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哄着,想把她拉到自己胸前:“好了,别哭了。” 严欢泪眼朦胧地抬起头:“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喉结极速滚动,邵天赐闷声道:“他们是他们,我是我,他们的看法不代表我的,你就记住,喜欢你的人是我就行。” 严欢嘴角发颤,一行泪迅速滚落:“那你以为结婚是什么,过家家吗,你父母会接受我吗?在他们眼里,我再好也比不过赖宝婺,这才是他们心目中理想儿媳的人选,那我呢,我是来自取其辱的吗?” 邵天赐皱眉:“谁侮辱你了?你指给我看,今天这顿饭谁给你难堪了。我就认定你是我女朋友,比不比得过也不是他们说了算。”
停顿两秒,严欢忽然反问他:“你是不是还喜欢赖宝婺?” 邵天赐只觉匪夷所思:“赖宝婺都跟高斯订婚了,你说这些还有意思吗?” 严欢豁得抬起眼,逼问他:“你意思她今天要是不订婚,你就有机会了是吗?” “我有说过这种话吗?你讲点道理行不行。” 严欢歇斯底里地喊:“可是你心里就是这么想的,你跟你爸妈,你们都是这么想的!” 一行泪急速滚落,严欢反手擦了下眼背,语速飞快,不给他一点反应的机会:“邵天赐,我们先分开一段时间,也给彼此一点空间,你也可以好好问问自己,你是真的喜欢我才跟我在一起,还是因为当初我给你流了一个孩子,你感觉愧疚才会跟我在一起?” 高斯送父母去了萧山机场,回来的路上给自己的未婚妻打电话,问她想吃什么,他路过一家水果店,刚到的车厘子特别新鲜。结果他的未婚妻去洗澡了,没接到。高斯按照她的喜好,给她每样都来了点。 开车回自己小家的路上,这个年轻的,二十四岁的未婚夫脸上无时无刻不挂着一点笑。 这个世界对身份的所有称呼和定位,都比不上一个未婚妻让他充满幸福感,让他觉得自己辛苦工作努力生活还有这么重要的意义。 进家门,把水果和车钥匙放在玄关的台面上,屋里没开灯,客厅黑压压的,只有卧室的门缝底下透出一点光,高斯叫了声,“小宝。”没人应,他扶着墙壁换好鞋,把脱下来的皮鞋收进鞋柜,跟她今天穿的短靴并排放在一起。 他看了看,又调整了下两双鞋的位置,让它们在这个私密的小天地里挨得更近一点,不那么寂寞一些。 在这个小天地里,所有东西都是成双成对的。 毛巾、牙刷和碗筷。 有些是她自己网购的,有些是她跟他一起去超市买的,但是每一件买回来都不会是孤零零的单只。 甚至于这个贤惠的准太太为了节省衣柜里的空间,总会把他的西装、衬衫,套在她的裙子、毛衣外面,每次上班离开这个小天地,他总会幻想自己仍旧拥抱着她馨香柔软的躯体。 乃至于挤地铁或者坐公交,他都不习惯跟陌生人挨得太近,因为他怀里的未婚妻不喜欢这样子。 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他买了车才好些。他并不担心自己精神上有什么问题,因为这些反常并不影响他账户上的金额迅速累积,他很快做到了自己这个level中佣金和管理费最高的经理人。 买房和买车,是他迄今为止做过最对的两项决定,虽然过于密集的大额支出让他变得很辛苦,然而这种辛苦也在看到赖宝婺舒舒服服地窝在家里等他,做了一桌全是自己喜欢吃的菜时瞬间销声匿迹。 对未来对人生,他其实想的比赖宝婺还有短浅,老婆孩子热炕头,对这个年纪的高斯而言已经够了,更高的职位、更多的钱,构不成生活的本身,至多只是锦上添花而已。 说白了,他就是想让她高兴,来杭州是为了让她高兴,挣钱也是为了让她高兴,他做的所有一切都是以她为坐标辐射而去。 如果一块百达斐丽能让她笑一笑,他就挣钱去买百达斐丽给她;如果一只爱马仕birkin能让她开心,他就再多挣点钱给她买爱马仕。但事实上,赖宝婺不会因为一块百达斐丽或者一只birkin觉得高兴。什么会让她高兴呢?路上遇到的一只小狗,下班他顺路从菜市场带来的一束花,他开心地吃光了她做的黑暗料理。 所以有时候,高斯其实比赖宝婺还要缺乏安全感。 一路走一路解扣,外套搭在手臂,他轻手轻脚地走到卧室门口往里看了看,床头亮了一盏壁灯,她侧躺在床上,只能看见她漆黑的头发。 高斯去浴室洗了个澡,出来后又去书房处理了些工作上的事,快凌晨了,他按下笔记本屏幕,捏了捏鼻梁两侧,他站起身。 卧室的灯还亮着,小小一点黄晕。粉色绣花的枕套上铺着她黑色秀发,她好像睡着了。 答应过不会在结婚前碰她,高斯真的说到做到,所以同居至今,赖宝婺没有养出等他一起入睡的习惯,困了她就先睡,如果回来太晚,高斯还会主动去睡书房。 高斯掀开一点被子,被子下,赖宝婺循着光源抬起脸,睁着眼静静地看他,目光单纯清澈,像是林间撞见生人的小鹿。 她一直没睡。 高斯眼神平静,顺着她裸露的脖颈往下看,她穿了一件红色蕾丝吊带睡裙,款式暴.露, 她的两只手却畏惧地合在胸前,聊胜于无的保护姿态反而更能催发人心中作恶的快感。 “还没睡?”他没发现自己的声音很哑。 她低低地嗯了一声。 “裙子很漂亮,让我看看它是怎么样的……”他跪坐在床边,他的手放在她手腕上,手指再过去一点就是她的心脏,她的心跳得很快,震得他指尖略感发麻。被他拉着,赖宝婺乖顺地脱离软被,扶着他手臂跪坐了起来,低下头,黑亮的发丝落了满背,工艺精良的睡裙显示了它极佳的垂感,柔软服帖地勾勒出女孩单薄纤细的线条,肩头和颈部的肌肤泛出玉质的细腻光泽。 他的手心烫地惊人,所经之处引人浑身战栗。 他低头轻轻嗅着她发间的香气:“不怕了?” 赖宝婺声音好小,整个人被他的阴影环抱着,她是个二十三岁的大姑娘了,而她担心的、恐惧的,却跟一个青春期女生没什么区别。她两只手搭在他肩,被他带着坐到了他腿上,他低头吻着她肩,听见她喃喃道:“就算怀孕了……也没有关系了。”与其说是回应他,倒不如说是安慰自己。 订了婚,见过家长,就算怀孕了,她也能正大光明地把孩子生下来。是的,不要笑,这个可怜的小女孩确实是这么想的。 这个时代是开放的,从各方各面而言,时代风气都在引导人接受新鲜事物,以开阔的胸襟迎接世纪改变,而我们的女主,赖宝婺同学恰恰是浪潮中遗漏下来的一小撮保守分子,保守宛如旧基督教徒。就像前文中提到的那样,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女,谁都不能让她勘破时代的劣根性,走在浪潮之前。 她为什么又愿意了呢? 不是时代改变了,也不是赖宝婺这个女孩的思想变开放了,而是因为她遇到的这个男人叫高斯。 一只筋脉分明的手掌从被中伸来,拉灭了床头的壁灯。高斯拉起被子,回到她的身上来,持续地吻着,他轻轻含//住她耳垂:“我会做好措施……不会这么容易的……别怕。” 千钧一发之际,赖宝婺放在床头的手机突然响了,响了一遍又一遍,催人老命,高斯正想着一鼓作气省的以后夜长梦多时,却被赖宝婺连声喊停。高斯迟疑了两秒,低头看着暗夜中赖宝婺紧张表情,暗叹了口气,气喘吁吁地翻身倒在床上,偏头看她。赖宝婺匆匆忙忙地坐起,一边拉起滑落的肩带一边拿过手机。 是医院打来的。 邵天赐出车祸了。 她慌慌张张地跳下床。高斯认命地跟着她一起去换衣服。 等他们匆匆赶到医院的时候,邵天赐刚打完石膏,从急诊被推过来,人就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抬眼看了看他们两个。他嘟囔一句:“谁叫你们来了?” 赖宝婺红着眼睛,手到现在还在抖:“你吓死我了。” 高斯去付钱,赖宝婺陪着他坐了会儿,其实事故不大,就是比较惊险,对方酒驾加逆行,他开的那辆大众车头都让人撞扁了,全车基本报废。他本来是能躲过去的,偏偏那时候他自己也心不在焉。他还没心没肺地说:“撞坏了好,我早就想换车了。”赖宝婺觉得邵天赐有时候真的挺讨人厌的。 赖宝婺想了想,说:“欢欢知不知道?我给她打个电话。” 她一站起来就被邵天赐叫住了:“算了。” 赖宝婺迟疑地:“你们吵架了?” 邵天赐:“没有。这么晚了,你让她睡吧,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后面的事具体细节赖宝婺不清楚,但确实是因为这场车祸,让邵天赐跟严欢濒于破碎的关系有了明显缓和,住院那个礼拜都是严欢跑前跑后地照顾他。张美琴在医院撞见她好几次,对她的看法稍有改观,然而改观归改观,不合适照样觉得不合适,为人父母,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第50章 摸头 从医院回来都已经凌晨四点,九点高斯就要去公司上班,回去的路上换赖宝婺开,开到自家楼下,高斯已经睡着了,靠在座椅上一动不动,鼻间发出轻微的鼾声。 她觉得特别对不起他,又特别的心疼他。 她让车静静地停在车位上,想让他多睡一会儿,自己人歪在驾驶椅上,侧过脸来看他,看着他俊挺的鼻梁,长长睫毛,目不转睛地,跟入了迷一样。她一直知道他长得帅,有点冷的那种帅,但其实他睡着后的样子真的好乖,特别规矩,多小的床都不会挤着她。她不知道跟自己心爱的女人睡一张床却不碰她对一个正常男人来说是多大的折磨——她一直单纯地以为是他睡相好。 看着看着,眼皮渐渐沉重,眼前的世界一点点合拢,睡意悄然而至,意识跟着陷入混沌之中。 太阳光从未拉拢的窗帘缝中扑到床边,等赖宝婺睁开眼,自己已经躺在自家的小床上,手往身边一摸,空空如也,在她睡得人事不知的时候,她家男人一早就出发去搬砖了。 哎,为了生活…… 赖宝婺叹了口气,慢腾腾爬起洗漱。 外面客厅的桌上放着他买来的早餐,两只生煎一杯豆浆。吃完把昨天洗衣机里洗好的衣服拿出来晒,一件件地抖开抹平,满阳台都是他各种颜色的衬衫。 赖宝婺自己都疑惑了,他怎么会有这么多的衬衫? 想来想去,还是得怪她自己,谁叫她一看见韩剧男主穿衬衫就犯花痴,于是他就一件件地往家买。 清晨的阳光毛茸茸地照在这些质感上佳的衬衫上,高斯的电话在这时候进来。再过一刻钟他就要进会议室了,跟全球各个地区的基金代表视频,他赶着这几分钟时间跟他的未婚妻撒会儿娇。 “晚上我早点回来,我想吃那个,土豆炖牛腩,酸辣土豆丝……”高斯站在高层的落地窗前,旁边是一株四季常青的发财树,跟他的未婚妻低声哀求,“想那一口我都快想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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