温室的它变了味道,它被弓虽女干了,因为它不会是心甘情愿穿在除了“他”的人身上。 当康明宇生气的把它扔出去,它被弓虽女干还被无情的丢弃。康明宇的爱像一个刑事案件的案发现场一样惨不忍睹。 康明宇离开的位置仍在他瞳孔中,他甚至看到那个人背对着自己矗立,像一座石像。 把lime从警察局接回来,汤恩和lime第一次畅谈。以前两人总是话不投机,只有那一晚,他们用心跟彼此说话。 具体说了什么,汤恩已经不记得,只剩下lime的那句——我没有号在十三区,我不是凌渡。 Lime不是凌渡,他可以被从梦魇里解放出来了,而自己还在黑暗里寻觅,冷清、凄惨。 汤恩不知道,如果找到凌渡他的人生会有怎样的改变,像被施了法术的青蛙,只知道应该去找个公主吻下去,但猜不透这后来的后来。 表演结束时,热烈的掌声把所有人淹没,宋玦对苏文杰眨眼睛,苏文杰微笑颔首,两人越来越有默契了。 他们从康明宇身边撤离,康明宇拍着苏文杰的肩膀说:“你们俩这么暧昧,干脆在一起好了!” 小蘑菇抬腿一季佛山无影脚,“滚,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 “我就觉得这里比较凉快。” Lime从康明宇面前经过,看到他上身只剩下浅蓝色的复古立领的衬衫,外套已经被收回,揶揄的说:“也只有你比较凉快了。” 康明宇足足用一分钟才明白自己被鄙视的真相。行吧,反正欺负我已经成为一种美德了。
没有演唱会,舞台附近几乎是空的,大家在舞池中跳舞或者躲到角落装酷。 苏文杰和宋玦靠在吧台边喝可乐,冒着气泡的液体有点像女巫的调试剂。 “你那个大学好吗?”苏文杰把杯子靠近嘴边遮住半边脸,仿佛这样就能把自己羞怯的隐藏起来。 “还行吧。就是各种音乐的大家庭,西洋乐、民族乐,有研究作曲的,有号称人肉节奏器的。古风、爵士、摇滚、古典,什么都有,喜欢说唱的,喜欢研究乐器演变的,每个人都有用不完的热情,对音乐,对人生。” 苏文杰望着手里的可乐,忽然有种俯瞰湖泊的感觉,像大鹏在天上徜徉,又化身为鲲扎进水里驰骋。他向往这样的生活。 朦胧的夜色下,树叶轻微的摇晃,无月的夜空是一件素衣,缺少宝石的点缀,沉闷的令人难受。 康明宇在靠近舞池的地方喝酒,来往的脚步也能成为思考的依据。比如,有人穿皮鞋,有人穿帆布鞋,年轻的男孩穿紧身裤却不穿袜子,而像汤恩这种人简直不该出现在这里。 他看到汤恩坐在对面桌上,桌上摆着许多颜色、形状各异的瓶子,他的黑色外套和白色外套交缠搭在椅背,身上的白色衬衣让画面看起来就像怪物的化学实验室。 “我注意你很久了。”一名男子在汤恩身旁坐下,一只手不老实的摸向他的大腿,“你看起来不像找乐子的,怎么,要长处吗?” 在康明宇看来,那就是一只红头发公鸡。 哼,哗众取宠的家伙,你找错对象了! “嘿,他有主了,麻烦你换个地方演讲。”康明宇暴戾地将汤恩拉进自己怀里,捏住汤恩手腕的五指几乎要把他的手捏断。 汤恩这家伙今天没带脑袋出门吗?明知道自己情商低还敢明目张胆的钓凯子。 他一边腹诽一边折磨汤恩的手腕,无需避讳自己吃醋的事实。 那人扯出一脸轻蔑的笑,眼神好像在说,“老子不稀罕”,康明宇很想给他一拳让他稀罕稀罕,可他转身就走了。 汤恩靠在他怀里,手腕上的酸痛令人无法忍受,但他没有挣扎。 他的头靠在康明宇肩膀上,嗅出他皮肤上的奶香味,应该是某种沐浴露的效果。 “不疼?”康明宇把汤恩的手轻轻放在自己手心里,手腕处已是红了一片。汤恩却不动声色,好似被捏的是别人。 见他不太对劲,康明宇推他坐下,拿椅背上的衣服盖在他身上。酒吧的冷气让汤恩浑身冰凉,有衣服却不穿,脑子想什么去了! “喂,你喝多了?”他摸摸他的脸,并不热,额头也不热。“拜托,死没死给句话行吗?” 汤恩抬起头,直视他的眼睛。“你很希望我死?” “当然不希望,不过嘛……我倒想让你□□。” 汤恩直接闭上眼。他很累,因为背着承诺很累,似爱而非很累;这荒诞的人生特别累。 忽而一道银光劈开夜空,雷鸣伴着狂风,细雨点撒在树叶,逐渐把笔锋加重。 “下雨了。”康明宇说。 汤恩点头,“嗯,我该回去了。” 康明宇莞尔一笑,算是对自己的安慰吧。 “好,路上小心。把你的外套穿好,能都穿上最好,免得你又觉得我有穿别人衣服的癖好。” 其实,他想说,别着凉。但他说不出口。 汤恩第一次这么听话,他把自己穿的像个包子,曾经干练的模样荡然无存。 他推开大门,一阵强风席卷室内,在关门时把外面的世界隔绝在门后面。 康明宇望着他离开的方向苦笑,却还是故作自得的说:“真没情趣,我本来想说,下雨了你愿意留下吗。就算不留下,好歹等我问完嘛。” 与此同时,苏文杰和宋玦在圆窗旁眺望,倾盆大雨横扫过来,玻璃上尽是水痕。 “真倒霉…”宋玦小声嘀咕,“一只落汤鸡要诞生了。” 苏文杰微笑着抚摸另一个世界的雨水,“我不觉得啊,自然景观都很浪漫。” “对,小雨怡情,大雨伤身。” 苏文杰被他惆怅又赌气的模样逗笑了,指着窗外说:“雨这么大你怎么回去。” 小蘑菇托着下巴思考:“嗯…让我想想,最好我一出门就被车撞飞了,这样我就可以躺着回去,还有不花钱的急救车坐。” 苏文杰被他脑子里古怪的想法吓了一跳,连忙捂住他的嘴说:“别说傻话。” 宋玦得意的伸出舌头在他手心里卷动,苏文杰触电般收回手,脸颊登时红了。 “喂,你别这么纯情啊,我就开个玩笑嘛。” 望着苏文杰瑟缩的模样,他只觉得这芭比娃娃是从童话书里来的。而且肯定是最原始的教育版本,没有女巫也没有毒苹果,每个人都本本分分,像中国古代所说的男女授受不亲。 这一幕要是发生在古代,苏文杰肯定三尺白绫一挂,死给他看。 苏文杰低垂着脸,小手不易察觉的在自己脸上碰触,滚烫的灼热和不安分的悸动让他更加羞懦。宋玦立刻转移话题。 “你呢?你怎么回去。” “啊,我啊,我家……嗯…我租的小屋离这里不远。” 宋玦连忙点头,把上个阶段的不愉快过度下去,谁知他呢喃了一会儿,还没说完。 “要不…你去我那里住一晚吧。”话一出口他就甚觉唐突,又补充说,“那个…看起来这雨不会很快停。” 宋玦激动的简直不能自已。这是邀请啊,友好的邀请,想想他们两人共处一室可以做什么,我去,太多了,他们俩什么都可以做。 苏文杰还在自顾自的解释,“我那里可能比较简陋,其实你也可以打车回去,就是现在下雨…这里不太好打车……而且…而且晚上打车很贵…” “行了别说了,你不用感觉不自在,我不是说过嘛,以后可以一直陪着你。况且,有个什么唐朝人不是写过,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有你就够了啊。” “嗯,”苏文杰含笑点头,“是刘禹锡写的。” 小蘑菇无奈的耸耸肩,有时候这家伙就很愚钝,明明诗不是重点,最后那句才是重点啊。分明是装傻嘛! 他一把拉住苏文杰往人群里扎,穿过拥挤的舞池跑到门边,用力推开被风堵住的大门。 “别管这些诗人了,我们走吧。”
第41章 第四十一章:雨夜 “什么!” 大雨疯狂的拍打地面,震耳欲聋,两人像喝醉酒似的在风雨交加的阻力中摇晃,用尽全力大喊,想要跟对方表达。 “我说,我们走吧!” “走?但,现在雨下很大,会淋湿的!” 这种声波来的很迟钝,要花许多精力才能听懂彼此的言语。 他绕到苏文杰身后脱下自己的外套撑在两人头顶,前端狠狠压低在苏文杰头上,“没事,我挡着!” 声音从后背冲进耳朵,带来淋漓尽致的快感和欢乐。 虽然他们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但幼稚的举动仍能带来慰藉。 苏文杰总是一个人,即便小时候,遇到大雨的天气他也不会把衣服顶在头上。这种举动在一个人的时候尤为滑稽,还不如径直走进雨里,何必闪躲从天而降的耳光。 他们在雨里奔跑,脚步踏起千层浪花,凛风钻进怀里想要谋得一席之地,却被他们奚落式的推开。 雨水滑进嘴里是甜的,打在脸上也温柔。他们杨帆在水中驰骋,迎着风浪,迎着风浪背后的阳光。 苏文杰觉得自己像个船长,不是蒙奇D路飞那种,也不是杰克琼斯,他们都太疯狂了。而他不是那种人。 他是靠着水手的拥护才得以起航的船长,世界对他爱护有加,派最好的水手来陪伴他,给他温暖,给他爱与希望。 站在破旧的走廊里,两人浑身湿透,紧贴着彼此。回首向来萧瑟处,大门竟有水帘洞的视觉效果,靠门的一块地面像被水管冲过,空气里弥漫着土的腥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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