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雪琴听了这解释后,想了想,道:“所以,当元信你取出这项炼的同时,也就放出了所有被困的灵魂以及精魄所化的灵气…… “我明白了,正是我们对它们有恩,所以它们的灵魂也通过这水晶项炼在暗中相助……元信……刚才,是我错怪你了,希望你别往心里去。” 见美女道歉,元信心里什么气都烟消云散了,他打了个哈哈道:“只要你能开心,我受点气算什么。再说,这次无意中得了两件宝贝……真是开心都来不及。”他说着指了指沉香木棋盘和那水晶项炼。 他的鼻子忽然动了动,似乎是闻到了什么,迅速的起身,跳到一块大石头上,四处张望着。 “哈!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快看!下面山坡上有十几户人家。”元信兴奋的指着下面道:“我早就闻到肉香味,看来,人饿极了,灵力也会增强数倍。” 周雪琴走过来道:“听你这么一说,才又觉得饿得心慌了,可是……我身上没带钱,你呢?” 元信指指身上紧绷的黑衣:“你看我全身上下,哪里能放钱?不用担心,混顿饭嘛,我有办法!” 两人下到村子里,一路走去,十几户都大门紧锁,正在纳闷间,忽听见前面不远处传来激烈的鞭炮声,他们闻声赶去,却见一户门前排挂满了花圈和白帆,门口上贴着一张偌大的“奠”字。 “哦?看来是这家有人归西了,全村的人都被请来了。”元信向周雪琴眨眨眼睛道:“这屋后肯定在大摆宴席,走!我们正好去混饭吃。” 周雪琴扭捏道:“被人认出来怎么办?” “不用担心,在这场合下,谁也不会来问我们的。”元信说着便拖着周雪琴,大模大样的进去了。 后院里果然摆了几十桌宴席,所有人都坐在席间聊天,场面乱哄哄的,元信找了一个偏远的席位,两人刚坐下,此间主人出场了,全场霎时静了下来。 接下来,主人开始朗读祭文。 面对这一桌子好酒好肉,元信和周雪琴早狂吞了数口唾沫,两天滴水未进,什么礼仪和修养、形象都抛在脑后,两人互使了眼色,埋头伏案大嚼起来,那吃相,简直就像是才逃荒出来的非洲难民。 坐在旁边的人纷纷盯着他们,捂嘴偷笑,两人没工夫理睬,只顾往嘴里塞肉。不过一会儿,半桌子菜几乎被两人扫光了。 元信拍拍肚皮,连打了几个饱嗝,瞟见周雪琴还在“左右开弓”,大吃狂吃着,淑女形象早已荡然无存,满脸是油,后来还干脆端起盘子,直接用手抓肉直往嘴里塞。 “哇!她可真能吃啊!” 连务相看了也不禁惊叹。 元信摇摇头,心中暗道:“看来再有气质的美女,在饥饿面前也会原形毕露,简直和夜叉有得比!” 忽然有一股异样的感觉由背后扫来,就像是从所有毛孔渗入身躯,让他浑身都感到不自在。
那仿佛是一种审视的目光,快速的扫过身后,让他脱离于此间众人之外,赤裸裸的站在这后院里。 元信不敢向外张望,埋下头来,手肘轻轻的撞了一下旁边的周雪琴,周雪琴嗔道:“干什么,我还没吃饱呢。” “别吃了,有人在看我们……” “那?” “不是普通人!” “呃!” 周雪琴差点噎住,立即学着元信的样子伏在桌子上问道:“你别吓我,不会是那些黑衣人吧!” “我不知道……” 元信说着,偷偷向旁边瞟去,果然,在右边不远处,坐着几个人,目光不住的在全场扫动着。 五个黑衣人中,他仅见过那“小公主”的面孔,对于其他四人,则只看过身形。 当他看见其中一个身材魁梧,满脸落腮胡的大汉时,心中一颤,忙对周雪琴低声道:“不好!我看见一人,很像是黑老大,看来这几天,他们并没放弃对我们的追踪。” “不对啊,如果按你所描述的,他们实力超群,应该早发现我们才是。”周雪琴道。 元信又问了问务相,务相却说:“我那时在睡觉,对黑衣人根本没印象,不过我要提醒你们,你们带着的那水晶项炼,其散发出的灵力,足以改变你们身上的气场,也就是说,他们一时没发现你们也是正常的,凡事小心为上。” 两人就那样伏着,不敢再乱动。 不久,终于等到宴席开始,席间顿时人流涌动,所有人都起身相互敬酒,正好遮挡了视线。 元信见机不可失,猛地一拉周雪琴,低声道:“快走!” 两人躬着身子,以人群和席桌为掩护,狼狈不堪的逃出门去。 出来后,两人都如释重负,还好已酒足饭饱,便疾走朝村口走去。 刚走到村口,果然看见那辆黑色的越野车静静的停放在那里,周雪琴已吓得面如土色,惊慌得拔腿就跑,元信一把拉住她道:“先别慌着逃,我们四腿加起来,也跑不过这辆车子……” “对!对!对!我们先把这车子轮胎的气放了。” “不用!我会开车!”元信向她眨眨眼睛,一脸的坏笑。 瞟见四下无人,元信从路边拾起一块石头,朝车窗上打去,“哗!” 的一声,车窗玻璃碎落一地。 只见元信俐落的开门上车,然后熟练的扯出方向盘下面的电线,几下摆弄,车子居然被他发动了。 元信猛地一踩油门,车子飞速的冲了出去。 几个小时后,眼见就快抵达市区,两人心里都松了口气,毕竟到了人多的地方,黑衣人没那么容易再追上他们。 元信瞟见前方路口处有一交警,吓得他立即靠边,一下刹车。 “怎么了?” “我没有驾照!” 元信哼道:“就我们这副样子,不被当成偷车贼,也会误以为是逃犯。” “那现在怎么办?徒步走入市区?别忘了我们可是身无分文啊。” 元信看了看前方的指示牌,高兴的道:“这里是华清市!我曾听家人说过,我元家祖业,就是在华清市飞凤镇,我三岁时曾来过一次,这次正好去求助于这边的亲戚!” 他们边走边找路人打听,在傍晚时分,找到了元家祖屋。 这祖屋还保持着明清时期的风格,两扇奇大的门前放着一对石狮子,横梁上挂着一面木制匾额,上面写着四个大字:“元氏祖宅” “就是这里了!” 元信见大门开着,招呼周雪琴,快步进去。 刚跨进门,门口站出一个身材高大,年约七旬的老翁,一照面,第一句话就是:“参观费一百,住宿费一千……” 老翁发现两人衣衫破旧,蓬头垢面,立即改口,挥手道:“去去去!乞讨去别处,再不走我可要报警了!” 元信愣了一下,当即道:“我可是元家后人,来认祖归宗的!” “哦?” 老翁负手审视着他,接着问道:“你什么字辈的,你父亲叫什么,你爷爷叫什么……摆摆家谱,别想蒙我。” “我叫元信,宗字辈,家父元国朗,国字辈,爷爷叫元家明,家字辈的……”元信一口气顺着家谱背了下去,边背边想:“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摆谱?” “家明?你是家明的孙子?” 老翁突然上前拉着他的手,仔细的端详一阵。“果然是信儿,当年见你时,不过三岁大点,一晃十几年,长这么大了?” 元信忙点头道:“是的,是我!叔公!我和我的朋友想先洗个热水澡……” “唉!你怎么能叫我叔公呢?我叫元兴平,比你爷爷还高一辈呢!” “那……曾……祖叔公……”元信结结巴巴的喊了一声。 “好!好!好!” 元兴平很是热情的将两人请往宅里,看来适当的摆谱,还是很有用处的。 元信和周雪琴如愿以偿的洗了澡,在元兴平处要了两套衣服穿上,这才来到正堂。 据元兴平讲,元家男儿都好游历四方,虽世代祖居于此,却大都分散各地创业。 而今这飞凤镇,元姓的人丁,就只剩下他和他的小孙女了。 他还言之凿凿的说,如果不是要因照顾他的小孙女,他还想出去创业。 元信听得冒出一头冷汗,他现在这副落魄的形象,别说创业了,没有败家就已经算不错的了。 元兴平望着这房屋,继续讲道:“想当年我回来时,祖屋和祠堂久无人打理,已经破败不堪。于是我想了一个办法,把祠堂那块地卖了,然后将祠堂并入祖屋,再重新修缮…… “我们这祖屋,记录着明清各个时代的建筑风格,供游人参观和住宿再好不过,开业以来,很多游客都慕名而来,生意还算过得去……” 听他吹嘘,元信心里极不痛快。把元家祠堂都卖了,简直就是大不孝,还好意思在那里夸夸其谈? “曾祖叔公,您卖了祠堂,元家有多少人知道?” “哼!现在元家就我辈分最高,我要卖了祠堂,谁还敢说个‘不’字?”元兴平一拍桌子:“后辈中有谁知道,元家祠堂原本就是从祖屋里分出去的?我这么做,本就是还其原貌罢了。” “啊?” 元信立即问道:“难道元家祖上,穷得连祠堂都盖不起?可听我爷爷说,元家祖上有三代都是一品大员啊!” “哼!你爷爷那些后辈,能知道多少?”元兴平忿忿不平的道:“那是家族中严守多年的秘密,我当年,也是在很偶然的情况下,从我爷爷口中得知真相的……自我之后,便再无人知晓……” 他话到嘴边,忽然又停下来了,那神态,似乎是后悔自己说漏了嘴。 这话勾起了元信的好奇心,他不停的追问着,但元兴平却始终不松口,元信一急,便道:“曾祖叔公,我不清楚家族历史有什么难言之隐,但无论是什么,丑事也好,怪事也罢,到了现今这个社会便全都不存在了。 “我猜,您应该也是为了这秘密才留下来的吧,如果您想将这秘密带进棺材……那我们这些后人,全都无颜见祖宗了!” “大胆!你……你竟敢对我说这种话!”元兴平气得全身发抖。“家明怎么会生出你这种不肖子孙?” 旁边的周雪琴也看不下去了,喝道:“元信!你怎么能说这种大逆不道的话,还不向你曾祖叔公陪罪?” 元兴平像小孩呕气一样,“哼”的一声,扭过头去。 周雪琴拉过元信,低声在他耳边道:“你那脾气收敛一点,别忘了,我们还得向他老人家借点钱,才能回去!” 元信想了想,也觉得自己说话欠妥,便又上前鞠躬道:“曾祖叔公,您老别生气……侄孙子在这里向您赔罪了!” “错!是曾侄孙!辈分能乱的吗?” 元兴平气得猛地一拍桌子道:“好了,好了,和你这小辈生气,有损我长辈的气度,你们在这里过一晚,明天就走!” 说罢,他向里屋走去,边走边唠叨着:“往日其他后辈回来祭祖,连小娃娃都得备礼物,唉!这家明不知是怎么教育孩子的,一点儿也不懂事……” 元信和周雪琴一下就听出了他的言下之意,这个曾祖叔公,果然不是省油的灯,明目张胆占着祖上的房屋,还在这里倚老卖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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