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就在那里过夜,也好缅怀一番失去的情怀。但眼睛能看到的地方,脚杆子却不一定能走得到,Am10:17分,戈壁昼长夜短,晚8点入夜的话,还有9个多小时,时间不算短,也绝对多不到哪儿去,别看距离不远,但走下来一定还要费些脚力。 叶秋背着一个女人,还吃不吃得消? 梁逸微微一笑,X病毒的变异再厉害,始终都需要水和食物才能维持身体机能,这小子敢在自己面前打情骂俏,那就让他累得说不出话! 他转身,直接从十几米高的丘陵上跳了下去。 …… Am10:25分,三人再次启程,干涸的河床是绝佳的地理指标,顺着河床一路北上,总能看见古建筑遗迹。 行走很枯燥,至少对于梁逸而言很枯燥,但跟在身后的叶秋和周怡那就大不相同了。 周怡替叶秋擦汗,送水,打伞遮阳,叶秋则背着周怡,有事没事揩揩油,讲个荤段子,总之这两个人一路有说有笑,真把梁逸当成的当成了电灯泡。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两只乌鸦在树梢上谈情说爱,彼此很害羞,这时路过一放羊的农夫,他便把羊用绳子绑在了树下,便忙自己的事情去了,不一会,来了一只狼把羊吃了,这时母乌鸦看到惊讶的叫了一声:“……”,可话才说完,另一只公乌鸦就和她发生了关系。你猜猜那只母乌鸦说了什么,公乌鸦才敢做出这般事情?” 叶秋在问周怡的同时,又冲梁逸道:“梁长官,要不你也猜猜看?” 梁逸冷冷道:“没兴趣。” 周怡猜了好久也没猜对答案,搡着叶秋的肩膀问道:“那只母乌鸦到底说了啥?” 叶秋淫笑道:“女乌鸦说‘下面羊死了’。” “下面羊死了?”周怡一脸茫然,仔细揣测起这句话。 叶秋笑问道:“对,下面羊死了,你下面痒不痒?” “抹了碘伏之后是有点痒,但是……呃!”周怡恍然大悟,一个肘击砸在叶秋天灵盖,娇呵道:“下贱!低俗!恶心!” “哈哈哈……”叶秋哄然大笑。 梁逸也忍不住轻笑了几声,这个叶秋,逗姑娘实在是有一套。 Am12:00,烈阳正酣,大地上已渐渐翻起了热浪,四周只有泥土的芬芳,偶尔还有阵阵的腐臭。 “梁长官,你快看哪儿!” 叶秋突然指向东南方一处裸岩——可见30m开外,一颗红岩巨石上耷拉着一具鲜血淋漓的动物骨架。高温下,动物死后1个小时微生物就会开始滋生,3个小时就会开始变质,6个小时腐烂分解……腐臭味儿便是来自于它。 “过去看看吧。”梁逸微微皱眉。 周怡捂着口鼻道:“我们还是绕开它吧,免得被传染了细菌。” “这里算不上戈壁中心,有很多野生肉食动物在附近徘徊,这里有很完整的食物链,我们踏上这片土地就是其中一员,身份是捕食者还是生产者,很难说,要注意。” 叶秋点点头,不论平时他打情骂俏,但真要干实事的时候他绝不会马虎:“要不,你留在这里,我和梁长官去看看情况?”他问背上的周怡。 周怡摇头道:“一起去!” “你们女人真是麻烦,这就算臭了吼?你是没去过虫穴,那味道比催泪瓦斯还生猛。”叶秋背着周怡,跟上梁逸的步伐。 尸体被啃得只剩下骨架,一些腥秽的内脏被捕食者丢弃,恶臭大多是来自于它们。梁逸凑近尸体,一边仔细检查了,一边分析道: “尸体的死亡时间大概只有3个小时,从骸骨上的啃咬痕迹来看,应该是利齿动物所为,从咬合的深度来看,凶手应是犬科动物,从杂乱的咬相和动物尸体的体型来看,凶手应该是群居动物……结合地理位置和种种因素,”梁逸深吸了一口气,吐出一个敬畏又厌恶的名称:“荒原狼。” 狼是穷凶极恶的物种,凶残,坚韧,团结,无情!在古代,西域人传承狼道,奉狼为神,设狼图腾,自命为狼族,嗜血凶残,骁勇善战! 叶秋皱眉,左顾右盼,开始警惕。 “狼……那梁长官,这具尸体又是什么动物的?”周怡不禁打了个哆嗦,指着已被吃得不成样子的尸体问道。 “这应该是一头成年的戈壁熊。” “沙漠里的熊……好像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周怡道。 “嗯,现在他成了别人的盘中餐。” 梁逸用剑把剩余的皮毛剔了下来,拉拉扯扯后长宽大概有个50cm,熊鬃非常保暖,用来当御寒的小毯子在适合不过了。他把毯子披在肩膀上,让太阳晒干,“走吧,注意点四周的动态,看样子凶手才离开没3小时,很有可能在附近徘徊。”他提醒着,继续往前带路。 叶秋赶紧跟上,轻叹道:“都说熊是世界上最凶猛的三大动物之一,没想到死在了狼群手中,唉……果真是双拳难敌四手啊。” “荒原狼很少单独行动,它们除了素不吃,只要是肉都不会挑食,任何强大的物种只要被狼群盯上都会难逃厄运,它们即便打不赢你,也会默默地跟着你,荒原狼的耐力比任何动物都要强,它们能把你活活熬死,” 梁逸停下脚步,用剑指了指地上一排排的足迹道:“这就是荒原狼的脚印,从数量上来看,绝不是三个火 枪手,而是一群亡命徒。10只及以上一起行动的狼被称之为狼群,这里起码有2-30只的脚印,还有新鲜的粪便——干涸的河床附近应该会有水源,狼群不是经常性迁移的动物,它们很聪明,知道任何动物都离不开水,它们的嗅觉很灵敏,能闻到食物的芬芳,” 言语至此,他深吮.了一口四周干燥的空气,闭眼细细品尝,分辨,剖析,最后抬手指向西北方一角道:“它们就在1公里外,饱餐之后躲避酷热,嘴上还有未干涸的血迹。” 叶秋耸了耸鼻子,学着梁逸的模样开始吮嗅,“梁……梁长官,呼呼……我……我感觉我的嗅觉也很灵敏,为什么闻不到狼骚.味儿?” 梁逸舔了舔自己的食指,高举感受了片刻,缓缓道:“刚刚有一阵东南风刮过,刚好把气息传来。所谓嗅觉,就是靠捕捉不规则的分子运动来分辨并确定位置,凭人的嗅觉,如果没有风,再强的嗅觉也闻不出千里之外的气味。” 叶秋撇了撇嘴,不再乱吸气,周怡却在他耳旁轻声道:“梁长官吹得也太神了吧?” 叶秋轻声道:“你看他的样子,像是吹牛逼的人么?” “叶秋,你继续看,这里除了狼群的脚印之外,还有什么痕迹?”梁逸一边走,一边指着河床表面,笑问道。 经这么一问,叶秋和周怡双双把头低下,在河床表面仔细探索,不一会儿,两人眼睛同时一亮,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般: “车轮子的痕迹!” “聪明,”梁逸笑了笑,先买了个关子:“下面考考你们,为什么这里会出现车轮子的痕迹?” 周怡率先猜道:“可能是驴友的自驾游,你要知道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挑战和冒险。” 叶秋即刻反驳道:“哪儿有人闲着没事来戈壁滩自驾游的,就算是挑战也是什么‘只带一柄刀’,或者‘单挑荒野10天’什么的综艺节目。我猜……八成是来盗墓的。” 周怡否定道:“不可能,现在国家法律这么严,偷猎盗墓可是死罪,哪儿有人敢明目张胆开车来盗墓的?再说了,你以为是在上演盗墓小说里的情节啊?这沙漠里面还有精绝古城了不是?” 梁逸补充道:“精绝国的确有,鬼洞族民也存在,它们并不是想小说中那样死于自然灾害,而是被邻国吞并,从而导致文明消失,”说到这儿,他抬手往西边一指:“从这个方向走,戈壁的砾石会逐渐变细,裸岩也会渐渐消失,当黄沙取代了石砾,沙丘取代了裸岩,那么塔克拉玛干沙漠也就到了。” 顾以诚曾经说过,沉睡的三具“蛮荒者”就是挖至华夏最西部“无人之境”。“无人之境”具体位置在哪儿顾以诚没有说,但梁逸猜测应该就在西部这几片大沙漠中,不是戈壁就是塔克拉玛干。 “话题回到刚刚的猜测——干涸的河床要比砾石滩更加容易塑型,车轮碾压出的痕迹非常深,而且还有打滑的痕迹,由此大致可以猜测出,行车当天应该下了雨的,导致河床泥土松软,” 梁逸弯腰拾起几颗和河床格格不入的,打磨得非常光滑,颜色淡黄,半个巴掌大小的石头,在手头掂了掂,肯定道: “这帮人,是来戈壁淘金的。”
第60章 岁月可曾饶过谁? “淘金者?那不就是盗墓贼么?”叶秋说着,回忆道:“火车站经常有伪装成考古队的骗子瓶瓶罐罐往外运,什么证件,根据,审批文件都弄得好好的,结果上边机关一查,就是一伙盗墓贼。” 周怡猜测道:“梁长官说的是来戈壁滩‘捡石头’的那些人吧?” 梁逸笑着点了点头,道:“戈壁滩中埋藏着海蓝宝,托帕石,碧玺,戈壁玉……等等价值极高的珍宝。人都妄想一夜暴富,因此从古至今,来戈壁碰运气的人,成群结队,络绎不绝。但只有一小部分人慧眼视宝,大部分人都是空手而归,而还有一些倒霉蛋,进去戈壁后就再也没出来过。” 叶秋挠了挠头道:“最近好像是很流行赌石头,身边就有一些朋友,宁愿花几万块买一块破石头,切开后啥都没有,亏得倾家荡产。” “富贵险中求,人可以为了钱,连命都不要,何况是赌石头?你且看——” 梁逸把手中几块石头凌空一抛,“呛!”长剑急速出鞘,“唰!”一剑斩过,抛上去的几块石头全都一分为二散落在地。 “厉害呀!”周怡惊呼。 梁逸从地上拾起两块碎石块,何其快的出剑,才能把横截面削得这般光滑?横截面中央镶嵌着一块拇指般大小的淡黄色石心,相比灰色纹理的石块,它的色泽更加光鲜透亮。 “虽然很少,但这些就是戈壁玉。”梁逸指着横截面上的黄色石心道。 “就这么点啊,值钱不?”叶秋问道。 “打磨个戒指都不够,分文不值。” 梁逸把石块随手一扔,开始跟着车辙前进: “车轮留下的痕迹不会超过1个月,方圆几里路又都是荒原狼的领地……我们就跟着车辙走,如果不出意外,很有可能会遇见那些淘金者;如果出了意外,很可能会遇见那些被狼吃的只剩下白骨的淘金者;但不论发没发生意外、淘金者死没死,我们都有可能会找到一辆越野车。” 荒野戈壁如果能有一辆越野车,那做起任何事来都能事倍功半。 大家为了越野车,都不由自主地加快了脚步。 渐渐。 很快。 不知不觉。 太阳已有了西斜之意,p.m.17:12分,温度渐凉。 “艾玛,梁长官,歇会儿,歇会儿!” 叶秋狂饮了几大口矿泉水,额头间汗珠如豆大,经过几个小时的长途跋涉,他的体能终于耗尽,这会儿正抚着岩壁,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再也生猛不起来。 “叶秋,你放我下来吧,我感觉好很多了,能自己走的。” 周怡再也不好意思让叶秋受累,自顾跳下叶秋的背,落地后,安然地来回走了几步,强忍着疼痛道:“你瞧,我没事了。” 梁逸脱下背包,丢给叶秋道:“你背它,”又拉过直接扛在肩上道:“我背她。继续走。” “梁长官,你放我下来,我能自己走的……”周怡不好意思道。 “嘘……不要吵,狼要来了。”梁逸提醒道。 叶秋眉头一紧:“狼来了?” 梁逸轻声道:“起风了,带来了狼骚.味,不远,很近。” 叶秋扬起鼻子,伴微风轻嗅,片刻,缓缓开口道:“闻到了,600m开外,一大批狼群正在往山谷赶。” 梁逸道:“我们发现了它们,它们应该也发现了我们。我们不找它们的麻烦,它们也会来找我们的麻烦。” 叶秋提起背包,与梁逸开始小跑起来。 河床谷内绝不是个能做防御和战斗的地方,反之还会被狼群前后夹击。戈壁上易守难攻的地方只有丘陵和遗迹留下来的破墙。 梁逸和叶秋的速度越来越快,只因那狼骚.味儿越来越近,他们在奔跑,它们也在奔跑! 河床谷左右都是高耸的丘陵,落差起码有个3、40m,险峻陡峭,岩质疏松。 梁逸突然停在一面坡度相对不是那么陡,高度不是相对那么大的岩壁下,问叶秋: “爬上去,行不行?” 坡度不抖却也有了7-80°,高度不高起码有个25、6m,一脚踩空,滑下去,摔下去,不死也得半残废。 “我当然可以,就怕梁长官你不行!” 叶秋把背包被袋系在腰间,活动两下筋骨,扒着悬崖峭壁就开始徒手攀岩!因祸得福的他,各方面素质的确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几十米的距离,一口气,30秒直上丘顶。 “呜呼?没毛病!梁长官,你快点儿——” 叶秋转身正要得意显摆,梁逸却已经悄然落在他跟前,背上的周怡不禁张大嘴巴道:“飞……飞檐走壁!” “嗷呜!” 狼的确来了,就在梁逸刚攀上丘顶的那一刻。30几头浅灰色的荒原狼一齐出现在河谷对岸,瘦小佝偻的体态,尖锐磨砺的獠牙,凶残嗜血的眼神,却一点儿也没有遗憾,似乎对于它们来说,发现“大餐”,就等于拥有了“大餐”。 “我们被盯上了。”梁逸皱眉道。 “一群狼崽子,能有多大的能耐?” 叶秋拾起一块石头,对准河岸另一边的狼群猛然砸去,准头倒是有,力度也有那么大,恰恰好就砸中了一只荒原狼的脑袋——“嗷呜呜!”空旷的河谷中荡漾了两声哀啼,被砸中的荒原狼就这么倒了下去,再也没爬起来过。给砸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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