肮脏、下流。 手是已经麻了,但他不介意再打自己一巴掌,最好能疼到他清醒。这一刻,他突然有那么一点理解李遇安的自残行径,原来这世上真的存在一些事情,只能用疼痛去掩盖。 只是疼痛仍然无法减轻他浑身的燥热,甚至还让他更加烦躁。 他调了一下温度,冷水倾泻而下,从头到脚浇透了他,立马给他降下温来。 这样的方法很粗暴,但很管用。 他在冷水下站了几分钟,渐渐平静了下来。只是右脸和手还是像被灼烧了一般,大概一时半会是无法恢复了。 我这是在干什么啊…… 疼痛一阵一阵的,似假似真,他这幅样子简直是狼狈至极。仿佛一场荒诞又可笑的表演刚刚结束,而舞台中央那个被聚焦的小丑就是他自己。水雾渐渐散去,墙上的小窗里最后一束日光也消失掉,没了遮掩和美化,小丑终于原形毕露。 他突然浑身无力,慢慢蹲到地上,双手捂脸哭了起来。 …… 冲动的代价很快降临,当夜他直接发烧,烧的整个人像个火炉,脸上的疼倒是也感受不到了。 他躺在床上吊水,盖着一床被子捂汗,一动不动地盯着天花板发呆。 如果说之前他更多的是担心、挣扎和慌乱的话,那么现在他就是迷茫、绝望和厌恶。 这真的太可笑了。 他喜欢上了一个同性,并且对方已经将他抛下,他甚至有理由怀疑对方离开的原因就是察觉到了他的感情而产生了厌恶。别说那个人了,就连他自己现在都有些讨厌自己。 原来“喜欢”并不是一种完全美好的东西,原来它也能给人带来煎熬和痛苦。 这种感情真的像一剂毒药,恨不得侵蚀掉大脑的每个细胞,替换成那个人的身影,当做病毒在他脑子里扎根,渐渐生长为一朵致命的罂粟。 “喜欢”及它带来的那些负面情绪统治了他的思想,让他产生了放弃自己的欲望。
有些时候,人一旦开始放弃自己,那就什么都不怕了。 右手有些肿,但这并不妨碍什么。他拿起手机,毫不犹豫地编辑了一条消息发给秦子良。 “跟你说件事,我是同性恋。”言简意赅,没有什么解释和理由,他曾经无数次修改过的说辞此时都已经抛到脑后。 秦子良平时几乎都是秒回,这一次却沉默了很久。 杨思远甚至懒得去猜他是没来得及看手机还是在消化信息,反正都无所谓了,他迟早要接受结局,既然如此,那就不如早死早超生,也就不必再折磨着自己、欺瞒着别人。 手机屏幕已经暗下去了好久,久到杨思远都不想再等了,那边才发来回信。 “你别闹。” 杨思远扯着嘴角笑了一声,是自嘲,也是冷笑,也是苦笑。 “我没闹,我喜欢李遇安。”同样是没有一丝犹豫地发了过去,杨思远现在才反应过来,可能自己真的继承了杨建新的无情和陈立玫的冷漠,否则怎么会能够做到这样平静。 那边又沉默了好久。 “那妙妙呢?” “她不知道。” “你冷静冷静吧,想清楚点。” 杨思远这次是真的笑出了声。 “我很冷静,也很清楚。”真狠,自己居然一点余地都没留下。 这句话发过去后,秦子良便再也没有回消息。 这是情理之中,杨思远已经做好了准备,没有多失落。如果秦子良表现出一点支持和理解的意思,那他还真的要手足无措一番了。还好,他们彼此都这么了解。 杨思远放下手机,平静地闭上眼,突然觉得轻松了许多。 失去就失去吧,反正如果要他呈现给秦子良一个虚假的自己的话,他无论如何无法接受。如果注定要失去,那他也不必为了挽回而做无谓的努力,这样两边反而都更轻松些。 …… 将近半个月后,陈妙突然给他发来了消息。 “你喜欢李遇安?” 秦子良原来考虑了这么久才告诉她吗?他是不是也挣扎了很久,是不是曾经试着理解自己? 但在结果面前,这些都不重要了。秦子良选择告诉陈妙而没有给他回信,这本身就表明他最后还是无法接受。 “是。”杨思远回道。 “……我不反对同性恋。”陈妙回复道,“我也……对你没有敌意。但是我们……” 她好像组织语言很艰难的样子,打了好久才发过来后面的话。 “我想……大概等我们两个之中的某一个人不喜欢李遇安了之后,我们才能做回毫无芥蒂的好朋友吧。我还是想再说一次,我不反对同性恋,也不会对你有敌意。但目前我们两个……恐怕会很尴尬、很不自然,我不知道我的意思你懂不懂……” 杨思远坐在床上,静静地看完了这段话。 “我懂。我们少见面吧。”他说。 陈妙最后发了个晚安的小月亮过来,然后便下线了。 表情很可爱,一朵小云彩遮着一个小月牙,有点像今天的月亮。冷色调的月光映在他脸上,好像这夜的气温都低了几度,否则他怎么会觉得自己现在有些冷呢。 樊琍,秦子良,陈妙。 樊琍自是不必再说。 秦子良和陈妙或许不会对他产生难以挽回的厌恶,但他们终究需要一段时间消化,而不管这时间有多长,都会一点一滴地消磨掉他们的友谊。 他终于一个一个地,失去了自己为数不多的朋友。 而他心里藏着的那个人,现在却不知在何方。 时至今日,亲情、友情、爱情……甚至健康和梦想,都被侵蚀得渣都不剩。 自己真可谓是一败涂地。 杨思远握着手机,双肩渐渐垮了下去。 …… 屋子里的电扇坏了,李遇安已经好几天热得睡不着觉,他想着再去买个新的,但是可恶的生活习惯却总是逼他拿起工具。 虽然现在赚钱比以前多了些,但他的生活质量一点都没有提高。一方面是债务问题,另一方面是他自己多年的习惯已经无法改变,硬生生活成了一个穷光蛋死抠门的样子。 行吧,减去还债的钱的话,自己确实是个穷光蛋。 这天晚上他又修了一次电扇,结果还是吹到一半就坏掉。他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半夜又爬起来看,发现是轴承那里又出了问题,之前居然都没注意。 他想了想,好像家里的电扇和这个差不多,或许可以把家里那个拆下来试试。 本来这里的和家里的电扇都已经苟延残喘了,换个新的才是最好的办法,但他就是非要死脑筋地修到不能修了才行。 说来可笑,他给杨思远花钱眼睛眨都不眨,而一扯到自己的生活便是能怎么凑合就怎么凑合,也不知道自己是在过谁的日子。 正好第二天是周末,他可以回县城去拿东西。 当时他想的是,已经过去了这么久,杨思远应该早就死心了,现在肯定不会再去他家门口等着,所以他才敢在这时候回去。 可是,造化弄人,造化弄人,李遇安怎么能想得到,连自己都无法产生好感的他,居然会被杨思远牵挂这么久。 那天下午他到了家,杨思远确实没有在门口等着,他便进去卸下电扇的零件,洗了个手之后又翻找出上次忘记带走的画,想了想没有什么其他要带的,便出门要走。 直到锁门的时候,一切还都是正常的。 然而当他扣上那个生锈的铁锁,转身要往外走时,却无论如何也迈不出步子了。 那个狭窄的小巷子尽头,站着一个人,落日余晖染上他的侧脸,在他身旁投下一片阴影。 他好像瘦了不少,之前的短袖现在穿着都有些肥大,他在那边愣愣地站着,脸上微微有些惊讶,像是不相信自己看到的画面。 李遇安也不想相信自己眼前的景象,那就像一幅色彩浓烈的油画一般,可如果那真的只是一幅画就好了。 李遇安站在门前,看着巷口的杨思远。 这年春节的时候,他们也是这样,一个在门口一个在巷口。只是那时他们一个身披着日色,一个奔跑着向前,不像现在,一个满身都是即将凋落的夕阳,一个没有一丝勇气迈出步伐。 那时是李遇安奔向杨思远,现在是杨思远仿佛行尸走肉一般,缓缓向他走来。 阴影随着杨思远的动作攀了上去,覆盖了他整个身体。 李遇安站在原地,想要逃离,却又不舍逃离。他指尖微微发抖,尽力控制着自己,看着杨思远一步一步向他走来。 近了,近了…… 杨思远离他只有一步之遥时,他几乎失去了呼吸的能力。 他没看错,杨思远瘦了好多,也憔悴了好多。 头发好像长了不少,遮住了眉毛,还有几丝垂到了眼角。眼睛无神又混沌,像是被人偷取了灵魂。脸颊和下巴的线条愈加分明,在阴影的渲染下显得有些瘦削。 不只是脸……他的肩膀看起来也毫无力量,背部也微微弯着,整个人像是垮掉一样,没有一点精神。 像是病入膏肓一般。 李遇安心脏骤缩,感到一阵揪痛。 不知是不是多日的思念给了他勇气,他居然敢抬眼与杨思远对视。 这一对视,手上的东西彻底摔了下去。 杨思远的双眼布满了血丝,有透明液体在眼底挣扎。他看起来也是在极力地克制着,然而最终却没有成功,泪水夺眶而出,划下两道浅浅的泪痕。 “你……回来了。”
第四十七章 杨思远没有过感情经历,不知道怎么样处理喜欢的情绪,所以当他自己接受喜欢李遇安的事实后,并没有那种陷在恋爱中的幸福悸动的感觉。也是,毕竟他也不是在恋爱,而是在进行一场没有结局的单恋。 他不懂同性之爱在这个社会中会被怎样看待,也不懂自己是不是于非说的“有病”,这些问题的答案还来不及等他思考,就已经被一个事实活埋——李遇安不喜欢他,说不定还因此讨厌他。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李遇安,这份感情带来的只有折磨,没有任何积极的、欢愉的感觉,所以他没有让这段感情继续的动力和理由。 向秦子良和陈妙坦白后,他也曾经思考过。 或许,李遇安只是一个开始,他只是恰好出现在自己情窦初开的时候罢了,自己对李遇安只是一种懵懂的、朦胧的、不明不白的感情,并非那种真真正正的“喜欢”呢? 就算自己真的喜欢男人,李遇安也不可能再是他的选择之一了。 他也想过,反正他马上要去一个遥远的城市上学,在那个全新的环境中他会有一段新的人生,他一定能在大学里慢慢想清楚,然后坦然接受或者干脆忘记这段感情。 这很有说服力。 但……即便那只是一个月以后的事,他也等不了这一个月了。 他受不了煎熬了,他必须做些什么让自己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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