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的走上前,用脚踢了下野猪的身体,这确定,这头该死的野猪是彻底的死透了,刚那一下,不过是类似人类将死时的回光返照罢了。不过,就这么一下,可是将轩辕十四吓了一大跳,心有余悸的看了看树干上折断的两根野猪牙,谁能想到,后的关头这头野猪竟然爆发出这么大的劲! 费了一番的力气,将野猪整个丢进了女娲神戒里面,然后,轩辕十四又拿出了匕首当凿,寻了块石头做锤,将两根野猪牙附近的木头凿除……近二十厘米长野猪獠牙,轩辕十四还是第一次见过,这玩意儿用来做装饰品、工艺品是相当不错的,而且,这么大的野猪獠牙,就算是卖钱也能卖上不少,让他轻易的放弃,显然是不可能。 不得不说,铁杉的木质,不愧于它的名字中有个“铁”字,废了近一个钟头的功夫,轩辕十四这将两根野猪獠牙从树干里取中,这还是有着野猪先前挣扎的功劳在内,若不然…… 略做休息后,轩辕十四辨了下方向,捡了一条还算好走的地方,下山去了…… 天色渐渐地暗了下来,还不见轩辕十四回来的一家人可是急坏了,楚云龙焦急的在屋里来回划着圈,一圈又一圈,楚书晗在一旁几乎哭成了一个泪人,两个做母亲的,是连连的透过窗户向村口的方向望去,希冀着能看到那道身影,至于一开始是支持轩辕十四进山的轩辕刚,这会儿也的愁云惨淡,蹲在墙角吧嗒吧嗒的抽着旱烟袋,而燕老爷,是性急,顶着寒风站在院里,一边看着远方,一边骂骂咧咧…… “不行,我不能等了,十四这么晚还没回来,准是在山里出事了,我要进山看看去!”蹲在墙角的轩辕刚猛地站了起来,旱烟袋往腰里一插,顺手抄起了一直矗在一旁的红缨枪,眼睛里,满是血丝遍布。 “我早就说不让他进山,不让他进山,这下可好……不行,我也跟你去!”楚云龙牢骚了两句,似乎也知道这时候发牢骚没什么用,见轩辕刚拎着枪要出去,他也跟了上来。 “亲家公,你就别去了,山里的情况你又不熟,去了也帮不上啥忙,你还是在家等着吧,进山,有我一个人就够了!我就不相信,我儿还能有什么危险!”轩辕刚拦下了楚云龙,说道。 “那是你儿,你担心,可那也是我的女婿,难道我就不担心吗?我在部队里干了这么多年,什么样的山没钻过,还怕这一个长白山?不行,这一次,我一定要跟你去,见不到十四,我这心里不塌实!”楚云龙挤过轩辕刚,走到院里抄起了一根棍,任轩辕刚是怎么拦,也拦不住。 “那是……十四!是十四回来了!”就在这时,一直望着村口方向的燕天南燕老爷,猛地跳了起来,声音中,不无雀跃。 “十四回来了?” 一听燕老爷这话,无论是轩辕刚还是楚云龙,甚至是屋里的三名女人,身都是一震,目光,齐刷刷地望向了村口的方向……天光暗淡了下来,夕阳的余辉照在村口,昏暗的阳光下,一道影,慢慢地走进几人的眼中,不禁地,几人的眼眶湿润了起来。 深蓝色的上衣、黑色的裤,不错,正是轩辕十四!早上出去的时候,这几个人可是记得分明! 楚书晗撒着泪水从屋里冲了出来,迎着那道身影狂奔了过去……这一下午的时间,她一直是在担心中渡过,从来没有担心过的她,终于知道担心一个人,是怎样的一个滋味。当视线中的人影清晰了起来,猛地,楚书晗的脚步停了下来,美目圆睁,不可思议的望着眼前的那道人影,呆住了。 视线里的人,当然是轩辕十四!只不过,现在的轩辕十四,看上去要狼狈得许多,腰身完了下来,背上,一个黑呼呼的庞然大物压在上面,脑袋上,顶着一个硕大的猪头,两个遍布黑色毛发的蹄顺着肩膀耷拉到了胸前,腰间,一边五彩缤纷,赫然挂着两只死去的野鸡,另一边,摇摇晃晃,可不正是一只野兔!手上,一条绳拖向身后,绳的尽头,六条狗状的野兽首尾捆成一团,一路走来,下面的那条被磨得已经是血肉模糊,猩红的血迹,在积雪上殷出一道红色的血线,延绵出视线之外,也不知尽头在何方。 轩辕十四就这么一路背着、拽着猎物回来的?当然不是,要真是这样,明天早上他也回不来!甚至,累死他都难弄回来,那可是海拔1800以上的高山啊,自古以来就是上山容易下山难,不要说带着这么多的猎物了。 有女娲神戒这样的神物在,轩辕十四哪还会浪费那么多的力气?之所以会有这么一出,无外乎是要做做戏而已,毕竟,那样无中生有的拿出如此多的猎物,怎么都解释不通,所以,眼见着到村口,他就从戒指里把这些东西拿了出来,或背或拖走了回来,也就有了眼前的一幕。 轩辕十四头一次有点抱怨女娲神戒的静止功能了,就因为有这个功能在,扔进戒指的野猪以及野狗,都保持着扔进去时的状态,这一拿出来,还不曾流尽的血又流了起来,可是,他有不能等着流干,毕竟,时间已经很晚了,再等流干的话,恐怕家里人会急死!就这么背着走了回来,猪血淋得满头满脸都是,臭哄哄的,说不出的难受。 “啊!”一声尖叫,许是被轩辕十四满头满脸的血污给吓到了,楚书晗几步冲到了轩辕十四的近前,抬起小手,想摸又不敢摸的样,惟恐碰到了伤处,怯怯的望着自己的爱人,哭着说道:“十四,十四,你这是……这是……” “野猪的血,不是我的!”轩辕十四歉意的一笑,心中一暖,和声解释道。 一句话,冰释了楚书晗所有的担心,也不顾轩辕十四浑身的血污,一头扎进爱人的怀里,担心过后的眼泪,汹涌而出。 “不哭了,不哭了啊,这不没事吗?”轩辕十四连连安慰着,声音中也有些哽咽了起来,揉着妻的头发,说道:“对不起,让你担心了……” “臭小,你还知道回来啊,你知道不知道……”剩下的几人这时也围了过来,燕老爷的大嗓门当先喊了起来,目光随之落到了那些猎物的身上,当即话音就憋回了肚里,随之,一声尖锐的高音又飙了起来,“这……这是野猪?我的老天爷,居然有这么大个的野猪!等等,这是……狼?我草!轩辕小,别……别跟我说这真的是狼!一、二、三……我的乖乖啊,居然整整六条……这……这……” “这不是狼,是野狗!”燕老爷不认识,经常上山的轩辕刚自然不会不认识这种动物,当他的目光落到轩辕十四背上的那头野猪时,饶是他打了一辈的猎,在见到这头野猪的个头时,也是不禁吃了一惊。也许是见惯了此等场面,轩辕刚倒还算是冷静,沉着声音问道:“十四,这次进山,麻烦不小吧?” “是有点麻烦,不过不大。”轩辕十四将野猪扔在地上,三言两语,将上山的经过说了一遍,不过,却隐瞒了他被野猪追杀的那一段,只是说了个结尾,怕的,自然是家里人的担心。 听轩辕十四说了一遍后,两个母亲又上前检查了一遍,发现真的没受什么伤,几人这爱放下心来,再看到这么多的猎物,所以人都笑了起来,连连称赞轩辕十四的急智。 斩获颇丰啊! 第150章 召开村里大会(上) 第一~~~~ 楚云龙、江雨筠走了,在小轩辕丘住了两天后,带着不舍走了,仅仅两天的时间,他们夫妻二人就深深的喜欢上了这个小山村,喜欢上了这里的万籁俱静,喜欢上了这里的自然风光……城里人喜欢逛公园,也正是因为只有公园,他们能找到属于自然的那一分气息,那是一种能让人彻底放松下来的气息! 人类,毕竟是大自然的女,又有哪个女不对父母依恋? 想起来,他们终日的忙碌,真的什么都不是,是在为生活所累,而不是在享受生活,想一想,都觉得自己以前的生活是那么的身心疲惫。 如果不是b市那边催的紧,两人所在的职位实在是离不开他们,他们真的就想永远的在这里生活下去,洗去城市里的喧闹繁华,做一个悠然自得。 难怪,难怪那么多的人都喜欢做隐士…… 离去之前,楚云龙与轩辕刚约定,五年,五年之后,他会带着妻,彻底的落户小轩辕丘,四季山庄。轩辕刚也表示了欢迎。 父母走了,楚书晗恋恋不舍的,也走了,虽然他不想回去,但是,下个月的二十五号,就是她和轩辕十四的大婚之日,她毕竟是女主角,怎么也要回到家准备准备。还有,她消失了两个月,让家里人很是担心了一场,再不回去看看,也不是那么一回事不是? 楚云龙走了,不过,却还留下了一句话,算是小小的以权谋私了一把吧,谁让轩辕十四是自己的女婿呢?再者说了,虽然是以权谋私,他也并没有觉得,有哪个地方做得对不起党了。也因为这句话,楚云龙走后的第二天…… 第二天一大早,放下了筷,轩辕十四就走进爷爷轩辕季德的家里,没多久,就见轩辕十四的大伯轩辕勇拎着扩音器走了出来,挨街走过,将出饭的、没吃反的人都喊了出来,集中到了村长的家里。 东北的冬天,人们都很闲,没什么事做,没多久,人就来齐了。坐在爷爷的旁边,看着下面一双双淳朴中带着不解的眼睛,甚至还哈欠连天的,轩辕十四都有点不好意思了……自己有点着急了,再等一会儿,所有人都起来了就好了!坐在下面的轩辕刚倒是威风八面,在他心里,儿和村长并肩坐在一起开会,那还得了?怎么也是村上的一个大人物了,而他也成了大人物的爹,看人的眼神都和以往有些不同了。
“来,老少爷们儿们静一静了,大会这就开始了!咱们今天要说的事儿是关系到咱们全村能不能脱贫致富,是个大事儿,大家都好好听着!那是谁家的娃,不是说了大人来就行了,娃娃留家里了吗,真是的……好了,现在让十四给咱们说两句!”轩辕勇费了好大的劲让人群静下来,随后,将手里的扩言器递给了轩辕十四。 一看轩辕十四要说话了,下面的人顿时静了下来,静得连根针掉到地上都能听见,简直比轩辕勇说上百十句都有效果!看得轩辕勇这个当大伯的都有点羡慕自己的侄儿了,连连摇头不已,早知道这样,自己还扯着嗓喊个什么劲?直接让侄儿说话不就行了! 轩辕十四毕竟是全村唯一的大学生,在这些村民的心中相当于过于的状元,村长也许可以不放在眼里,状元却是谁也不敢得罪的! 何况,人们还指望着他带领大家脱离贫困呢!这两个月来,轩辕老三家是一天一个样,那变化,看得人们心里痒痒的,再看人家哇娶得媳妇,那叫一个俊啊,老丈人还是军区的政治委员……虽然说军区政治委员是多大的官他们搞不懂,但总是知道,那是非常非常大的官,不眼热,行吗?他们的儿,讨个媳妇都难,这一比,都没法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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