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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初忘不了那天,火烧云洋洋洒洒的铺满了西边的天空,燃烧的轰轰烈烈,校园广播站里在播放五月天的第一天,很多学生偷偷拿出来相机跟手机拍照,就连迎面吹来的风都是温柔的。
他刚跟队员们打赢了一场对隔壁学校的辩论,几个人一起庆祝完之后回到活动室。
其他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喜上眉梢的笑,高中生,仅仅是赢了一场比赛就能让他们开心好几天。
唯有走在中间的何以初眉眼淡淡,任凭队员们怎么打闹他都没露出来过一抹笑,脸上看不出任何情绪,活像他是败方一样。
带队老师在这个时候拍了一下何以初的肩膀,慢悠悠摇了摇头,“这个时候也很像,当时的社长也跟你一样,无论打赢了多漂亮的一场比赛,我都没见到过他笑一下。”
何以初嘴角抿着,向来礼貌的他竟然没有回老师的话。
他看着天边越来越红的火烧云,想起来有年夏天,也是这样的天气,他哥站在学校外面等他放学,人来人往的学校门口,只有沈霄安安静静站在那里,身后的霞光给他晕染上一层浅浅的光,周遭的一切都好像成为了背景板,而他是那静止画面里唯一的动态,美好的想要跟远处的红霞融为一体,又或者说,他只是从那幅画里走了出来。
风吹起他的衣襟跟头发,也吹动了何以初那颗本就不安分的心脏。
他就那样傻愣愣站在那里,静静的看着沈霄,表情有些呆,怎么都看不够。
一直到沈霄突然看过来,他轻轻抬起眼皮,直直望向何以初,那一眼看的何以初腿有些软,一时之间彻底怔在原地,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他开始频繁做梦,梦里都是沈霄跟他身后铺开的那一大片晚霞,他无数次在梦里心动,然后醒来之后陷入深深的迷茫。
他又想起刚才的庆功宴上,老师跟他们细数学校辩论社的发展史,把上面几个比较优秀的学长学姐都夸了个遍,而被他提到最多的,无外乎就是沈霄这个名字。
在老师嘴里,沈霄几乎成了神。
据说他领队的比赛,无论是正方还是反方,无论辩题有多难,对他们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只要是有沈霄在,基本上就稳了。
他讲起沈霄当年站在那里,永远不卑不亢,永远冷静,无论是对方扔出来多么离谱的一个结论,他都能应接不暇,独辟蹊径,吐字时不曾见过一丝的情绪波动,很多次队友被堵的哑口无言,没有人再开口,他也总是能凭一己之力力挽狂澜,且看不到一丝一毫的紧张与无措,那样子根本不像一个高中生。很多人说他是一个冰冷的机器人,绝对的理智跟自信背后,是无法被超越的能力。
而现在的何以初,竟然隐隐让他看到了沈霄的影子。
可他永远都不会知道,就在两年前,何以初还是一个吵完架之后因为觉得自己没发挥好就哭鼻子的人,甚至还会因为一部电影里一只小动物的受伤而偷偷抹眼泪。
老师把沈霄当年拿过的奖杯都拿了出来,很多听了一路学长英雄伟绩的队员都急忙凑过去,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嘴里不停发出哇哇的惊叹声。
唯有何以初一个人坐在椅子上,自始至终他甚至都没去看那些奖杯一眼。
高二下学期的一个阴雨天,何以初撑着把伞来到巷尾那家熟悉的果茶店。
他已经很久没有来过,甚至有些记不清上一次过来是什么时候了。
店里的装饰还是老样子,他没想到老板娘还记得他。
“你跟你哥都好久没来过了,怎么?是有什么别的地方卖的比我们家好喝还是比我们家便宜?”
何以初摇摇头,他蹲在屋檐下轻轻撸猫,猫咪老了,不再像以前那样活泼,被揉了肚子也只是困恹恹转转眼睛,从嗓子里发出来一声沉沉的呼噜。
“团团老了,你哥上次带走那只小猫怎么样了?是不是被你俩照顾的好好的?”
“什么小猫?”何以初有些后知后觉的眨眼。
“嗯?”老板娘一边熟练的打花一边回他话,“就是团团的宝宝啊,前两年他不是抱走了一只吗?说是想自己养。”
不知道,这些何以初都不知道。
外面的雨慢慢大了,溅落到他身上,老板娘招呼他进来坐,他恍然未觉,一个人呆愣在那里,落魄的比那只小猫还要狼狈。
他早已没了撸猫的兴致,团团窝在他怀里一会儿感觉不到爱抚,迈了两下腿蹦跳着回到了店内。
头发湿漉漉的沾上了水,等老板娘喊了他好几遍他才回神,腿跟脚都有些麻,他起身接过奶茶,差点忘了付款,却不忘告诉她。
“他不是我哥。”
没想到老板娘丝毫不惊讶,她抬起头看了何以初一眼,自顾自笑了下,说:“我知道啊。”
“你哥早就跟我说过啦,不过我都喊习惯了,就也没改过来。”
溅上来的水汽有慢慢侵入身体的趋势,何以初感觉身体逐渐变冷,他打了个哆嗦,有些迟缓的开口问:
“他...他什么时候告诉你的?”
“啊?”老板娘擦了下吧台,闻言停下动作,皱着眉想了想,“你俩不来我这小店都有两年了吧,他肯定是在那之前告诉我的。”
何以初吸了口气,他闷闷的嗯了声,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回什么,闷头就走了出去。
他忘了撑伞,不一会儿全身就湿透,老板娘在店里看着,本来想提醒他的话突然顿住,她静静的站在吧台里面,一时之间忘了动作,她突然想到两年前的沈霄跟现在的何以初,有个一直被她忽略的信息好像突然明朗了起来。
心里突然发酸,老板娘沉沉的叹了口气。
何以初握着那杯凉透了的奶茶回到家,一路上他都在想,沈霄为什么会突然告诉别人他们的关系,他当时是用什么样的心情说出来的那些话,他说那些话的时候又在想些什么,是羞耻吗?是厌恶这个身份了吗?自己那段时间不再跟在他屁股后面叫他哥,他是不是也很开心,觉得自己解脱了。
何以初的脑子里不停闪过这些声音,像被中了蛊一样疯狂在他脑子里盘旋,他有些头疼,本就不怎么好的睡眠被搅的更差,最后睡过去的时候感觉到天边已经出现了鱼肚白。
那天晚上他又点开了那个早被他刻意遗忘很久的对话框,里面满满的都是绿色,外加一个显眼的红色感叹号,安静的躺在那里嘲笑何以初。
他没忍住,洋洋洒洒又打出了很多质问的话,情绪来的快,被他一股脑发泄出去,可是要按下发送的时候他又顿住,觉得自己说的话太难听,即使知道对方根本看不到他也不忍心,又忍着难受自己一个一个字删掉。
他看到了一个陌生的沈霄,一个他从未认识过的沈霄,他也终于意识到,原来沈霄从未对他袒露一切。
从始至终他都是那个傻乎乎一腔孤勇往前冲的人,却忘了去过问对方的意愿,他愿不愿意,他开不开心,他想不想。
现在的何以初可以代替他回答自己了。
他不愿意,他不开心,他也不想。
第59章 新生
高二的暑假结束以后,高三开学第一天,班主任就在教室后墙上腾出来了一个区域,专门用来粘贴学生们的高考志愿。
那大概是很多学生头一次认认真真思考这个问题。
哪怕他们的高中生活只剩下最后这短暂的一年了,但仍是有很多同学都还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抱着走一步算一步的想法,想着过了本科线就行,到时候随便报几个学校。
闫航就是属于这一类人。
因此当他看到何以初想都没想就在便签上写下自己的理想院校后,眸子微微瞪大,有些吃惊的看他,“你这是什么时候决定好的
?”
何以初落在便签纸上的动作稍一停顿,回答的有些答非所问:“想去北方看雪。”
“噢。”闫航没有丝毫怀疑的点了点头,“确实啊,我看咱们班一大半人都写的好远,而且好多想去北方的。”
何以初点点头,他轻轻撕掉便利贴后面的封条,起身走到后黑板,把填有自己志愿的便签贴了上去。
贴好以后他没有动,静静站在那里,抬起眼皮看着上面的几个字。
有同学走过来,顺便看了一眼何以初的志愿,忍不住小声惊呼,“哇,望城欸,何以初你要去的地方好远啊。”
何以初也就看了一眼她贴上去的志愿,江城大学,他礼貌回复:“你的很近。”
女生不好意思的吐吐舌头,“哎呀我爸妈不想我离家这么远,而且我觉得留在本地蛮好的。”
“嗯,很方便。”何以初淡淡道。
女生俏皮的眨眨眼,看了眼自己的笔迹又看看何以初的,忍不住一边丧气一边夸赞:“你的字真漂亮,有没有什么练字的技巧啊?”
何以初便也循着她的视线看向自己写下的字,钢笔字写的清新隽永,整体看上去很是秀美,但仔细观察的话,就会发现落笔后的每一个笔锋都是犀利冷峻的,像是每一笔每一划都用了力,这种字很特别,却也异常的好看。
何以初眨眨眼,思绪一瞬间飘的有些远。
他这一手笔迹,是沈霄手把手握着他的练出来的。
何以初小时候的字不算漂亮,但是很工整,一看就是小孩写出来的那种,一笔一划都规规矩矩的罗列堆叠,标准的宝宝体。
但沈霄不一样,他的字从小就凌厉大气,走势充满攻击性,偶尔的连笔也不失遒劲。
沈霄笑话何以初的乖巧小孩体,何以初喜欢沈霄写出来的那种字,他觉得很酷,很帅,就跟他哥哥这个人一样。
于是他缠着沈霄让人教他,沈霄被他缠的不耐烦,最终出了一本字帖给他,让他慢慢跟着写。
但小时候的何以初是个急于求成的急性子,练了几张纸之后也不见改变,他就有些着急,委屈巴巴的去找沈霄,抱怨他的方法不管用。
沈霄叹口气,最后竟是把他直接抱在了怀里,大手包裹着他的小手,一字一顿的带着他练字。
那大概是何以初平生第一次产生写字好玩这个想法,也是第一次喜欢上了写字。
虽然这样下去一连好几天,何以初的字依然不见任何好转,但鬼使神差的,他竟然再也没有嫌弃过进度慢,也不着急自己能不能练好了,他觉得窝在哥哥怀抱里被他握着手写字真的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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