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经意的瞥到墙上的时钟,路芸曦惊呼道:“糟了,时间要来不及了。”
从宋蓝泽的手上抽回手,她抓起杯子,将里头的可可一仰而尽。
她把握时间的说:“宋蓝泽,对自己更宽容一点,不用急着逼自己今天就恢复,你可以出去散散心让自己舒服些,想做什么就去做,但是唯一不建议你做的事情,就是胡思乱想,知道吗?”
没等他有所回应,她迳自抓过背包匆匆忙忙的奔向玄关。
下一秒,似是想起了什么,她又回头跑向他,从包包里翻出一张名片跟一把钥匙——
“名片上面有我的手机号码,若是想找人说话,你可以随时打电话给我。这是大门的钥匙,离开的时候把钥匙扔到信箱或者交给管理员就可以了……至于桌上这些麻烦的玩意儿,就通通摆着吧!这个周末结束前,我一定会找到一个深谙所有家事的超万能钟点阿姨,来帮我搞定这些生活琐事……就这样喽,掰掰。”
又一次,宋蓝泽还来不及说什么,她人就一溜烟的跑了。
砰!大门应声关上,这回,路芸曦是真的彻底消失在门的另一端。
老半天过去,餐桌前的宋蓝泽还是迟迟没有回过神来。
屋里的空气,除了吐司被烤焦的气味,宋蓝泽还依稀嗅得到她马尾甩动时的洗发精香味。
他低头看了看手中的名片——
游戏创乐软体公司 美术设计 路芸曦
“路、芸、曦。”他反覆念着这个姓名,握在手上的备份钥匙,传来微微的温暖。
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孩,为什么会愿意收容一个来路不明的烂醉男人?
再者,对于初次见面的人二话不说就给了钥匙,难道她不怕惹上麻烦吗?还是说,单纯如她压根儿不知道这个社会有多险恶?
虽然她是他的救命恩人,可宋蓝泽还是忍不住质疑—— 她到底是太勇敢,还是太天真呢?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她那充满鼓舞的笑容,给了他不少力量。
宋蓝泽晦涩的眸底掠过一抹淡淡的微笑,微笑里包含历经情变后的温暖,因为路芸曦的心不设防。
瑜珈教室的更衣间。
关上了柜子,好友被吓坏的脸,震惊又气恼的出现在路芸曦眼前。
“啥,你竟然在三更半夜,把一个烂醉如泥的大男人带回家?”黄逸伶的大嗓门让宁静的更衣间无一处没有充斥着她的惊呼。
“嘘,小声一点!”即便更衣间里没几个人,路芸曦还是赶紧伸手捂住她的大嘴巴,亡羊补牢的阻止灾情扩大。
话没说完,急惊风似的黄逸伶哪容阻止,扒开路芸曦的手,两人拉扯着来到了角落,迫不及待的黄逸伶劈头就全力低嚷——
“路芸曦,你是不要命啦!”伸手探探她额头的温度,“你是日剧看太多,还是说你这颗漂亮的脑袋根本是漏斗做的,竟然带个陌生男人回家去,难道你就不怕自己有头睡觉没头醒来?”
气得差点吐血身亡的黄逸伶,激动的摇晃好友的肩膀,完全不敢相信这家伙干的好事。
真不知道,老天爷到底塞给路芸曦怎么样的一副蠢心肝?
唇红齿白、灵巧可人,路芸曦天生是个超级大正妹不说,还是个天真善良、心不设防的好好小姐,那无法无天的好心肠,常常连黄逸伶都想要欺负她了,要是真的坏人遇到这种货色,不狠狠蹂躏她一顿才怪!
“为什么会没头醒来?”路芸曦困惑不解的问:“而且,这跟看不看日剧有什么关系?”
“日剧里不是常常有那种收留对方,然后就谱出爱情的芭乐戏码吗?”黄逸伶嚷嚷解释,“我看你真是个单细胞生物!就没想过你带回家的男人,很可能是被黑白两道锁定的通缉要犯吗?人家随便身上掏出一把枪对着你,就可以把你可爱的小脑袋当场轰得满地开花,而你竟然还敞开大门欢迎人家,实在是蠢透了!”
开花?嗯……这个臭逸伶一定是电玩机战佣兵玩太多了,要不,怎么会联想到这么血腥的画面?
虽然她也是游戏软体界的一员,可路芸曦还是无法想像,为什么有人会喜欢那么血腥的游戏?
“宋蓝泽不是那种人。”她笃定的说。
虽然她和他相处的时问很有限,可她就是清楚的知道,他不是逸伶口中所说的亡命之徒。
他有一种强烈的存在感,无需赘言或花哨的举动,仅仅只是出现,就会带给人一种不哗众取宠、值得信赖的正面形象。
“你怎么知道他不是?坏人会在额头上写着他是坏人吗?还是他的屁股上有刺青,上头刺着坏人的编码?”黄逸伶劈哩啪啦的训了她一顿。
“拜托,他是人又不是猪肉,哪会有编码?”微噘着粉嫩的唇,路芸曦没好气的说。
宋蓝泽外袭十分英挺、正气,不可讳言,他的相貌是非常出色的,但是,他不是那种仗着有好外貌,就想要招摇撞骗的男人。
打从两人相遇起,到他今天早上完全清醒,整个晚上过去,他除了说过“玩具玩完了,好玩吗?”这么简短的一句话,当中几个小时里,他压根儿没再说过第二句话。
他不吵也不闹,倒在沙发上乖乖的睡去,瞎子都看得出来,他酒品好得不得了。
再说,他连站都站不稳了,怎么可能还有余力来伤害她?早上他醒来时,很明显的是他比她还惊吓。这样的他,怎么当坏人?
好,以常理来说,她昨天的举动是太过疯狂了,可是做都做了,现在去执着那些既成定局的事情,又有什么用呢?
与其争论她的举动适当与否,路芸曦反而更挂念宋蓝泽的心情,她在他眼中看到的疲惫与绝望她还是觉得好心疼。
“逸伶,你失恋的时候会怎么宣泄情绪?”
“当然是大哭、大醉、大声唱歌啊,早八百年前你不就见识过我的歇斯底里了,突然问这干么?”
她跟男友阿邦是对欢喜冤家,分分合合好几次了,每隔一段时间总要这么惊心动魄的循环一遭,争吵、分手、痛彻心扉……然后又再复合。
“你不觉得这个世界很不公平吗?好像女人失恋的时候,就算做点歇斯底里的事情也是可以被容许的,可是,大多数的男人在失恋的时候,却还是很压抑。”
“你是说,那个男人失恋了?”
“嗯,所以他才会到酒吧喝得烂醉。我想,如果他能放下自尊大哭一场,是不是会比较好?”路芸曦无法解释自己对宋蓝泽的挂念。
黄逸伶双手抱胸,挑眉,“那关你什么事?又不是你拦着他不许哭,谁晓得他是不是天生泪腺堵塞,所以哭不出来。你不会真的把他当成是你收容的宠物情人吧?”
“我、我才没有。”她赶紧否认。
“芸曦,你理智一点,如果因为失恋就同情他,全台湾每天不知道有多少男人需要被同情,还有那些总是被发好人卡的男人怎么办?你普渡众生也不是这种方法,太危险了。”黄逸伶一百个不认同。
“我什么也没有做啊,只是把他带回家,让他借住一晚而已。第一时间我也曾试图想要联络他的家人或朋友,是真的无计可施了,我才带他回家的。”
她才没有逸伶说的那么夸张,要普渡众生?她知道自己还没那能耐。又或者,她其实是很懊恼的,懊恼自己在看见他的幽暗心情,却什么都不能做,她讨厌当下束手无策的自己。
“重点是,你是花样年华又独居的单身女孩,想想你的安全好吗?”
“逸伶,他看起来很忧伤。”
忧伤只是众多因素的其中之一,路芸曦没说出口的是,她强烈感受到宋蓝泽藏在心里的孤寂,一如她这一年来的踽踽独行。认真来说,是这样的情感认同,让她作出收留他的决定。
“就算他再忧伤也轮不到你出面,台北市里还有一种东西叫作警察局,你大可以请人民保母收容他。”
“我——”算了。
逸伶太保护她了,以至于总是无法明白她话里的深沉涵意。她知道自己说服不了逸伶,只好像过去的每一次那样,乖乖的闭起嘴巴,像个犯错的小孩子安静听训。
“所以现在他人呢?拍拍屁股走了吗?”
“或许吧!”路芸曦说得避重就轻、模棱两可,因为,她压根不确定,宋蓝泽是不是已经离开。
“什么或许不或许的,你不要跟我说,你没有亲眼看着他滚出你家大门。”
“我当时满脑子赶着要来上课,哪有时间注意这些。”
“你这天杀的大白痴,你怎么没有趁着出门的时候,顺理成章的一脚把他踹出去?难不成,你真想把他当宠物养在家里?信不信,搞不好等你回家,屋子已经被人搬个精光了。”
“我家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她低低反驳。
“这年头没人规定小偷只能搬金条跟钻石,铁门、铁窗、水表都有人偷了,那些家电用品凑合着卖,也可以加减换点现金吃顿饭。”黄逸伶严重怀疑,这个路芸曦到底是怎么平安活到现在的?
“不行,这样太危险了,我们马上报警。”她当机立断,“不需要这么劳师动众的吧?”路芸曦可不希望因为自己的关系,牵累了宋蓝泽。被爱情遗弃的他,够可怜了。
“难不成你要等房子不见了才要来痛哭流涕吗?”
“也不是……”她不知道该怎么说明现在的心情。
逸伶说的都没有错,可是她心里却还是冒出了小叛逆,那是从潜意识里传递而来的一种情绪——她,很想要留下他,如果他无处可去的话。天啊,她该不会是真的想留下宋蓝泽吧!
当这个念头一起,她自己也吓了一跳。
“这也不是那也不是,你到底是怎样?”黄逸伶耐心尽失。
她鼓起勇气试探,“逸伶,如果我说,我觉得留下他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说不定,我们还可以互相陪伴……”
没等她说完,黄逸伶快刀斩乱麻的打断她荒谬的念头一一
“谁都可以陪你,就是来路不明的人不行!倘若你想要有人跟你作伴,我们每个人都很乐意陪你杀掉每一分秒的无聊,你异想天开的摆个陌生人在家,根本是大错特错!养只小狗都还比较实际。”黄逸伶恨不得剖开路芸曦的脑袋,好好透析一下这家伙的脑组织到底还是不是正常的。
“可是……”也许,她需要的是个对她过往一无所知的陌生人。
“别再可是了,我们什么也别争论,总之待会下课后阿邦会来接我,我们两个陪你回家。如果那个男人走了,事情就皆大欢喜,如果他还不走,我就让阿邦帮忙把人踢出去。你什么都不用怕!”拍拍路尝曦的肩膀,她豪气干云的说。
“怕?”路芸曦歪头认真的想了想。
她怕吗?答案是否定的。如果怕,她当下就不会那么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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