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是看妳有没有写错字嘛!」赶紧找了个借口,一边稍稍移回身子。噁心?!她说她的笑容很噁心,会吗?认识她的人都说她笑起来很迷人呀! 半信半疑地瞥了她好一会,小女孩这才收回目光,不是很乐意地问道:「这个造句要怎么造?」 「我看看。」难得示好的机会,她立即靠上前看了一下。「因为……所以啊,这个很简单呀,像是小明因为生病了,所以没有去上学。」 「太平常了!」小女孩不屑地摇摇头。 「喔。」收到,立即再想一个,「哥哥因为上课爱说话,所以被老师罚站。」 「我又没有哥哥。」双手环胸,驳回! 「喔。」这个理由好像有些奇怪?算了,再想一个吧。「妈妈因为工作太丰苦了,所以才会累出病来。」这次总该可以了吧? 谁知道小女孩突然转过脸,气冲冲地朝她一瞪眼,「我不许妳诅咒我妈咪!」 啊?!叶慈楞了一下,这……这只是造句嘛,又不是真的。 不过,小彤的孝心真让人感动呀! 「对不起啦!」瞧她那么认真,她赶紧赔罪。「我再想一个喔。」 努力想、用力想、再给它认真想…… 唔……如果这样这样……好像不太顺……那这样呢?嗯……程度太深了,不适合国小二年级…… 她一边自言自语、一边皱着眉头继续伤脑筋。 「哎唷,妳怎么这么笨啦,一个造句也要想这么久!」等得不耐烦的小女孩,不客气地开口吐槽。「孟叔叔怎么会请妳来上班呢?」说着还小大人样地猛摇头。 叶慈又是一愣,她笨吗?二十六年来可从来没有人这么说过她,何况还是出自一个小女孩口中。 「小彤,妳可别小看阿姨喔!」忍不住出声为自己平反,「我可是t大高材生,智商一八〇,功课顶呱呱的。」糟糕!话说出口她才惊觉自己竟然认真起来,为了跟一个还不懂事的小女孩赌气,连「t大高材生」、「智商一八〇」这种自以为了不起的话都搬出来了,真是要不得啊! 「『t大高材生』是什么?」小彤很有求知欲地问道。 这下好了,还得解释一番。「嗯,就是、就是大学生的意思啦。」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她转而问道:「小彤,妳会不会口渴?阿姨倒果汁给妳喝好不好?」 「果汁?在哪里?」 「就在妳亲爱的孟叔叔的冰箱里呀。」她记得早上的果汁还有剩。说着她便起身走向厨房,没留意到小女孩惊讶不解的表情。 半晌后,看她真的拿了一杯果汁放在书桌上,小彤皱起眉头,很不高兴地问道:「妳怎么知道孟叔叔的冰箱里有果汁,而且还知道厨房在哪里?」 「因为我现在就住在这儿啊。」叶慈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劲,于是老实地回道。 「妳、妳住在这里?」童稚的嗓音忽地拔尖,可爱的小脸蛋一副大受打击的表情,随即转变成凶巴巴的模样,质问道:「妳为什么住在这里?妳怎么可以住在这里?」 哇,好可怕呀!叶慈被吓了一跳,随后赶紧安抚道:「只是暂时的啦!因为我还找不到地方住,妳孟叔叔很好心,让我在他这里借住几天。」 听了她的解释,小彤气呼呼的模样这才缓和了些,但仍是一脸防备地盯着她。「等妳找到房子就会马上搬出去?」 叶慈立即点头如捣蒜。 「妳没骗人?」小女孩不确定地又问。 叶慈马上猛摇头。 「妳不可以跟我抢孟叔叔喔!」最后再加上一句霸道的宣示。 「不抢。」叶慈一脸正经严肃地回道,一边还举起手做发誓状,以示自己的真诚。 「大人说话不能不算话,我就暂时相信妳。」小霸王这才满意地重拾起铅笔,继续写功课。 叶慈跟着松了一口气,一会儿后,她忍不住问道:「小彤为什么这么喜欢孟叔叔?」 「因为孟叔叔高高帅帅的,而且对我又很好呀!」小孩子不会拐弯扶角,回答得很直接,最后还加上一句,「我将来长大要嫁给他。」 小彤的童言童语让叶慈不禁羌尔,但又不忍心戳破小女孩天真的梦想,如果告诉她,等她长大了,她的孟叔叔也已经变成了个老男人,不知道她还会不会这么想? 一个星期下来,叶慈对咖啡店的工作已经非常上手,也能烹煮出几种较为简单的咖啡。 对于她的表现,孟品轩觉得很满意。她是一个活泼称职的外场,常挂在脸上的甜美笑容很受客人们喜爱,言语幽默的她也很会招呼客人。 仅仅一个星期,「寻路」的生意又更上一层楼,客人比之前多了些。 当然,他心里很清楚这是叶慈带来的效应。 很多客人都是冲着她来的,甚至有几位每天固定上门的男客,总是会找机会和她说说话、闲聊几句。唉,从这些男客脸上的表情看来,就知道他们醉翁之意不在「咖啡」,全是为她着了迷。 就拿现在来说吧,不过才十点半,就已经有七、八位上班族上门光顾,且还清一色全是男性。 看她飞舞在两桌客人之间招呼谈笑,自然随和中又带了点潇洒不羁,和她精致美丽的容貌感觉有些不搭,却又是那么地融合,真是矛盾又炫1u。 孟品轩发觉,就连自己也在不经意间被她吸引了目光;且不得不承认,初相识时对她颇感兴味的好奇,随着相处时日不减反增。 「老板!」一声清亮的呼唤蓦地拉回他的思绪。「三号桌要两杯曼特宁、两杯义式浓缩咖啡。」送上点单的叶慈,朝他微笑说道。 仍然穿着简单t恤、牛仔裤的她,依旧难掩天生的丽质,扎成马尾的柔亮长发更显青春朝气。 有那么一瞬,孟品轩稍稍闪神。然而,也就那么一瞬,迅速得来不及捕捉。 「嗯。」朝她轻应了声,他便开始动手调制。「小叶,妳房子找得怎么样了?」见她仍站在吧台前,他状似随意地开口问道。 说到这个,叶慈立即苦恼地皱起眉头。「唉,目前毫无进展。」 「有什么问题吗?」 「也没什么,我只是想找离这里近一点的房子,可偏偏看过的几家房租都高得吓人,我根本负担不起。」 「这一区的租金确实不便宜。」他轻点着头。 「老板,不好意思喔,我恐怕还得在你府上叨扰几天。」 「不要紧,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嘴里虽这样说,但他心里却在苦笑,并非言不由衷,只是她的存在带给他不小的影响。 他一向独居惯了,以前即使谈恋爱也很少带女友回家过夜。而现在,属于自己的生活领域里突然多了一名女子,多少改变了他原有的生活样貌,心里总觉得有些怪怪的。 不过,他看她倒是没这方面的问题,住在他那里一个星期了,她非但没有半点拘束,不自在,反而还很大方自然,仿佛当是自己家。 这并不是说她的行为不当,令人反感;相反地,她是一个很nice的室友。举例来说,她会和他一起坐在客厅里看电视或听音乐,并轻松随意地与他闲聊,她的思绪敏捷、言语幽默,总能带给他开心愉快的感受。 既是这样,那么他还有什么好在意的? 唉,老实承认吧,其实他在意的是当她穿着可爱贱兔的连身睡衣出现在他的客厅时,那沐浴后清新柔美的模样;还有她和他说笑时充满慧黠的甜美笑靥;以及当她吃着他亲手烹煮的早餐和宵夜时,那一脸幸福满足的表情。 以上种种,就是她带给他的影响。 但他并不以为这就表示自己已经喜欢上她了。 在感情上,他是一个很理智的人,也很清楚自己要找的不是最棒、最美的女人,而是最适合自己的女人。 他承认,自己对她确实有一分欣赏、一分心动,毕竟他是一个正常男人,面对美女的反应和其他男人并无差别。 但这一分欣赏与心动还不足以让他动了追求的念头。 所以,为了不让这些影响「擦枪走火」演变成难以收拾的结果,他认为自己不应该再让她住在他那儿了。 不过,前提是——她找到了房子。 「老板,这几天都吃你的、住你的,实在不好意思!」叶慈接着又说,「而且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找到房子,再继续这样下去对你很不公平,所以我想了一个办法,那就是请你从我的薪水里扣掉我的餐费及借宿的费用。」 孟品轩只是笑了笑,「没妳说的那么严重,妳也吃不了多少钱;至于借宿的事,我也是因为刚好有多余的房间,妳不必觉得不好意思。」 「那怎么行!」她的表情很坚持。「使用者付费的道理不能不遵守,我不可以占你便宜,所以请你一定要采纳我的意见。」 「嗯……」她看着他的眼神很认真,让他无法回绝她的提议。「那好吧,我答应妳我会视情况酌量给予扣薪。」 听到他的回答,叶慈这才又笑开脸来,端起他调制好的咖啡离开吧台。 下午三点,店里没半个客人,叶慈无所事事地擦着玻璃杯。通常这个时候,是咖啡馆最空闲的时刻。 至于老板,则利用这段时间清点存货,好作为下个月进货的依据。 两人各自忙着,店内静谧无声,阳光穿透窗户洒了一地,空气中的微尘也像粼粼的金粉飞舞着。 突然,门口的风铃轻轻摇晃了下,发出清脆的声响,一名身着西装、手提黑色公事包的男子走近店里。 孟品轩与叶慈齐抬眼望去,与男子同时打了个照面。 叶慈还来不及开口招呼,就见男子扬开笑脸喊道:「小孟,好久不见了,老朋友来看你喽!」说着,一边走向孟品轩所在的位置。 「是啊,好久不见,怎么有空过来?」孟品轩也马上站起身迎接男子,脸上挂着同样开心的表情。 两人互相捶了彼此的胸膛一下,相视一笑,然后才又一起坐下。 「先生,您要喝点什么?」见两人寒喧完毕,叶慈这才走出吧台上前服务。 男子有些惊讶地抬头看了她一眼,「小孟,你什么时候多请了个人?」 「没办法,这阵子白天客人愈来愈多,我一个人有些忙不过来。」孟品轩简单解释了下。又向叶慈介绍道:「叶慈,这位是张大钧先生,我的朋友,也是创见广告公司的负责人。」 一看见美女,男子立即殷勤地掏出名片,恭敬递上。「叶小姐妳好,这是我的名片,希望能有机会为妳服务。」 叶慈浅浅一笑,没说什么,只是礼貌性地收下名片,倒也没去留意上头的详细内容。 「你是老板的朋友,叫我小叶就好了。」她微笑说道。又问,「想到要喝什么了吗?」 「给我来一杯特调冰咖啡吧,小叶美眉。」男子边回答边直盯着她瞧,还自动在称呼后面加了「美眉」两个字。 「好的,请稍等一下。」轻点了下头,叶慈随即转身走回吧台。 她离开后,男子的目光仍尾随着她,眨也不眨一眼地。 一旁见状的孟品轩忍不住取笑道:「你会不会太夸张了?看到美女眼睛都发直了,一点形象也没有!」 张大钧收回视线,回道:「美女人人爱看,牺牲一点形象又有什么关系。只不过我觉得你这位新来的助手有点眼熟……我好像曾在哪里见过她。」 「是喔,如果这是你泡妞的方法,我只有一句话可说——太落伍了!」孟品轩糗他一句,显然并不相信他的说辞。 「嘿,我是说真的!」张大钧立即抗议道,「我真的觉得她很眼熟,只是想不起来是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见过她。」 「既然想不起来就别想了,也许你只是碰到长相相似的人罢了。」 「真糟糕,人一有了年纪,记性就变差了!」张大钧仍是皱着眉头。「算了,不想了,还是跟你说正事要紧。」 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支票递给孟品轩。「这是去年公司结算盈余的红利,不好意思,拖了这么久才交给你。」 孟品轩接过支票,看也没看一眼,微微敛起笑容正经地道:「你千万别这么说,其实这个红利我不应该拿的,要不是你坚持,我真的不想收。」 他认识张大钧十年有了,从学生时代在广告公司打工时一直到现在。张大钧大他六岁,是个业务高手,是他带着他进入广告这个行业,帮助他一步步爬上顶尖创意人的高峰;后来更因为欣赏他的才华,邀他一起创业合组公司,「创见」就是他们两人的心血结晶。 胼手胝足一起奋斗了四年,「创见」由当初只有两人的规模扩展至二十多人的中型广告公司,每年净利高达千万元以上,成为业界一匹不可忽视的黑马。 风光的日子过了两年多,要不是发生了那件事、要不是他的身体出了状况,生了一场大病,他现在应该还待在广告界里,与他一起继续打拼。 「谁说你不应该拿?」张大钧也端起脸来扮严肃。「『创见』能有今天的局面,你的功劳最大;何况你也是股东之一,有听过哪个股东不分红的吗?只要『创见』还有钱赚,就有你的一份!」 听了这些话,孟品轩心里不无感动,却也不觉得讶异。 这就是张大钧,为人好讲义气,他不仅当他是最好的朋友,同时也视他如大哥般敬重。 「现在的我,没能对公司有什么贡献,这份红利我拿得有些心虚。」他心里还是觉得有些过意不去。 「有什么好心虚的!」张大钧不以为然地斥道,「去年我能接下宏邦那个大案子,还不是因为你提供的点子:再说,要不是我一时大意,那件事情也不会发生:更不用提害你生了那一场大病,差点丢了小命的事!真要认真说起来,我才是该过意不去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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