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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饭适合散步消食,任斯钦便顺着河堤漫无目的地走着。他低头看着面前的路,走着走着,眼前出现了一只黄毛大狗,吐着舌头,脚步一颠一颠地走向他。
金毛还有个外号叫做“暖男”,因为它总是能露出憨憨地笑,特别的治愈。
这条路是养宠物的人最爱带宠物来遛弯的地方,一路上能碰见很多狗,他有一次甚至看见有人牵着一只白色卷毛的羊驼……
眼前这只大金毛看起来很活泼,眼睛闪得跟黑曜石似的,毛发颜色也很纯正,没有一点杂质,特别好看。任斯钦多看了几眼,没忍住蹲下来接受它的互动。
它不认生,见任斯钦喜欢它,便疯狂地摇尾巴示好。
任斯钦揉搓着狗子的脑袋,看见了一双熟悉的球鞋,由远及近地走近。
“小乔,叫哥哥。”乔铮蹲在他面前。
狗子听到了主人的声音,很听话地“汪汪”了两声。
没想到能遇见乔铮的任斯钦愣了愣,“这是你的狗子?”
乔铮把手中的牵引绳系上,“嗯,这是我狗儿子。比较调皮,我有时候都拉不住他。”
乔铮穿着无袖卫衣,带点肌肉线条的手臂看起来很有力。这大概就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身材。任斯钦为自己看见他穿宽松校服时,觉得他很瘦弱的无知道歉。
“我这几天晚上逃课都是为了遛它,”任斯钦没问,乔铮自己说,“它平时寄养在我邻居家,但他们最近几天有事不在家。”
任斯钦站起来后,小乔用脑袋蹭他的裤管,模样很是讨喜。任斯钦说:“为什么不寄养在宠物店?”
乔铮虚起眼睛,不悦道:“你会把儿子寄养在宠物店吗?”
好多人养宠物都会把宠物当作自己对家人。任斯钦理解乔铮年纪轻轻喜当爹的心情。
因为走的方向相同,两人便搭伙走着。
任斯钦说:“没想到你会养狗。”
小乔好像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走在一棵柳树下面嗅了嗅,便很不要狗脸地翘脚撒尿。
乔铮另一只手拿着黑袋子,随时准备为儿子捡屎。乔铮说:“我也没想过,它要是再乖一点,我更爱它。”
小乔抖了抖身上的毛发,继续往前探索。
任斯钦看着小乔规规矩矩的样子,说:“它看起来挺乖的,哪儿调皮了?”
乔铮笑了笑,把手中牵引绳递给他,“你遛一遛试试。”
任斯钦非常轻松的接过牵引绳。小乔仰头看了他一眼,任斯钦从这双睿智的狗眼里读出了兴奋感?
小乔的小脚摩擦了一下地面,任斯钦感到不妙。下一个瞬间,小乔选手已经发力,抬脚狂奔。
它的体型不小,少说也有三四十斤的重量,全力奔跑起来的结果就是,它在前面飞,任斯钦在后面追。
从人遛狗变成了狗遛人。
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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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宗祖宗!乔铮它儿子!你慢点!!!”任斯钦说。
乔铮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前方不远处有一片绿油油的草坪,那里是小乔最爱撒泼打滚的地儿。
城市的夜晚好像不会陷入黑暗,哪怕是在远离人堆的地方,也有忽明忽暗的路灯点亮。
乔铮走到草坪的时候,看见任斯钦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小乔正在舔舐着他的脸,一人一狗玩得不亦乐乎。
“别舔了,你这只舔狗。”任斯钦看起来挺高兴的。
他的衣服沾了很多草,双膝处还有些土色泥垢。这副模样要么是跟着小乔在草地里滚了一圈,要么是摔了个狗啃泥。
乔铮捡起牵引绳,“被溜的感觉怎么样?”
任斯钦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杂草,“给它少吃点,胖得我都拽不动。”
“你可以多吃点,”乔铮上下看他,“再瘦点,泰迪都能把你拽飞。”
任斯钦手握成拳,嘶了一声,展开手指,发现左手掌心有一小片擦伤,走了一步路,膝盖处也有些刺痛感。刚才跑进草坪里没注意脚下的小石头,又怕踩到脚下的小乔,所以摔下去的姿势很不好看。
他试着走了几步,打算适应适应疼痛。乔铮察觉到了他的异常,抓住他的手腕道:“摔到腿了?”
任斯钦挣脱了两下,让手恢复了自由,“不严重,我先回去了。”
他抬脚走了几步,除了膝盖,脚踝也很痛,恐怕是扭伤了。但他绝对不会在乔铮面前表现出来,于是用一种极其忸怩的步态,故作镇静地走着。
从乔铮的视角来看,任斯钦在扭猫步。
乔铮憋着笑,走到任斯钦面前,指着前面说:“我家就在那儿,先到我家擦个药,然后我送你回去。”
任斯钦想说“不用”,但低头看见蹭他裤腿的小乔,心里一软,答应了下来。
一天进了两个同学的家,难免会产生对比感。乔铮的家和他的家极其相似,冷清且宽敞,没有陈子铭家里那种人烟味。
不,应该说没有家的感觉,就好像只是一个用来睡觉的地方。
任斯钦看了一眼雪白的墙壁,有两个用来挂东西的钢钉,这儿曾经挂过相框类的东西。鞋架上都是乔铮的鞋子,除他之外,没有第二个人生活过的痕迹。
走进家门后,乔铮把小乔身上的牵引绳脱下,让傻狗自己去玩。
鞋架上只有一双家居的男士拖鞋,乔铮翻了翻鞋柜,给任斯钦找出一双一次性拖鞋。
走了不过两三百米,任斯钦已经疼得额头已经冒出虚汗了,他低头换拖鞋的时候脚步一软,还是站在他旁边的乔铮扶了他一把才稳住了重心。
任斯钦赶紧换好拖鞋,毫不客气地往客厅的大沙发上一坐,说:“大恩不言谢,我决定以后不揍你了。”
“那我真的谢谢少爷的恩赐了。”
乔铮不知道从哪儿拿出了几瓶药,坐在了任斯钦旁边。
他不顾任少爷震惊的声音,把少爷金贵的脚托起放在了自己的腿上。他说:“别乱扑腾了,我给你看看废没废。”
乔铮轻轻扭动了一下任斯钦的脚踝,任斯钦倒抽一口冷气,疼得冒虚汗。乔铮说:“你自己试试能不能动。”
“能,但是疼。”任少爷的气焰削弱了些。
“没伤到骨头。”民间不知道靠不靠谱的郎中乔铮断言道。
他拎起一瓶药,摇晃两下,然后喷洒在任斯钦的脚踝处。
乔铮调侃道:“小少爷,认识你没多久,看你摔跤两次,自己把自己打出鼻血一次,你怎么老做伤害自己的事儿?”
任斯钦别过脸,不承认,“说明我认识你之后很倒霉。”
“这也是我的错?”
任斯钦大幅度地上下点头,赞同这个观点。乔铮笑了一声,没有接话。
空气里满是清凉的云南白药味儿。
乔铮会时不时替他揉一揉肿疼的脚踝,动作温和,任斯钦没感觉到痛,相反还觉得挺舒服的。
看着乔铮低头认真做事的样子,长而浓密的睫毛,像极了丰满的羽毛,突然觉得,眼前这个人好像没那么讨厌了。
嘴和脑子几乎是同步的,任斯钦直接把心里的想法说了出来,“我不讨厌你的时候觉得你好像没那么讨厌了。”
自认为语文阅读理解能力不错的乔铮,愣是没有第一时间听明白他这句话的意思。
乔铮说:“我男扮女装的时候,好像没欺骗你感情吧?”
这句话从他嘴里说出来,任斯钦莫名有些害臊,因为乔铮男扮女装的时候基本没有搭理过他,都是他在热脸贴冷屁股。
任斯钦闷闷地“嗯”了一声。
乔铮把他的脚放了下去,说:“那你讨厌我什么?”
对啊,讨厌乔铮什么?
如果带着脑子去认真思考的话,任斯钦答不上来这个问题。
但除了讨厌,任斯钦没有别的词语可以解释自己对乔铮怪异的感觉。
任斯钦说:“讨厌一个人必须要理由吗?”
“小少爷你还真是任性,当然需要理由,”乔铮笑了笑,“没有无理由的讨厌,只有无理由的喜欢。”
闻言,任斯钦瞳孔地震,脱口而出,“我又不喜欢你。”
“我没说你喜欢我,急什么。”
“谁急了!”
“你。”
“我没有!”
任斯钦气鼓鼓的样子让乔铮忍不住逗他,“我还没怪你把知道我男扮女装的事告诉范哲安,害我不得不复读。”
“你应该感谢我,”任斯钦觉得自己很有道理,“你不复读,就只能去那个除了食堂和住宿好,哪儿都不好的大学。”
乔铮说:“你的意思是我不能怪你了?”
“对。”任斯钦说。
“行吧,”乔铮状似妥协道,“但照你现在这种考法,明年可能连那个除了食堂和住宿好,哪儿都不好的大学都考不上。”
“少瞧不起人。”说这句话的时候,任斯钦底气明显不足。
没有进步就是退步,明明到了教育质量更高的六中,任斯钦反而觉得自己学起更吃力了。
大概是因为真的认真学了,发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才会这么觉得。以前学得很不走心,知识只是进了脑子,并没有去理解,无法真正提升。
在四中的时候,任斯钦都是抱着只要比周围人好点的心态去学习。但在六中,周围的人都是佼佼者,就显得他很普通,甚至很菜。
乔铮说:“你没有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
任斯钦刚想呛回去。想起乔铮押中了摸底考试的大题,又把刺人的话咽了回去,换成了他认为非常亲近自然的话术。
“那你特么的觉得什么方法适合我?”
再带一点不屑的语气,瞧瞧,多么亲近自然,能让乔同学感受到我对他的同学爱。
乔铮没有回答他这个问题,拿出手机说:“你吃晚饭没,我要点外卖了。”
任斯钦看了一眼厨房,说:“都十点多了,你是吃晚饭还是夜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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