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恩倾吐一口抟烟,淡淡的说:“没有。” 汤爵嗤之以鼻。 “汤恩,我们不妨摊开来说,我不喜欢和你这种棉花一样的东西打架,我们之间,终究要有一场争斗,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你就不能给个痛快?” 汤恩看着前视镜,认真的说:“只要是你喜欢的,我一分不拿。” 汤爵便笑出生来。“呵呵,话说的真好听。可是,我什么都想要啊,我还想要你的那只宠物。” “汤爵,你不要得寸进尺!” 他打开窗,夜风呼啸而来,将车内同体吹寒。镜子里的汤爵仍旧玩世不恭,好像只是在开一个玩笑,目的也只是为了让自己开心。 “看看,生气了吧,你就应该学学你那小宠物,搞什么情深义重的套路,这一点都不适合你。” 汤恩简直没有办法与他沟通,是一种言语一旦触及某个分寸后,立刻就被汤爵掰弯的感觉。汤爵故意避开有关亲情的东西,努力摆出自己最冷酷的一面,仿佛不曾对任何事情认真过。 汤恩焦躁的用手指敲打方向盘,噪音使他更无法笃志于论。树叶在路面上刮,哗啦啦,哗啦啦,像无数蚂蚁在心上啃噬。 该怎么表达我对你的情意,汤爵,男人应该拿的起,放的下。 他低下头,重新点燃一根烟,良久后,开口打破这寂静。“我从没想跟你抢什么,我们都有同一个父亲,我的经历,也不会比你好。汤爵,你为什么一直把我当成敌人,事到如今,父亲已经老了,该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时间是最无情的神明,他悄悄地走近人群中,走进每个家庭,一寸一寸的,把所有物质都搬空。金钱、荣誉、信仰,亲情、友情、爱情;它就是个饥不择食的饿鬼,把能被拥有的东西通通带走。 无论当初多么深刻,渐渐的,都淡忘。人们不能任由执念强求流逝的时光停下来,就随着它,学会淡忘吧。 汤爵并不否认,但他仍有自己的见解。“这个道理谁都懂,不需要你复述给我听。他现在是用到我了,对我阿谀奉承。可我忽然不想被需要了。人就是有这么一个劣根性,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得到了,也就无所谓了。” 他不是这样的人,汤恩知道,汤爵不是他口中那种喜新厌旧的人。他只是受过太多伤,再也不肯让任何人走进心里,再不会给任何人伤害他的机会。 话说到这份上,已然触碰到汤爵的底线。他的心事,就像他的快乐一样,不能跟别人分享。共享让他充满攻击性,泯灭了儿时的善良。他邪魅的笑着,忽然探头到汤恩耳边,轻轻的说:“汤少卿,你就不想跟我来一场男人之间的对决吗?还是说,车祸之后,你已经放弃了做男人的企愿”
他以为抓住了汤恩的伤口,用力扯,让他再度陷入痛苦中。他想告诉汤恩,你永远没有资格教育别人,同样是面对悲痛,你也做不到无动于衷。 悛悔啊,见鬼去吧,人活着就是恶心、痛苦,而唯一能体会快乐的事,就是看别人比你更痛苦。这就是人类幽默的来源,在你头上扣一个派,把番茄酱和沙拉通通点缀上去,许多孩子笑得满地打滚。幽默,这就是幽默。 他的气息犹在耳边,像魔鬼引诱天使去人间鬼混,又坏又迷人。 “车牌号鲁B217,坐在车里的是位女士,不需要我说得更清楚了吧。”汤恩只冷冷吐出这句话,身后的人立刻睁大了眼睛。 “你连这个也知道了!为什么…” 不等他说完,汤恩回过身,一把抓住他的头发用力向后掣,声音几乎是对着他的鼻孔发出的。 “汤爵,人为什么要长两只眼睛,因为很多事情,都不需要看太清,要学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懂吗?” “什么?你说什么?”他笑着,几近疯癫,笑音在细微末节中化作悲伤,潺潺袅袅,贯彻车窗外的整片夜空。 汤恩对上他的眼睛,逼迫他,使之对视,一字一顿的说:“你是我弟弟,永远都是。我不会放弃你,从始如一。” “哈哈,太他妈感动了,真的,我汤爵有生之年就感动过两次,第一次是和樱子上chuang,第二次是你跟我说,永远做我哥哥。”他笑着、笑着,眼睛红了,眼角湿润,如初晨薄雾洒落人寰。然后,他恶狠狠盯着汤恩,厉声说道,“汤恩,别相信美好,都是骗局,有一天,你不会记得我,却让我为你的这句话记忆犹新,有意思吗。” 汤恩一把将他推回后排,转身发动引擎,一言不发。他们在冷风中行驶了十公里,窗开着,像兜风的塑料袋呼呼作响。 走上寺门首路后,汤爵忽然振作起来。 “你走错路了,这不是我家。” 汤恩淡淡的说:“回爸爸那。” 汤爵反应过来,伸手去拉车门。汤恩立刻将所有门反锁,两人虽无肢体碰触,却暗地里争斗。 车仍匀速前进,他反而淡漠了许多,扯出轻蔑的嘴角。“我能跟他说什么,你知道我不想见他。” “父亲想见你。” “呵呵,你到现在还是他的走狗吗?那随便你好了。你送我到哪,我就去哪。”汤爵赌气将头枕在右侧玻璃上,末了,又含笑加上一句,“哥哥。” 汤恩的心如沸腾的水,不停搅动,终难平复。 他说哥哥,他讽刺自己,他不肯相信任何感情,亦如樱子的背叛,亦如自己无法兑现的诺言。 人世间最难走的路,是被往事碾压的路。在他心门前,你敲门他不肯应,偶尔回应了,却不肯让你进来。汤爵的心里有个秘密,像野人在山洞里日夜守护的火种,害怕有人偷走它,或将它吞灭。 火种只有一个,心亦只有一颗,伤的次数多了,心火会渐渐熄灭。失去热情的火,自保都难,拿什么去温暖别人。 汤恩的车在路上绕了一大圈,明知道最近的路口,却不怎么也无法选择。 他想了很久,转了很久,将近凌晨的时候,终于将车开进芙蓉小镇。 汤爵已经累的睡着了,他并没有自己表现出来的那么强势,譬如阴的另一面是阳,外表所对应的反面,正是灵魂原本的面貌。 犹豫片刻,汤恩还是叫醒了他。 看到窗外熟悉的环境,他伸了个懒腰,从容的穿好裤子,仿佛刚经过鱼水之欢一般心满意足。 推开车门,不甚感激,不回头的扬长而去。 或许在汤爵的眼神里,曾有一闪而过的差异。汤恩最后还是决定安抚自己的弟弟,送他回芙蓉小镇的住处。 汤恩则只好长途跋涉原路回去,到达汇英名郡已经凌晨一点了。 他本以为康明宇会在门口等他,他甚至准备好了说辞,应该表现出埋怨和懊恼,再勉为其难的准他进门,在同一张床上相拥而眠。他把故事设想的活灵活现,明知道康明宇根本不会出现,仍旧固执的堕入幻想,以便能保持平静的情绪。 汤爵的话让他再次陷入忧郁之中,像打翻了陈旧的沙画瓶,里面残破的、凝结的沙砾,一览无遗。 他很想见到康明宇,但康明宇应该已经睡下了。他难得听话一次,不该让自己的负面情绪也将他搅扰的不得安宁。 所以,他走了。
第101章 第一百零一章:各种填坑 入室的冷清,伴随那无情的花朵,建构出属于他的一块地。向往炊烟升腾的人家,向往孤魂掌灯的画面,我们也许隔得很远,但在我心里,你永远留了一盏明灯,照亮每个黑暗的夜。 汤恩从凌晨开始整理文件,兢兢业业的,一丝不苟的,把后续的工作全部安排好。这种感觉很像临死前分配家产或者为自己选择墓地,有点忧伤,又不得不振作起来。 卸去某职和当初扛起某职一样难,以前就像个拾荒者,把责任一点点往身上背,边走边驼着背,一旦卸去全部,令有种飘飘然的不安感。 长夜漫漫,抬头在星河里舸舰迷津,低头在无数文件中侃侃自问,直到天光破晓,竟毫无睡意。 他照常去公司上班,提着整理了一夜的文件,再坐上那把太师椅的时候,抚摸把手上的凹陷,不无亲切之感。 他就安静的等朝阳把天空展开,安静的喝一杯自己煮的咖啡,想象着新的生活。那生活里一定有一个人,挺霸道的,但很温柔。 九点钟,他把秘书叫进来,嘱咐最近开发的新产品的注意事项,类似于即将不久于人世,照顾好爸妈一流,使听者呆若木鸡。 所有文件都装在公文包里,秘书离开后,他把它们一一摆放在办公桌上,做最后的审核,亦如从前的每个董事会文件那样认真。 电脑里的新产品构造图和表格全部拷贝出来,然后删除原件,让这台电脑彻底跟公司脱离,同样意味着汤恩珂莱欧,将与这家公司脱离。 他无暇低头看手表上的时间,只偶尔凭窗而望,看对面高楼如同一个魔方,每扇窗户都远远的形成豆腐块的形状。地面上的车像你小侄子手里嗷嗷叫的玩具,空洞而毫无生气。 几时几岁,大浪淘走的年华,像一篇平淡的文字堆叠,说不出感想,就一直读了很久。 不记得几点了,他突然接到康明宇的电话。 “汤恩,你骗我。你又骗我!你不是说打电话给我的?” 康明宇清晨起来晨跑,宽松的上衣搭在背上,七分短裤比女人的裙子还要肥。路上遛狗的大叔让金毛自己叼着绳子,吠吠地跟在后面,把尾巴摇。 路过一个公园,广场上练太极的白发老人穿着宽松的白衫,这年头的年轻人都是朝九晚五,只有老人仍旧起早贪黑。 回到家,他不时拿出手机,等候汤恩的电话。后来登录五行传奇瞎溜达,渐渐忘记了这件事。直到肚子开始咕咕叫,这才想起汤恩。 最伟大的哲理都源于饥饿,一个人饿的时候,就容易思考人生、奋发图强,在吃饱之后又荡然无存。 可康明宇还没吃饱,所以只能主动出击。 汤恩看了看手表,已经接近十一点。“今天不是还没过完,我在公司里,晚点再去找你。” 康明宇有气无力的□□着:“你今天很忙吗?要不…我请你吃饭吧,现在就过去接你。” 汤恩叹了口气,“不用了,我处理一下后续的事情。” 康明宇一直等着,他还以为这句话是为了承上启下呐。“然后呐,准备什么?” 汤恩缄默良久,话筒里听得他均匀呼吸。“康明宇,我想离开这。” “什么意思?” “我准备放弃所有继承权,明天就从公司搬出来。” 康明宇点点头,一面晃动鼠标,“哦。” “你,不给我点反应?” 他的口气太过平淡,漠不关心一般,让汤恩有些梗塞。 康明宇笑着说:“你想要什么反应,不是都做了决定了吗?放心吧,哥虽然只是个学生,养你还是绰绰有余的。你可以在家给我洗衣服、生孩子、没事和村里老娘们搓麻将,想想还挺美观哈。”
福书网:www.fushutxt.cc免费全本完结小说在线阅读!记得收藏并分享哦!
110 首页 上一页 95 96 97 98 99 100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