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吻一缕烟

时间:2023-04-07 10:38:55  状态:完结  作者:四面风
  谭知静是很难冲动的人,正因为如此,他一旦冲动起来才容易闹出大事。谭知静上一次冲动就是因为余初。
  姐夫忽然问余初:“小初硕士快毕业了吧?”
  余初忙说“是”。
  “工作找好了吗?”姐姐也赶紧接上。
  余初说自己打算继续读书,读博,留校做研究。
  姐姐和姐夫稍感意外地瞧了谭知静一眼,明白他和余初已经商量过了。
  老爷子这时开口了,说:“读博好,既然选择了学术这条路,就尽量坚持读完。知静当初读博的时候,我身体出了问题,知静不得已办了休学,去厂里帮忙,最后也没能回去把博士读完。这一直是我心里的一个遗憾。读博只有一点不好,就是收入少。小初如果经济上遇到困难,别不好意思和知静开口,你们是同乡,知静还比你大,早进入社会,帮一帮是应该的。莫欺少年穷,小初是有出息的孩子,未来能大有作为。”
  余初心里拿不准,含糊地回答说自己经济上倒还好,他父亲这两年生意上比较顺,资助了他一些。
  他们都知道他口中的父亲不是那个曾经只差一脚就能转正的余副局。
  余初也怕老爷子问他猫的事,就聊起生父的生意,说他父亲想带着他一起做进出口贸易,他没敢应,一是怕生父不靠谱,二是怕行业不稳定,还是传统工业更踏实些,多学些技术,不怕失业。
  老爷子笑说他才二十出头就这么保守,余初就也笑起来,说自己害怕折腾,喜欢稳定的生活。
  老爷子听完若有所思,随后含义不明地点了点头,说:“稳定好。知静是看起来稳重,其实生意上偏冒进,所以他前几年把厂子卖了,工程也不干了,不能算是坏事。”
  走的时候,姐姐送他们出门,谭知静问她:“爸今天说那些是什么意思?”
  余初也害怕,对知闲说:“姐,要不我别这么经常地过来了。”
  知闲其实也摸不准。她一直采用慢慢渗透的策略,想让老爷子逐渐接受,避免一下子太受打击,然而从今天这顿饭来看,他们的父亲似乎比他们想象的更见多识广。
  “也是,咱爸什么没见过。”知闲忽然笑起来,“他可能比我们以为的开明得多,今天他还说起厂子,你还记得你当初要卖厂子那会儿吗?咱们当时都不敢说,以为会怎么样呢,结果咱爸特别平静就接受了,根本不像我们想的那样。”
  谭知静也笑了,如果真是这样那就太好了。
  “小初今天吃得不多。”知闲转向余初,说道。
  余初说是中午实验室聚餐了,吃得饱,晚上还不饿。
  知闲在余初的胳膊上轻轻地捏了捏,让他别想太多。
  和姐姐道别后,谭知静和余初趁夜色拉起手,一起向外走着。
  谭知静又问了余初一次:“吃饱了吗?”
  余初说真吃饱了。
  “真的?”谭知静停下来,看四周没有人,低头用鼻尖在余初的鼻尖上轻轻地蹭了一下。
  余初吃吃地笑起来,循着他的气息情不自禁地仰起头索吻。谭知静也没有忍住,吻住他。
  但这里不是接吻的好地方。谭知静说回家再亲,余初抱着他撒不开手,不敢像情侣那样拥抱,而是在侧面搂着谭知静的肩膀,像是两个异性恋男人也能有的动作。
  “知静哥哥,你背着我。”余初闻着他颈间的味道,陶醉进去,离不开了。
  谭知静矮下身去,余初跃到他的背上,双臂环在他胸前。余初比过去长高了,但谭知静还能像他十八岁时那样,轻而易举将他背起来,背着他往前走。
  谭知静背着余初,问他:“喜欢来这边吃饭吗?”
  余初说“喜欢”。喜欢看见姐姐;喜欢看见媛媛;现在看见姐夫不再尴尬了,所以也喜欢看见姐夫;有些害怕老爷子,但也喜欢看见老爷子。
  谭知静笑着回头看他一眼,脸蹭到余初的嘴唇。
  余初也笑起来,嘴唇贴在他的颈部的皮肤上,继续说:“也喜欢和你单独待在一起;喜欢我妈回家的时候,你跟我一起回去看她;还喜欢在公司的时候,假装和你没那么熟。”
  “怎么都喜欢?”
  “怎么都喜欢。”
  一种奇妙的体验,怎样都喜欢。既喜欢今天永远都不结束,也喜欢明天那新的一天。
  “读博也是真的喜欢?”
  “起码不讨厌。和做生意比,我觉得我更喜欢待在学校里。”这时余初想起别的事情,问谭知静:“你觉得老师这个职业怎么样?”
  “挺好的。你以后想留校当老师?”

  “有这个想法……知静哥哥,你觉得大学老师这个职业好吗?”
  谭知静在心里说他是小傻瓜。余初在日记里写道,他当年打算转专业的时候还考虑过学医,只因为自己说过一句,尊敬医生这个职业,但因为学医的年头太久,他怕自己等不了,也怕他自己等不了,不得已而遗憾地放弃了。他还计较自己当年因为班主任的事而给他打那个电话,猜测自己对教师这个职业也有好感。后一件事他要找机会解释给余初听。
  “老师和医生一样,都是好职业。工程师,或者技术管理者,还是项目管理者,也都是好职业。不管你以后想做什么,我都喜欢。”
  余初笑着问他:“你也什么都喜欢?”
  “你做的我都喜欢。我一直都对你以后的样子很好奇。只有一点,小初,我希望你做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
  他真正喜欢做的事?
  余初意识到自己和谭知静都是没什么兴趣爱好的人,工作学习之余,偶尔一起看看电影,看一部新出的记录片,偶尔一起看一本小说,一起打一把游戏,但都不迷恋;他喜欢养猫,谭知静喜欢打扫卫生,但这些也不能算是让他们着迷上瘾的爱好;他们也不迷恋金钱、权势和地位。
  他们只喜欢一起待着,相互看着,或者抱在一起亲热,只有这些是永远都不够的,让他们沉迷,肯定戒不掉。余初不会计算他们做一次爱所获得的多巴胺是否比别人看一场电影,或者多赚百分之十的奖金,所获得的多巴胺多还是少;也不会计算多巴胺与多巴胺之间是否有高贵与卑微之分。他们只是喜欢如此,便如此。他们那么努力地学习、工作,付出那么多辛苦与代价,终于为自己争取到这样的自由,所以他们能够如此。
  他真正喜欢做的事。
  余初趴在谭知静的背上,被谭知静悠闲地背着往前走。他努力向前一探脑袋,谭知静默契地回头,余初在谭知静脸上亲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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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计划是两篇番外,这一段剧情舍掉了,后来这段又想写进去了,所以一共是三篇,当做番外,或者后记,都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来~
 
 
第89章 后记/番外——不变
  一天,余初和谭知静带媛媛在商场买文具,竟然偶遇郑铎和李思敏。
  余初和郑铎隔得远远的,隔着十八岁到二十六岁的光阴,一下子认出彼此,停下来。
  李思敏也认出余初。谭知静不记得郑铎的长相了,但他很快也反应过来,问余初:“那是以前郑副处长家的孩子吗?”
  余初说:“是。”
  谭知静向前迈了半步,把媛媛护在自己身后,隐约像是把余初也护在身后的样子。他在余初的日记里读到过郑铎对余初的那次单方面的殴打。
  小姑娘因为他这动作而惊讶地问道:“怎么了舅舅?”但没有不安。谭知静的身影能给人安全感。
  余初惊讶过后却心生不安,谭知静不做无缘无故的事。他也想起自己的日记。
  谭知静转过头对余初说:“我记得他脾气不好,怕他动手。”
  “哦……”余初略放下心来,安慰他:“没事……都过去这么多年了。”
  都过去这么多年了,很多事都和以前不一样了。
  郑铎和李思敏向他们走来,余初和谭知静便也朝他们走去。余初和郑铎客气地握手,一个说:“没想到在这儿碰上,好巧。”另一个说:“是啊,好巧。”
  余初向二人介绍:“这是谭知静,我朋友;这是媛媛,谭哥家的孩子。”
  郑铎也不记得谭知静了,只注意到小孩子,问余初什么时候成家。
  余初笑笑,说自己还在上学,暂时没那个打算,又问他和李思敏什么时候结婚,提前恭喜他们。
  郑铎沉默了一下,说:“已经结了……在那边领的证,回来就办了个小仪式,走走形式,只叫了家里人。”
  余初了然。他们都在新加坡定居了,听说新加坡上班也卷得很,请长假恐怕不容易,他们这次没准就是为了办婚礼才回国的。这样专门回国办的婚礼不会只是走走形式,郑铎家里可能没什么能走动的亲戚了,但李思敏家不一样。郑铎这样多余地解释一番,是内心里还把余初放在“婚礼应该邀请的好朋友”那一列。
  余初心里有些乱,草草摸了下兜,只摸到手机。而他如今没有郑铎的联系方式了,也没有李思敏的,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一个红包发过去。他心里更乱了,愣在原地。
  谭知静在他耳畔小声问道:“找什么?”
  余初一下子醒过神来,扭过脸小声问他:“你带现金了吗?”
  谭知静明白他的意思,拿出钱包。
  现在还会随身携带现金以备不时之需的人不多了,谭知静是一个。他把钱包里所有的大票都掏出来,簇新的一叠,正好十六张,吉利的数字,递给余初。余初转手递给李思敏,说:“恭喜!”
  郑铎忙推辞,六只手围着一叠钞票打架,嘴里说着常见又陌生的客套话,一旁的媛媛睁着大眼睛好奇地瞧着他们,不明白他们在干什么。
  余初忽然强势地按住郑铎的手,说:“我们现在像不像他们那时候?那会儿咱俩都觉得他们那群大人特傻x。”
  郑铎的视线从现金移到余初脸上,两人对视了片刻,眼里都有些湿润,又同时笑起来。
  李思敏把那一叠钱抽走了,拢整齐,说:“这是余初的祝福,我们收下了。我们还要在国内待一阵子,想请你吃顿饭,这周末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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